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以下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中正确的有哪些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
首先根据工艺专业等有关专业提供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图和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然后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在生产装置中0区是极个别的,大多数属于2区,在设计中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三、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在选择使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前,应首先明确以下内容:
1.燃炸危险场所环境的类别,是燃炸性气体环境还是燃炸性粉尘环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质其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们通常在说的防爆设备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应为防尘结构标志为DP,主要用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或尘密结构标志为DT,主要用于爆炸性粉尘10区环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尘11区环境。
2.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级别,即ⅡA、ⅡB、ⅡC。这是相应于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分极。其级别根据产生爆炸性气体的介质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属ⅡA、乙烯属ⅡB、乙炔和氢属ⅡC等。从ⅡA到ⅡC随着防爆电气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逐级减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3.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组别或引燃温度。这是易燃性物质的气体或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的规定条件下被热表面引燃的最低温度。从组别T1到T6随着引燃温度的降低,其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4.周围环境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要求。如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等不同环境条件,在防爆电气设备选型时应同时考虑。
在考虑以上几条基本要求后,可选择能满足要求的防爆电气产品。对有些必须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满足场所要求的时候,可采用正压通风的措施来达到防爆的要求。有关正压通风的具体要求详见国标G50058-92。
按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规定,各种防爆类型标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质安全型 ia,ib
正压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无火花型 n
特殊型
s
电气设备分为两类:Ⅰ类为煤矿井下用的电气设备;
Ⅱ类为工厂用的电气设备
如工厂用的隔爆型B级T4组:dⅡBT4;
工厂用的增安型B级T3一组:eⅡBT3。
『贰』 正压通风有哪些要求
锅炉的通风方式有自然通风、正压通风、负压通风和平衡通风四种。正压通风是让风从室外吹到室内,室内的风压大于室外,风从窗口或门洞口排出,实现通风。
正压通风示意图
在正压通风系统中,锅炉的燃铙设备和烟道的阻力,除一部分由烟囱的抽力来克服外,基本上靠鼓风机来克服。这时锅炉的炉膛和全部烟道都在正压下工作,消除了漏风,提高了燃烧强度和锅炉的热效率,但是也要求炉墙和炉门孔有严格的密封,以免烟气外冒污染环境,并影响工作人员的安全。此种通风在燃油和燃气的锅炉上应用得较多,小型锅炉改手烧为机械燃烧方式时也.颇多采用。
为了使正压通风力与烟囱的抽力相互协调,并且减少操作上的麻烦,应使炉内压力与大气压力相仿或稍低一些。
正压室通风
1、设置正压室
按正压室外空气中所含物质的性质,可把正压室分成两级。
Ⅰ级正压室:当室外空气中含有最高容许浓度小于或等于1mg/m3的剧毒物质或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时,室内设计正压值可取20~60Pa。
Ⅱ级正压室:当室外空气中含有较高张度的粉尘、腐蚀性较严重的物质、高湿、最高容许浓度大于1mg/m3的剧毒物质或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时,室内设计正压值可取10~30Pa。
2、新风量计算
维持正压室内正压值的有效风量是新风量。新风量应取下列3项中的最大值:
(1)维持正压所必需的新风量。
(2)为稀释正压室内有害物质所必需的新风量。
(3)保证正压室内每人每小时不少于30m3的新风量。
3、通风系统的配置
Ⅰ级正压室:宜-室-套正压通风系统,通风机应有备用。
Ⅱ级正压室:可多室配一套正压通风系统,但防爆正压室不应与非防爆正压室合并一个通风系统。通风机可两台并联运行,当一台通风机出现故障时,仍能维持正压。[2]
电动机正压通风
1、通风方式选择
直流式通风:系统简单,设备少,投资小。
闭路循环式通风:需要冷源。从电机散发出来的热空气经冷源冷却后循环使用。
当外部取气较洁净,且温湿度不高时,应采用直流式通风。
当外部取气含尘量大,温湿度高时,若采用直流式通风,则空气处理装置庞大,应考虑采用闭路循环式通风。
2、正压值的确定
Ⅰ级环境: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蒸气的环境,正压值取50~100Pa。
Ⅱ级环境:空气中含有粉尘、腐蚀性气体或空气温湿度过高的环境,正压值取30~50Pa。
3、通风系统配置
①Ⅰ级正压通风系统,宜一个系统服务于一台电机;Ⅱ级正压通风系统,则可以是一个系统服务于多台电机。
②附属于电动机就地安装的集电环罩、电气仪表箱,应该用同一通风系统进行正压通风。
③电机正压通风系统应设置备用通风机,以保证生产安全;但当一个系统仅对一个机组的电机,而机组有备用时,则可不设备用通风机。
『叁』 选用正压型电气设备及通风系统应符合要求有哪些
一、通风系统必须用非燃性材料制成,其结构应坚固,连接应严密,并不得有产生气体滞留的死角;
二、电气设备应与通风系统联锁。运行前必须先通风,并应在通风量大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容积的5倍时,才能接通电气设备的主电源;
三、在运行中,进入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内的气体,不应含有易燃物质或其它有害物质;
四、在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运行中,其风压不应低于50Pa.当风压低于50Pa时,应自动断开电气设备的主电源或发出信号;
五、通风过程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当采取有效地防止火花和炽热颗粒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吹出的措施时,可排入2区空间:
六、对于闭路通风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应供给清洁气体;
七、电气设备外壳及通风系统的小门或盖子应采取联锁装置或加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八、电气设备必须有一个或几个与通风系统相连的进、排气口。排气口在换气后须妥善密封。
『肆』 防爆区配电柜可以用正压通风型吗
可以。但是需要有洁净的空气来作为气源。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伍』 正压防爆通风柜(油田单位使用)的检验标准是什么 有国标么
执行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 正压外壳型 "p”标准。
『陆』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2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的发展,产品国家标准中出现了新的防爆类型,已增加了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所以本规范在这次修订时增加了这些新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内容,使之与我国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用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相协调。
