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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防爆检查记录表

发布时间:2022-09-14 10:51:59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培训机构考试取得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❷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表

这是复制的根据内容自己做吧,因为有些东西你不一定有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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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检查表
说明
1) 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 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 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 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 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 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 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 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 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 互感器

1.2.4.1 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 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 电力电容器

1.2.5.1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 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 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 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 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 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 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 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 电缆
1.2.6.1 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 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 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 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 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 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 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 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 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 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 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 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 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 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 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 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 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 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 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 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 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 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 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 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 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 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 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 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 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 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 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
1.4.6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 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 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 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 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 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
1.4.13 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 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 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 行为安全
2.1 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 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 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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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煤矿机电标准化建设资料

井下电缆标志牌制作规范

1、井筒主供电缆、井下高压变电所高压进线和出线、井下设备峒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都需要悬挂电缆标志牌。
2、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需要悬挂电缆标志牌。
3、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拐弯处、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均悬挂标志牌。
3、电缆标志牌规格尺寸标准如下图所示。建议:
标志牌材质为铝;
标志牌外部边宽3mm,为金属原色;
标志牌本体颜色为红色,打印项目的字体用四号宋体,字体为白色;
用来填写字体的小方框为黑色,小方框内部白色。
小型防爆电器设备集中上板(上箱)
安装标准和管理制度

1、为规范小型电器管理,井下所有小型防爆电器(防爆接线盒除外)必须上板管理,距离较近的应集中上板。
2、小型防爆电器牌板分为单件、两件、三件、多件等。
3、牌板可用30#角钢做框架,5mm厚胶木板做衬板,为充分利用板材(胶木板规格为1000*2000mm),根据上板件数不同,单件尺寸为500*330mm;两件尺寸为500*500mm;三件尺寸为500*660mm。角钢框架刷银粉,四周粘贴黄色反光纸。
4、牌板应根据所上板的设备不同,在相应位置预留固定设备和进出引线的孔洞,所有引线应从牌板后面引出,并要求合理布置。
5、根据每件设备的不同用途,在设备上方的牌板上要标明该件设备的功用;对于功能较多的小型电器,应在设备下方的牌板上标明设备的具体功用(可打印好后粘上)。
6、使用周期小于三个月的小型防爆电器,其牌板可就近固定在巷帮等便于操作的地方。也可做基础固定,做基础固定时,可用1米长的2吋钢管做固定立腿,牌板平面与地面成约30度的水平夹角;使用周期超过三个月的应上箱安装。上箱管理时,可将小件封装在与小件尺寸相符的、可方便开箱检查的箱体内,操作按钮要外露,以便于操作。小件箱可就近固定,也可安装在专用的工具箱上。
7、防爆电话的牌板宽度尺寸应为电话机的2倍,防爆电话固定在左边,右边应粘贴本话机号码和生产调度室、区队值班、区队机电班等常用的电话号码。
井下接地装置安装管理规范

