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防爆电器 > 狠抓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狠抓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2-08-28 10:29:33

1.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企业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五、电信线路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七、电 梯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2. 做好井下电气失爆管理工作有哪些先进经验

1. 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需要选择符合工作场所环境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必须选用国家规定的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的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5.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现场使用、维修关。
1)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机电专业人员担任。
2) 安装、维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验收达到完好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3) 防爆电气设备禁止超过其额定值运行。
6.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关
1) 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挂牌,责任到人,分台管理。
2) 各基层队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每班应安排专人对对所辖防爆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3) 机电管理部门要做好全矿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加强矿灯管理,杜绝矿灯失爆。

3. 电气防火与防爆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专施有:
(1)正确选用电属气设备。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4. 浅谈如何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从事煤炭事业的高危企业,也面临着严峻的历史考验那就是如何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满足企业职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就如何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谈几点意见: 一、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安全第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建国以来,就提出的指导工业建设的方针,特别是煤炭企业,这条方针既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又是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然而,随着计划经济过度市场经济,少数煤矿业主为了重生产、重效益,而放松了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当生产任务紧,工作出现被动时就疏忽了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管理,尤其是质量标准化管理,不能保持动态情况下的目标,只是考虑低成本,形而上求的提高经济效益,无端减少安全上的投入,矿上的装备和设施跟不上,该用的材料不用,偷工减料,严重影响到安全生产,针对这些错误的思想,应加强对煤矿业主进行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和正确引导,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要树立安全无小事、隐患无大小的观念 煤矿每发生一起事故,都是一部血泪史,每一起事故都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什么要树立安全无小事、隐患无大小的观念,目的是为了使每个职工都知道安全隐患不论大小都必须认真对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每一起事故都是因为大题小作、小题无所谓的不负责心态造成的,往往是我们日常工作中一些不起眼的无所谓小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才是酿成事故的根源所在。比如,在生产过程中精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作业不标准、行为不规范、设备不完好等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树立安全无小事、隐患无大小的观念,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管理的漏洞和不足,对发生事故的人身上进行剖析,无论是思想上、管理上、装备上、维修与保养上的或者是培训上的都要刨根问到底,正所谓安全无小事,在实践中要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要树立警钟长鸣、居安思危的观念 安全工作无止境,只要有生产就必须讲安全,效益才会得到真正的体现,不能认为装备先进了,现代化程度高了就高枕无忧了,尤其是安全周期比较长的情况下,更不能出现思想松懈、管理松懈的现象。 为了煤矿业主树立警钟长鸣、居安思危的思想观念,各级领导应对煤矿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警觉和重视,把防治重特大事故和有效控制零星事故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在安全管理上,要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突出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设施的投入上,一定要找准薄弱环节,合理立项,保证重点投入,安全技术的计划要落实,安全投入资金不能挪着它用,在科技安全上,要执行科技进步、科技兴矿战略,组织技术攻关,突出解决综合降尘、瓦斯抽放与监控、电气设备防爆防火,各种安全保护的运用等方面的问题,实现标准化、效益化和实效化。在安全培训上,应加大力度,培训选题要有新的突破,特别是对新工人、转岗工人、流动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跟班矿长的培训要保持经常化和实效化,培训工作中必须重质量,并要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尤其是一通三防工作要严格落实,高瓦斯矿井一定要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今后对于新开掘的巷道和采煤工作面一定要确定是否为高瓦斯区,在制定作业规程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技术措施,决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要树立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观念 把全面质量管理与安全工作联系在一起,是煤炭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基于煤炭产品的稳定性和单一性,我们要以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安全生产为目的。 工程质量就是我们所说的煤矿质量标准化,基于煤矿生产环境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性,上级主管部门把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和认定作为企业各项指标中的一项重指标来抓,同时还要作为衡量企业经营管理优劣的指标,所以保证质量标准化的持续稳定,巩固中不断提高,仍然是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长期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作质量是指企事业各方面的质量水平,具体的讲它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技术工作和组织工作取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安全生产的保证,也是企业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综合反映,强调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生产现场工作质量,实现管理规范化,煤炭企业职工推行的岗位规范化作业,这不仅是提高生产现场工作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煤炭企业中每个职工义不容辞的职责。 五、要树立杜绝事故、增加收入的观念 煤矿企业走向市场竞争,是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效益与安全的两大指标,说明安全与效益在企业的主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性,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效益再好安全不好的企业也将受到安全指标的否决。一个企业没有了安全,各种事故得不到有效揭制,从根本上就失去了办企业的意义。 综上所述,安全是效益的基础,效益是安全的具体表现,只要有了安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效益才能得到保证,不安全的环境谈不上效益,没有以安全为前提的效益只是暂时的、片面的效益。光讲安全不讲效益不是办企业的宗指,所以,我们必须要正确理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更应该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效益意识,积极为煤炭事业发挥作用、做出贡献。(付 星)

