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烧过程中的物质基础,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可燃物条件或缩小燃烧范围。隔绝空气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条件,也就是氧化剂。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加强通风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并且将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开存放;及时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设备上的可燃物等。 2、隔绝空气如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品,将钠存放于煤油中,磷存放于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容器、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 3、消除着火源 消除着火源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引起燃烧的火源。。 如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或穿带钉子的鞋;接地防静电;安装避雷装置防雷击;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着火的场所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如防爆灯;隔离火源、控制温度、遮挡阳光等措施。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 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也就是阻断燃烧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条件,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如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车、推...
『贰』 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施有:
(1)正专确选用属电气设备。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叁』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1、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选用适应的通风方法;
3、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4、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
5、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防爆是指能够抵抗爆炸的冲击力和热量而不受损失仍能正常工作称为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肆』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火要求是什么
客房里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厨房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床头柜内设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靠近燃物安装时,应加垫不燃材料制作的隔热层;碘钨灯及功率较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空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对空调、制冷和加热等设备要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一、 工程概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3 号
《关于防止发生施工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建监安[1998]12号
三、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 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 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六、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七、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八、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九、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 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 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 度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 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十一、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十二、机修房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房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所有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4、机修工作业时,严禁带手套,下班时切断电源。
5、存放油类要求归类,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6、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十三、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熔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四、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置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十五、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 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 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六、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七、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1) 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 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 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 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 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 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 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伍』 电器是如何防火防爆的
