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优秀范例(2)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篇四
一、事故经过
xx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齐安全事故,检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见(现场指挥)、马振海、王海林(现场具 体操 作维修工),袁文仓、孟召青(现场检修辅助人员)。下午14:15,王见、马振海、王海林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王见拉手拉葫芦,马振海、王海林稳着物件。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到达0.6m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能够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王海林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状况,公司立即派车送王海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推荐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推荐转北京积水潭医院,立刻送王海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 安全生产 事故分析:
xx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齐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见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王海林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王海林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赵锡波、尚烨、于勇、郝义坤到现场了解状况。还原现场状况同王见所写经过一样,王见站在靠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王海林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振海这端低,王海林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构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齐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状况决定不准,没有充分思考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王海林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 经验 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赵锡波、生产部经理尚烨、技术部经理于勇、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透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 措施 。
2、在安全三级 教育 过程当中,必须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要选取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务必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务必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务必经过三级 安全教育 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透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务必制定详细的 工作计划 ,安全措施,保护措施,构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到达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务必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状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务必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务必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篇五
一、水上交通事故概况
2010年,温州瓯江海事处辖区共受理海事案件3件,无人员伤亡,沉船3艘,直接经济损失349.67万元(估计)。与2009年相比,事故件数下降了75%,死亡人数下降100%,沉船艘数下降6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32%。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升的态势,辖区安全形势相对稳定。
其中,运输船舶到达一般以上等级上报的船舶水上交通事故2件,无人员伤亡,沉船2艘,直接经济损失346.27万元,与2009年相比,事故件数下降了60%,死亡人数下降100%,沉船艘数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02%,一般以上等级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升的态势。
二、水上交通事故特点
(一)沿海货船事故多
辖区今年发生的3起事故中,与沿海货船相关的事故就有2起,占事故总数的67%。按事故船舶和沉船艘数统计,沿海货船共发生事故2艘,沉船2艘,各占事故船舶的67%。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沿海货船的管理。
(二)事故水域分布
今年辖区港区水域、瓯江干流、楠溪江水域各发生事故1起,各占事故总件数的33%,水域分布相对均匀。
(三)触损事故多
全年共发生触损事故2起,占事故总数的67%;碰撞事故1件,占事故总数的33%。
(四)事故发生时间相对集中
按月份统计,8月份事故件数最多,共2件,占全年事故件数的67%;10月份1件,占全年事故件数的33%;其他月份无事故。
(五)等级以上的事故比率明显增加
今年辖区发生的3起事故中,重大事故2起,占事故总件数的67%,小事故1起,占事故总件数的33%,等级以上的事故比率与以往相比明显增加。
三、水上交通事故分布状况(运输船)
四、事故原因分析
从辖区今年发生的事故来看,主要是船员主观方面失误造成的,但也有部分事故的发生与辖区通航环境方面存在着缺陷有必须的关系。如果从“人、船舶、环境”等因素来看,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和综合的。但针对辖区2010年度所发生的事故,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主观原因
船员文化素质较低,驾驶技能差,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我要安全”的安全观,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具体表现为:
1、船员值班疏忽,没有谨慎驾驶
船员值班疏忽和没有谨慎驾驶,最容易造成事故,主要表现为船舶航行中望疏忽,及发现船舶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继续冒险航行等。如8月4日,“浙温货0171”船与“永渔5906”船碰撞事故,主要原因就是“浙温货0171”船航行中,船员望疏忽,在碰撞前一向没有发现对方船所导致的。8月23日,“静涛16”触礁沉没事故,其触礁的直接原因就是船长发现舵机存在安全隐患后,没有及时选取安全水域锚泊检查,而继续冒险航行所致的。
2、船员缺乏基本的航海技能、操作不当
船员缺乏基本航海技能,在实际操纵过程中,没有根据船舶自身操作性能及周围环境状况等,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最终酿成事故。如10月24日“永港515”触损温州大桥桥墩事故,与船长在过通航孔前没有使用良好船艺,结合船舶自身性能和当时水域状况,提早调整船位有直接的关系。另如“静涛16”触礁沉没事故,在船舶触礁后,经检查,发现仅首尖舱进水,船长在没有决定船舶当时是否存在沉没危险和滩涂陡峭状况下,就采取全速冲滩,是导致船舶沉没,损失扩大的原因。
3、桥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
随着温州经济的不断发展,辖区水域桥梁不当增多,个别桥梁业主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对桥涵标的维护存在疏忽,没有保证桥涵标正常发光,给船舶及早辨别通航孔带来必须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如“永港515”触损温州大桥桥墩事故,与大桥桥涵标没有正常发光也有因果关系。
4、船公司没有正确履行管理职责
船公司在船舶安全生产中负有特殊的作用,由于船公司管理的疏忽,往往是船舶交通事故的内在原因。如个别船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平时缺乏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在管理上存在必须程度的疏忽。辖区今年发生的事故,不同程度上与船公司管理不善密切相联。
(二)客观原因
航行中发生意外机器故障,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因素。如“静涛16”触礁沉没事故,与“静涛16”轮航行中船舶液压舵柱塞油缸底座发生断裂,导致舵机失控,存在必须的因果关系。
五、安全管理推荐和对策
针对我处辖区今年发生的事故统计和原因分析,为今后更好地预防事故发生,我们认为,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发,狠抓源头管理,透过提高船员综合素质、加强对船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加强执法力度等措施或方法,全面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保障航道安全畅通,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具体推荐如下:
(一)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和操纵等技能训练
船员的因素,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因素,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要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是首要任务。目前由于船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航海技能等,经常出现值班疏忽、冒险航行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象。因此,加强船员法制安全教育和操纵等技能训练工作仍是安全工作的重点资料。加强船员管理可从下列几方面着手:
1、各航运公司要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分析会,使广大船员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以提高船员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要认真落实船员后续教育工作,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4小时,教育中要注重对船员的基本操作潜力和应急技能的培训,以全面提高船员综合素质。
2、在今后的船员培训工作中,要注重对船员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的教育,使船员及早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对船员应急驾驶技能的培训。
3、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船公司开展船员后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防止船公司搞形式或走过场。
