导航:首页 > 防爆电器 > 防爆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18 14:00:37

Ⅰ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内容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现造成爆炸事故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划分原则见附件一)。
第六条 特别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
第七条 高度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大,储存的数量较大,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场所。
第八条 一般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储存的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小的场所。
第九条 在划分危险场所等级时,对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第十条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由企业(依照附件二的各项内容)划定等级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较缓和、较为成熟的工艺路线。
第十二条 生产装置应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手段,设置具有可靠的温度、压力、流量、液面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对工艺参数控制要求严格的应设双系列控 制仪表,并尽可能提高其自动化程度;在工艺布置时应尽量避免或缩短操作人员处于 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时间;对特殊生产工艺应有特殊的工艺控制手段。
第十三条 生产厂房、设备、储罐、仓库、装卸设施应远离各种引爆源和生活、办公区;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的上风向;厂房的朝向应有利于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厂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以散发比空气重的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地面应有不引爆措施;设备、设施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 厂房内的爆炸危险物料必须限量,储罐、仓库的储存量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生产过程必须有可靠的供电、供气(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统。对特别危险场所应设置双电源供电或备用电源,对重要的控制仪表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应设置排除险情的装置。
第十五条 生产设备、储罐和管道的材质、压力等级、制造工艺、焊接质量、检验要求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其安装必须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对压力管线要有防止高低压窜气、窜液措施。
第十六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以防止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积聚。生产装置尽可能采用露天、半露天布置,布置在室内应有足够的通风量;通排风设施应根据气体比重确定位置;对局部易泄漏部位应设置局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械排风设施。
第十七条 危险场所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划定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图,并按危险区域等级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组别配置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施工、安装、维护和检修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十八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添加防静电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
第十九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生产、储存、装卸过程必须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 桶装的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应储存在库房内。库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安全通道;库房内不得设置办公和生活用房;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储存温度要求较低的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库房应有降温设施;对储存遇湿易爆物品的库房地面应比周围高出一定的高度;库房的门、窗应有遮雨设施。
第二十一条 装卸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时,连接管道的材质和压力等级等应符合工艺要求,其装卸过程必须采用控制流速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以实现整体防爆安全。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有爆炸危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时,必须实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第二十四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企业应规定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等级。
防爆电气的安装、维修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 企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工人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七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生产工艺、检修时的各种引爆源,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予以消除和隔离。
第二十八条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不准任意降低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
第三十条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
第三十一条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各种机械通风设施必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应定期检测。
第三十二条 仓库内的爆炸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并应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
第三十三条 仓库和储罐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库房内及露天堆垛附近不得从事试验、分装、焊接等作业。
第三十四条 爆炸危险物品在装卸前应对储运设备和容器进行安全检查。装卸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装卸。
第三十五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并组织、检查和指导企业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对爆炸危险场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
第三十七条 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也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爆炸危险场所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Ⅱ 什么是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要明确适用于生产运行过程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范围,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其内容一般包括:(1) 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组织机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消防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等)。(2)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3)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是否有安全连锁装置。(4) 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漏扩散的地方是否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5) 在有可能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备。(6) 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 对散发出有害物质的区域应加强排毒,采用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7) 防火、防爆,防毒管理的要求,包括设备维护,定期检修,设备良好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等。(8) 生产现场危险化学品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存放的要求,包括数量、位置、存放期限、存放条件等。(9) 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的培训要求。(10)防火、防爆、防毒的检查要求。(11) 防火、防爆在作业场所的“十大禁令”。(12) —旦发生火灾、爆炸、毒品泄漏的情况,应急救援方法及事故处理程序。(13) 救援器材的放置地点,器材种类的要求和使用方法。(14) 救援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

Ⅲ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一般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须指定专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⑶开机前要口头警示,并注意周围人群,确保已无人在设备上作业后方可开机。

⑷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⑸设备操作人员须调整设备内部零件或取出设备内部物品,须停止设备运行,并关闭设备电源。