电器防火防爆的,大概有以下几种措施吧:
1、正确选用电气设备。包括是否内防爆电器,电器的质量容问题等
2、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比如电热设备使用时不能离人,很多电器使用时要遵守操作规程等。要有防止电器超压、短路、过载等措施。
3、加强对电器的维护保养。
4、电器安装时要与可燃物或其他设施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通风,接地等其他措施。
『陆』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6)电气设备防火防爆技术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柒』 电气防火措施有哪些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要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
(2)安装带漏电保护功能的自动断电版装置。
(3)尽权可能采用安全电压。
(4)保证电气设备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5)采用电气安全用具。
(6)设立屏护装置。
(7)保证人或物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8)定期检查用电设备。
『捌』 防爆措施有哪些
1、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库房,应采用耐火建筑,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库区内的浓度,使之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凡是性质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
(2)隔绝空气:
隔绝空气储存一些化学易燃物品,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3)清除着火源:
清除着火源,采取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
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括明火、冲击摩擦、自然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库区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摩擦和撞击控制
在辅助设施、泵类运行中,保持良好的润滑,及时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防止相互撞击,不能抛掷,以免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进出人员不能穿带钉的鞋子。装卸、搬运时,轻装轻卸,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4、自然发热控制
油抹布、油棉纱等易引起火灾,应装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存安全地带并及时清理。
5、电火花控制
库区内使用的主要是低压电器设备,往往会产生短时间的弧光放电和接点上的微弱火花,对需要点火能量低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爆炸粉尘等构成危险,所以电气设备及其配线应选择防爆型。
6、静电火花控制
静电最严重的可以导致可燃物燃烧、爆炸,对需要点火能量小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尤其严重,在有汽油、苯、氢气等场所,应特别注意静电危害。
进出人员应着防静电工作服,管道输送时应控制流速,散装化学品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并对静电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报警等,整个系统应抑制静电产生或迅速导出静电。
7、其他火源控制
避免日光直,配置相应降温措施;室内仓库避免大功率照明灯长时间烘烤,采用冷光源。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搬运工具;严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机。
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扩展
阻火装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窜入设备、容器与管道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和管道内扩展。常见的阻火设备有安全水封、阻火器和单向阀。
进入易燃易爆库区的运输车辆应进行“三证”检查并加装防火罩、带小型防火器材。对于带压的储存设施,泄压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阀和爆破片以及放空管。
9、其他注意事项
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时应有防自聚的措施,因为自聚过程会放热,增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可采用指示装置,如:压力表(液化气储存等)、温度计、液位计和高位报警器(可燃液体储罐)等,定期检查或校准、检定。另外,罐区还应设置避雷、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10、应急设备
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安装可燃气自动监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喷淋装置(因液体化学品大多比水轻,用水灭火会导致火灾范围扩大),定期检修或测试、标定,配备的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能。
『玖』 企业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主要有:
1.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质。
这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
使它不达到爆炸极限。
也可以用不燃或难燃防止火灾、爆炸,还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采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达不到燃烧、爆炸的危险限度。
2.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这方面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
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3.安装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闸门以及安全阀等,以防止
发生火灾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
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企业内生产工人应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则:
1.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2.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吸烟,严禁在工作现场和厂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3.使用、运输、贮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粉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在工作现场禁止随便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作好安全防范工
