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井下电钳工考试题
井下电钳工复训试题 、()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sup>2</sup>,厚度不得小于5mm。
A.辅助接地极
B.局部接地极
C.主接地极
答案 C
2、使用刨煤机采煤时,工作面至少每隔()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A.40m
B.35m
C.30m
答案 C
3、380V供电线路,其末端电动机端电压偏移允许值为()。
A.±19V
B.±33V
C.±39V
D.±60V
答案 A
4、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综合保护装置配电,其保护功能为()。
A.失电保护
B.先导控制回路短路保护
C.断相保护
D.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
答案 D
5、主芯线截面为35mm<sup>2</sup>的矿用橡套铜芯电缆,长时允许负荷电流为()。
A.138A
B.113A
C.173A
D.85A
答案 A
6、矿井硐室外严禁使用()低压电气设备。
A.油浸式
B.本质安全型
C.充砂型
D.浇封型
答案 A
7、井下、井底车场及其附近、机电硐室与诸工作硐室、人行道等主要工作场所必须有()照明。
A.临时
B.适当
C.足够
答案 C
8、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
A.防爆标志
B.入井合格证
C.安全标志
答案 C
9、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
A.1.0m
B.2.0m
C.2.2m
D.3.0m
答案 C
10、小绞车完好标准要求是:闸带无裂纹、磨损剩余厚度不小于()。
A.2mm
B.3mm
C.4mm�
答案 B
11、漏电继电器动作电阻值是以()绝缘电阻为基准确定的。
A.网络允许最低
B.网络实测
C.网络中电缆
答案 A
12、若某矿一电磁启动器工作时,JDB保护动作发生跳闸,并且跳闸后不能再次重新启动,经分析可判断属()故障。
A.短路
B.过载或断相
C.漏电
答案 A
13、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安装时,应可靠接地,辅助接地应在主接地()以外处。
A.3m
B.4m
C.5m
答案 C
14、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安装时,接线前应对装置的绝缘再做1次测定,用500V兆欧表测量高低压侧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A.5MΩ
B.10MΩ
C.15MΩ
答案 A
15、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
A.2.5mm
B.2.0mm
C.1.0mm
答案 C
16、当橡套电缆与各种插销连接时,必须使插座连接在()的一边。
A.负荷
B.电源
C.任意
答案 B
17、各变(配)电所的入口或门口应悬挂()字样的警示牌。
A.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B.闲人免进
C.有电危险
答案 A
18、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
A.10A
B.20A
C.30A
答案 B
19、电缆连接时,密封圈的宽度应不小于或等于电缆()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
A.芯线外径
B.外径
C.进线口内径
答案 B
20、检查电缆绝缘状态,对于1000V以下电缆用500V或()兆欧表测量。
A.1000V
B.2500V
C.1000V以上
答案 A
21、在地面热补或冷补的橡套电缆()耐压试验,应为2倍额定电压加1kV,持续5min不被击穿为合格。
A.干燥
B.水浸
C.油浸
答案 B
22、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为()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A.1.0%
B.1.2%
C.1.5%
答案 A
23、某矿采区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因其母线使用多台连接器连接,故检查故障时一般先从中间拆开1台连接器,使用2500V兆欧表分段检查故障的发生范围。
A.过流
B.接地
C.漏电
答案 C
24、隔爆外壳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长度超过(),同时凹坑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A.30mm
B.40mm
C.50mm
答案 C
25、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接合面的宽度小于()、间隙大于0.5mm以上为失爆。
A.15mm
B.20mm
C.25mm
答案 C
26、井下隔爆电气设备(如异步电动机)对地绝缘电阻和相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A.3MΩ
B.4MΩ
C.5MΩ
答案 C
27、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
A.1.5MPa
B.2.0MPa
C.2.5Mpa
答案 A
28、刮板输送机与带式输送机搭接运输,搭接长度不小于500mm,机头、机尾高度差不大于()。
A.300mm
B.400mm
C.500mm
答案 C
29、井下配电网路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采用()。
A.最大三相短路电流
B.最小两相短路电流�
C.长时负荷电流
答案 A
30、井下配电网路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采用()。
A.最大三相短路电流
B.最小两相短路电流
C.长时负荷电流
答案 B
31、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
A.选择性动作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B.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
C.漏电闭锁
答案 B
32、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以上时,与之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A.20°
B.15°
C.12°
答案 C
33、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
A.漏电保护
B.自动重合闸
C.避雷器
答案 B
34、煤矿井下660V电网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阻值是()。
A.11kΩ
B.15kΩ
C.3.5kΩ
D.6Kω
答案 A
35、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包括隔爆型等()种。
A.8
B.6
C.10
D.12
答案 C
36、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有()级。
A.ia和id
B.id和ic
C.ia和ib
D.ib和ic
答案 C
37、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敷设电缆。
A.不应
B.可以
C.经矿长批准可以
答案 A
38、在煤矿井下()使用矿灯的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A.允许
B.严禁
C.大巷里允许
答案 B
39、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应采用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
A.掘进机
B.煤电钻
C.局部通风机
D.刮板输送机
答案 C
40、井下电缆()采用铝包电缆。
A.必须
B.严禁
C.不准
答案 B
41、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必须实现()闭锁。
A.风电
B.瓦斯电
C.甲烷电
答案 A
42、采区电气设备使用()供电时,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A.1140V
B.660V
C.3300V
答案 C
43、过负荷是指电气设备的实际电流值超过了该电气设备的()值,并超过允许过负荷时间。
A.启动电流
B.额定电流
C.最高电流
答案 B
44、定期检查电缆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并按规定做()试验。
A.阶段性
B.现场
C.预防性
答案 C
45、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中,高压不超过()。
A.6000V
B.10000V
C.100000V
答案 B
46、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中,低压不超过()。
A.660V
B.1140V
C.3300V
答案 B
47、井下电缆长度应符合实际需要,若需要接长,则接头必须符合电缆连接要求,杜绝()。
A.羊尾巴、明接头、鸡爪子
B.接线盒连接�
C.修补连接
答案 A
48、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
A.127V
B.36V
C.380V
答案 B
49、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
A.三相电度表
B.负荷定量器
C.欠电压保护
答案 B
50、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做监测接地回路外,()兼做他用。
A.不得
B.可以
C.特殊时可以
答案 A
51、电气间隙是指两个裸露导体之间的()空间距离。
A.平均
B.最短
C.最长
答案 B
52、电动机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绕组断线。
A.1相
B.2相
C.3相
答案 A
53、不同型的电缆之间()直接连接。
A.可以
B.必须
C.严禁
答案 C
54、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
A.1次
B.2次
C.3次
答案 A
55、从触电危险程度来看,()以上是危险电压。
A.12V
B.24V
C.36V
答案 C
56、井下架线电机车常用的是电压等级为250V或550V的()电源。
A.交流
B.直流
C.高频
答案 B
57、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额定值。
A.小于
B.等于
C.超过
答案 C
58、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A.2台
B.3台
C.4台
答案 B
59、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
A.Ex
B.MA
C.ⅡA
答案 A
60、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若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联动装置,可以定为()。
A.完好
B.合格
C.失爆
答案 C
61、电源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若()电气联锁装置,可以定为失爆。
A.有
B.没有
C.有与无
答案 B
62、()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A.30kW
B.40kW
C.50kW
答案 B
63、除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外,其他地点必须采用()。
A.铝芯电缆
B.铜芯电缆
C.专用电缆
答案 B
64、矿井变电所主变压器至少应有()。
A.2台
B.3台
C.4台
答案 A
65、使用滚筒采煤机,工作面倾角在()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A.15°
B.20°
C.25°
答案 A
66、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A.20m
B.18m
C.15m
答案 C
67、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
A.顶梁
B.钢回柱
C.锚固支柱
答案 C
68、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其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分接任何负荷。
A.可以
B.经批准可以
C.除照明负荷外不应
D.不应
答案 D
69、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
A.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
B.MVV铠装电缆
C.MVV型塑力缆
D.专用橡套电缆
答案 D
70、矿井供电系统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每()测定1次。
A.季
B.月
C.半年
D.年
答案 A
71、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要进行测量。