4、严格执法,加大对事故职责船员或有违法行为船员的处罚力度。
(二)继续加强运砂船管理
今年辖区运砂船事故只占事故船舶总数的17%,与往年相比,有了很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往年的死人事故基本有运砂船导致,今年辖区持续零死亡的良好势态,与加大运砂船管理密切相关,因此,继续加大运砂船管理尤其重要。管理中,要不断 总结 和探索管理新方法,同时,还要做好下列工作:
1、船公司和船东在选取船员时要严格把关,在确保船员适任的同时,还要合理安排值班船员,保证船员得到充分的休息,防止疲劳值班等原因产生船员值班疏忽。
2、个性是要严格执行温州海事局《关于要求小型船舶从业人员穿着救生衣的通知》文件,要求船员在航行、作业时穿着救生衣,以提升船员自我保护潜力。
3、船舶须途经复杂航段时,如施工水域和存在较大风浪水域等,驾驶员不要擅自冒险航行,个性是夜间,驾驶员首先应详细了解航道状况,以便提早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还要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
4、海事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采用日常管理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打击运砂船超载等违法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运砂船,要按照从严、从快的原则,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推荐砂石开采公司继续实行对违法给予运砂船装载,造成运砂船超载的挖砂船采取相应的措施。
5、要充分利用相关课题研究成果,透过“链网工程”,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齐抓共管,以船公司、砂石码头和开采公司等源头管理为重点,同时在运砂船运输生产的其他各环节上,也予以严打和施压,以全面杜绝运砂船违法、违章行为。
(三)改善通航环境,带给优质服务
辖区航道复杂,桥梁多,航道综合治理措施没有与港口航运业发展同步进行,加上个别业主单位对桥涵标维护存在疏忽,因此,辖区通航环境不容乐观。为此,就如何改善辖区通航环境,推荐如下:
1、港口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航道综合规划和治理,改善港口通航环境。
2、各业主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两防”等要求,切实加强对桥区和施工水域助航标志的设置和维护,确保助航标志处于正常状态。
3、在目前状况下,相关部门或船舶代理单位应提高服务质量,应主动向外籍港船舶带给咨询服务。
4、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在重要时段要派人实施连续职守,同时,各单位要配置相关的宣传器材,加强对过往船舶的宣传和指挥。
5、做好巡查工作,对违章抛锚和挖砂船非法采砂等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打击,进一步维护好辖区的通航环境。
(四)严格船舶机械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航行中,因船舶机械等设备意外故障而引发的事故也屡见不鲜,严格按规定做好船舶机械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工作,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的前提之一。因此广大船员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仔细做好对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开航前检查等工作,对发现的缺陷,应及时纠正,不得存在半点侥幸心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五)加大对船公司行业管理
目前许多船公司以挂靠经营为主,公司对船舶的实际营运状况和船员配备状况了解甚少,缺乏一套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无法压束船舶各种活动,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推荐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船公司的行业管理,同时海事机构也要加强对船公司监督检查,以帮忙公司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并全面予以落实,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篇六
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及应采取的预防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汽车、 拖拉机 、摩托车等机动车迅速成为与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运输、交通工具。随之对燃料油的需求迅速膨胀,一大批加油站在飞速发展的城市街道、在四通八达的公路两侧、在脱贫致富的乡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加油站管理的角度上,加油站具有作业频繁,且加油站流动车辆多,人员来往复杂,稍有不慎,易燃、易爆的油品及作业过程中挥发出的油气都可能因打火机、烟头、电气火花、静电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由于加油站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高热辐射性、燃烧与爆炸交替发生,个性是由于燃烧过程中油气浓度不断变化,使得燃烧和爆炸不断相互转化,火情不断扩大,而在火灾初期只能依靠站内自救,扑救十分困难,这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个性是地处繁华市区的加油站,发生着火爆炸,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给无辜的人们带来巨大的创伤。所以,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防范迫在眉睫。
一、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分析
1、加油站的建设存在先天性隐患;加油站建设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建设,就会造成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够、电气设备不防爆等严重威胁加油站安全的先天性隐患。
2、操作人员文化素质低;加油站许多工作人员都是就近雇佣的临时工,这些人员的文化水平低,不能对油品的易燃特性、静电防护等知识灵活地掌握,以致无法具备较高的操作水平,个性是辨识危险、防范火灾事故的潜力。
3、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加油站的负责人只要求其员工能够进行基本的加油操作,而不能对其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使得职工 安全知识 严重不足,对设备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许多动态变化的状况不能及时觉察其中的危险,不能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当中,发生了火灾事故,又不能及时准确地控制,从而造成初期火灾事故的恶化。
4、安全管理粗放,“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许多加油站地处偏远,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主要是依靠自主管理,缺乏有效的监控,便构成了管理上的粗放。还有一些加油站负责人,自身文化水平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难以提高到位,即便想管又不会管,安全管理只能是基于常识下的粗放式管理。粗放式的管理让一些本应建立的制度没有建立,本应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从而引发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更有一些加油站经营者“一切向钱看”,舍不得安全投入,以至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彻底整改。
5、汽车油罐车采用敞口式卸油方式,且卸油台的静电接地装置不合格;按照规定,加油站卸油作业务必采用密闭卸油系统;以防油气挥发、静电积聚等诱发爆炸事故。然而,一些加油站为了节省资金,仍冒险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卸油方式,从而引发了火灾事故。
6、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10。2。1条规定:“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务必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0。3。2条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为经费紧张或安全管理意识缺乏的缘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静电装置,要么有装置但是没有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7、油罐防腐处理不合格;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设计不贴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没有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个别加油站为了提高站内绿化美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种菜、养花,这种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蚀损坏,缩短了油罐使用寿命。
8、储油罐没有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由于在卸油前没有计量容器、计量有误或卸油时没有人在现场监视,经常会造成冒油,使油蒸气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将引起大火。
9、违章操作;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如操作人员操作时不穿防静电工作服、鞋,违章给塑料桶加油,卸油速度过快,检修作业常常需要动火,油罐及其装油设备未清理、置换或未彻底清除就检修动火等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0、电气设备不贴合安全要求