作。
5.对于使用的电气设施,如发现绝缘破损、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领导给以解决。不得带故障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应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车间内配备的防火防爆工具、
器材等,应该爱护,不得随意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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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防火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是什么意思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在生产过程中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针对物质燃烧的两个必要条件而提出的。一方面是使燃烧系统不能形成,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危险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者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另一方面是消除一切足以导致着火的火源以及防止火焰及爆炸的扩展。
(一)控制和消除火源
燃烧炉火、反应热、电源、维修用火、机械摩擦热、撞击火星,以及吸烟用火等着火源是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着火爆炸的常见原因。控制这类火源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于防火防爆是十分重要的。
1、明火
明火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1)加热用火
加热易燃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气或其他载热长。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建筑或隔离。为防止易燃烧物质漏入燃烧室,设备应定期作水压试验及空气压试验。
装置中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漏易燃液体和蒸气的工艺设备的贮藏区,并应布置在散发易燃物料设备的侧风向或上风向。
(2)维修用火
维修用火主要是指焊接、喷灯以及熬制用火等。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应尽量避免焊割作业,最好将需要检修的设备或管段卸至安全地点修理。
进行焊接作业的地方要与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管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对运输、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进行焊接时,应将系统进行彻底的清洗,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并经气体分析合格才可以动焊。
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0 .5%。
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0.2%。
当需要修理的系统与其他设备连通时,应将相连管道拆下断开或加堵金属盲板隔绝,防止易燃的物料窜入检查系统,在动火时发生燃烧或爆炸。
电焊线破残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不能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件作为电焊地线,防止在电路接触不良的地方,产生高温或电火花。
对熬炼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烟道窜火和熬锅破漏,盛装物料不要过满,防溢出,并要严格控制加热温度。在生产区熬炼时,应注意熬炼地点的选择。
喷灯是一种轻便的加热器具。在有爆炸危险的车间使用喷灯,应按动火制度进行,在其他地点使用喷灯时,要将操作地点的可燃物清理干净。
(3)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凡是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
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动火作业分为二个级别:危险动火作业、一般动火作业。
危险动火作业:包括在仓库(含易燃易爆仓库)内,油库内,油罐上,油管上,油变压器上,SF6断路器上,机组各轴承上,发电机风洞内,蓄电池室内,危险的电缆沟、暗井内的动火等。其动火作业票由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维护队负责人、安全员在场监护。
一般动火作业:除危险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其动火作业票由维护队负责人批准,维护队安全员在场监护。
1)动火作业票的使用:动火作业票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有效使用期,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作业票。
2)拆下动火:凡不是必须在现在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固定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
3)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动火区周围的可燃物质,用足够的不燃材料与周围设备、管道、孔洞等隔离;在高处动火时,要采取防止火花下落的措施。
4)动火手续:动火作业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填好动火作业票,经批准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动火执行人员要见到批准的动火作业票和有安全措施后才开工。
5)动火监护: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及人数规定见上述。
2、摩擦与撞击
机器中轴承转动部件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器工具打击混凝土地坪等都可能发生火花,当管道或铁制容器裂开物料喷出时也可能因摩擦而起火。
对轴承要及时添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为了防止金属零件随物料带入设备内发生撞击起火,可以在这些设备上安装磁力离析器。当没有离析器时,危险物质的破碎(碳化钙)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
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抛掷,防止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特别危险的防爆工房内,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
3、其他用火