A.每月
B.每天
C.每季度
D.投入运行前
答案 D
72、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装置,应优先采用()。
A.增安型
B.隔爆型
C.特殊型
D.本质安全型
答案 D
73、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周期为()1次。
A.每周
B.每年
C.每季
D.每月
答案 D
74、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为660V时,其电气间隙应大于()。
A.4mm
B.6mm
C.10mm
D.8mm
答案 C
75、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都应使用()橡套电缆。
A.矿用
B.分相屏蔽
C.专用
D.软
答案 C
76、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应进行1次试验。
A.每年
B.每季
C.每3年
D.每半年
答案 A
77、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敷设电缆。
A.严禁
B.可以
C.在有安全措施条件下可以
答案 A
78、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规定,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把手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良好的绝缘。
A.最好有
B.必须有
C.不必有
答案 B
79、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
A.停电措施
B.检查方案
C.停风措施
答案 C
80、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
A.防爆要求
B.保护要求
C.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答案 C
8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A.10m,1.5%
B.20m,1.5%
C.20m,1.0%
答案 B
82、安全电压取决于人体电阻和()的大小。
A.安全电流
B.工作电压
C.电网绝缘电阻
答案 A
83、带式输送机的启动顺序是()。
A.点动、发信号、观察、开机
B.发信号、观察、点动、开机
C.发信号、观察、开机
答案 B
84、井下电气设备电压在36V以上就必须有()。
A.保护接地
B.接地极
C.接地网
答案 A
85、电缆必须悬挂,在水平巷道中,电缆应由()。
A.铁丝悬挂
B.铜丝悬挂
C.吊钩悬挂
D.夹子、卡箍等敷设
答案 C
86、电缆必须悬挂,在立井井筒中,电缆应由()。
A.铁丝悬挂
B.铜丝悬挂
C.吊钩悬挂
D.夹子、卡箍等敷设
答案 D
87、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
A.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B.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
C.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答案 A
88、井下由采区变电所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
A.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B.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
C.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答案 B
89、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
A.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B.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
C.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答案 C
90、转载机启动前一定要发出信号,确定无人在转载机上或附近工作后,先点动开机()次,然后正式启动。
A.2~3
B.1~2
C.3~4
答案 A
91、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
A.电压额定值
B.功率额定值
C.电流额定值
答案 A
92、风电闭锁是风机停转时,()电源也同时被切断。
A.风机
B.掘进工作面动力
C.所有
答案 B
93、瓦斯电闭锁是当瓦斯超限时,切断()电源并闭锁。
A.风机
B.掘进工作面动力
C.所有
答案 B
94、()是指在开关合闸前对电网进行绝缘监测,当电网对地绝缘值低于闭锁值时开关不能合闸,起闭锁作用。
A.风电闭锁
B.漏电闭锁
C.瓦斯电闭锁
答案 B
95、保护接地可以使触电电压降低到安全数值,减少人身触电电流的(),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险程度。
A.时间
B.大小
C.范围
答案 B
96、若某矿一电磁启动器工作时,JDB保护动作发生跳闸,并且跳闸后经一定延时可以重新启动,经分析可判断属()故障。
A.短路
B.过载或断相
C.漏电
答案 B
97、若某矿一电磁启动器停止工作时,JDB保护动作不能启动,经分析可判断属()故障。
A.短路
B.过载
C.漏电
答案 C
98、选择交流接触器额定电流时,由()确定。
A.电动机的负荷
B.启动电流
C.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答案 C
99、工作面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以下,方可复电开动设备。
A.0.5%
B.1.0%
C.1.5%
答案 B
100、低压隔爆开关的触头(铜触头)磨损至原厚度的()、超行程压力低于规定值时,应更换触头。
A.1/2
B.1/3
C.1/4
答案 B
㈡ 防爆电气在入井前应检查什么及安全性能
防爆电气在入井前必须要有符合煤安标准的防爆合格证,正规的生产厂家出专厂检验合格证,检查属外观是否良好,新安装的供电系统严禁选用纸绝缘电缆。接线盒、连接器和母线盒的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好,不渗油。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合格的过电流、漏电保护装置,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有合格的接线装置,有合格的接地保护装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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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如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一、井下电气管理
(一)井下电气工作应做到“三消灭”,即消灭电气失爆、消灭电缆不合格吊挂、消灭电气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并应杜绝重大及以上电气责任事故。
(二)电管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具有:用电审批权、电缆审批权、现场检查权、电气事故追查权、停止威胁安全的用电权。
(三)井下所有掘进头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实行双局扇、双电源,做到采、掘分开供电。所有局扇电源电缆都必须敷设在有新鲜风流的进风巷道内,串联通风的局扇电源电缆必须在新鲜风流处设有分断开关,以便排放瓦斯时切断风流中电源。
(四)新采区安装必须有经矿有关领导审批的供电系统设计图,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电管组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若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改供电系统设计图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安装,否则安装完毕进行交接时,电管组不予签字验收。
(五)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包机到人,挂牌留名。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均为不完好设备。
(六)电气设备应上台,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上板,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应一致,禁止大盖朝帮或喇叭咀朝上,违反上述规定均为不完好设备。
(七)馈电开关的短路保护整定值必须做到计算值、标牌值、实际值三相符,实际值小于计算值的为不完好设备,实际值大于计算值的按失爆论处。
(八)短期内停用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由电源使用单位维护,未移交前的新安装设备以及待撤除设备,由安装、撤除单位维护。
(九)无单位使用或无人专责维护的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应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直到有人专责维护为止。
(十)一旦发现电气火灾或重大电气事故隐患,不论什么人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向调度室汇报。
(十一)严禁开关小孔接660V电源(检漏继电器除外);严禁开关电源、负荷侧接线柱颠倒使用;严禁电器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超压使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否则,按失爆论处。
(十二)井下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包括: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皮带机保护、煤电钻保护、照明信号综保、电机综保及风电闭锁等,并坚持每天试验检查1次漏电保护,还应每月做1次远端模拟漏电试验,接地保护每季测量1次接地电阻。上述保护不合格者应立即停电处理,否则停止使用。新安装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合格不准送电运行。
(十三)井下电缆严禁冷包头。损坏的电缆必须立即更换升井修补或联系冷补,露芯线者不得冷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冷包。
(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及电缆应每月测量1次绝缘电阻值,并认真记录交电管组保存,绝缘不合格者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十五)各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追查一处理,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电管组每月抽查1次。
(十六)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七)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处罚:
1、电气设备没有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不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
2、发生电气失爆或明接头。
3、甩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4、设备不可靠而继续使用者。
5、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者。
6、故意刁难、打骂、报复电管人员,造成后果者交保科处理。
7、电管组负责联系的工作,未在规定处理期限内认真完成的。
8、开关小孔出660V电源、设备电源负荷侧颠倒使用或超电压使用。
9、不按时交试验记录资料。
10、开关、电机上有淋水、杂物或埋压。
11、因失修导致设备、电缆烧坏。
12、相关单位不派机电工参加每月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的。
13、由于电管员工作疏忽,造成停电事故的,追究电管员行政责任。
14、电管组要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每月必须组织2次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5、电管组在电气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制度,如因工作中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井下重大电气事故,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还要免去电管组组长职务。