为加强电气保护接地管理工作,按《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根据我公司井下保护接地情况,特制定《井下接地装置安装管理规范》请参照执行。
一、装设局部接地极地点: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10米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二、接地装置的安装:
主接地极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局部接地极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如系干燥的接地坑,铁管周围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或长效降阻剂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1。
2、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3、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入深度不得小于0.75m。
4、高压金属连接器必须安装接地极,冷缩管连接器、环氧树脂连接器不需要安装接地极,新安装设备接地保护不满足要求不得通电使用。
5、设置在巷道一侧的接地极应加装金属护盖,护盖使用直径200mm钢管封堵制作,高度应在300mm以下,刷银色油漆,并标记接地符号。
6、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辅助接地极
辅助接地极的敷设按《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11条规定执行。检漏保护装置、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敷设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垂直敷设,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6mm2的橡套电缆。
三、接地连线安装规范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3、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4、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10mm2的裸铜线。
5、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6、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使用焊接,接地极与连接导线的焊接长度不小于50mm。无条件时,可用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7、接地线与电气设备或接地母线应用线爪连接,接点处应防腐处理,不应锈蚀。
8、禁止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9、在混凝土或用料石砌碹的机电峒室里,接地线应用铁钩或卡子固定在地面碹墙上,
10、在木支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铁钉固定接地母线。
11、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铜线。
四、接地螺栓的直径规范:
1、当导电芯线截面不大于35mm2时,应与接地螺栓直径相同;
2、当导电芯线截面大于35mm2时,应不小于连接导线芯线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径,但至少等于连接35mm2芯线的螺栓直径;
4、接地螺栓应采用不锈蚀材料制成,或进行热镀锌等防锈处理。5、外接线螺栓的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功率大于10KW设备,不小于M12;
(2)功率为5KW至10KW的设备,不小于M10;
(3)功率为250W至5KW的设备,不小于M8;
(4)功率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设备,不小于M6;(5)本质安全型设备和仪器仪表类,外接地螺栓压紧接地芯线即可。
五、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规范:
1、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如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铅皮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
3、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接地部分分别用独立的连接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上。
4、井下各机电峒室、各采区变电所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套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
5、井下中央变电所所有设备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直接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
六、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安装规范:
1、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应比主芯线长一些,并且与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
2、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七、保护接地的测试与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记录表内。
2、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5、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汇入记录表内。
6、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地摇表;如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的地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7、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8、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9、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检查同时要对其接地电阻值进行测量。
10、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正常工作。
11、当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井下电气设备硐室管理标准