很多加油站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不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或安装不规范。有的加油站虽然在建设时采用了防爆电气,但后期管理上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导致防爆电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二、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对策;针对上述火灾事故的成因,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良好的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意识低,就不会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履行安全职责,而且,有些人还会错误地把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当成是影响正常作业的累赘,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以致让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得不到落实,事故的发生自然成为必然。因此,务必透过事故案例、安全法规等教育,使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有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良好的安全操作和防范事故的技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生产要搞好,光凭良好的愿望、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只有操作人员对相关安全基础知识能够全面地了解,熟练掌握了安全技能术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兆能够及时发现、科学处理,才会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注重专业性教育的同时,务必注重系统性,也就是对操作人员,不能只简单地讲解应当如何做的操作规程条款,还应讲解为何如此要求的原理性问题,让操作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不仅仅有利于他们更扎实地掌握操作规程,而且,个性有利于他们处理一些突发异常问题,及时化解险情;有利于他们进行创造性地改善作业。
3、加强工艺系统改造和硬件配置;先进的工艺、设备是提高本质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如密闭卸油系统、加油加气回收系统,会从根本上避免油气的挥发泄漏,消除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消除油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硬件改造需要投入资金,一些人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依然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式卸油,这就自然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事故发生,伤人毁物,得不偿失。同样,配置高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报警等安全装置,是用科技手段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这些硬件的配置,会改变靠眼看、手摸、鼻闻等落后的“经验”检查方式,用高稳定性的全天候动态检测,把不安全因素提前发现报警,险情自然会得到及时处置,从而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因此,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改造工艺、配置设备,对于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可靠性至为重要。
4、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最为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规章制度的落实,首先是要靠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能,构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其次,还要依靠严格的监管,依靠管理部门采取不同的奖惩激励形式,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当前加油站从业人员总体受教育程度偏低,诱发火灾事故的诸多原因还是由于从业人员职责意识差、操作技能低等因素的现状,加强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的有力举措。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现象,务必严厉纠正,该停业的停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决不手软。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汽车拥有量的迅猛增加,加油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规模上都会有很大的增长,并在人们的正常生活中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务必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从而为人们的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带给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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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电力违章事例
常见典型违章事例
一、作业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
(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9)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0)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1)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2)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二)防高处坠落类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
(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4)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在栏杆、脚手架上坐立;
(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7)搭乘载货吊笼;
(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9)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
(10)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11)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2)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13)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14)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2)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3)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5)在组装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找正;
(6)层面板、联系梁串吊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8)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均;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11)在抓土(煤)机工作时,进入抓斗工作范围;
(12)不走通行道,跨越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13)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绳;
(14)运输机械未停稳或挪动时,人员上、下传递物件;
(15)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16)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7)启动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没有启动警告铃;
(18)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19)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20)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1)起重工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22)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23)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4)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四)防火防爆类
(1)未接受爆破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3)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5)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9)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10)进入炉膛、汽包、油罐及其它储存化学药品、惰性气体的容器前,没有进行充分的通风;
(11)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2)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13)未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领退料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二、装置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2)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3)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4)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5)变电站构架爬梯、刀闸操作把手抱箍、低位旋转探照灯外壳没有直接接地;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架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没有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6)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二)防高处坠落类
(1)脚手架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2)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3)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4)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6)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7)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8)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9)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10)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警戒装置;