16、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奖励和罚款在财劳部立帐,由电管组开据,凭证由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掌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罚款单一式三份,财劳部、电管组、被罚单位各持1份。
(十八)井下供电维修和安全责任范围。
1、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由机电科负责。
2、从井下变电所接(移动变电站)660V和1140V电源,自变电所馈电开关接线柱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3、从采区变电所引出10kV高压电缆向采区移变或高防开关供电,自移变或高防开关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从采区变电所至移变或高防开关的高压电缆由机电科负责(含接线头)。
4、几个单位共用一条660V供电线路时,变电所至第一用户的电缆设备及小型电器由第一用户负责维护,第一用户至第二用户的电缆及小型电器由第二用户负责维护,依次类推,以后新增的供电线路由新增用户负责维护。
电工工作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安全第一”宗旨,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和电力系统及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安全措施如下:望工作中严格执行。
1、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
2、工作人员常用的工具必须完好,符合要求,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垫(台)上进行。
3、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停电、放电、验电、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等),工作完毕后或全线路无人工作,经检查无误后拆除安全设施后,方可联系送电。
4、停送电时要设专人负责联系,禁止带信、电话联系送电。
5、高空作业(2米以上)时要系好合格的险带,慎防发生意外。
6、起重前所有的起重用具必须经过详细的检查,必须保证完好,符合或大于起重物品的吨位。
7、使用仪表时,要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仪表测试。
8、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精神集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
机电安全处罚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电安全管理,把机电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发生,更好地搞好机电安全,制定机电安全罚款规定。
一、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500元
1、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者;
2、井下带电作业,明火操作电气设备者;
3、井下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者;
4、瓦斯浓度超限,不按规定停机、断电者;
5、停电作业不验电、放电、不挂地线、不挂警示牌就触及电气设备者;
6、电气设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带电检修者;
7、带电检修或开盖目测高压电气设备;
8、井下约时或违反规定送电者;
9、井下无计划随意停电者;
10、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者;
11、操作电压电气设备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
12、电缆芯线截面不够超负荷使用者;
13、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灵、甩掉保护或发现保护失灵继续使用者;
14、井下不检查瓦斯打开电气设备及就检查者;
15、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查合格、未贴防爆合格证下井者;
16、未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
17、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规定用溜子、皮带运送材料、备件者;
18、溜子机头、机尾未固定者;
19、掘进机停机或检修时截割头未落地者;
20、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者;
21、采煤机无闭锁溜子的电气保护装置或闭锁失灵者;
22、开机前未发出信号或不按信号操作者;
23、随意改动继电器保护定制者;
24、电气设备整定不合理或保险不合理;
25、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出现严重失爆的包机者;
26、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
27、带负荷拉隔离闸开关的作业者;
28、有故障的设备未排除、强行送电的操作者;
29、带电搬迁电器设备者,带电移动高压电缆者,操作时使用安全用具不合格者;
30、检修设备不停电,不闭锁开关者;
31、未摘开离合器、未闭锁采掘机、液压钻车而站在机身上作业者;
32、私自打开闭锁送电包机者;
33、不是电气工而随便操作机电设备者;
34、甩掉三大保护或失灵设备仍继续使用者;
35、设备转动部位、未加防护罩操作运行作业者;
36、设备运转、皮带运行时,在设备、皮带上跨越者;
37、未闭锁溜子进入现场作业者;
38、其它认可行走严重的三违者。
二、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200元
1、井下机电工上岗未携带瓦检仪和不合格的电工工具及电笔;
2、乳化液无检测仪器或乳化液配比不合格,加压泵吸空仍继续使用;
3、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未按规定时间(一年)试验;
4、高压设备的过流保护、无压释放未按规定时间(一年)校验;
5、随便改变防爆电气内部接线端子或增减电器元件;
6、用其它材料代替设备所要求的保险、保护的;
7、井下接地系统不完整、不可靠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8、接地线、连接母线材质不合格、埋设不正确、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9、电气设备导线或接头出现虚接、接头变形或接头发热;
10、高压开关柜无照明;
11、检漏继电器未上锁、无照明、仪表指示不准确;
12、变电硐室温度超过30℃,无合格的温度计;
13、井下硐室采用灯泡取暖;
14、高压铠装电缆无定期防腐,发生锈蚀、外皮脱落、吊挂不符合要求;
15、不同型号的电缆直接连接;
16、液压支架出现死架;
17、耙斗绞车不完好,钢丝绳有断丝断股;
18、耙斗机钢丝绳固定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9、综采工作面支架间无照明:
20、移变高压安全联锁按钮未投入使用;
21、溜子大链没有使用紧链器;
22、坐在减速器上开皮带、溜子;
23、溜子机头、机尾固定不牢而使用;
24、用木料、铁器处理皮带跑偏;
25、溜子漂链运行时,用脚蹬、手搬、撬棍强行处理;
26、掘进机停机后截割头未及时落地;
27、用煤电钻、风钻打眼带手套领钻杆;
28、不用信号运行联系起吊作业;
29、岗位司机未持证上岗;
30、设备电缆被杂物埋、压;
31、导线接头出现变形的责任者;
32、处理电气设备出现一般性失爆的责任者;
33、私自甩掉某种保护,随意改动整定值者;
34、液压联轴节防爆片,易熔塞材料不符合规定者;
35、高压、低压保险用其它材料代替者;
36、停电后不验电就触及电气设备者;
37、未按实际的操作票,工作票内容进行操作者;
38、电工使用工具不符合检修设备电压等级使用者;
39、井下检修、安装无措施作业者;
40、掘进机、液压钻车、侧装车没有照明作业者。
41、井下起吊重物时,人员站在中午坠落范围下方或没有专人指挥,不用信号进行联系起吊作业者;
42、处理机组未断电源和取下手把或机组运行范围内有人工作者;
43、耙岩机、装岩机等在使用钢丝磨损超过规定(断10%断股、挽疙瘩)作业者;
44、启动综掘机、转载机未按规定撤离人员或在机器运转中进入转载机两边作业者;
45、不使用信号联络、而用敲打、喊话开动设备者;
46、各类司机操作位置不当者;
47、主管科区科长每周至少上岗两次,机电矿长每周至少上岗一次。
48、各类司机不摘开离合器、开关不置于零位者时离开岗位
49、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者。
三、有下列问题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1、各类司机上岗后未按规定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实验;
2、未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
3、接地电阻、杂散电流未按规定每季测试一次或记录不全;
4、变电硐室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
5、硐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或高压危险;
6、要害岗位值班人员脱岗、岗位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岗位人员未在岗位交接班;
8、不完好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器、矿灯发放入井;
9、电缆冷补质量不合格;
10、电缆分支点或连接不同电缆接线盒两端未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
11、移动电器设备未上架或两台以上小型电器未集中上牌板;
12、各种运输机搭接不合理或拉回煤;
13、支架焊缝开裂;
14、煤电钻综合保护未执行每班跳闸试验一次的规定;
15、变电硐室内机电设备、电缆布置不合理、不便检修;
16、各种机电设备的按钮(旋钮)闭锁杆不完好;
17、备用设备不完好;
18、电器设备摆放不整齐、倾斜超过15度以上;
19、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0、安装、回收设备不熟悉设备构造,违反工序流程工作;
21、安装,回收设备不使用规定工具强装、强拆;
22、井上、井下当班记录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
23、不能按岗位应知应会安定操作;
24、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
25、轨道绝缘达不到每月测试一次;
26、漏电继电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试验;
27、电工作业时,个人劳保防护不全,不符合规定者;
28、井上、下当班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者;
29、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或值班不负责任者;
30、检修完毕未清理现场或清点工具就联系送电操作者;
31、各种仪表指示不正常,设备仍在运转的责任者;
32、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
33、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凡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般性问题每一项罚款50元(设备不完好按轻微问题处理)。
四、对下列情况的责任者加倍处罚
市、县、公司对各矿检查,所检查的问题在复查时仍存在的加倍罚款。
㈣ 煤矿机电管理科授课方案怎么写呢
机电质量标准化培训方案
为了提高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让每一位机电员工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熟悉,能够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保证机电设备台台完好,安全运行无事故,为我矿安全生产做到保障有力,结合我矿目前的实际情况,特组织全矿机电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培训内容:《电工基础知识》、《晋煤集团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晋煤集团防爆六十条》、《岳城矿机电管理管理制度》
二、 培训方式:培训教师:王中青 王 刚 刘庆民 秦玉琴 魏惠斌
李永刚 苏常庆 郭刘勇 王学科
三、 培训时间:
3月3日、4月3日 (防爆检查工) 授课教师:秦玉琴
3月6日、4月6日 (防爆检查工) 授课教师:李永刚
3月10日、4月10日 (井下监测监控工) 授课教师:刘庆民
3月13日、4月13日 (井下监测监控工) 授课教师:魏惠斌
3月15日 (岗位操作标准) 授课教师:郭刘勇
3月17日、4月7日 (监测监控值机员) 授课教师:魏惠斌
3月21日、4月8日 (监测监控值机员) 授课教师:苏常庆
3月25日 (岗位操作标准) 授课教师:王学科
4月11日、4月15日 (安全生产条例) 授课教师:王 刚
4月18日 (复习) 授课教师:王中青