一、电气设备硐室工程要求
1.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峒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3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1.4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1.6井下电气设备硐室预先制有电缆沟(沟内要求有足够存放电缆的空间及予留扩展的空间,并有电缆棚架装置)或离地电缆钩架装置。
1.7井下电气设备变电所的空气要对流,进回风畅通,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通风、瓦斯、温度监控设施。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1.8井下电气设备硐室安装设备前要有总接地网或局域接地网,及其辅助接地网装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1.9井下和主排水泵一起的变电硐室要求有合格的防水防火闸门,其他变电所要求有合格的防火门,因通风要求不能常关闭的防火门还应有防止非工作人员入内的删拦门装置。
二、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2.1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2.2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2.3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2.4井下电气设备硐室要有足够的空间摆放设计要求的机电设备,要予留有检修通道和行人通道。并有一定的扩展电气设备的存放空间。
2.5泵房变电所和主要生产变电所过门墙电缆要有穿墙孔,并有穿墙钢管护套。电缆穿墙安装后要用黄泥封堵严密。其他电气设备硐室如果采用电缆沟进电缆线方式,必须要有防止电缆沟进水的措施。
2.6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当全部负荷。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其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2.7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2.8电气设备的安装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备摆放整齐划一,留有足够的检修空间及搬运设备的通道。
2.9电气设备的电缆引入要按照规定制做,严格工艺流程,制作接头规范、精细、牢固可靠。
2.10电气设备硐室所有穿墙电缆两端显著位置悬挂有符合要求的电缆标志牌,硐室内高压电气进出电缆悬挂有符合要求的电缆标志牌。电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11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2.12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2.1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三、电气设备管理要求
3.1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要有专业人员按照设计要求整定,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允许改动保护数值。
3.2电气设备完成安装运行前,要悬挂摆放有设备主要参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电气管理要求的标志牌,要求字迹清晰,不易磨损。
3.3电气设备硐室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电气管理要求悬挂各项符合要求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4变电所门口及高压设备放置处显著位置要有醒目警示标志牌版。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5电气设备硐室有按规定要求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张挂在显著位置,有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检查签字。
3.6电气设备硐室有完善的运行记录,并且有与张挂的制度保持一致的检查内容。
3.7机电设备峒室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8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应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3.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3.10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3.11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3.12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3.13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3.14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3.1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综采工作面移动机械设备配电设备及装设在轨道移动列车上的电气设备,要检查下列完好情况:
(1)检查各类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垫圈、弹簧垫、密封圈、挡板是否齐全、合格。
(2)检查各类电气开关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闭锁销钉是否齐全,指示灯和仪表指示是否正确。
(3)检查移动变电站的温升是否正常,检查各类电动机的运转声音、温升是否正常。
(4)检查电缆悬挂是否整齐,电缆是否有被埋压、碰挤等损伤现象。
(5)检查各类信号、通讯、保护、控制系统性能是否良好,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各类闭锁装置是否完整可靠。
(6)检查各类小型电器悬挂是否标准、杜绝失爆。
(7)检查各类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和畅通使用。
(8)对移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开关进行模拟漏电试验,并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可靠,故障信号指示是否正确。
(9)检查各类电气设备接地系统是否完善。测定接地网络的对地绝缘电阻。
(10)检查开关、电缆、各类电动机(包括备用)的对地绝缘情况,达不到绝缘程度的要及时处理整改。
四、机电硐室电气设备编号要求
硐室电气设备编号要求:(高压6KV及以上,低压1140V及以下)
机电设备编号分类,1表示矿井井下高压进线开关,例如一号高压进线开关的表示编号为1-1,依次类推。2表示高压出线开关。3表示高压母线联络开关,例如3号高压母线联络开关表示编号为3-3,依次类推。4表示高压变压器。例如1号高压变压器表示编号为4-1,依次类推。5表示井下主排水泵高压启动开关,例如5号主排水泵启动开关编号为5-5,依次类推。6表示高压馈电开关。7表示矿井井下低压进线开关,例如2号低压进线开关的表示编号为7-2,依次类推。8表示低压出线开关。9表示低压母线联络开关,例如3号低压母线联络开关表示编号为9-3,依次类推。10表示低压馈电开关。特别规定:井下主风机回路在数字后加字母ZFJ,辅助风机回路在数字后加字母FFJ,主瓦斯泵回路在数字后加字母ZWS,辅助瓦斯泵在数字后加字母FWS。例如高压主风机1号进线开关表示编号为1ZFJ-1。低压辅助瓦斯泵出线2号开关表示为8FWS-2。
消防设施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井下运行有机电设备的永久峒室,必须设有灭火器、灭火沙及灭火沙袋等灭火设施。
2、放有3~5台机电设备的临时配电点,可以只设一台灭火器。
3、放有1~2台机电设备的地点,可以设置10只以上且每只不少于0.5kg的灭火沙袋。
二、灭火器
1、井下使用的灭火器应选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充填的灭火剂的量、压力、校验周期等应按保卫部门的规定执行。
3、15台以下机电设备峒室,应设置2台灭火器;16~30台机电设备峒室,应设置4台灭火器;30台以上机电设备峒室应设置5台灭火器。
4、灭火器选用专用的灭火器箱存放,放在靠近电气设备且便于取出又不影响现场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地方。
三、灭火沙箱
1、用于机电峒室的灭火沙箱,内存干沙的体积不得少于0.2m3。装有0.2m3干沙的沙箱,箱沿应高于沙面50~70mm。
2、灭火沙箱长800mm,宽600mm。
3、为便于灭火,沙箱应制成移动式沙箱。在沙箱一端装上固定滚轮,另一端装上转向滚轮。滚轮应用实芯胶轮,直径要求在120~150mm。
4、制作沙箱的铁板,厚度不得小于3mm,防腐应采用红色油漆。
5、在沙箱应粘贴“灭火沙箱”提示语。字体为白色宋体。
四、灭火沙袋
1、沙袋应选用“牛皮纸”制作。
2、沙袋中的装沙量不得小于0.5kg。
3、装有0.5kg的沙袋,边沿高于沙面10~20mm。
4、装有干沙的沙袋应整齐码放在沙箱表面。
5、在沙袋上应粘贴“灭火沙袋”提示语。字体为白色宋体。
五、其它
1、机电设备运转工、维修工必须掌握电气灭火的常识,并通过专门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沙袋消除电气火灾的方法。
2、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消防设施存放地点。
3、受潮的沙子应及时凉干或更换。
焦煤集团井下小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范
为加强焦煤集团各矿井下小绞车的管理,杜绝运输事故发生,制订本细则。
本文所提到的小绞车主要包括: JD-1(11.4KW) 、JD-1.6(22KW)、JD-2(25KW)、JD-2.5(40KW) 和 JD-3(45KW)。
焦煤集团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小绞车的具体管理。
刮板输送机安装、使用管理规范