⑹ 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须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⑺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发现设备有异常时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⑻设备操作人员在下班前须关闭设备电源,检查设备安全停止后方能离开。

设备安全保养管理制度:

⑴预防重于修理、重于事故后的补救,为防患于未然,设备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须认真执行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⑵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规定。

①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②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③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④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油类质量。

⑤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⑶每台设备设立设备保养记录卡,执行设备保养后,须做好运 行记录。

⑷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3)防爆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⑴设备的所有图纸、说明书等数据由生产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产部依据每台设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部位、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⑶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在开动机器前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⑷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检查设备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主管,由当班主管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

⑸专职维修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维修计划。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主管即刻组织处理;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生产部主管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Ⅳ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一、从事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的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取得有关政府部门核发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作业。
二、安装和维修燃气设备设施及管道,必须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检查维护应每月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防护措施。
四、燃气相关安全附件、仪表、管道、阀门及胶管需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及维护,有老化、残缺、破损、失灵现象应立即更换。
五、燃气设备设施及管道周边严禁放置危险物品或有腐蚀气体的产生。
六、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过主管部门及安全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七、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并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八、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九、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十、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暗线必须穿管敷设,明线必须要有护套,电缆、电线管、桥架等穿过墙体、楼板的孔、洞应用非燃材料堵塞。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 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电线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部、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十二、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应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十三、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十四、除已办理动火许可证及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单位外,燃气和电气设备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十五、使用明火的部门、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办理动火许可证,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六、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仓库照明不应大于100W。
十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安全操作规程切断燃气来源及切断设备电源,并挂警示牌。
十八、对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有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再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专业技术能力。