五、培训要求:1、培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培训教师要认真备好教案,认真讲课。
如果是需要教案按以下格式:
课时授课计划(教案)
课程 授课班级 任课教师
授课时间 第 节 审阅
课题
矿井供电系统及采区供电安全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讲课使听课学员了解和掌握煤矿供电系统的基本知识;要求各学员应掌握“三专两闭锁”和采区供电的基础知识。
教学过程
通过讲课的方式进行
一、 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
1、 电力负荷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2、 额定电压等级:
(1) 高压不超过10000V;
(2) 低压不超过1140V;
(3)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3、 电力负荷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1) 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2) 保证供电的安全性;
(3) 保证供电的良好质量;
(4) 保证供电系统运行的经济性。
二、 矿井及采区供电系统
1、 矿井供电系统
有矿井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连接起来的一个整体,称为矿井供电系统。
根据矿井的井田范围、埋藏深度、地质条件,矿井供电系统分为深井和浅井供电系统。煤层埋藏深度大于150m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小于150m采用浅井供电系统。我矿采用深井供电系统。
2、 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1) 中性点直接接地运行方式
(2) 中性点不接地运行方式
(3) 中性点采用消弧线圈接地运行方式
(4)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线方式,其中包括:放射式、树干式、环式。
3、 采区供电系统
采区变电所是采区用电的中心。它的电源由中央变电所提供,其主要任务是将高压电变为低压电,并将此电压分配到本采区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电设备。
采区变电所的位置取决于低压供电电压、供电距离、采煤方式及其巷道的布置方式、煤岩地质条件和机械化程度等因素。一般情况下采区变电所设在采区用电负荷的中心,以保证采区所有用电设备的端电压不低于设备额定电压的95%。
采区变电所内要求通风良好,硐室围岩坚固,无淋水,易维修。
三、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要求
1、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2、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3、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及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的标出其额定电压值。
5、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和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平面图,并及时填充。
6、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7、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四、 用电安全作业制度
1、 工作票制度
2、 高压操作工作证许可制度
3、 高压倒闸、试验操作票制度
4、 工作监护制度
5、 停送电制度
6、 井下十不准制度
7、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制度
五、 采区供电安全
1、 机电硐室的规定与要求
2、 工作面配电点的设置
3、 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4、 煤矿井下防止触电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六、 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及检修质量标准
1、 井下电气设备完好标准的作用、意义和实施途径
2、 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搬迁中的注意事项
七、 杂散电流
1、 杂散电流的危害
2、 杂散电流的防止措施
八、 “三专两闭锁”
三专是由采区变电所用单独的变压器、开关、电缆线路供电,不分接其它载荷,目的是提高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可靠性,减少其他因素对通风机的干扰。瓦斯电闭锁是指掘进工作面中设置的瓦斯检测仪当探测到瓦斯超过规定浓度时,具有可自动停掉动力电源,只有瓦斯降低到规定限度(甲烷1%,二氧化碳1.5%)以下时方可送电的闭锁装置;风电闭锁是指只有在通风机正常通风的条件下,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才能正式送电。一旦停风,工作面内动力电源切断。人员及时撤出。
1、 构成与工作原理
2、 作用与使用范围
3、 “三专两闭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介绍煤矿供电系统基本知识;难点是针对高瓦斯矿井供电管理和“三专两闭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学习和运用并能够熟练地掌握。
作业布置
1、井下常用标准电压有哪些等级?
2、什么是“三专两闭锁”?
3、井下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对接线有哪些要求?
教学后记
㈤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
为了适应煤炭生产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提高煤矿井下电工安全非常迫切,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煤矿井下电工 安全知识 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一:
1、一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坏,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在政治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负荷。
2、二类负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大量减产或生产大量废品的负荷。
3、三类负荷:除一类、二类负荷以外的其他负荷。
4、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厂内的发电机,电力网内的各种输入电线路和升降压变电所以及电力用户组成的统一整体。
5、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器设备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电压设计和制造的,这个标准电压称为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6、母线联络开关:变电所每条进、出线,通过隔离开关分别接到两条母线上,母线之间用开关相连,连接母线的开关称为母线联络开关。
9、煤矿井下工作面配电点:为了便于操作工作面的机械设备,必须在工作面附近巷道中设置控制开关和起动器,这些设备的放置地点即为工作面配电点。
10、需用系数:我们将用电设备组的实际负荷总容量与其额定容量之和的比值成为需用系数。
11、短路稳态电流:当短路电流的非周期分量衰减后,短路电流进入了新的稳定的状态,这时的短路电流称为短路稳态电流。
12、短路电流冲击值:在暂态过程中,短路电流的最大可能的瞬时值。
13、弧光放电:由于高速运动的自由电子与触头间的中性质点不断的碰撞游离,使触头间带电质点大量增加,结果使绝缘介质变成了导体形成弧光放电。
14、经济截面:线路年运行费用最小时的导线截面。
15、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就是线路全年的输送电量都按照最大负荷输送时所需要的时间。
16、继电保护装置:线路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时,能作用于断路器跳闸和发出信号的一种自动装置。
17、变电所的二次回路:变电所中的测量仪表、监察装置、控制及信号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远动装置等所组成的电路,成为二次回路。
18、接地系统:由若干个接地体在地中相互连接而成的总体,称为接地网或接地系统。
19、工作接地:为了保证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安全、可靠地运行。要求系统中某一点必须用导体与接地体相连接称为工作接地。
20、保护接地:为防止人触及电气设备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造成的人体触电事故,将电气设备中在正常时不带电、绝缘损坏时可能带电的外露部分接地,称为保护接地。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二:
1、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其中性点禁止直接接地。( √ )
2、对于地面380/220伏动力与照明电网,供电的变压器,其中性点禁止直接接地。(×)
3、我集团公司所属的煤矿变电所广泛采用单母线分段结线方式。( √ )
4、我集团公司所属的煤矿变电所广泛采用两路电源进线和两台变压器的桥式结线。( √ )
5、我集团公司所属的煤矿供电系统是采用深井供电系统。( √ )
6、对于井下中央变压所,母线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 )
7、当补偿电容器额定电压按电网的线电压选择时,应采用三角形接线。( √ )
8、补偿电容器组应该单独装设控制、保护和放电设备。( √ )
9、当电源电压和频率不变时,变压器铁损是固定不变的。( √ )
10、当电源电压和频率不变时,变压器铜损是固定不变的。( × )
11、阻抗的等效折算的原则是折算前后元件所消耗的功率不变。( √ )
12、在我国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是不存在单相短路故障的。( √ )
13、在我国380/220伏供电系统中是不存在单相短路故障的。( × )
14、高压隔离开关可以断开短路电流。( × )
15、高压负荷开关可以断开短路电流。( × )
16、高压断路器可以断开短路电流。( √ )
17、电流互感器在使用时二次侧不允许短路。( × )
18、电压互感器在使用时二次侧不允许短路。( √ )
19、电流互感器在使用时二次侧不允许开路。( √ )
20、电压互感器在使用时二次侧不允许开路。( × )
21、矿用一般型高压配电箱是防爆电气设备。( × )
22、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箱是防爆电气设备。( √ )
23、矿用油浸动力变压器是防爆电气设备。( × )
24、矿用移动变电站是防爆电气设备。( √ )
25、变压器的分接头如为无载调压装置,则必须在停电后调整。( √ )
26、对远距离频繁操作的低压开关应选断路器。( × )
27、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使用铝芯和铝包电缆。( √ )
28、普通橡胶电缆也可以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 )
29、阻燃胶电缆可以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 )
30、屏蔽电缆特别适用于向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和移动频繁的设备供电。(√)
31、屏蔽电缆的各屏蔽层都是接地的。( √ )
32、橡胶电缆非常适用于向移动设备供电。( √ )
33、高压架空导线在选择时可以不考虑短路时的热稳定性。( √ )
34、高压电缆在选择时可以不考虑短路时的热稳定性。( × )
35、裸导线在选择时可以不考虑短路时的热稳定性。( √ )
36、人体触电时,电击的危害比电伤的危害大。( √ )
37、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线上不能装设熔断器,对单相线路当有接零的设备时,零线上时也不能装设熔断器的。( √ )
38、管型避雷器只用于保护变电所的进线和线路的绝缘薄弱处。( √ )
39、阀型避雷器主要用于保护变压器和高压电器免遭受感应过电压的危害。( √ )
40、压敏电阻型避雷器广泛用于低压电气设备的过电压保护。( √ )
41、矿用一般型照明灯适用于无爆炸危险和通风良好的环境中照明。( √ )
42、矿用增安型照明灯适用于无爆炸危险和通风良好的环境中照明。( × )
43、矿用增安型照明灯适用于有瓦斯的矿井,并且通风良好的巷道或机电硐室、井底车场等场所作固定式连续照明。( √ )
44、矿用一般型照明灯适用于有瓦斯的矿井,并且通风良好的巷道或机电硐室、井底车场等场所作固定式连续照明( × )。
㈥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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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井下电气管理队的职责