5. 有的连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安全生产制度都没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一】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安全和产管理制度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标准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仓库防火制度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四、严禁使用电热器。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仓库防火制度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四、严禁使用电热器。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电、气焊防火制度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相关手续。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第一条生产纪律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第二条操作规程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第三条产品质量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第四条安全生产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三、安全员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第五章安全培训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第十章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 日常工作中如何防止电气伤害

在安全生产中.电气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触电伤害作为现场工作人员的四大伤害之一,其在种工伤分类中占据第四位,是指电流通过人体而产生的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热效应及生理效应而导致的伤害。尤其在潮湿地区或进入夏季,气候炎热潮湿.触电伤害容易发生。为防止触电伤害事故,必须加强用电安垒管理。施工现场的电气系统本身是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就应从“人一机一环境”综合考虑,并注意电气的系统性、完整性。
1 电气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1 完善制度,健垒用电手续
为确保生产和基建任务顺利进行,防止电气伤害事故,落实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严格执行电业系统规定的“两票三制”,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由于生产基建、设备检修、新设备试车等多项工作.设备停送电频繁。如这些环节协调失误.就可能发生事故。为避免因停送电不协调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该拟定“设备检修停送电联系规定”。凡供电由电气作业人员直接控制的传动机械设备停电时,必须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填写“联系单”,持单并由设备操作工签字同意,再由值班电工签字方能进行停电操作,停电后,经验电、装设按地线、悬挂标志牌,将联系单交工程项目负责人保存,即可开始设备检修等工作。工程项目完毕,再经有关人员签字,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送电。
1.2 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在电气现场工作中,为了减少电气伤害事故,确保电气安全,必须确保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垒。
首先,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用电安全知识并且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其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按章操作。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照《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同时,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当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起事故。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壁雷装置。
1.3 确保设备安垒 要防止发生电气伤害事故,电气设备本身的安全是前提条件。如果电气设备本身不安全,也就谈不上电气安全。因此,任何一家企业,要想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发生,首先要做到使用的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要想做到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电气设备必须经过安全认证,具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
要有备用电源,尤其是停电能造成重大危险后果的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自动切换的双路供电电源或备用发电机组、保安电源;
做好防触电工作,防止人体直接、间接和跨步电压触电(电击、电伤),可采取以下措施: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绝缘保护,电气隔离,安全电压,屏护和安垒距离,连锁保护;
做好电气设备的防火防爆工作:消除电气引燃源。为防止电气设备、线路因过载、短路等故障,产生引燃温度、引起电气火灾,除按常规设置过载、过电流、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外,可装设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器。根据燃、爆介质的类、级、组和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类、级、范围,配置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爆等级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导线、接地装置),防爆电气设备的配置、维护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还应采取必要的隔离、连锁保护装置、防静电等措旋;要有安全距离,一般电气设备与爆炸危险场所间的安垒距离,采用消防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注意通风,电气设备通风系统的进气不应含有爆炸危险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废气不应排人爆炸危险环境,通风系统必须用非燃材料制成,电气建筑物、电气灭火、消防电源、消防报警和控制等对策,一般由消防行政部门按消防规范要求提出;
要有防静电措施。为预防静电妨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引起静电电击和火灾爆炸,从消除、减弱静电的产生和积累着手,采取的主要对策有:工艺控制,即从工艺流程、材料选择、设备结构和操作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减少、避免静电荷的产生和积累,要防泄漏,生产设备和管道应采用静电导体,存在静电引起爆炸和静电影响生产的场所,其生产装置(设备和装置外壳、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都必须接地,采用静电消除器进行中和,减少静电非导体的静电,采取屏蔽措施,有可靠接地的屏蔽装置。
1.4 科学处理事故、减小危害
对已造成触电事故的人员进行正确实施科学救护,是降低事故伤害程度的关键。一旦发生电气伤害事故,必须沉着应对,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施救。
1.4.1及时、正确地脱离电源
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以下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到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断电,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抛掷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可靠接地,然后抛掷另一端,注意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
1.4.2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心脏跳动和呼吸,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周围不困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7.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8. 教您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工作