(3)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4)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5)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6)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7)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四)防火防爆类
(1)易燃易爆区、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3)制氢站、储氢瓶房、燃油泵房、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4)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5)进入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排气口无防护罩;
(6)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燃油系统管道法兰未采用牢固的金属导体跨接;
(7)油区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8)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9)调度、办公楼及其他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10)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少于8米。
三、指挥性违章
(1)允许、批准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2)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重大项目没有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就组织从事生产工作;
(3)未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做完相应安全措施,就允许工作人员从事相应生产工作;
(4)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能保证从事工作人员、设备的安全;
(5)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6)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7)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8)设备故障或异常运行后,领导者不组织进行分析,就毫无根据的下达处理意见;
(9)领导者职责范围不清,该指挥的不指挥,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或越权指挥;
(10)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指挥实施对应措施。
四、管理性违章
(1)已运行的设备没有运行、检修规程;
(2)没有按规定对现场规程、制度进行复查、修订、公布、印发;
(3)没有按《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
(4)制定规程、制度不符合实际,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起不到指导生产管理的作用;
(5)对各类装置性违章不及时组织消除
(6)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改;
(6)不按照规定,自行变更设计;
(7)工程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供正确的竣工图纸;
(8)对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不能按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9)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
(10)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自查评工作,查出的问题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不组织消除;
(11)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2)不能认真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13)没按规定及时公布或调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14)不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设备检修、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各项制度;
(15)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
(16)制定的规程、制度、措施不符合现场实际,使用中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处理时延误或扩大了事故;
(17)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及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和布置,不能按时间和标准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18)不能对工作进行总结,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改进工作;
(19)国家、行业、公司新颁发的规定和反事故措施没有落实到工程设计中去;
(20)工程调试、试验项目遗漏;交接验收项目不全;
(21)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内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习惯性违章事例
(1)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
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电气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3)
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4)
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5)
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6)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或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7)
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8)
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9)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
(10)
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
11)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12)
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接地、不装漏电保护器及不戴绝缘手套
(13)
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扎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14)
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
(15)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
(16)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17)
制定的规程、措施、制度等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18)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19)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
(20)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不按规定运行中更换碳刷;
(21)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22)
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23)
搭乘载货吊笼或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24)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25)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6)
不具备爆破资质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7)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等;
(28)
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
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31)
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
(32)
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33)
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
(34)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35)
使用资质不合格的施工队伍;
36)
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7)
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正确着装;
(38)
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39)
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内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Ⅲ 煤矿井下常见的电气失爆现象有哪些
煤矿井下常见的电气失爆现象有:
1、外壳严重变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以及连接螺栓不齐全、螺扣损坏以及螺纹拧入深度少于规定等,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失爆。
2、隔爆接合面严重腐蚀,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或有较大的机械伤痕、凹坑,连接螺丝没有压紧等,达不到不传爆的要求而失爆。
3、电缆进线、出线口处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没有密封圈,电缆接线孔没有使用合格的封堵档板,或没有封堵挡板而造成失爆。
4、在隔爆外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加元件或部件,使某些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相间弧光接地短路,使外壳烧穿而失爆。
5、外壳内部两个隔爆空腔由于接红柱、绝缘套管烧毁连通,内部爆炸时产生过高压力而使外壳失爆。
(3)防爆电气作业典型事故案例扩展阅读