本规范这次修订时,与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相比,在整体结构和编写层次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将“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安装”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分章逐节编写,使之层次清晰,更为合理。
2.1 一 般 规 定
2.1.1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才能保证安全,按新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加有特殊标志“X”,此外为指定环境条件而设计的产品在产品型号后缀有规定的符号,如户外环境用产品——W;湿热带环境用产品——TH;中等防腐环境用产品——FI等标志。安装时需要注意。
2.1.2 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1—83)的规定,防爆电气产品获得防爆合格证后才可生产,防爆合格证号是设备的防爆性能经过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认可的证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和外壳上“EX”标志是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特征,安装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采用预埋、膨胀螺栓、尼龙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体工程施工安装时,可参照《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图集》的规定,但要求固定应牢固。为防止降低钢结构的强度,采用焊接法固定时,应施行点焊。
2.1.4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紧固后,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容易产生电弧和火花放电引起事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确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进行检查。据某化工厂反映,多年电气事故统计表明,事故多半是发生在电气设备接线盒内的。附录A中所列数值,是按1993年新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规定的,增加了低电压时的数值,并废止了低等绝缘材料的应用,只限用前三种耐泄痕性能较好的材料。
2.1.5 为了安全,电缆或导线引入设备后,应连接可靠,并密封良好。根据生产和使用的方便,有些产品设有多个进线口,但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尘能力而将多余的进线口密封。
2.1.6 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根据其使用环境,现行设备制造产品国家标准已将其修改为6组,其中增安型和无火花型设备还包括设备内部的最高温度。
2.1.7 塑料制品种类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剂侵蚀,故推荐使用家用洗涤剂清洗。
2.1.8 爆炸危险环境装设事故排风机,及时通风降低爆炸性气体浓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证和主要措施,为在事故情况下便于及时开动排风机,要求在现场的排风机按钮要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并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为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的变动和互换可改变其发热状态,所以强调灯具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更。旋转光源灯泡时,应旋紧,不得松动,以防止产生火花和接触不良而发生过热现象。灯罩应按要求装好并将螺栓紧固,以往曾发生在更换灯泡后,不将灯罩重新装好的现象,故在此特别强调,应引起重视。
2.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本节与原规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较大的修改,因为随着隔爆型电气设备产品质量和产品国家标准的提高和修改,对制造厂出厂时已检验合格的产品,安装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尽量减少拆卸检查,以免破坏其产品的隔爆性能,故将原规范中的有关属于产品制造标准的一些条文内容不再写入本规范。
2.2.1 制造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到现场后进行了验收检查,一般情况下就无需进行拆卸检查,而只进行外观检查,本条列出了外观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2.2 当隔爆型电气设备经检查确定需进一步拆卸检查时,因为不同的产品其防爆结构不同,应详细参照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本条所列各款规定,旨在确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后影响其隔爆性能。
2.2.3 机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险源,故安装时应特别引起重视。
2.2.4 制造标准中规定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要进行联锁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验收时要检验其可靠性,并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产和使用者。
2.2.5 为了防止插头插入或拔出时产生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产品制造标准的要求,还需设有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松脱。
2.3 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增安型(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安全型”)与无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种型号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要求,除电气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装要求和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故作为一节合并写出,避免重复。
2.3.1 增安型电气设备与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有相同的外壳防护要求,外壳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纹和损坏,防止进灰、进水,接线盒盖应紧固,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
2.3.2 增安型电动机和无火花型电动机有相同的定、转子单边气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 3836.2)和《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GB 3836.8)的规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关规定。这些要求是防止电动机定子与转子之间的间隙过小,在长期使用后,电动机定子、转子之间发生摩擦,产生高温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4.1 正压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有防护、减少漏气、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进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的气体是防爆措施,气体来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环境,为防止有腐蚀金属和降低绝缘性能、有损设备性能的气体进入设备和管道,规定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部的空气或气体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4.3 为了避免因火花或炽热颗粒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规定。