Ⅳ 高分跪求化工单位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一、储罐区、生产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生产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到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及措施
1、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动火证应填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3、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连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防尘、防毒管理规定:
一、防护与治理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组织与抢救
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总担任组长。
2、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3、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四、员工在工作中,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Ⅵ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6)防爆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Ⅶ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Ⅷ 哪位能提供房地产行业施工中:电气方面-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在项目管理中,项目经理的责任是要落实优质、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是要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严格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直接操作人员的责任是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操作。
二、现场要有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平面布置,按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安装机具,堆放材料、构件。平面图要分阶段绘制,并明示于现场。
三、施工现场主要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施工现场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的围栏,围栏必须稳固、整洁、美观。
五、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
六、临设工程不得有歪斜,墙皮脱落等现象,棚顶、棚檐要规矩整齐,不得参差不齐。
七、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道路要畅通,要有排水措施。基础施工完后要及时清理积土,整理场地。
八、施工生产中的泥浆和其它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不得堵塞城市下水管道。
九、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开。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并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基础及土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门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做到地下情况不明、措施不落实、方案不周全、手续不完备不开工。施工中发现问题,隐患不消除不继续施工,保证地下管线畅通安全及相邻建(构)筑物的安全。
十一、起重机械或吊物以及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边线之间应保持建设部JGJ46-88规范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当无法保持时,应搭设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固性的非金属材质的外电防护隔离设施,并派专人维护。
十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有严格的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没有铅丝头、碎砖、木头、烂纸(袋)等。
十三、凡易倒塌、扭曲、变形的门窗、构件、工具材料和须清底使用的材料等,堆放的场地要夯实平整。
十四、大宗材料:砖成丁,垛位一条线,一般高;砂、石、灰、煤要成堆,不能一铺摊一大片,到处都是。
十五、混凝土构件、钢木门窗、木材、钢材、水电管材零件,通风管道,各种混凝土制品,工程设备必须分规格、型号码放整齐,堆放一头齐,不得超高码放。忌潮、忌雨淋日晒的要有防潮和苫盖措施,易失小件和贵重物品要入库保管。做到合理保管,方便使用。
十六、现场料具库要内外整齐,合理码放,余料要及时回收。仓库本身的门窗要牢固,窗有插销,门要上锁。
十七、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洒漏的及时清理,落地灰要集中过筛再用,砂石要清底使用。
十八、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要做到干活脚地清,活完料净。
十九、丢洒在脚手笆、电梯井及采光井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楼梯和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钢管、脚手架扣件、钢模卡子等要及时清除,防止坠落伤人或引起设施坍塌。
二十、现场要有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二十一、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积极创造条件。
二十二、建筑物内清除垃圾、渣土要由临时搭设的垃圾筒或利用电梯井、垃圾道漏下或用灰斗、小车吊下,严禁飞扬现象。垃圾、渣土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器内。
二十三、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安放,摆放整齐,机身经常保持清洁,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机棚内外干净整齐,棚内视线良好,操作方便,搅拌机周围要有排水措施。
二十四、塔吊基础及轨道铺设符合规定要求。
二十五、机修班的维修点要清洁卫生,机械物品码放整齐。
二十六、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和防火制度牌,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高层建筑可设消防专用水泵),保持消防道路(宽度3.5m)和楼内疏散道路畅通。按责任区定人挂牌管理。
二十七、现场要严格用火审批制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十八、合理配备灭火器材,要严格执行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值班巡查制度。工人施工中要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十九、高层建筑和临街道路、临居民居住区、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筑在施工中要有严格的防止物体坠落措施,要严格到一颗石子也掉不下来。
三十、上下行人的楼梯、走道要及时打扫,不得有滑动物停留在上面。
三十一、生活区设置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宿舍及其周围经常保持清洁、优美,使职工感到舒畅、清新。
三十二、职工宿舍内布置科学。床单、枕巾干净卫生,被子叠放整齐,洗漱、吃饭用具定位存放,整齐干净。床铺下边不得有杂物,鞋子整齐堆放。室内地面保持干净,桌椅表面无尘土。
三十三、办公室的文件、文具整齐清洁,桌椅表面无灰尘,窗户明亮、地面干净。报纸、清扫用具均定点存放。进入办公室使人感到庄重大方、井井有条。
三十四、伙房、食堂、卖饭处、茶亭要整洁卫生。炊具干净,生熟分开,有灭蝇、灭鼠措施。地面、墙面、案板、碗柜干净。不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炊事员经体检、身体健康,并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操作制度。
三十五、厕所要有冲洗设备,落实专人定期清扫,保持清洁,粪池要加盖,要有灭蝇、灭蚊、灭蛆措施。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高层建筑施工时,可隔几层设置移动或简易厕所。
三十六、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