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失爆的主要原因有:
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达到5%一16%之间,(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可燃性气体混入、爆炸性煤尘混入、混合气体初始温度升高等,会使爆炸界限扩大)时,在一定能量的火源作用下,就会发生瓦斯爆炸。因此,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爆炸浓度和一定能量的火源。
在当今技术条件下,人们还不能准确预报煤与瓦斯突出是否发生、突出强度及时间。但煤与瓦斯突出不等于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可能使矿井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浓度,但没有火源仍不会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表明,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瓦斯源除煤与瓦斯突出外,许多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健全、停风、风流短路、微风或无风作业等造成的。引爆瓦斯的火源主要是电气设备失爆、违章放炮、煤炭自燃等。
造成瓦斯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井工开采高达95%、赋存条件差、灾害严重、小煤矿多、机械化和信息化程度低、行业管理弱化等原因外,违法违章开采、培训效果不理想、缺少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是造成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不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装备设备。例如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装备瓦斯抽放(采)设备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把非防爆电气设备用于煤矿井下爆炸性环境,供电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电气设备超期服役,自然通风问题。
2、设备维护不及时。例如部分设备带病工作、电气设备失爆等。
3、从业人员素质低。例如部分机电矿长不知怎样查电气设备失爆原因,不知道各种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部分安全监测工不能正确设置和调校甲烷传感器,部分矿工连用于逃生的自救器都不会使用等。
4、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部分领导和职工抱着侥幸的心理,违章建设、违章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部分经营者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应付检查。
5、培训效果不理想。例如部分培训教师业务水平低,照本宣科,个别教材东拼西凑,存在严重错误。
6、科学技术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一些科学技术问题还未解决,部分研究成果脱离实际,不能用于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瓦斯事故发生原因
Ⅳ 安全用电事故案例
电工作业时被高压线击伤 左脚有洞左侧肌肉坏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313 更新时间:2006-9-26
电工作业时被高压线击伤
本报讯(记者任冠军)昨天下午2点,朝阳区北苑路立水桥南站,一名电工在进行检测时不慎被高压线击伤。目前,这名工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昨天,朝阳区北苑、大羊坊一带检修线路。下午2点,3名管片的电工到立水桥南站西侧检修线路。一名工人说,他们的工作是测一下额定电压380伏线路的电压,当时带班班长让小赵上去,小赵戴着安全帽、腰缠绳索爬上电线杆,爬到380伏电线上方时,不小心触到了另一条10千伏的高压线。
当时路过的陈先生说,这名电工的上半身“砰”的一下着起火,他在空中不停地大声惨叫,脚挂在高压线上,头冲下悬挂在空中。
下面的另外两名电工见状,赶紧携带灭火器上前营救,一名电工将小赵身上的火扑灭,随后关掉一条高压线电闸,将小赵用绳子缓慢放下。营救过程中,天通苑的两辆消防车和一辆120急救车先后赶到。下午两点半,小赵被成功救下,上半身的衣服已被全部烧毁,皮肤被烧得通红。随后,120急救大夫将小赵抬上救护车,送往附近的航空工业中心医院。事发后,电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并对现场拍照。一名负责人称,北苑、大羊坊一带正在进行电路检修,经初步判断这名工人上去测低压电线,误触高压电线被电伤。
据了解,被电伤的电工叫赵红庆,今年26岁。昨天下午2点40分左右,小赵在航空工业医院急诊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后,已转到病房。小赵整个左侧身体被电灼伤,左脚上被电出一个大洞,左侧肌肉已坏死,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昨天下午,朝阳区安监局接报后已介入调查此事。
北京通州工人触电一死六伤
作者: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372 更新时间:2006-9-9
前日下午4时许,北京通州发电厂小学南侧200米一工地发生惨剧,该工地7名工人在施工过程中遭遇电击,造成1死6伤。事故发生后,警方已介入调查,现该工地已暂时停工。
昨日下午,位于东六环旁边的事发工地内高压电塔林立,工棚内已空无一人。
目击者孙先生称,前日下午4时左右,该工地发生电击事故。听说工人遭电击是距离高压电线太近,他赶到现场时看见1名工人躺在地上,另外4名工人手上肿起成串的水泡。孙先生介绍,事发大约十几分钟后,警察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孙先生说,那名躺在地上的伤者当时伤势很重,听说送到医院没多久就不行了。
昨日下午5时许,潞河医院急诊室值班医生介绍,前日下午,医院收治了7名被电击的患者,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几人因伤势不重,经过简单处理后已陆续离开医院。
警方介绍,事件发生后,他们随即介入调查,现施工工地已经暂停施工。
检修之前不对号 误入间隔触电亡
作者:安全文化… 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 点击数:491 更新时间:2006-9-1
【简述】1996年10月9日,某热电厂检修人员误登带电开关造成人身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1996年10月9日,某热电厂电气变电班班长安排工作负责人王某及成员沈某和李某对户李开关(35KV)进行小修,户李开关小修的主要内容是:(1)擦洗开关套管并涂硅油。(2)检修操作机构。(3)清理A相油渍。并强调了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王某与运行值班人员一道办理了工作许可手续,之后王某又回到班上。
当他们换好工作服后,李某要求擦油渍,王某表示同意,李即去做准备。王对沈说:“你检修机构,我擦套管”。随即他俩准备去检修现场,此时,班长见他们未带砂布即对他们说:“带上砂布,把辅助接点砂一下”。沈某即返回库房取砂布,之后向检修现场追王,发现王某已到与户李开关相临正在运行的户城开关(35KV)南侧准备攀登。沈某就急忙赶上去,把手里拿的东西放在户城开关的操作机构箱上,当打开操作机构箱准备工作时,突然听到一声沉闷的声音,紧接着发现王某已经头朝东脚朝西摔爬在地上,沈便大声呼救。此时其他同志在班里也听到了放电声,便迅速跑到变电站,发现王躺在户城开关西侧,人已失去知觉,马上开始对王进行胸外按压抢救。约10分钟后,王苏醒,便立即送往医院继续抢救。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十月十七日晨五时死亡。从王某的受伤部位分析得知,王某的左手触到了带电的户城开关(35KV)上,触电途经左手——左腿内侧,触电后从1.85米高处摔下,将王戴的安全帽摔裂,其头骨、胸椎等多处受伤。
【事故原因】
当工作负责人王某和沈某到达带电的户城开关处时,既未看见临时遮栏,也未看见“在此工作”标示牌,更未发现开关西侧有接地线。根本未核对自己将要工作的开关,到底是不是在二十分钟前和电气值班员共同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那台开关,就冒然开始检修工作,其安全意识淡薄。
【防范措施】
1. 开工前必须认真进行设备“三核对”。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54条规定:“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组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此项工作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组成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肩负起工作监护人的职责。
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51条对工作组成员的安全责任规定:“应认真执行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每位参加工作的成员都要遵守。(安全文化网)
Ⅳ 危化企业防爆区域接打手机事故案例
早在来2002年7月23日,《河南日报》就源曾报道过一条相关的新闻,陈述了河南郑州一位司机在加油站内使用手机引起了爆炸。
新华网也曾有一篇新闻报道了巴西圣保罗市西区一家加油站发生爆炸的事件,而文中的原因提到了是由一名加油站工人卸油时接听手机引起的爆炸。
手机引爆可燃气体的条件可以总结为四点,首先当所在的场所有强电波时,手机可能会点燃可燃气体。
其次,当存在与接收天线类似的金属构架时,手机与其有可能产生射频电流,引起放电,可能会造成可燃气体的燃烧。
再次,如果场地本身存在金属构架,且接触不良,手机通话也可能使其产生电火花。
最后算是补充,就是可燃气体的浓度问题,想要符合爆炸条件,场地中油气与空气混合浓度需达到一定标准,当油气体积占空气的5-14%时,即为爆炸浓度。
Ⅵ 湖南宁乡市邦普循环科技一车间发生燃爆事故,现场造成了多大的伤亡情况
根据相关消息,就在2021年1月7日18时12分左右,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老厂车间发生了一起燃爆事故。这起事故发生之后,宁乡市委、市政府、 宁乡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除此之外,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支队立即调派36台消防车288名指战员在现场进行处置。经救援人员全面清理现场和核查发现,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燃爆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6人重伤、14人轻微伤。幸运地是,所有的伤员都应被送到就近的医院救治,没有生命危险。
第二点,如果爆炸发生在你所在的建筑,一定要尽快离开,并且躲开沾染区。在这个时候,如果碰到浓烟滚滚的情况,一定要低下身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候,一定不要回去取个人物品,安全最重要。当然,如果你已经确定无法离开建筑的话,一定要寻找尽可能远离爆炸区的地方,然后就地采取防护措施。
Ⅶ 因不安全用电产生的严重后果的事件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一:
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导致的触电死亡事故 经过:
陈某上班后清理场地,由于电焊机绝缘损坏使外壳带电,从而与在电气上联成一体的工作台也带电,当陈××将焊接好的钢模板卸下来时,手与工作台接触,即发生触电事故,将陈××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由于电焊机的接地线过长,在前一天下班清扫场地时被断开,电焊机绝缘损坏, 外壳带电,所以造成单相触电事故。
2.电气管理不严,缺乏定期检查。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接地或接零线是保证用电人员安全的生命线。当移动电器外壳带电时,若采用了保护 接地或保护接零,就能使线路上的漏电保护器、自动开关或熔断器动作或熔断,自动 脱离电源,从而保证人身安全。