2.4.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联锁装置的动作程序应正确。但设备通电前的置换风量因设备结构各异,故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来确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连管道的容积计算风量。
2.4.5 电气设备及系统要维持产品技术条件中最低的所需压力值,是为了防止外部可燃气体进入,因产品的结构和所要求的最低压力值不尽相同,所以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而应以产品的技术条件为准。
2.4.6 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如果内部的火花和电弧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安装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4.7 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有此项要求,对管道的密封应经过认真检查,以保证整个通风系统的正压。
2.5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5.1 充油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有密封和防护要求,外壳和油箱、油标有损坏和渗漏时,将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于更换废油,排气孔是使变压器油在火花或电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气体排出,防止内部过压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电气设备对油面高度有要求,设备需垂直安装,当设备倾斜时,油标不能正确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设备内部缺油情况,故要求安装时其倾斜度不得大于5°。
2.5.3 产品的制造标准已将油面最高允许温度组别改为6组,在环境温度为40℃时,T1~T5组设备油面最高允许温度为100℃,其油面温升定为60℃,T6组设备的油面温升限定为40℃,防止油面温度超过气体自燃点温度或变压器油的闪点。
2.6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6.1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及要求,在进行检查时,不但应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而且对与之关联的电气设备也应进行检查。
2.6.2 凡是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套的关联电气设备都是经过国家检验单位检验确认的设备,如其关联的电气设备的型号不符合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铭牌中的规定,则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2.6.3 为了防止因电源变压器的缺陷而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于电池型号、规格的改变而改变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能量供应,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和温度超过其额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据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增加了对防爆安全栅的接地要求。
2.6.6 由于电气线路的参数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有影响,故提出了电气线路的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以限制线路的储能。
2.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2.7.1 本条列出了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主要是标志、防护等级、温度组别、产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尘沉积等,检查设备是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2.7.2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有关通风孔道不得堵塞,以减少粉尘的聚集堆积。
2.7.3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关重要,粉尘可以吸附于壳壁、绕组及绝缘零件的表面,影响散热和降低绝缘电阻,增大电路故障,所以设备安装时不得损伤其密封性能。
2.7.4 许多可燃粉尘受热后能够引燃,故划分了组别和划定了外壳表面最高温度值。
2.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和试操作,发展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
3.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
3.1.5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
『柒』 防爆电气设备有哪几种类型
按国家来标准,防爆电气自设备的类型(标志)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特殊型八种。
防爆型电气设备的外壳的明显处,设置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是采用标志牌铆在或焊在外壳上,也有采用上情下达标志的。设备外壳的明显处设有铭牌,铭牌的右上方有明显的“EX”标志。
完整的防爆标志依次标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组别。防爆型式就是上面所讲的八种类型。类别指的是爆炸危险物品的分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级别指的是气体、蒸气危险物品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分级,分成A、B、C三级;
粉尘、纤维危险物品按其导电性后爆炸性分级,分成A、B两级。
组别指按危险物品的引燃温度进行分组。爆炸性气体分成六组:T1(T>450℃)、T2(300℃<T≤450℃)、T3(200℃<T≤300℃)、T4(135℃<T≤200℃)、T5(100℃<T≤135℃)、T6(35℃<T≤100℃);爆炸性粉尘分成三组T11(>270℃)、T12(200℃<T≤270℃)、T13(140℃<T≤200℃)。
『捌』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几类
防爆电气设备有以下几种类型:
(1)隔爆型具有隔离外壳的电气设备,能把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其向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爆。
(2)增安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和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3)本质安全型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或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风充气型或正压型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采用国标GB3836—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未包括的防爆型电气设备或部件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处置。
(8)粉尘防爆型为了防止爆炸性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加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要加防尘密封。粉尘沉积有增温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设备的外壳表面光滑、无裂缝、无凹坑或沟槽,并且有足够的强度。
(9)无火花型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火花,电弧和高温表面的电气设备,适用于2区。
『玖』 在防爆电器柜中 正压通风型和补偿型有何区别
第一种连续通风吹扫,第二种压力到高、低压报警起动送气
『拾』 什么是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
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是指设备内部的压力保持比外部压力高,外部的易燃易爆气体不能进去的箱体内部,就好比是水不能自动从低处流向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