企业应如何防火防爆

企业内采取的防火防爆基本措施分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两个方面。

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主要有:

1. 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质。这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使它不达到爆炸极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难燃防止火灾、爆炸,还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采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达不到燃烧、爆炸的危险限度。

2.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这方面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3. 安装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闸门以及安全阀等,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 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 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 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 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 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 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企业内生产工人应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则:

1. 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2. 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吸烟,严禁在工作现场和厂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3. 使用、运输、贮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粉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在工作现场禁止随便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

5. 对于使用的电气设施,如发现绝缘破损、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领导给以解决。不得带故障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 应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车间内配备的防火防爆工具、器材等,应该爱护,不得随意挪用。

9. 矿山井下电气设备在哪些安全隐患

井下电气设备、采区供电的管理工作是当前煤矿机电工作的一个重点。本文结合笔者工作经验,分析了如何从健全管理组织、抓好防爆性能、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安全保护性能等方面切实搞好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井下事故统计资料表明,许多重大事故是由电气引起的。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是制度不严,或是管理不善,或是有章不循,粗心大意。因此,如何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因电气而发生事故,是目前煤矿机电工作的一大课题。1健全管理组织井下的电气设备大体上可分为设备、电缆、安全保护装置、小型电器四大类。按系统分别成立了设备管理、防爆检查、低压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缆管理等专业组织,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设备管理组负责全矿各类机电设备的调拨、维修管理工作;防爆检查组、低压电气管理组按区域分工,每人分管两三个变电硐室,凡此变电硐室供电的一切低压设备,均由其全面管理,负责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三大保护的管理,采掘供电的监督实施,防爆性能的检查,各采掘工区供用电审批等管理工作;小型电器组负责127V系统的电铃、按钮、三通、信号线和动力线盒的领、修、发、管;电缆管理组负责动力橡套电缆的修补、发放、调拨。因此,井下的每台设备、每根电缆、每件小型电器都有相应的专业管理组的专职人员分别负责管理。分工明确,没有互相推托、互相扯皮的现象。同时,管理人员有职有权:他们对检修单位有检查验收的权力,对使用单位有检查监督和停电的权力,对参加移交设备的单位有提出建议和制止移交的权力,对设备使用情况有提出奖罚意见的权力。每个专管组均以图、牌、板、账(卡)的形式系统管理,设备管理则以微机管理为主。在地面就能对井下的电气设备使用及流动情况一目了然。在加强专业管理的同时,该矿健全了群管组织。各采掘及辅助单位配备了机电副区长,各区维护班长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即为本区的设备管理、防爆检查网员,落实了采掘机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建立了每周机电区长、维护班长例会制度,做到了专管与群管相结合,能够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流通。各种管理网员遍布各个工作场所,出现问题可及时发现。形成了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科长、工程师、技术员、“四个专管组”、采掘机电区长、维护班长为骨干的考核监督体系。2狠抓电气设备的防爆狠抓电气设备的防爆,首先是严把“三关”:①检修关。隔爆电气设备检修后,要保证台台合格、台台防爆。