1、参加审查新采区供电设计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
2、参加审批井下供电系统变更及停送电申请,根据系统变化及时调整供电系统图。向矿每季上报全矿高压供电系统图及全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每月上报一份月度电缆综合报表、井下电气管理综合报表。
3、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负责督察井下电气三大保护安全运行情况。并收全和保存以下记录,备查一年;
漏电保护:每天一次试验,每月一次远点试验,每年一次升井检修记录;
接地保护:每季一次主接地极(网)电阻测量,每年一次逐个接地极电阻测量记录;
过流短路保护:每6个月逐台高、低压断开关整定保护检查,核实记录。
4、严把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关,凡“三证”不全的不准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经防爆性能检查合格贴证后方可入井。
5、对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事故,应立即派人参加追查,核实原因;每月统计上报无计划停、掉电次数和追查情况。
(三)电管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电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准确地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变更,提供准确的供电系统图。检查了解情况并参加本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检查,汇总、分析检查中存在的井下电气管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负责追查和督促整改。
3、对所辖井下供电的合理性负全面的责任,对不合理的供电系统要有修正意见,下达业务联系书。对不接受业务联系或延期行动的单位有权进行处罚或停止该系统的供电,直到合理为止。
4、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电气设备的制度执行情况,保证“三大保护”的正确使用和灵敏可靠。
5、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玩具
6、认真、规范填写各种检查记录资料,确保记录资料的完善、及时、准确。
(四)防爆检查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对全矿所辖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况每月进行巡回检查(高沼头不少于两次,低沼头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并跟踪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3、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小型电器每月进行一次签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换证,并填写防爆贴证记录。对失去防爆性能的设备要督促现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权停止使用。
三、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一)电气防爆管理
1、电气防爆管理要把好三关:
(1) 入井关: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电气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格后贴证入井。
(2)日检关: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必须明确维修人,并每天外观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月检关:防爆检查员每月要对本人负责检查的区域中电气设备的防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对防爆贴证更换一次。
2、现场维修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注意爱护所贴的合格证,任何人不准随意撕掉、涂改。
3、经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合格,并贴证后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列为失爆。
(1)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或厚度低于原设计80%以下的;对其壳体进行切割焊补的;多孔腔串通的;电弧打通的;带电缺挡板的;缺防爆缝合螺丝的。
(2)防爆结合面有严重锈蚀,用棉纱清除后仍存在明显锈迹的,或者有油漆和杂物的。
(3)结合面间隙超过规定值的。
(4)40、25、15毫米结合面上,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的;在10毫米结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的。
(5)产生机械伤痕,其宽度达到0.5毫米,其无伤结合面的有长度达不到规定长度2/3的。
(6)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其外径小于进线装置(联通节)内径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或最小宽度达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平方毫米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达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变质失去弹性或切开套放在电缆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处其宽、厚度与电缆外径比较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闲置进线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属挡板的;金属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大于2毫米的;密封圈、挡板、抗圈顺序放反的。
(9)进线嘴内沿与密封圈外端接触不实;密封圈里端与器壁接触不实;其进线嘴压实后电缆、密封圈轻易拉动的。
(10)压盘式进线嘴缺少固定螺丝的;或压紧螺母线嘴的有效丝扣没有上进四扣的
(11)控制设备缺少停电闭锁的,或闭锁装置损坏不起作用的。
(12)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护管理
1、电气管理员应对三大保护定期检查、校验、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处理。
2、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由电管员负责提供整定值,并将保护整定值联系单或整定卡片,送交维修单位,由专职电工整定,不得出现越级跳闸。
3、井下供电要有合格,可靠的过流、接地、漏电保护装置,当供电系统变更后要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电管员要核实整定情况,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
4、开关内不得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丝不得挂铜丝、铁丝。
5、运行中及新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由维修工、电气管理员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电前做一次远点试验,由电管员记录备查。
6、电管队电气试验员应对各局部接地极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存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联系责任单位整改。
7、主要和辅助接地极及连接线要按规定安装,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8、煤电钻和照明信号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选择性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三)井下供电管理
1、井下供电系统供电合理,安全可靠。新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要编制《供电设计》,并由机电科电管队、矿机电副矿工程师审批,系统安装完毕由矿调度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2、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器)必须有编号,并与上报的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相符。
3、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和供电线路更改,必须严格执行申请许可制,即施工单位填写《井下电气施工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应有:申请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责任人;停、送电时间,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响供电范围等。该申请需经电管队审核和矿总值班批准许可后方可实施。
4、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由合格的过流和漏电保护,由螺丝和弹簧垫,由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一坚持: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
5、井下防爆开关、变压器要摆放整齐,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风供应应做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主备用局扇自动切换。
双电源:主局扇专用电源;备用局扇专用电源或动力设备、备用局扇电源;
双局扇:专用局扇,备用局扇(要与专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专:专用局扇必须由专用高、低压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供电。
三闭锁:瓦斯与动力电闭锁:当瓦斯超限后,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应立即切断;风电闭锁:专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送不上电;局扇闭锁:备用局扇电源应接在控制动力设备电源闭锁开关的电源侧,当专用局扇掉电损坏停运时该局扇可自动开启,防止瓦斯积聚超限,当双电源同时掉电在恢复送电时,专用、备用局扇均在待用状态。
7、变电工、采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取得资格证书的电工由矿发给停电牌,停电牌由矿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并建档。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四) 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内按规定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
2、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簿,内容要真实,记录保存一年。无人看管的变电所必须加锁管理。
3、地面变电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按要求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非专职人员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5、井下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安全栅栏、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
6、采区变电所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变电所设备安装前有调度所组织有关人员对变电所的矿建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7、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四、电缆管理
(一)电缆组的职责