为加强刮板输送机的管理,保证输送设备安装合格,运行良好,提高运转效率,避免和减少设备故障,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一、刮板输送机的安装
1、 刮板输送机安装前必须编制内容详尽的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按程序由矿机电运输科、生产科、安检科等单位进行审核,呈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安装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安装的地点、设备型号和长度、服务对象;
2).机头、机尾安装位置、安装中心线;
3).机头、机尾固定型式与其它运输设备的搭接关系;
4).供电、控制及保护装置;
5).辅助运输系统;
6).安装工艺和安装技术标准;
7).安全技术措施;
8).设备调试;
9).巷道照明、风水管路、给排水管路、消防洒水、喷雾降尘、防破碎装置及档煤板、行人过桥等其它辅助设施的安装。
2、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3、安装单位依据实际需用量提出设备需用计划到机电科领取刮板机主机、中部槽、链条、刮板,如有必要进行地面组装试运转。
4、安装单位依据机电科审批后的供电系统领取电缆、开关、控制
按钮、控制信号电缆小电器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5、安装人员在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安装环境、所安装设备的性能特点,同时准备好所需用的运输绞车、材料、配件、辅助设备和工具。
6、刮板机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矿用防爆”标准的要求,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供电系统优化,电器开关选型符合实际需要,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板、上架,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
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❹ 防爆电气在入井前应检查什么及安全性能

防爆电气在入井前必须要有符合煤安标准的防爆合格证,正规的生产厂家出专厂检验合格证,检查属外观是否良好,新安装的供电系统严禁选用纸绝缘电缆。接线盒、连接器和母线盒的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好,不渗油。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合格的过电流、漏电保护装置,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有合格的接线装置,有合格的接地保护装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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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煤矿防爆门检查记录什么格式,有检查表格吗

原则上要有日期、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备注(记录维修、处理、与门内相关的其它东容东)
根据门的结构不同,设置具体检查内容。当然日常检查的内容比停风检查少很多。
主要针对几个方面:
1、是否漏风,密封情况
2、门腐蚀,锈蚀情况
3、是否有影响打开的杂物
4、装置完好不(活动灵活、封条弹性、门柱、门杠、转轴等)
5、问题上报、处理意见等

❻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❼ 电气防爆知识问答

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中仪电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就“防爆技版术权培训“达成合作
1.防爆相关国家法规及标准
2. 爆炸性环境基础知识
3. 爆炸性危险场所分类
4. 防爆标志及铭牌
5. 防爆合格证
6. 电气防爆技术原理
7.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8.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9.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0. 防爆电气安全管理
11. 在用防爆电气典型问题解析
考核发证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均合格者,颁发培训资格证书

❽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哪些内容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培训机构考试取得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❾ 做好井下电气失爆管理工作有哪些先进经验

1. 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需要选择符合工作场所环境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必须选用国家规定的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的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5.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现场使用、维修关。
1)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机电专业人员担任。
2) 安装、维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验收达到完好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3) 防爆电气设备禁止超过其额定值运行。
6.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关
1) 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挂牌,责任到人,分台管理。
2) 各基层队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每班应安排专人对对所辖防爆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3) 机电管理部门要做好全矿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加强矿灯管理,杜绝矿灯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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