三十七、工地施工不扰民,应针对施工工具设置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做到不超标(施工现场规定噪声不超过85分贝)。
为实现本规定,各项目经理部均得有科学分工,具体要求,深入检查,严格奖罚制度;凡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其责任,按照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人员在当班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企业为家,礼貌待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门卫人员应提醒、监督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戴好安全帽,并向相关人员(如车辆运输人员、材料供货方、来访人员)义务宣传有关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三、各种材料出门时需凭手续经查验货票相符后方可出门,如因无手续或与货票不符放行者,发现后罚当事人20元,并追回其材料。
四、门卫人员应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配合保管员做好材料整理工作,如发现材料短少,必须赔偿全部损失,并在当日工资中扣除。
五、坚决执行作息制度、交接制度、移交制度,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门卫人员和他人勾结作案,视情节轻重,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罚款一并进行处理。
六、门卫人员夜班当班时不准睡觉,不准找人打牌,必须在自己的负责范围内巡逻。如查到不在岗或睡觉,罚当班人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造成失窃,必须全部赔偿其经济损失。
七、下班后,工地的一切建筑材料禁止出门,坚决杜绝外人进入施工场区,如发现罚当班人20元。
八、门卫人员必须保持大门及主要通道、区域的卫生清洁。
以上各条款,门卫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背者按规定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卫生工作应划区包干,由各作业班组负责。坚持每天打扫,工完料尽,人走场地清,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无积水。
二、生活区实行专人负责制,每天打扫,并保持整洁。
三、严禁乱倒剩饭剩菜,剩饭剩菜须倒入指定桶中,且注意保持桶体及周围卫生。
四、严禁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施工,可隔几层设置移动或简易厕所供施工人员使用,并指派专人运送至指定地点。
五、厕所要有冲洗设备,落实专人定期清扫,保持清洁,粪池要加盖,要有灭蝇、灭蚊、灭蛆措施。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六、严禁随地乱倒生活用水,生活区须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
七、除张贴规定的宣传画及规章制度外,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乱贴、乱画。
八、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卫生须保持清洁,杜绝蓄意破坏行为。
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人员应坚持每天清理打扫,由室长督促、检查,做到宿舍内无生活垃圾、无异味脏物,被子叠放整齐,毛巾排成一线,箱子堆放一处,床下整洁。
二、吸烟者应配有烟灰瓶,严禁随地扔烟头,如发现地面上有一个烟头,罚当天值日人5元。
三、严禁在宿舍内烧电炉、电炒锅、煤油炉、热得快,发现一次除没收外,另罚款100元。
四、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聚众赌博或大声喧哗,室长有权制止。
五、严禁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电器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六、不允许向室外抛扔杂物,夜间外出要向项目经理部值班人员请假,外出须结伴同行,晚十点半前必须回宿舍并履行消假手续。
七、应按自己的床号就寝,不得乱睡他人床铺,宿舍内严禁外人寄住,更不允许集体宿舍内有男女混居的现象。
八、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做到不故意损坏,自己的床铺自己保护好。
九、生活用品必须保护清洁,按规定摆放整齐。
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随地便溺。
十一、宿舍内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十二、宿舍内不准存放与生活、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十三、宿舍内不准放腐烂、变质物品及有害身体健康的液体和气体。
十四、注意火烛,吸烟者自配烟缸,严禁睡在床上吸烟。
十五、严禁乱拉乱接电器及自备炊具等物品。
十六、现金、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十七、不准带外来人员出入宿舍。
十八、室长每天检查卫生。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将按项目经理部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浴室须每天冲洗,实行专人负责制。
二、浴室洗澡水每天换尽,严禁在浴室内洗衣服、被套。
三、用完的洗发液及香皂包装须带出至垃圾桶,严禁乱扔乱丢。
四、浴室内严禁大小便,小便须进入指定管道。
五、衣服挂在指定地点,严禁到处乱放。
六、浴室卫生须注意保持,杜绝蓄意破坏行为。
七、患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浴室洗澡。
八、工地浴室对外来人员一律不予安排。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厕所须每天打扫、疏通,且一天不少于两次,实行专人负责制。
二、严格坚持大便入槽,小便入池的制度。
三、统一采用市场销售的卫生纸,以防堵塞管道。
四、地面保持无杂物,严禁乱扔便纸、烟头等杂物。
五、夏季须定期投药,除四害,冬季谨防水箱冻裂。
六、厕所卫生须时保持,杜绝蓄意破坏行为。
食堂管理制度
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二、不卖腐烂变质食物,炊具做到一洗、二冲、三刷、四消毒。冰柜里的菜要生熟悉分开,菜肴应有留样。
三、炊事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服,做到“三白”,离开食堂脱下工作服。
四、厨房要天天冲洗,食堂要天天打扫,保持干净,食堂餐具一律不准外借,使用前要消毒。
五、加强成本核算,发扬民主,伙食帐目要按月公布,做到“日结月清”。
六、炊事人员每月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家属就餐一律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七、食品进库、出库均按财务手续做好台帐。
八、食堂不应有较大的盈亏现象,原则上控制在饭菜票回拢总数的2.5%左右。
九、炊事人员一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炊事岗位。
十、保证茶水供应充足,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十一、掌握就餐人数,按时做好饭菜,满足供应时间,保证吃饱、吃好。
十二、掌握市场信息和职工口味,把好采购验收关,并每天公布菜价,检查采购原料,注意营养,增加花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十三、食堂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十四、就餐应凭票排队就餐,严禁使用人民币,严禁欠帐。
十五、食堂炊事人员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准带菜到宿舍就餐。工作表现不好、服务态度恶劣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和处罚20~200元,直至调离工作。
施工便民措施
为了在施工期间,得到社会各界和辖区内各级领导和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扩大本项目经理部的影响,提高本企业在社会上知名度和社会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如下便民措施:
一、向所在辖区主管部门和周边群众通过开座谈会、张贴告示等形式打招呼,表示在此施工给大家增添了麻烦,表示歉意,请求谅解。
二、与所在地交警、巡警签订共建协议,我方坚决执行协议中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三、施工期间应做到封闭作业,尽最大努力搞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四、一般情况下夜间不施工,特殊情况,经批准,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
五、控制建筑粉尘,不在工地焚烧油漆、油毯及杂物。
六、尽力为周边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七、对辖区内各级领导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处理解决。

