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电气防火技术是研究电气火灾形成机理及电气安全防火设施,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一门科学。下面我为大家分享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电气防火
电气火灾产生的原因
几乎所有的电气故障都可能导致电气着火。如设备材料选择不当,过载、短路或漏电,照明及电热设备故障,熔断器的烧断、接触不良以及雷击、静电等,都可能引起高温、高热或者产生电弧、放电火花,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电气火灾的预防和紧急处理
(1)预防方法
应按场所的危险等级正确地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按规定正确采用各种保护措施。在线路设计上,应充分考虑负载容量及的过载能力;在用电上,应禁止过度超载及乱接乱搭电源线;对需在监护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应“人去停用”4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应注意加强防火,配置防火器材。
(2)电气火灾的紧急处理
从灭火的角度出发,电气火灾有两个特点:一是电气设备着火或引起火灾后并未与电源断开,仍然带电;二是有些电气设备(如电力变压器、断路器、电动机起动装置等)本身充油,发生火灾时,可能喷油甚至爆炸,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火灾范围。
首先应切断电源,同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不能用水或普通灭火器(如泡沫灭火器)灭火。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或“1211"等灭火器灭火,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灭火。带电灭火 时,还应该带绝缘橡胶手套。
充油设备的灭火
扑灭充油设备内部火灾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充油设备外部着火时,可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水灭火
2)如果是充油设备内部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灭火是使用喷雾水枪,必要时可用砂子、泥土等灭火。外泄的.油火,可用泡沫灭火器熄灭。
3)发电机、电动机等旋转电机着火时,为防止轴和轴承变形,可令其慢慢转动,用喷雾水枪灭火,并帮助其冷却。也可用二氧化碳、1211、蒸汽等灭火。
防爆措施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场所:
应合理选用防爆电气设备,正确敷设电气线路,保持场所良好通风。
应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短路、过载;
应安装自动断电保护装置,对危险性大的设备应安装在危险区域外;
防爆场所一定要选用防爆电机等防爆设备,使用便携式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防爆的安全要求;
电源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与单相三线制,线路接头采用熔焊或钎焊。
;㈡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2)防火防爆电气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㈢ 电气防火与防爆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专施有:
(1)正确选用电属气设备。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㈣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是什么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摘 要:
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人防电气与普通民用建筑电气的设计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就人防电气设计中人防电源的选择、人防配电系统、平战合用及人防电气设计时容易出错和忽视的地方做个总结和归纳。
关键词:
人防电气;人防电源;人防负荷;人防配电
在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中,首先要明确战时负荷的种类及负荷级别,并对人防电源进行选择。作为平战合用的人防工程,还要明确平时负荷种类及负荷级别,再根据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的重要性选择电源。在满足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要求的前提下,战时的设计要尽量利用平时部分,即充分的做到平战合用,以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又要使平时和战时的配电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可靠。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跟普通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相比有许多不同,特别是线路的敷设方式、敷设路径等。下面就分别对这几方面进行阐述。
1确定平时、战时负荷级别、人防电源和人防配电系统: 在设计时首先要确定平时和战时有哪些负荷及负荷级别。对于平时负荷级别的确定这里就不赘述。对于战时负荷级别的确定可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表7.2.4。下面就常见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汽车库的主要负荷及负荷等级列表一如下: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战时三级负荷,引接电力系统电源。中心医院、应急医院及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其它人防工程内部均应设置柴油电站。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建筑面积之和小于5000m2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为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这些一级负荷容量相对较小,可采用EPS等蓄电池组电源作为内部自备电源,平时设计到位,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战时安装。在通常情况下人防工程都规划有战时区域电源,即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要求基本都能够得到满足。若无法引接区域电源时,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均应设置EPS等蓄电池组电源。对人防电源的选择可参考表二进行选择。 2人防设计的平战合用:
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平战合用设备可分为动力和照明。对于动力设备首先要确定其平战的负荷级别,再根据负荷级别分别进行配电。对于照明系统则要复杂一些,为了使照明系统能够充分的得到平战合用,照明箱的设置宜按人防单元的划分来设置。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大于人防单元的面积,一个较大的防火分区常划分成两至三个人防单元,且每一个人防单元都需要设置一个战时照明箱;所以要做到照明箱的平战合用,照明箱就不能再按防火分区这种平常的划分方式来设置。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为75LX。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除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照度要求比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高许多外,其余人防工程的照度要求分别为100LX、75LX、50LX,与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非常接近。在平战转换时,只需对平时灯具进行少量增减即可满足战时照度的要求。 3 人防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由于人防工程对密闭和防爆要求的特殊性,设计时需要尽量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数量。由于人防设备的配电均由各自人防区内的人防配电箱配出,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较少。平时动力配电往往以放射式配电为主,出线回路较多,存在穿越人防单元和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所以平时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即要考虑电源的进线方便及靠近负荷中心,还要减少或避免线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对于设置在人防区内的照明箱向非人防区照明配电时,向非人防区配电的照明回路数量不宜过多。如果非人防区照明回路较多,应在非人防区专门设置照明配电箱,避免从临近人防单元照明箱引出,以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进行密闭处理的管线数量。