1、全矿所有电缆(4平方及以上各种动力电缆)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修补保管。
2、掌握井下电缆使用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电缆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对升井电缆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电缆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电缆的维修质量,对修复后的电缆进行绝缘测定、浸水耐压试验,切片阻燃试验等,并做好试验记录备查,试验不合格的电缆不得发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库存电缆的管理存放工作,新旧、好坏电缆要分清,分别盘放。并挂牌注明电缆的名称、规格、长度。
(二)电缆的管理
1、各种电缆进库前必须经过电缆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电缆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电缆,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电缆,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电缆,由使用单位申请,矿机电副总或机电副矿长审批后,到电管组办理手续。
3、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发放下井使用:
(1)绝缘不合格;(2)线芯绝缘龟裂老化;(3)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4)芯线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线芯线断裂。
4、“四小线”即:控制、信号、照明、通讯、监测用电缆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盒,不准明接头和羊尾巴。
5、电缆组在电缆两头两米处压号,使用单位一次做电缆头截用不得超过0.4米,多次做头后如需做掉号头,应事先向电缆组申请更换电缆。
6、井下电缆不得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溜煤眼中敷设。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压、浸水、盘圈、相互缠绕、铁丝吊挂。通讯信号监测电缆原则上不可与动力电缆悬挂于井巷的同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邻电缆吊钩间距不得大于3米。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米,同种电压等级的电缆间距应不小于0.05米。
7、掘进岩石巷道应按要求在距迎头30米后的巷道打电缆吊挂眼,吊挂间距不得大于2米,高度不得低于1.2米。煤头掘进应有电缆吊挂点,在距迎头30米内的巷道应打上拉丝,为电缆提供临时吊挂点。迎头移动设备的负荷线如须频繁移动无法吊起时,电缆外面必须用防护套管保护好,迎头喷浆时应保护好电缆、开关、小型电器。
8、井下动力电缆不得小于6mm2。,煤电钻不用时应将煤电钻电缆盘好挂好,以防炮崩、挤伤电缆。煤电钻电缆的使用期限,采煤单位为10个月,掘进单位为12个月。煤电钻电缆损坏的单位领用煤电钻电缆时要交旧领新。为保证煤电钻的使用安全,煤电钻手把电缆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交割,每次切割长度不得超过0.15米,将截去的手把线送电管队保存、登记。
9、因生产需要停掘、停采,或调换作业地点的,原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电缆交接,变更使用台帐。
10、各单位应将电缆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责任人和并挂牌留名。
11、井下电缆脱网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升井,并交到电缆管理组。
五、小型电器管理
(一)小型电器管理组的职责
1、全矿防爆小型电器(通风区的瓦斯监控、调度所的通讯、运输区的控制信号等专用小型电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电器使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防爆小型电器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负责对井下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监督使用和回收工作,发现井下现场闲置不用的小型电器,及时联系使用单位回收升井入库。
5、对升井回收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修理质量,对修复后的小型电器要进行防爆检查贴证,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库存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新进和修复合格的要上架摆放。并挂牌注明其的名称、规格。
(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各种小型电器进库前必须经过小型电器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入井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小型电器,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小型电器,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电管员审批同意,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小型电器要吊挂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必须有统一编号,电气设备拆除回收的同时所属的各种小型电器也必须同时拆除回收。
六、奖罚规定
1、电管员没有按规定对防爆电器进行检查的(每旬查看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对记录真实齐全的奖励50元。
2、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合格证的或撕掉、涂改的 ,罚责任人50元。
3、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没有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贴证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对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矿组织的大检查中未发现失爆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该单位嘉奖500元。
5、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无整定卡片,罚责任人200元。实现场际整定值与卡片不符的,罚责任人200元。
6、当供电系统变更后,没有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罚责任人100元。
7、开关内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挂铜丝、铁丝的。罚责任人100元。
8、没有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装置做试验的(以记录为准) ,罚责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极安装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无接地极或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材质、截面以及连接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并罚款50元。
(2)接地极埋设失效、露出水沟的、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大于15°的,罚款50元。
(3)接地极与开关、电机连线不紧松动的,罚款50元。
(4)接地极缺少标牌或标牌填写不规范的。罚款50元。
(5)局部接地极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过0.2米或接地极松动的,罚款50元。
(6)主辅局部接地极两点之间小于5米的,罚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不合格的检查中,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没有实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主、备局扇不能自动切换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2)主、备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瓦斯电不闭锁、风电不闭锁的,罚责任人200元。
(3)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断电装置不起作用、断电范围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4)局部通风系统发生无计划停电情况,矿调度所应安排机电科电管队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由矿总值班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并按照矿《生产调度指令》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罚款。
11、发生电气着火、烧电机、烧开关、电缆打跑等电气事故,由调度所负责组织追查,并按矿《生产调度指令》追究处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2、井下电工没有持证上岗或没有携带便携仪进行检修的,罚责任人100元
13、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罚责任人100元。
14、变电所内没有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罚责任单位200元。
15、采区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的,罚责任人100元。
16、地面变电所未按要求填写“两票”的,罚责任人100元,未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定,罚责任人200元。
17、采区变电所未按规定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8、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9、“四小线”有明接头和羊尾巴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20、橡套电缆一头无号或蓄意破坏电缆头压号的,每处罚责任人100元。
21、井下电缆吊挂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缆吊挂在风水管路上,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电缆受物体挤压、缠绕、盘圈、受淋水,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电缆落地、浸水、铁丝吊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4)吊钩间距长,缺吊钩,电缆吊挂不齐,电缆与电缆、信号线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5)电缆外护套烂,或有感应电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6)电缆、负荷线、信号线、操作线、载波线、监测线落地或吊挂不整齐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7)电缆接线时外护套被刀削的。每处罚责任人50元。
(8)电缆、开关和小型电器被喷上浆渣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9)电缆有机械挤伤或放炮崩伤造成报废的,除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之外,并按电缆原值的100%处以罚款。
(10)距迎头30米处,电缆无吊挂眼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2、煤电钻手把电缆没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按规定每减少使用一个月按电缆进价的15%罚责任人。
(2)所交旧线长度不得少于原长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价赔偿
(3)煤电钻手把电缆每次切割长度超过0.15米,罚责任人50元。
(4)煤电钻手把电缆如能延长时间使用,按电缆进价10%进行奖励。