Ⅸ 电气设备维护保养

一、概 念
1、什么是设备巡检
设备巡检是按设备的部位、内容进行的粗略巡视,为了“观察”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不定量的运行管理,对分散布置的设备比较合适。
2、什么是设备点检
为了维持生产设备的原有性能,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点)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周密检查的过程,以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能够得到早期的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这样的设备检查称为点检。
3、设备日常巡检与设备定期点检的区别与联系:
(1)设备巡检员是专职人员,主要负责某个生产工艺段的设备巡检。他不同于维护人员、检修人员,也不同于维护技术人员,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专门人员。设备巡检员是利用人的五官或简单的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在巡检过程中对照标准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和隐患,掌握设备故障的初期信息,为点检人员提供要检查设备故障点、部位、项目和内容,使点检人员有目的、有方向的进行设备点检。
(2)设备定期点检主要是指设备维修人员,主要负责设备故障的修复,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设备巡检人员提供的信息,对有故障的设备进行详细地检查和修复。在有些单位也叫保全工,
(3)设备日常巡检和设备日常点检其实是一个岗位,主要负责巡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设备有无异常现象,为维修提供更好的依据,缩短维修时间,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二、设备点检的分类
按作业时间间隔和作业内容的不同,点检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二类。
1.日常点检
作业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点检为日常点检或称日常检查。日常点检的对象为在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由设备操作人员根据规定的标准,以感官为主借助便携式仪器,每日一次或数次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技术状态检查和监视,了解设备在运行中的声音、动作、振动、温度、压力等是否正常,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简单维护和调整,检查结果记入日常点检卡中。日常点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日常点检的作业内容比较简单,作业时间也较短,一般可在设备运行中进行,所以对生产影响不大。
2.定期点检
作业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点检为定期点检或称计划点检。定期点检由设备维修人员和专业检查人员根据点检卡的要求,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除包括日常点检的工作内容外,其检查作业主要是测定设备的劣化程度、精度和功能参数,查明设备异常的原因,记录下次检修时应消除的缺陷。定期点检的主要目的是确认设备的缺陷和隐患,定期掌握设备的劣化状态,为进行精度调整和安排计划修理提供依据,使设备保持规定的性能。
设备定期点检的对象主要是重点生产设备,其工作内容比较复杂,工作时间较长,一般需要停机进行。所以必须与生产才划协调编制点检计划。
三、设备点检的主要环节
设备点检的内容因设备种类和工作条件不同而差别较大,但各类设备的任何点检,都必须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确定检查点
一般应将设备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列为检查点。但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确定与设备的结构、工作条件、生产工艺及设备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有很大关系。检查点选择不当或数量过少,难以达到预定的目的;检查点过多,势必造成经济上不合理。因此,必须全面考虑以上因素,合理确定检查点的部位和数量。检查点一经确定,不应随意变更。
2.确定点检项目确定点检项目就是确定各检查点的作业内容,如温度、振动、噪声、泄漏、压力、磨损情况等。确定检查项目时,除依据必要性外,还要考虑点检人员的技术水平检测工具的配套情况。点检项目确定后,应将其规范化并登记在点检卡中。
3.制定点检判定标准
根据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实践经验,制定出各检查项目的技木状态是否正常的判定标准。判定标准要尽可能定量化,如磨损量、偏角、压力、油量等均应有确切的数量界限、以便于检测和判定。制定的判定标准要附在检查项目表内。
4.确定点检周期点检周期应根据检查点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依照生产工艺特点和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并结合故障与磨损倾向、维修经验等来确定,切不可过长或过短。点检周期过长,设备异常和劣化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失去了点检的意义;点检周期过短。会加大检查工作量,增加费用支出。点检周期的最后确定,需耍一个摸索试行的过程 ,一般可先拟定一个点检周期试行一段时间(如一年),再通过对试行期间的维修记录、故障和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确定一个切合实际的点检周期。
5.确定点检方法和条件
根据点检的目的和要求,规定各检查项目所采用的检查都应具体规定。检查方法和作业条件确定后,就成为规范化的作业程序。例如:是凭感官检查还是用检测仪器检查;是需要解体检查还是不解体检查;是停机检查还是不停机人员不得随意改动。
6.确定点检人员所有检查任务必须落实到人,也就是明确各类点检的执行入员。日常点检工作一般应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因为他们天天与设备接触,对其性能和技术状况十分熟悉,易于及时发现问题、设备在运行中一旦出现故障征兆,能够尽快处理。同时,也有利于推行设备全员管理。定期点检由于工作内容复杂,作业量大,技术要求高,应由没备维修人员和专职点检人员负责,以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率。确定点检人员时,要与一定形式的责任制度相结合,力求做到责任明确,要求具体,任务落实。
7.编制设备点检卡