2.在安装漏电保护器后的移动电器和线路也不能撤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措施。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二:
带电搬移电器设备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某月的一天,某队工作面延伸,对电器设备进行搬移,进班会安排电工张某和李某负责电气设备的搬移工作,电工张某和李某在没有停电的情况下就往前拽电缆,这时跟班队长从旁边经过,问停电了没有,张某说:“没事儿”。于是接着往前搬移,当把设备搬移到位,开始挂电缆时,由于电缆有外伤,把正在挂电缆的李某电到,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电工张某和李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停电就进行开关搬移,并且不听劝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发现张某和李某违章,没有及时强行制止,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电工张某和李某违章带电搬移设备,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跟班队长发现违章没有及时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在进行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掉电源。 2、井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4、加强互保联保以及自主保护意识。 五、事故教训和感想
这是一起机电类事故,究其原因是当班职工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及矿有关严禁带电移动电器设备的规定,安全意识薄弱,作为机电技术人员要心细,按章操作。班长和跟班队长要积极发挥现场协调和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三:
带电作业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1月13日,王某发现单位会议室日光灯有两个不亮,于是自己进行修理。他将桌子拉好,准备将日光灯拆下检查是哪里出了毛病,在拆日光灯过程中,用手拿日光灯架时手接触到带电相线,被电击,由于站立不稳,从桌子上掉了下来。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安全思想意识淡薄,维修电器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带电作业,也没有 使用任何工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独自操作,没有人监护,是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王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维修工具且带电的情况下维修日光灯,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2、队部会议室内日光灯损坏,队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并联系服务公司维修,对事故负领导 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2、操作、维护电气线路及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工具,不独立作业,要做到“一人监护、一人作业”。
Ⅷ 触电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1、锅炉、载人电梯、大客车、油罐、起重机都属于特种设备
2、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电工甲
Ⅸ 事故分析报告范文2篇
为了克服当前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运用安全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 ,事故树分析的理论、方法及计算机技术 ,建立行车事故分析系统 ,并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和步骤 ,为强化行车事故分析 ,进行安全目标管理和控制提供了思路,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分析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事故分析报告范文篇一:事故分析报告]
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及应采取的预防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迅速成为与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运输、交通工具。随之对燃料油的需求迅速膨胀,一大批加油站在飞速发展的城市街道、在四通八达的公路两侧、在脱贫致富的乡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加油站管理的角度上,加油站具有作业频繁,且加油站流动车辆多,人员来往复杂,稍有不慎,易燃、易爆的油品及作业过程中挥发出的油气都可能因打火机、烟头、电气火花、静电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由于加油站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高热辐射性、燃烧与爆炸交替发生,特别是由于燃烧过程中油气浓度不断变化,使得燃烧和爆炸不断相互转化,火情不断扩大,而在火灾初期只能依靠站内自救,扑救非常困难,这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别是地处繁华市区的加油站,发生着火爆炸,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给无辜的人们带来巨大的创伤。所以,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防范迫在眉睫。
一、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分析
1、加油站的建设存在先天性隐患;加油站建设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建设,就会造成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够、电气设备不防爆等严重威胁加油站安全的先天性隐患。
2、操作人员文化素质低;加油站许多工作人员都是就近雇佣的临时工,这些人员的文化水平低,不能对油品的易燃特性、静电防护等知识灵活地掌握,以致无法具备较高的操作水平,特别是辨识危险、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3、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加油站的负责人只要求其员工能够进行基本的加油操作,而不能对其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使得职工安全知识严重不足,对设备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许多动态变化的情况不能及时觉察其中的危险,不能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当中,发生了火灾事故,又不能及时准确地控制,从而造成初期火灾事故的恶化。
4、安全管理粗放,“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许多加油站地处偏远,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主要是依靠自主管理,缺乏有效的监控,便形成了管理上的粗放。还有一些加油站负责人,自身文化水平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难以提高到位,即便想管又不会管,安全管理只能是基于常识下的粗放式管理。粗放式的管理让一些本应建立的制度没有建立,本应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从而引发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更有一些加油站经营者“一切向钱看”,舍不得安全投入,以至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彻底整改。
5、汽车油罐车采用敞口式卸油方式,且卸油台的静电接地装置不合格;按照规定,加油站卸油作业必须采用密闭卸油系统;以防油气挥发、静电积聚等诱发爆炸事故。然而,一些加油站为了节省资金,仍冒险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卸油方式,从而引发了火灾事故。
6、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10。2。1条规定:“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0。3。2条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为经费紧张或安全管理意识缺乏的缘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静电装置,要么有装置但是没有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7、油罐防腐处理不合格;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没有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个别加油站为了提高站内绿化美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种菜、养花,这种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蚀损坏,缩短了油罐使用寿命。
8、储油罐没有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由于在卸油前没有计量容器、计量有误或卸油时没有人在现场监视,经常会造成冒油,使油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将引起大火。
9、违章操作;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如操作人员操作时不穿防静电工作服、鞋,违章给塑料桶加油,卸油速度过快,检修作业常常需要动火,油罐及其装油设备未清理、置换或未彻底清除就检修动火等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0、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很多加油站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不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或安装不规范。有的加油站虽然在建设时采用了防爆电气,但后期管理上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导致防爆电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二、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对策;针对上述火灾事故的成因,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良好的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意识低,就不会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履行安全职责,而且,有些人还会错误地把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当成是影响正常作业的累赘,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以致让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得不到落实,事故的发生自然成为必然。因此,必须通过事故案例、安全法规等教育,使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有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良好的安全操作和防范事故的技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生产要搞好,光凭良好的愿望、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只有操作人员对相关安全基础知识能够全面地了解,熟练掌握了安全技能术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兆能够及时发现、科学处理,才会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注重专业性教育的同时,必须注重系统性,也就是对操作人员,不能只简单地讲解应当如何做的操作规程条款,还应讲解为何如此要求的原理性问题,让操作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不仅有利于他们更扎实地掌握操作规程,而且,特别有利于他们处理一些突发异常问题,及时化解险情;有利于他们进行创造性地改进作业。