23、井下脱网电缆,不按规定时间升井的,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造成电缆丢失、被剥的,按电缆的原值100%处罚。
24、电气设备没有上架、小型电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没有上板的,罚责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没有按规定回收的,丢失一台(件)由责任单位按原值赔偿。
26、对井下电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嘉奖。嘉奖的资金从罚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规定》解释权属***矿井下电气管理领导小组。
㈧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8)采区供电系统和防爆电气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㈨ 矿山井下电气设备在哪些安全隐患
井下电气设备、采区供电的管理工作是当前煤矿机电工作的一个重点。本文结合笔者工作经验,分析了如何从健全管理组织、抓好防爆性能、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安全保护性能等方面切实搞好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井下事故统计资料表明,许多重大事故是由电气引起的。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是制度不严,或是管理不善,或是有章不循,粗心大意。因此,如何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因电气而发生事故,是目前煤矿机电工作的一大课题。1健全管理组织井下的电气设备大体上可分为设备、电缆、安全保护装置、小型电器四大类。按系统分别成立了设备管理、防爆检查、低压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缆管理等专业组织,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设备管理组负责全矿各类机电设备的调拨、维修管理工作;防爆检查组、低压电气管理组按区域分工,每人分管两三个变电硐室,凡此变电硐室供电的一切低压设备,均由其全面管理,负责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三大保护的管理,采掘供电的监督实施,防爆性能的检查,各采掘工区供用电审批等管理工作;小型电器组负责127V系统的电铃、按钮、三通、信号线和动力线盒的领、修、发、管;电缆管理组负责动力橡套电缆的修补、发放、调拨。因此,井下的每台设备、每根电缆、每件小型电器都有相应的专业管理组的专职人员分别负责管理。分工明确,没有互相推托、互相扯皮的现象。同时,管理人员有职有权:他们对检修单位有检查验收的权力,对使用单位有检查监督和停电的权力,对参加移交设备的单位有提出建议和制止移交的权力,对设备使用情况有提出奖罚意见的权力。每个专管组均以图、牌、板、账(卡)的形式系统管理,设备管理则以微机管理为主。在地面就能对井下的电气设备使用及流动情况一目了然。在加强专业管理的同时,该矿健全了群管组织。各采掘及辅助单位配备了机电副区长,各区维护班长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即为本区的设备管理、防爆检查网员,落实了采掘机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建立了每周机电区长、维护班长例会制度,做到了专管与群管相结合,能够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流通。各种管理网员遍布各个工作场所,出现问题可及时发现。形成了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科长、工程师、技术员、“四个专管组”、采掘机电区长、维护班长为骨干的考核监督体系。2狠抓电气设备的防爆狠抓电气设备的防爆,首先是严把“三关”:①检修关。隔爆电气设备检修后,要保证台台合格、台台防爆。每台设备上井后,都解体检查,更换易损器件,防爆面经打磨后磷化、涂油,外壳如有变形,则要整形,并在外部涂上防锈漆,内腔涂耐弧漆;测定各防爆面间隙、隔爆面有效长度和各隔爆面参数;更换有裂纹的接线柱;操作、吸合机构要灵活可靠;等等。然后通电带负荷试验,经各种电气测试、质量检查,达到安全合格、零部件齐全完整,做好检修、验收记录,登记技术参数、检修内容,并在每台设备内部贴一标签,标明检修人和主要技术参数。便于现场出现问题后,及时、准确地查寻责任人员,加强了检修人员的责任心。②验收关。对检修后电气设备的验收,由技术员、防爆检查员共同负责,再次通电试验,测定隔爆技术参数,做好验收记录,在内部的标签上填写验收人员、验收日期,完成上述手续后,方可入库。新设备或外委大修设备至4矿,由机电科组织财务、计划、审计、企管及相关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入库,登账建卡。③入井关。电气设备下井前再次通电试验,必须凭“防爆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单”和“防爆合格标志”签发下井合格证。井口把钩工负责该证的验存,无证不得下井,否则追究把钩工责任。专管组定期和把钩工核对“下井合格证”。3加强现场管理检查主要有三种现场检查形式:①各专业管理人员对运行辛的设备、电缆和小型电器进行定期循环检查,对安全保护装置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两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通知该单位维护人员解决外,上井后,下达“安全隐患通知单”。重大问题,如失爆、明接头,则停电限其立即解决。检查后每天填写检查日报表,送分管技术员、科长签字,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重点处理。②矿井每月组织3次不定期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检查中,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一般要占所用设备的40%以上。不仅查防爆设备,而且查三大保护、小型电器、电缆和现场的工业卫生,以及电缆、信号线的吊挂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的好坏同经济利益挂起钩来。③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网员、防爆检查网员自行检查。他们每天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处理。个别工区还从维护人员中抽出1~2人,专门从事现场设备完好检查、整改和电缆吊挂工作。生产矿井应积极探索。现场质量动态讲评办法,由机电科组织,每月以抽签方式确定被查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全面检查、考核,评出月度最优、最差单位,优者奖励,差者处罚,极大地提高了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水平,促使井下电气设备始终处于合格状态。
4提高安全保护性能井下供电,不但要做到设备本身零部件完好无缺,而且要注重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和管理,如检漏继电器、低压馈电开关等,要确保其性能良好,始终处于“待命”状态。①检漏继电器坚持每天近试一次,半月远试一次。②对运行中的馈电开关每月3次全面检查定值,核对保护系数。上井检修时校准过流定值,并重新标上刻度。③煤电钻综保坚持每班做一次接地试验。该装置一次熔丝额定值不超过10A,二次不超过15A,煤电钻配用电缆必须采用截面不低于4mm2、长度不大于100m的椽套电缆,并在煤电钻一端安装小链和卡兰,避免因外力将橡套拔出造成“羊尾巴”。④定期检查和试验风电联锁装置。⑤各磁力启动器内保护定值应选择恰当,不准过大或过小,更不许用铜丝和铁丝代替或甩掉保护,各单位一般每天查看一次。以上种种检查和测试,均作详细记录,存档备查。5加强计划性管理对井下新采区,矿生产部门安排采区设计的同时,由机电科作出供电设计,一并纳入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如在生产进行期间负荷和线路有变动,则做出相应的变动性供电设计。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做到制度化,提前订出检修计划。运行中的设备有运行档案,应详细记录投入运行时间、检修日期和事故状况,以便实现定期检修。单位之间调换工作区域时也进行机电设备的相互验收和移交,不管是设备、电缆还是小型电器,只要是由一个单位转到另一个单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交接验收单,交、接、管3方均在上面签字,这样既可避免许多扯皮现象,又可保证在用设备来去有踪、责任分明。紧紧把握住设备的检修、安装、使用和回收4个关键环节,造成检修与验收、安装与使用、移交与接收3个对立面。检修不合格不予验收,安装不符合要求不使用,移交不清或不符合质量标准不接收。这样就能够起到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作用。6强化维护采掘机电设备常因运行时间过长和忽视维护保养而造成较多不必要的事故。因此,日常维护也是一大关键。该矿采煤工作面每天有一个检修班对电气设备的关键部分作重点检查和维护,对已出现异常现象而尚未损坏的设备进行处理或更换。防爆面经常涂油,紧固电气接头,清理电气设备前的堆积物,保持良好的散热条件和工作环境,整理吊挂线路,检查煤电钻密封情况等
㈩ 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线缆,设备的回收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一、井下电气管理(一)井下电气工作应做到“三消灭”,即消灭电气失爆、消灭电缆不合格吊挂、消灭电气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并应杜绝重大及以上电气责任事故。(二)电管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具有:用电审批权、电缆审批权、现场检查权、电气事故追查权、停止威胁安全的用电权。(三)井下所有掘进头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实行双局扇、双电源,做到采、掘分开供电。所有局扇电源电缆都必须敷设在有新鲜风流的进风巷道内,串联通风的局扇电源电缆必须在新鲜风流处设有分断开关,以便排放瓦斯时切断风流中电源。(四)新采区安装必须有经矿有关领导审批的供电系统设计图,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电管组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若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改供电系统设计图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安装,否则安装完毕进行交接时,电管组不予签字验收。(五)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包机到人,挂牌留名。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均为不完好设备。(六)电气设备应上台,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上板,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应一致,禁止大盖朝帮或喇叭咀朝上,违反上述规定均为不完好设备。(七)馈电开关的短路保护整定值必须做到计算值、标牌值、实际值三相符,实际值小于计算值的为不完好设备,实际值大于计算值的按失爆论处。(八)短期内停用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由电源使用单位维护,未移交前的新安装设备以及待撤除设备,由安装、撤除单位维护。(九)无单位使用或无人专责维护的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应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直到有人专责维护为止。(十)一旦发现电气火灾或重大电气事故隐患,不论什么人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向调度室汇报。(十一)严禁开关小孔接660V电源(检漏继电器除外);严禁开关电源、负荷侧接线柱颠倒使用;严禁电器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超压使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否则,按失爆论处。(十二)井下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包括: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皮带机保护、煤电钻保护、照明信号综保、电机综保及风电闭锁等,并坚持每天试验检查1次漏电保护,还应每月做1次远端模拟漏电试验,接地保护每季测量1次接地电阻。上述保护不合格者应立即停电处理,否则停止使用。新安装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合格不准送电运行。(十三)井下电缆严禁冷包头。损坏的电缆必须立即更换升井修补或联系冷补,露芯线者不得冷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冷包。(十四)井下电气设备及电缆应每月测量1次绝缘电阻值,并认真记录交电管组保存,绝缘不合格者应立即处理或更换。