为了指导设备点检工作,需要将各检查点、检查项目、检查周期、检查方法、判定标准以及规定的记录符号等内容编制成规范的表格,作为点检人员进行检查作业的依据。这种表格称为设备点检卡。点检卡既是考查点检工作执行情况、统计设备维修资料、进行设备技术状态分析的原始记录,又是维修控制和管理中的重要技术文件。编制点检卡时,文字和符号要力求准确具体,简明规范、以便于掌握和使用。
8.做好点检管理工作
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级点检管理组织机构,形成设备点检管理网络;制定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落实,奖罚分明;加强信息反馈和管理,定期汇总、整理各种点检记录,并按要求分类归档。生产部门要做好日常巡检和点检的检查、考核和奖评工作,同时,还要着重解决和防止四个问题:①防止不到现场的谎检;②防止判断不准确的误检③防止已列入检查点的重要部位的漏检;④防止查出的问题总得不到解决的虚检。;维修部门负责做好定期点检的检查、考核和奖评工作。
四、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要求
1、日常点检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设备点检——依靠五感(视、听、嗅、味、触)进行检查;(2)小修理——小零件的修理和更换;(3)紧固、调整——弹簧、皮带、螺栓、制动器及限位器等的紧固和调整;(4)清扫——隧道、地沟、工作台及各设备的非解体清扫;
(5)给油脂——给油装置的补油和给油部位的加油;(6)排水——集汽包、储气罐等排水;(7)使用记录——点检内容及检查结果作记录。
2、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项目)(1)压力——是否在要求范围内(不超压);(2)温度——是否在要求范围内(不超温);
(3)流量——是否异常变化(忽高或忽低);
(4)泄漏——无泄漏;(5)给脂状况——润滑良好;
(6)异音——无异音;
(7)振动——振动频率符合要求(无异常振动);(8)龟裂(折损)——无明显裂纹和损坏;(9)磨损——磨损量符合要求;
(10)松弛——紧固件无松动、连接件无松弛。
五、设备的正确使用
1、设备使用的“三好”、“四会”要求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做到的“三好”、“四会”
“三好”是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
“四会”是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2、使用设备的“六不准”规定
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不准乱开、乱拆、乱割、乱焊;
不准随意改动调整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不准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护工作;不准无证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3、设备“四保持”的内容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
保持设备的结构完整性;保持设备的性能和精度;
保持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4、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放火、防爆、防冻、防漏、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
各种设施和管道涂色鲜明,易于识别;
场地平整,物品堆放整齐。
六、三级保养制度
设备的三级保养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日常保养有的作为例行保养。由于其具有三个等级的保养责任和内容,故称为三级保养。三级保养一般连续按周期完成。它是设备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保养制度之一。
“三级”保养的划分 (1)日常保养: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处或注油保养,设备经常保持润滑、清洁。班中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2)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助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的定期维护。其内容为: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检查、清洗;疏通油路,更换不合格的毡垫、密封;调整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电气部分由维修电工负责。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一级保养简称一保。根据不同设备及运行条件定期进行(3)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的定期维修,其内容为: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擦洗设备,调整精度,拆检、更换和修复少量易损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仪系统检查修理,并进行调整、紧固,刮研轻微磨损的部件。保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设备日常保养的具体要求
(1) 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点检工作,按规定进行合理润滑和加油。 (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通知机电修理人员处理。
(4) 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一般设备为15-30分钟,大型、关键设备可以适当延长。油毡、油线、油孔、油杯、油池要坚持每周清扫一次。
(5 )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当天设备运转情况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6 )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清扫,月底节前彻底扫,定期进行评比。周末一般设备清扫1小时左右,大型、关键设备2小时左右,月底一般清扫1-2小时,大型、关键设备2-4小时,节日保养按规定保养标准进行,并将定期评比情况作好记录。
保养“十字”作业法 设备周末保养内容及要求可简述为保养“十字”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清洁,指设备外观及配电箱(柜)无灰垢、油泥;
润滑,指设备各润滑部位的油质、油量满足要求;
紧固,指各连接部位紧固;
调整,指有关间隙、油压、安全装置调整合理;防腐,指各导轨面、金属结构件及机体清除掉腐蚀介质的浸蚀及锈迹。
参考资料: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基础知识