3、加强工艺系统改造和硬件配置;先进的工艺、设备是提高本质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如密闭卸油系统、加油加气回收系统,会从根本上避免油气的挥发泄漏,消除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消除油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硬件改造需要投入资金,一些人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依然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式卸油,这就自然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事故发生,伤人毁物,得不偿失。同样,配置高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报警等安全装置,是用科技 手段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这些硬件的配置,会改变靠眼看、手摸、鼻闻等落后的“经验”检查方式,用高稳定性的全天候动态检测,把不安全因素提前发现报警,险情自然会得到及时处置,从而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因此,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改造工艺、配置设备,对于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可靠性至为重要。
4、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为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规章制度的落实,首先是要靠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能,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其次,还要依靠严格的监管,依靠管理部门采取不同的奖惩激励形式,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当前加油站从业人员总体受教育程度偏低,诱发火灾事故的诸多原因还是由于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差、操作技能低等因素的现状,加强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的有力举措。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现象,必须严厉纠正,该停业的停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决不手软。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汽车拥有量的迅猛增加,加油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规模上都会有很大的增长,并在人们的正常生活中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必须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从而为人们的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事故分析报告范文篇二: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人(其中男7人,女30人),重伤12人;损毁厂房、民房、仓库10200平方米和一批设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本文分析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总结教训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二、事故分析
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人(其中男7人,女30人),重伤12人;损毁厂房、民房、仓库10200平方米和一批设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一)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基本情况
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位于该市江海区外海镇麻一管理区,距市区中心约5公里的山坳里,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该厂建于1992年,1993年底投产,是经江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先后由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下称某公司)总经理罗宗祥、梁清鸿担任,证照齐全。但该厂建成后即一直租赁给港商张梓源经营至出事前,某公司一直没有参与经营管理。1999年烟花产量8。87万箱,产品全部出口,创汇额127万美元。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
经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询问及专家组调查,实验分析,此次事故可以排除自然灾害所致和人为故意破坏造成,已认定是包装二车间装配工万某(男,现年24岁)操作不当所致。对此,万某本人已作供认。当天上午8:05分,万某用气动钉qiāng对一枚火箭烟花进行装配时,连打两钉都错位,意外引燃所装配的火箭烟花;此时工人丁某(已死亡)正领料路过该处,火箭烟花引燃其手推车上的原料,并引爆了包装二车间内大量待组装的火箭烟花半成品及成品,致使大量火箭烟花四处飞窜,从而引爆了装配车间的成品、半成品;巨大冲击波又引爆了原料库和半成品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形成殉爆。爆炸总药量约7吨tnt当量(相当于15吨黑huǒ药),整个厂区瞬间被炸成废墟。万某本人发现烟花爆燃即迅速逃生,受重伤,后经治疗,现已批捕归案。
2、事故原因
a、事故直接原因
(1)装配工万某操作不当。万某于爆炸事故发生前一个多月(5月24日)经在该厂做工的哥哥(已在事故中死亡)介绍进厂,在事故发生前3天未经培训就被安排到包装二车间装配岗位打气钉。在当天作业中,万某由于操作不当,气钉打错位置引燃火箭,以致发生燃爆。
(2)擅自扩建厂房、改变部分厂房用途。1993年初,厂方未按有关规定报建,擅自在包装车间和原料库之间的空地上扩建4幢装配车间,破坏了原有的安全间距,使工房与huǒ药库之间的安全距离由原来的49。5米缩至13米;后又擅自将其中两幢装配车间改成半成品仓库,使包装车间、半成品仓库到原料库连成一线,埋下一旦爆炸殃及全厂的严重隐患。
(3)厂内原料和成品、半成品存放量过大。此次爆炸经专家鉴定爆炸总药量约为15吨黑huǒ药,证明该厂原料、成品、半成品存放量大大超过原江门市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1。5吨的huǒ药储量。
(4)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超编制招用大批工人。该厂年产量从报建设计的5万箱增至1999年实际产量为8。87万箱,职工人数从立项时核定的42人增至事故前229人。生产规模扩大、人员密集而厂区面积没变,致使这次爆炸事故发生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b、事故间接原因
(1)厂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位。该厂不但擅自扩建厂房、严重超量存放原料、违规扩大生产规模,而且不按安全规范组织生产。厂内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新工人上岗前不经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带药生产工序人员也不经安全培训考核就安排上岗;工厂没有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员。该厂投产后曾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但都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3。11”江西萍乡烟花爆炸事故发生后,厂方仍无动于衷,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江门某公司有关领导严重失职,租赁后长期放弃对烟花厂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监管。某高级烟花厂是江门市某公司以创办出口创汇基地为由,于1992年成立的全民所制企业。该厂建成后即租赁给港商张梓源经营,但一直以某公司名义申领各种证照。某公司领导虽然仍作为工厂法人代表,却长期放弃对工厂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依赖港商管理,对港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擅自加建厂房明知而不予制止,使事故隐患不断扩大。
(3)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力。
江门市外经贸委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江门市外经贸委作为市某公司及其高级烟花厂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某高级烟花厂存在的诸多严重隐患早已发现,但未予及时制止。在没有到该厂进行安全检查和要求该厂提供有关报批材料的情况下,就在该厂上报的许可证审批表中加具意见,使该厂得以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从而在隐患严重的条件下继续生产。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不到位。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由港商租赁,经营权发生变化长达8年之久,而市工商局一直未能发现并年年给予通过年审,致使港商能够利用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尤其是把营业执照用于办理易燃易爆安全生产许要证。
省、市公安机关审批把关不严。省公安厅治安处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把关不严。1993年2月,江门市某公司没有按烟花生产企业标准上报设计方案,虚报原料仓库最高储存量为15吨,省公安厅治安处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就同意按15吨的储存量核发许可证,使该厂原料仓比江门市公安消防部门原核定不得超过1。5吨的最高储存量扩大了10倍;1998年2月,换发许可证时,仍不认真审核,未能发现问题。江门市公安局在审核某高级烟花厂购买国家控制的民爆物品时把关不严,厂方申报多少就批多少,在爆炸事故发生的当月就违规批准其购买了40吨(其中:黑huǒ药、发射药各10吨)。
