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氢气装置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如果不防爆和防爆级
矿用隔爆兼本职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是:Exdib 防爆标志是指用于描述防爆电气设内备的防爆等级、容温度组别、防爆型式以及所适用区域的标识。而防爆电气设备在有粉尘及易燃混合气体的工作情况下,电机和电器设备绝对不能有电火花泄漏。防爆电气设备按GB 3836标准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内容包括: 防爆型式+设备类别+(气体组别)+温度组别根据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油浸型、充砂型、浇封型、n 型、特殊型、粉尘防爆型等。
⑵ 氢气装置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如果不防爆或防爆级级别不够,存在引发装置火灾爆炸的危险
按其使用环境的不同,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三级:
(1)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只以甲烷为防爆对象,不再分级;
(2) Ⅱ类:工厂用电气设备。爆炸性气体混合有155种,种类繁多,产品制造时,按MESG(MIC)分为A.B.C 三级。
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可在铭牌右上方,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 “Ex”;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志牌铆或焊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在铭牌上按顺序标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这就构成了性能标志。
⑶ 如何根据场所中爆炸性气体的引燃温度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允许超过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温度组别、内防爆电气设备表面温度和容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
可以方便地选用防爆电气产品的温度组别。例如,已知环境中存在氢气(560℃),则可选择TI一T6组别的防爆电气产品。如果环境中存在着丁烷(365℃),则应选择T2-T6组别的设备。如果环境中存在丁烷(365℃)和乙醚(160℃),尽管丁烷在T2组,但必须选择T4-T6组的防爆电气产品。汽油是混合物,点燃温度约为220℃,则汽油环境中应该选择T3-T6组防爆电气产品。
另外,还应该注意防爆电气设备上标志的允许使用环境温度。如果设备名牌上未标明允许使用的环境温度,则设备允许在-200℃- +40℃的环境中使用。如果环境温度超过此温度范围,则应对设备的额定值进行修订,或者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
⑷ 车间使用氢气的时的防爆问题
要看氢气排气口出是否在室外,排气口处5米范围内不要安装电器设备。要监控排气口燃烧,熄火后要自动重燃
⑸ 加氢车间防火防爆措施是什么严禁烟火,防雷防静电,用防爆电气设泄露检测
加氢车间防火防爆措施;
1明火
(1)工业生产中的明火主要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2)加热易燃物质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或其他载热体。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妥善隔离。
(3)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4)烟囱飞火和汽车、拖拉机的排气管喷火,都能引起可燃物的燃烧、爆炸。因此,炉膛内燃烧要充分,烟囱要有足够的高度;汽车、拖接机的排气管上要安火星熄灭器等。
2撞击与摩擦
机器轴承等转动部位的摩擦、铁器相互撞击或铁制工具敲打混凝土地坪等都可能产生火花,当管道或容器破裂后物料喷出时也可能因摩擦而起火。因此要采取以下措施:
(1)轴承要及时注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2)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易产生撞击火花的部件,如鼓风机上的叶轮等,应采用铝铜合金、铍铜锡或铍镍合金;撞击工具用铍铜或镀铜的钢制成;使用特种金属制造的设备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等。
(3)为防止金属零件随物料进入设备内发生撞击起火,可在粉碎机等设备上安设磁铁分离器清除物料中的铁器。
(4)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特别危险的场所内,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
3电器火花
电火花是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物质的性质,对车间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配线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等要遵照有关标准执行。
4其他火源
要防止静电、雷电引起的灾害:要防止易燃物料与高温的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高温表面要有隔热保温措施。其中,油漆除少数种类外,属于三类易燃液体危化品,企业自用储运油漆仓库为乙类仓库。
⑹ 贮存和使用氢气瓶如何防火防爆
由于氢气的危险特性,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防火防爆。 一、对于贮存和使用氢气的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而且通风口应设置在屋顶的最高部位,屋顶内平面要平整,不要凹凸不平,以防氢气在凹处积聚,在接近屋顶的上部不能有火源和电源,在设置电源时应尽量考虑布置在下方,所安装的电气设备应满足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 二、输送氢气的设备和管路应有良好的接地,管路的法兰处应进行跨接。氢气在管道中输送时要严格控制流速,用气时,放气速度也不得过快,防止踌擦产生和积聚静电。 三、充装氢气的钢瓶在贮存和使用时应远离火源、热源,并不得在烈日下爆晒,不准和强酸、强碱及氧气化剂等化学危险物品同库存放,氢气瓶必须与氧气、瓶、氯气瓶等。
⑺ 氢气浓度在3%需要用防爆电器吗
氢气浓度来3%需要用防爆电气。源
按照电气防爆国家标准,一般认为当空气中的危险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时,被认为是安全的。氢气的爆炸下限是4%,也就是说空气中的氢气浓度低于1%时被认为是安全场所。所以氢气浓度3%的场所要用防爆电气。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⑻ 在氢气站氨站油区等危险区域操作应使用什么工具
首先应佩戴防毒面具,打火机、
手机等严禁代入。
⑼ 氢气场所可以用ct6的防爆箱吗
有氢气的危险场所可以用防爆标志为:ExdIICT4的防爆电气控制箱,ExdIICT6的防爆接线箱。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
⑽ 发电厂氢冷发电机和制氢设备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有哪些
发电厂氢冷发电机和制氢设备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有哪些?