高温表面要防止易燃物料与高温的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高温表面要有隔热保温措施。不能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及其他可燃物件。油抹布、油棉纱等易自燃引起火灾,应装人金属桶、箱内,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及时处理。吸烟易引起火灾,烟头的温度可达800,C,而且往往可以隐藏很长时间。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和防火管理,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内吸烟。
4、电器火花
电火花是引起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与空气爆炸混合物燃烧爆炸的重要着火源。在具有爆炸、易燃危险的场所,如果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规程的要求,则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控制危险物料
1、按物料的物化特性采取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了解各种物质的物质化学性质,根据不同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措施。
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等,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发生爆炸。
易燃、可燃气体和液体蒸气要根据它们与空气的相对密度,采用相应的排污方法,根据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气压力,应考虑容器的耐压强度、贮存温度、保温降温措施等。
液体具有流动性,因此要考虑到容器破裂后液体流散和火灾蔓延的问题,不溶于水的燃烧液体由于能浮于水面燃烧,要防止火灾随水流由高处向低处蔓延,为此应设置必要的防护堤。
2,系统密闭及负压操作
为了防止易燃气体、蒸气和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该使设备密闭,对于在负压下生产和设备,应防止空气吸人。为了保证设备的密闭性,对危险物系统应尽量少用法兰连接,但要保证安装维修的方便。输送危险气体、液体的管道应采用无缝管。
负压操作可以防止系统中的有毒或爆炸气体向器外逸散。但在负压操作下,要防止设备密闭性差,特别是在打开阀门时,外界空气通过孔隙进入系统。
3、通风置换
采用通风措施时,应当注意生产厂房内的空气,如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则不应循环使用。在有可燃气体的室内,排风设备和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通风机室,如通风机室设在厂房内,应有隔绝措施。排除或输送温度超过800C的空气与其他气体的通风设备,应用非燃烧材料制成。排除有燃烧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系统,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当粉尘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气体时,不应采用湿式除尘系统。
4、惰性介质保护
化工生产中常用的惰性气体有氮、二氧化碳、水蒸气及烟道气。惰性气体作为保护性气体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易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处理及其粉末输送时,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覆盖保护。
(2)处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统,在时料前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以排除系统中原有的空气,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将惰性气体通过管道与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贮槽等连接起来,作为万一在发生危险时备用。
(4)易燃液体利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压输送。
(5)在有爆炸性危险的生产场所,引起火花危险的电器、仪表等采用充氮正压保护。
(6)在易燃易爆系统需要动火检修时,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和置换。
(7)发生跑料事故时,用惰性气体冲淡,在发生火灾时,用惰性气体进行
灭火。
(三)控制工艺参数
在生产过程中,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物料跑损是防止火灾和爆炸的根本措施。
1、温度控制
不同的化学反应都有其自己最适宜的反应温度,正确控制反应温度不但对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也是防火防爆所必须的。
2、投料控制
(1)投料速度
对于放热反应,加料速度不能超过设备的传热能力,否则将会引起温度猛升发生副反应而引起物料的分解。加料速度如果突然减少,温度降低,反应物 不能完全作用而积聚,升温后反应加剧进行,温度及压力都可能突然升高或造 成事故。
(2)投料配比
反应物料的配比要严格控制,为此反应物料的浓度、含量、流量都要准确的分析和计量。
(3)投料顺序
化工生产中,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投料,否则有可能发生爆炸。为了防止误操作颠倒投料顺序,可将进料阀门进行互相联锁。
(4)控制原料纯度
有许多化学反应,往往由于反应物料中的杂质而造成副反应或过反应,以致造成火灾爆炸。因此生产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应有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保证原料纯度。
3、防止跑、冒、滴、漏
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往往导致易爆介质在生产场所的扩散,是化工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发生跑、冒、滴、漏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操作不精心或误操作,例如收料过程中槽满跑料。分离器液体控制不稳,开错排污阀等。
(2)设备管线和机泵的结合面不密封而泄漏。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杜绝跑、冒、滴、漏,必须加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责任感和技术培训,稳定工艺操作,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泄漏率。为了防止误操作,对比较重要的各种管线涂以不同颜色以便区别,对重要的阀门采取挂牌、加锁等措施。不同管道上的阀门应相隔一定的间距。
4、紧急停车处理
当发生停电、停气、停水的紧急情况时,装置就要进行紧急停车处理,比时若处理不当,就可以造成事故。
(1)停电
为防止因突然停电而发生事故,比较重要的反应设备一般都应具备双电原、联锁自投装置。如果电路发生故障,联锁未合,则装置全部无电,此时要及时汇报和联系,查明停电原因。
(2)停水
停水时要注意水压和各部位的温度变化,可以采取减量的措施维持生产。如果水压降为零,应立即停止进料,注意所有采用水来降温的设备不要超温超压。
(3)停汽
停汽后加热装置温度下降,汽动设备停运,一些在常温下呈固态而在操作温度下呈液态的物料,应根据温度变化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因冻结堵塞管道。此外,应及时关闭蒸气与物料系统相连通的阀门,以防物料倒流至蒸气管线系统。
(4)停气
当气流压力回零时,所有气动仪表和阀门都不能动作,这时流量、压力、液面等应根据一次仪表或实际情况来分析判断。
(四)采用自动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
1、工艺参数的自动调节
(1)温度自动调节
(2)压力自动调节
(3)流量和液位自动调节
2、程序控制