有关监督部门(包括市公安局、江海公安局、麻园派出所、市安委办)平时监督检查只检查防火、防盗而忽视检查防爆隐患。上述部门自该厂投产以来,每年都检查多次,但没有一次能对该厂厂房布局不合理、超量存放原料这两大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可见,这些部门的检查工作马虎,管理不到位,有关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1993年8月18日,市消防部门检查该厂时,曾发现该厂违规扩建厂房,也提出了“新增建的工房马上补办报建手续,按消防要求,如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意见分别发给市外经贸委、原郊区公安分局、某公司、某高级烟花厂,但有关部门都没有督促落实。江海区外海镇建委报建审批把关不严。1993年某高级烟花厂建成投产后,外海镇建委不按规范要求的距离,批准在紧邻某高级烟花厂西南方建起飞龙机械厂等3家工厂和45间(座)民房,致使这次爆炸波及某高级烟花厂外部分厂房和民房,增大了伤亡和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江门“6。30”特大爆炸事故是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及有关职能部门违反有关法规和制度而酿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三)教训和改进措施
“6-30”特大爆炸事故造成伤亡惨重,教训惨痛。这说明我省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不重视,“要钱不要命”,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我们应当痛定思痛,认真吸取“6?30”特大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采取更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江门“6?30”事故的发生决非偶然,归根到底是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麻木不仁不讲政治,不讲正气,失去人民公仆本色的一个表现。通过对“6?30”事故的教训总结,通过对事故责任人的查处,通过重新学习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要使全省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而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抓好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各级领导、各主管部门,要时时刻刻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生命财产为重,以社会安定为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全社会的安全事故控制在最小限度。
2、必须严格按国家设计安全规范进行布局和建设企业
尤其对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在厂房布局、生产工艺、包装、运输、管理等方面,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1992年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建成后,为扩大生产,又于1993年3月份,未按有关规定报建批准,擅自在厂区内扩建了4幢装配车间;且随意扩大生产规模,严重超存原料,擅自改变部分厂房用途。造成从包装车间、半成品仓库到huǒ药库形成了连成一线的危险源,以致事故发生时引起一连串的爆炸,大量人员伤亡,教训是极为深刻的。今后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设计安全规范进行布局和建设,企业需要扩建、改建和改变厂房功能增加产量的,必须按国家用关规定报建报批,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扩大生产规模,不得改变原批准厂房的功能,以防出现新的事故隐患。根据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今后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县城镇以上人口密集的城市,不再审批新的烟花爆竹企业;现已存在的,要限期关闭。对其他地区的烟花爆竹企业,要立即停业整顿,由公安部门要同有关部门按国家规范逐一重新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闭。对主管部门单方面批准投产和厂家未经批准而擅自改建、扩建和扩大生产规模,改变厂房功能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不按规定审批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严肃处理。
3、必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某高级烟花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责任制不明确。公司名义上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某高级烟花厂有1名分管防火工作的领导,但都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没有落实安全员,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无人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不落实,管理者、操作者素质低。全厂229人中只有一名大专生,一名地市级审批的技术员,其他大多数工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全厂无一人有操作证,工人一进厂就上岗操作,既无三级安全教育,也无专门的技术培训,连进厂七八年的工人都未接受过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该厂过去先后发生过爆炸和火灾事故,但没能引以为戒,致使此次事故再次由工人操作不当而引发。今后,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业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明确法人直至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实施考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真实记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有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对危险性大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工人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工人的培训情况,发现未经培训就上岗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4、必须通力合作,共同对安全生产负责
江门某高级烟花厂从1992年起,就改变了经营性质,但一直以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名义报建、领取各种证照,而建设、公安、工商、外经贸委等部门并未深入了解情况。厂方未按有关规定报批,擅自扩建厂房,缩小了安全间距,已不符合烟花厂的生产条件,但是有关部门文件照批,证件照发,年审照审,huǒ药超量购买照样允许。正因为各有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查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因而对某高级烟花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有效纠正、消除,终于酿成了“6?30”特大爆炸事故。这说明安全生产确实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需要党政领导重视之外,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公安部门对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民爆物品采购应严格把关;建设部门对项目审查、建设、验收,规划部门对城建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营业执照年审,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报告申审查签署意见都应严格把关,并应根据各自的职能,互相配合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必须在抓督查落实上下功夫
今年3月12日,江对江西萍乡烟花爆竹厂爆炸事故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3月14日立即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并要求立即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检查整顿。3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有生产经营证、照的企业,重点检查厂区布局、生产设施、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江门市政府也曾做了部署和安排,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多次检查,包括对某高级烟花厂的检查,但工作不够落实,安全生产流于形式,对一些企业只是走马观花看表面,未能发现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今后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人员的责任,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有关规定,熟悉有关知识,检查应以专业检查为主,综合型检查为辅。检查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在狠抓落实上下切夫。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专业检查要形成制度,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按既定的检查表对照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以确保安全生产。要坚决反对传达有余,落实不足,照抄照转,不检查督促的官僚主义作风,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传达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总结
虽然我国化工行业近年有所发展,但是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严重不足。如化工企业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安全培训工作质量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差,应急体系不健全,没有应急预案,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所以,为实现安全生产,我们要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即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设计安全规范进行布局和建设企业,必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必须通力合作,共同对安全生产负责,必须在抓督查落实上下功夫。同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以加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