1 氢冷发电机及其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在运行中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须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大于2%;制氢设备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不能达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2 氢冷发电机的轴封必须严密,当机组开始起动时,无论有无充氢气,轴封油都不准中断,油压应大于氢压,以防空气进入发电机外壳或氢气充入汽轮机的油系统中而引起爆炸起火。
3 氢冷发电机运行时,排烟机应保持经常运行,并定期(每周一次)从排烟机出口
和主油箱顶取样(漏氢增大时应随时取样检查),监视含氢量是否超过制造厂规定(无制造厂规定的按2%)。如超过则应查明原因并予消除。
4 密封油系统应运行可靠,并设自动投入双电源或交直流密封油泵联动装置,备用泵(直流泵)必须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应定期校验。两泵电源线应用埋线管或外露部分用耐燃材料外包。
5 氢冷发电机密封油箱应设置火灾检测和水喷雾灭火设施。
6 在氢冷发电机及其氢冷系统上不论进行动火作业还是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都必须断开氢气系统,并与运行系统有明确的断开点。充氢侧加装法兰短管,并加装金属盲(堵)板。
7 动火前或检修试验前,应对检修设备和管道用氮气或其他隋性气体吹洗置换。
在置换过程中应有专职人员定期取样,分析混合气体的成分。取样点应选在排出母管和气体不易流动的死区。取样前先放气1~2min,以排出管内余气。
氮气置换时,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置换结束后,系统内混合气体的含量必须连续三次分析合格,并应有二台以上测爆仪进行现场监测。
8 气体介质的置换避免在起动、并列过程中进行。氢气置换过程中不得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拆卸螺丝等检修工作。
9 机组漏氢量实测计算每月进行一次,用以考核漏氢水平。
10 设备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合格的携带式可燃气体防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11 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烘。
12 不得在室内排放氢气。
13 放空管。
(1)放空管出口应在远离明火作业的安全地区。若室内放空管出口近屋顶,应高出屋顶2m以上;在墙外的放空管应超出地面4m以上,周围并设置遮栏及标示牌;室外设备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排放时周围应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2)应有防止雨雪侵入和外来异物堵塞放空管和排污管的措施。
(3)放空阀应能在控制室远方操作或放在发生火灾时仍有可能接近的地方。放空阀能力应与汽轮机破坏真空停机的惰走时间相配合。
14 氢气管道。
(1)氢气管道宜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体,架空管道不应与电缆、电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2)氢气管道与燃气管道、氧气管道平行敷设时,中间宜有非燃物体将管道隔开,或净距不少于250m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
(3)氢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基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的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4)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氢气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埋地敷设的管道埋深不宜小于0.7m,含氢气的管道应敷设在冰冻层以下。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
(5)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设套管,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非燃材料填塞。
(6)管道应避免穿过地沟、下水道、铁路及汽车道路等,必须穿过时应设套管。
(7)管道不得穿过生活间、办公室、配电室、控制室、仪表室、楼梯间和其他不使用氢气的房间,不宜穿过吊顶、技术(夹)层。当必须穿过吊顶或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5 氢气瓶使用。
(1)因生产需要,必须在现场(室内)使用氢气瓶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
(2)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燃、可燃性物质、氧化性气体的容器的间距不应小于8m。
(3)氢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4)氢气瓶与空调设备、空气压缩机和通内设备等吸风品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16 氢冷器的回水管必须与凝汽器出水管分开,并将氢冷器回水管接长直接排入虹吸井内。若氢冷器回水管无法与凝汽器出水管分开,则严禁使用明火对凝汽器管铜找漏。
17 防止氢冷发电机封闭母线爆破失火事故的措施按原水利电力部(87)电生字第8号文关于转发“防止国产氢冷发电机封闭母线爆破事故技术措施”的通知执行。
18 当氢冷发电机失火时,应迅速切断氢源和电源,使发电机解列停机,并使用固定的灭火装置进行灭火。机旁应设置大中型二氢化碳或1211灭火装置作灭火备用。
19 由于漏氢而着火时,首先应断绝氢源或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
20 制氢站(供氢站)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及厂房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的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现行的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其中泄压面积与房间容积的比例应超过上限0.22。
21 制氢站(供氢站)宜布置于厂区连缘,车辆出入方便的地段,并尽可能靠近主要用氢地点。
22 制氢站(供氢站)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制氢站(供氢站)储氢罐周围(距10m处)应设有围墙。如条件不允许时,距离可以适当减少,但需经单位保卫(消防)部门同意,并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23 制氢站(供氢站)屋顶应做成平面结构,防止出现积聚氢气的死角。地坪尽可能做到平整,耐磨,不发火花。
24 制氢站(供氢站)应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楼)或排气孔(通风口),排气孔应面向安全地带。室内排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7次。
25 采用自然通风时,排气孔应设在屋顶最高部位,每个排气孔直径不应少于200mm。屋顶如有梁隔成2个以上的间隔,或井字结构、助字结构,则每个间隔内应设排气孔。排气孔的下边应与屋顶内表面齐平,以防止氢气积聚。
26 每周应对制氢站(供氢站)空气中的含氢量进行一次检测,最高不得超过1%。
27 一般氢气化验室不得设在生产氢气的场合。如化验室设在生产氢气的同一建筑内,则应用防火墙隔开,门应直通厂房外。
28 氢气生产系统的厂房和贮氢罐等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避雷针与自然通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1.5m,与强迫通风口的距离不应少于3m;与放空管口的距离不应少于5m。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出管口1m以上。
29 制氢站(供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并采用木制门窗,门应向外开。电线应穿密封金属套管,并经气密试验检查合格。仪表等低压设备应有可靠绝缘,电话电铃应安装在室外。
30 氢气设备生产系统各部位,必须使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
31 制氢设备要动火检修,或进行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应尽可能将需要修理的部件移到厂房外安全地点进行。如必须在现场动火作业,应按各单位“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