Ⅹ 我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给一个制度清单吧,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
1.安全生产职责
1.1 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2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7.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8.事故管理制度
9.工艺运行和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10.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4.工艺管理
14.1 生产管理制度
14.2 工艺管理制度
14.3 调度管理制度
15.设备管理
15.1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15.2 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15.3 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15.4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15.5 工艺管网管理制度
15.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5.7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5.8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5.9 设备联合维保管理制度
15.10 跨区域施工管理制度
15.11 设备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15.12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5.13 设备异常分析管理制度
16.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7.电气管理
17.1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7.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7.3 电气系统调度规程
18. 监测和测量设备管理
18.1 计控设备管理制度
18.2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9.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0.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1.2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1.3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21.4 液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2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2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4.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6.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27.消防安全
27.1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7.2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28.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2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0.禁烟管理制度
31.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3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3.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3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3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6.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7.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38.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3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5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6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7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8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9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9.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
40.承包商安全管理
40.1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40.2 外协施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41.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42. 变更管理制度
43. 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44. 安全生产考核
44.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4.2安全生产管理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45.干部值班制度
46.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47.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4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5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5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52.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53.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54.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

阅读全文

与防爆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机械式防抱死装置 浏览:291
x线设备有哪些 浏览:961
怎么画设备管道图 浏览:882
供暖回水管阀门怎么开 浏览:598
机械工业一般叫什么名字 浏览:754
山东直线轴承有多少规格 浏览:875
超声波怎么检测是否有病毒 浏览:508
什么样的阀门转换耐用 浏览:684
汽车仪表盘出现红色是什么原因 浏览:402
实验室制取气体的可选装置如图所示 浏览:34
什么是设备配置文档 浏览:697
第五人格工具箱不能开出什么 浏览:867
注射死刑仪器是什么 浏览:355
轮毂轴承取不出来怎么办 浏览:306
杭州建华五金市场地址 浏览:355
电动阀门开关时间怎么定义的 浏览:704
机械销售怎么摆放陌生客户 浏览:805
两根电缆一个设备怎么计量 浏览:432
库伦扭秤实验装置 浏览:831
三类电动工具工作电压不超过50伏 浏览: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