每台设备上井后,都解体检查,更换易损器件,防爆面经打磨后磷化、涂油,外壳如有变形,则要整形,并在外部涂上防锈漆,内腔涂耐弧漆;测定各防爆面间隙、隔爆面有效长度和各隔爆面参数;更换有裂纹的接线柱;操作、吸合机构要灵活可靠;等等。然后通电带负荷试验,经各种电气测试、质量检查,达到安全合格、零部件齐全完整,做好检修、验收记录,登记技术参数、检修内容,并在每台设备内部贴一标签,标明检修人和主要技术参数。便于现场出现问题后,及时、准确地查寻责任人员,加强了检修人员的责任心。②验收关。对检修后电气设备的验收,由技术员、防爆检查员共同负责,再次通电试验,测定隔爆技术参数,做好验收记录,在内部的标签上填写验收人员、验收日期,完成上述手续后,方可入库。新设备或外委大修设备至4矿,由机电科组织财务、计划、审计、企管及相关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入库,登账建卡。③入井关。电气设备下井前再次通电试验,必须凭“防爆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单”和“防爆合格标志”签发下井合格证。井口把钩工负责该证的验存,无证不得下井,否则追究把钩工责任。专管组定期和把钩工核对“下井合格证”。3加强现场管理检查主要有三种现场检查形式:①各专业管理人员对运行辛的设备、电缆和小型电器进行定期循环检查,对安全保护装置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两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通知该单位维护人员解决外,上井后,下达“安全隐患通知单”。重大问题,如失爆、明接头,则停电限其立即解决。检查后每天填写检查日报表,送分管技术员、科长签字,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重点处理。②矿井每月组织3次不定期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检查中,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一般要占所用设备的40%以上。不仅查防爆设备,而且查三大保护、小型电器、电缆和现场的工业卫生,以及电缆、信号线的吊挂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的好坏同经济利益挂起钩来。③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网员、防爆检查网员自行检查。他们每天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处理。个别工区还从维护人员中抽出1~2人,专门从事现场设备完好检查、整改和电缆吊挂工作。生产矿井应积极探索。现场质量动态讲评办法,由机电科组织,每月以抽签方式确定被查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全面检查、考核,评出月度最优、最差单位,优者奖励,差者处罚,极大地提高了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水平,促使井下电气设备始终处于合格状态。
4提高安全保护性能井下供电,不但要做到设备本身零部件完好无缺,而且要注重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和管理,如检漏继电器、低压馈电开关等,要确保其性能良好,始终处于“待命”状态。①检漏继电器坚持每天近试一次,半月远试一次。②对运行中的馈电开关每月3次全面检查定值,核对保护系数。上井检修时校准过流定值,并重新标上刻度。③煤电钻综保坚持每班做一次接地试验。该装置一次熔丝额定值不超过10A,二次不超过15A,煤电钻配用电缆必须采用截面不低于4mm2、长度不大于100m的椽套电缆,并在煤电钻一端安装小链和卡兰,避免因外力将橡套拔出造成“羊尾巴”。④定期检查和试验风电联锁装置。⑤各磁力启动器内保护定值应选择恰当,不准过大或过小,更不许用铜丝和铁丝代替或甩掉保护,各单位一般每天查看一次。以上种种检查和测试,均作详细记录,存档备查。5加强计划性管理对井下新采区,矿生产部门安排采区设计的同时,由机电科作出供电设计,一并纳入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如在生产进行期间负荷和线路有变动,则做出相应的变动性供电设计。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做到制度化,提前订出检修计划。运行中的设备有运行档案,应详细记录投入运行时间、检修日期和事故状况,以便实现定期检修。单位之间调换工作区域时也进行机电设备的相互验收和移交,不管是设备、电缆还是小型电器,只要是由一个单位转到另一个单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交接验收单,交、接、管3方均在上面签字,这样既可避免许多扯皮现象,又可保证在用设备来去有踪、责任分明。紧紧把握住设备的检修、安装、使用和回收4个关键环节,造成检修与验收、安装与使用、移交与接收3个对立面。检修不合格不予验收,安装不符合要求不使用,移交不清或不符合质量标准不接收。这样就能够起到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作用。6强化维护采掘机电设备常因运行时间过长和忽视维护保养而造成较多不必要的事故。因此,日常维护也是一大关键。该矿采煤工作面每天有一个检修班对电气设备的关键部分作重点检查和维护,对已出现异常现象而尚未损坏的设备进行处理或更换。防爆面经常涂油,紧固电气接头,清理电气设备前的堆积物,保持良好的散热条件和工作环境,整理吊挂线路,检查煤电钻密封情况等

阅读全文

与狠抓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音乐下载器材有哪些 浏览:590
凯迪拉克更换轴承多少钱 浏览:18
室外给水管一般用什么阀门 浏览:622
兰州五金建材市场 浏览:300
铍青铜皮硬度用什么仪器测量 浏览:317
健身器材研发是什么专业 浏览:887
别墅制冷什么效果最好 浏览:155
iphone我的设备怎么共享文件 浏览:696
ppr管道怎么接阀门 浏览:18
光的成像规律实验装置 浏览:226
活性炭吸附装置整流板设计 浏览:715
阀门的支架工程量怎么算 浏览:782
阀门厂上班是不是有社保才能 浏览:243
角接触轴承p4级是什么意思 浏览:452
发那科系统机械坐标丢失如何再建 浏览:71
加藤挖机自动装置故障 浏览:567
超声波清洗助焊剂残留有什么坏处 浏览:430
深圳建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浏览:629
骨头比较硬使用什么拉筋器材 浏览:367
化工设备编号怎么编 浏览: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