(十五)各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追查一处理,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电管组每月抽查1次。(十六)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十七)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处罚:1、电气设备没有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不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2、发生电气失爆或明接头。3、甩各种安全保护装置。4、设备不可靠而继续使用者。5、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者。6、故意刁难、打骂、报复电管人员,造成后果者交保科处理。7、电管组负责联系的工作,未在规定处理期限内认真完成的。8、开关小孔出660V电源、设备电源负荷侧颠倒使用或超电压使用。9、不按时交试验记录资料。10、开关、电机上有淋水、杂物或埋压。11、因失修导致设备、电缆烧坏。12、相关单位不派机电工参加每月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的。13、由于电管员工作疏忽,造成停电事故的,追究电管员行政责任。14、电管组要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每月必须组织2次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15、电管组在电气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制度,如因工作中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井下重大电气事故,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还要免去电管组组长职务。16、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奖励和罚款在财劳部立帐,由电管组开据,凭证由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掌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罚款单一式三份,财劳部、电管组、被罚单位各持1份。(十八)井下供电维修和安全责任范围。1、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由机电科负责。2、从井下变电所接(移动变电站)660V和1140V电源,自变电所馈电开关接线柱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3、从采区变电所引出10kV高压电缆向采区移变或高防开关供电,自移变或高防开关以下均由使用单位负责,从采区变电所至移变或高防开关的高压电缆由机电科负责(含接线头)。4、几个单位共用一条660V供电线路时,变电所至第一用户的电缆设备及小型电器由第一用户负责维护,第一用户至第二用户的电缆及小型电器由第二用户负责维护,依次类推,以后新增的供电线路由新增用户负责维护。电工工作安全措施为了确保“安全第一”宗旨,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和电力系统及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安全措施如下:望工作中严格执行。1、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2、工作人员常用的工具必须完好,符合要求,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垫(台)上进行。3、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前,必须工作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停电、放电、验电、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等),工作完毕后或全线路无人工作,经检查无误后拆除安全设施后,方可联系送电。4、停送电时要设专人负责联系,禁止带信、电话联系送电。5、高空作业(2米以上)时要系好合格的险带,慎防发生意外。6、起重前所有的起重用具必须经过详细的检查,必须保证完好,符合或大于起重物品的吨位。7、使用仪表时,要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仪表测试。8、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精神集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9、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安全处罚规定为了进一步强化机电安全管理,把机电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发生,更好地搞好机电安全,制定机电安全罚款规定。一、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500元1、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者;2、井下带电作业,明火操作电气设备者;3、井下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者;4、瓦斯浓度超限,不按规定停机、断电者;5、停电作业不验电、放电、不挂地线、不挂警示牌就触及电气设备者;6、电气设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带电检修者;7、带电检修或开盖目测高压电气设备;8、井下约时或违反规定送电者;9、井下无计划随意停电者;10、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者;11、操作电压电气设备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12、电缆芯线截面不够超负荷使用者;13、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灵、甩掉保护或发现保护失灵继续使用者;14、井下不检查瓦斯打开电气设备及就检查者;15、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查合格、未贴防爆合格证下井者;16、未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17、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规定用溜子、皮带运送材料、备件者;18、溜子机头、机尾未固定者;19、掘进机停机或检修时截割头未落地者;20、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者;21、采煤机无闭锁溜子的电气保护装置或闭锁失灵者;22、开机前未发出信号或不按信号操作者;23、随意改动继电器保护定制者;24、电气设备整定不合理或保险不合理;25、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出现严重失爆的包机者;26、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27、带负荷拉隔离闸开关的作业者;28、有故障的设备未排除、强行送电的操作者;29、带电搬迁电器设备者,带电移动高压电缆者,操作时使用安全用具不合格者;30、检修设备不停电,不闭锁开关者;31、未摘开离合器、未闭锁采掘机、液压钻车而站在机身上作业者;32、私自打开闭锁送电包机者;33、不是电气工而随便操作机电设备者;34、甩掉三大保护或失灵设备仍继续使用者;35、设备转动部位、未加防护罩操作运行作业者;36、设备运转、皮带运行时,在设备、皮带上跨越者;37、未闭锁溜子进入现场作业者;38、其它认可行走严重的三违者。二、有下列问题的责任者罚款200元1、井下机电工上岗未携带瓦检仪和不合格的电工工具及电笔;2、乳化液无检测仪器或乳化液配比不合格,加压泵吸空仍继续使用;3、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未按规定时间(一年)试验;4、高压设备的过流保护、无压释放未按规定时间(一年)校验;5、随便改变防爆电气内部接线端子或增减电器元件;6、用其它材料代替设备所要求的保险、保护的;7、井下接地系统不完整、不可靠或接地不符合要求;8、接地线、连接母线材质不合格、埋设不正确、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9、电气设备导线或接头出现虚接、接头变形或接头发热;10、高压开关柜无照明;11、检漏继电器未上锁、无照明、仪表指示不准确;12、变电硐室温度超过30℃,无合格的温度计;13、井下硐室采用灯泡取暖;14、高压铠装电缆无定期防腐,发生锈蚀、外皮脱落、吊挂不符合要求;15、不同型号的电缆直接连接;16、液压支架出现死架;17、耙斗绞车不完好,钢丝绳有断丝断股;18、耙斗机钢丝绳固定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19、综采工作面支架间无照明:20、移变高压安全联锁按钮未投入使用;21、溜子大链没有使用紧链器;22、坐在减速器上开皮带、溜子;23、溜子机头、机尾固定不牢而使用;24、用木料、铁器处理皮带跑偏;25、溜子漂链运行时,用脚蹬、手搬、撬棍强行处理;26、掘进机停机后截割头未及时落地;27、用煤电钻、风钻打眼带手套领钻杆;28、不用信号运行联系起吊作业;29、岗位司机未持证上岗;30、设备电缆被杂物埋、压;31、导线接头出现变形的责任者;32、处理电气设备出现一般性失爆的责任者;33、私自甩掉某种保护,随意改动整定值者;34、液压联轴节防爆片,易熔塞材料不符合规定者;35、高压、低压保险用其它材料代替者;36、停电后不验电就触及电气设备者;37、未按实际的操作票,工作票内容进行操作者;38、电工使用工具不符合检修设备电压等级使用者;39、井下检修、安装无措施作业者;40、掘进机、液压钻车、侧装车没有照明作业者。41、井下起吊重物时,人员站在中午坠落范围下方或没有专人指挥,不用信号进行联系起吊作业者;42、处理机组未断电源和取下手把或机组运行范围内有人工作者;43、耙岩机、装岩机等在使用钢丝磨损超过规定(断10%断股、挽疙瘩)作业者;44、启动综掘机、转载机未按规定撤离人员或在机器运转中进入转载机两边作业者;45、不使用信号联络、而用敲打、喊话开动设备者;46、各类司机操作位置不当者;47、主管科区科长每周至少上岗两次,机电矿长每周至少上岗一次。48、各类司机不摘开离合器、开关不置于零位者时离开岗位49、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者。三、有下列问题对责任者罚款100元1、各类司机上岗后未按规定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实验;2、未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3、接地电阻、杂散电流未按规定每季测试一次或记录不全;4、变电硐室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5、硐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或高压危险;6、要害岗位值班人员脱岗、岗位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7、岗位人员未在岗位交接班;8、不完好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器、矿灯发放入井;9、电缆冷补质量不合格;10、电缆分支点或连接不同电缆接线盒两端未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11、移动电器设备未上架或两台以上小型电器未集中上牌板;12、各种运输机搭接不合理或拉回煤;13、支架焊缝开裂;14、煤电钻综合保护未执行每班跳闸试验一次的规定;15、变电硐室内机电设备、电缆布置不合理、不便检修;16、各种机电设备的按钮(旋钮)闭锁杆不完好;17、备用设备不完好;18、电器设备摆放不整齐、倾斜超过15度以上;19、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20、安装、回收设备不熟悉设备构造,违反工序流程工作;21、安装,回收设备不使用规定工具强装、强拆;22、井上、井下当班记录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23、不能按岗位应知应会安定操作;24、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25、轨道绝缘达不到每月测试一次;26、漏电继电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试验;27、电工作业时,个人劳保防护不全,不符合规定者;28、井上、下当班填写缺项、漏项的责任者;29、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或值班不负责任者;30、检修完毕未清理现场或清点工具就联系送电操作者;31、各种仪表指示不正常,设备仍在运转的责任者;32、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33、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凡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般性问题每一项罚款50元(设备不完好按轻微问题处理)。四、对下列情况的责任者加倍处罚市、县、公司对各矿检查,所检查的问题在复查时仍存在的加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