程序控制就是采用自动化工具,按工艺要求,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执行系统作周期性自动切换的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主要是由程序控制器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发出的信号,使执行机构动作。
3、信号装置、保护装置、安全联锁
(1)信号装置
安装信号报警装置可以在出现危险状况时警告操作者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出的信号一般有声、光等。它们通常都和测量仪表相联系,当温度、压力、液位等超过控制指标时,报警系统就会发生信号。
(2)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在发生危险时,能自动进行动作,消除不正常状况。
(3)安全联锁
所谓联锁就是利用机械或电气控制依次接通各个仪器设备,并使之彼此发生联系,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五)限制火灾和爆炸的扩散
1、隔离、露天布置
在生产过程中,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装置应采用分区隔离、露天安装和远距离操纵的方法。
(1)分区隔离
在总体设计时,应合理安排工厂布局,装置与装置、装置与贮槽仓库以及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划出一定的安全距离。
(2)露天布置
为了便于有害气体的散发,减少因设备泄漏造成易燃气体在厂房中积聚的 危险性,宜将化工设备和装置放置在露天和半露天。
(3)远距离操纵
对某些装在工作人员难以接近或要求迅速启闭否则将有发生事故可能的 阀门,对于辐射热高的设备等可采用远距离操纵。
2、安全阻火装置
阻火设备包括安全液封、阻火器和止回阀等,其作用是防止外部火焰进人有燃烧爆炸危险的设备、管道、容器,或阻止火焰在设备和管道间的扩展。
(六)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其结构和防爆性能的不同来分类的。应根据环境特点选用适当型式的电气设备。
1、通用要求
(1)类型和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旧类型的标志前“K”表示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新类型的标志有“E”者为工厂用防爆电设备,有"I”者为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
(2)最高表面温度
隔爆型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指外壳表面温度,其他各型设备指与爆炸性混合物接触表面的温度。
I类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最高表面温度为+1500C,采取措施能防止堆积粉尘时为+4500C。
B类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有关规定。极限温升是对环境温度+400C而言的。有过负荷可能的设备指电动机和电力变压器。
在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内,电气设备外壳温度一般不应超过1250C。如不能保证这一要求,亦必须比混合物自燃点低750C或低于自燃点的2/3。
(3)环境温度
电气设备运行环境温度一般为一201C -+40'C。若环境温度范围不同,须在铭牌上标明,并以最高环境温度为基础计算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4)闭锁
电气设备上凡能从外部拆卸的紧固件,如开关箱盖、观察窗、机座、测量孔盖、放油阀或排油螺丝等,均必须有闭锁结构。其目的是防止非专职人员拆开这些保持防爆性能所必须的螺栓等紧固件。闭锁结构必须是使用旋具、扳手、钳子等一般工具不能松开或难以松开的紧固装置。
(5)外部连接
进线装置必须有防松和防止拉脱的措施,并有弹性密封垫或其他密封措施。且接线盒的电气间隙、漏电距离均应符合要求。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保持连续可靠,并有防松、防锈措施。
2、各类设备防爆要求
(1)增安型
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上述现象的电气设备。其绝缘带电部分的外壳防护应符合 IP44,其裸露带电部件的外壳防护应符合IP54。引人电缆或导线的连接件应保证与电缆或导线连接牢固、接线方便,同时还须防止电缆或导线松动、自行脱落、扭转,并能保持良好的接点压力。
(2)隔爆型
指把可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坚固的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发生爆炸的爆炸压力并能阻止通过其上孔缝向外部传爆的电气设备,隔爆型设备的外壳用钢板、铸钢、铝合金、灰铸铁等材料制成。
隔爆型电气设备可经隔爆型接线盒(或插销座)接线亦可直接接线。连接处应有防止拉力损坏接线端子的设施。连接装置的结合面应有足够的长度。如果电缆封入主外壳内,则外壳外的长度不得小于3m.
(3)充油型
指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没在绝缘油里,使之不能引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应有排气孔,孔内不得有杂物;油量必须足够,最低油面以下深度不得小于25mm,油面指示必须清晰;油质必须良好;油面温度TI-T4组不得超过1000C,T5组不得超过80'C,T6组不得超过70'C。充油型设备应水平安装,其倾斜度不得超过50;运行中不得移动,机械连接不得松动。
(4)正压型
指具有保护外壳、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外部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防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的电气设备。按其充气结构分为通风、充气、气密等三种形式,保护气体可以是空气、氮气或其他非可燃性气体。外壳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44。其外壳内不得有影响安全的通风死角。正常时,其出风口处风压或充分气压均不得低于0. 2kPa;当压力低于0.1KPa或压 力最小处的压力低于0 .05kPa时,必须发出报警信号或切断电源。
这种设备应有联锁装置,保护运行前先通风,充气的总量最少不得小于设备气体容积的5倍。运行前通风时间(s)可按下式计算:
t二K(V+a)/Q
式中K一容积倍数,K)5
V一设备气体容积(m,)
a一管道气体容积(m,)
Q一气体流量(m3/s)。
(5)本质安全型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的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称为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电路应有安全栅。安全栅是由限流元件(金属膜电阻、非线性阻件等)、限压元件(二极管、齐纳二极管等)和特殊保护元件(快速熔断器等)组成,电路中晶体管均需双重化。本质安全电路端子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源变压器的次级电路,必须与初级电路之间保持良好的电气隔离。
(6)充砂型
指外壳内充填细粒材料,使得在规定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壳壁及颗粒材料危险温度不能点燃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其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0细粒填充材料应填满外壳内所有空隙;颗粒直径为0 .25一1 .6mm。填充时,细粒材料含水量不得超过0 .1%。
(7)无火花型
指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火花,也不产生能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表面温度或灼热点的防爆型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