由于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的安全及可靠性的保障不同,非人防区域的线路较容易遭到破坏,电气线路应防止从人防区域内出线到非人防区域再回到人防区域的情况。照明灯具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都量大面广,在设计时特别需要注意。
虑到密闭效果,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动力回路应选用电缆,口部照明回路选用护套线。由于平时设计时动力回路基本都是使用的电缆,所以动力回路基本上能够满足要求。而照明线路通常使用BV导线,此时进出防空地下室段应改用BVV等护套线。
当采用桥架进行敷设穿越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进行密闭处理。为了保证被穿越墙体的防护、密闭性能,在密闭处理时必须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若桥架内敷设的电缆数量较多,在进行密闭处理时密闭管会占用很大的截面。为了保证穿越密闭管后的电缆仍然能够得到桥架的保护,应加大桥架在断开处的截面。由于桥架断开采用密闭管进行密闭处理时会增大穿越墙体的截面,桥架敷设路径需要合理的选择。不宜选择在结构梁上进行密闭,而是应该在混凝土墙体上进行密闭处理。
根据人防设计相关规范,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及防火卷帘的金属门框、构件等均应做等电位联结。对于金属门框的接地规范条文中有明确的提到,故设计时基本能够考虑到位。而临战转换的人防单元间临战封堵及出入口临战封堵也预埋有金属构件,由于规范条文中没有直接提及,在等电位设计时会遗漏而未将其进行等电位联结处理。
为满足人防疏散的需要,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照明应设计至地面,且其电源应为人防电源。特别是附建式地下车库的人防工程,当利用平时的楼梯间为主要出入口时,从口部照明至楼梯±0层的照明电源均应来自于人防配电箱。 由于平时照明设计时的疏散路径是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而战时是按照防护单元划分,应急疏散的通道路径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此时的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的设计应采取平时和战时分别设计,在平战转换期内将平战不一致的地方按战时设计进行转换处理。
㈤ 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施有:
(1)正专确选用属电气设备。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㈥ 有没有关于消防检测的规范,消防设施和电气检测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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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规程》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xxx 告
第xxx 号
根据我厅《关于xxxxxxxxxxxxxx》(建标xxxxxx 号)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规程》,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江苏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JG32/JXXXX-2009,自2010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原《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B32/186-1998和《建筑物电气防火检测规程》DB32/721-2004同时废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 年xx 月xx 日
前 言
近几年,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不断更新,根据江苏省公安消防局xxxxx号文件的要求,由江苏省公安消防局会同消防工程安装单位和消防检测事务所等单位对1998年江苏省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1998和《建筑物电气防火检验规程》DB32/721-2004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省消防检测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同时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编写格式、技术内容要求及各种记录表格上与“《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协调一致。
2.增加了诸如干粉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检测要求及方法。
3. 增加了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质量合格判定标准和工程质量缺陷划分等级的规定。
4.减少了设计要求,加强了设计文件在检测中的重要性。
5. 修改了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的分项和系统判定方法。
6. 拟定了本规范强制性条文。
7.对一些在实施中反映不符合国情和工程实际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全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本规范修订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局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目 录
1 总则 …………………………………………………………………………………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4
4 电气 …………………………………………………………………………………… 5
4.1 消防电源及配电 …………………………………………………………………… 5
4.2 电气防火 …………………………………………………………………………… 7
Ⅰ 变配电室 ……………………………………………………………………… 7
Ⅱ 变压器 ………………………………………………………………………… 8
Ⅲ 互感器 ………………………………………………………………………… 10
Ⅳ 补偿电容器 …………………………………………………………………… 11
Ⅴ 成套配电、电气控制箱 ………………………………………………………12
Ⅵ 低压配电线路 ………………………………………………………………… 15
Ⅶ 用电设备 ……………………………………………………………………… 21
Ⅷ 稳压整流设备 ……………………………………………………………… 25
Ⅸ 照明装置 ……………………………………………………………………… 26
Ⅹ 插座与开关 …………………………………………………………………… 29
Ⅺ 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 31
4.3 消防应急照明及消防疏散指示系统 ………………………………………………35
I 一般规定 …………………………………………………………………………… 35
II 消防应急照明 ………………………………………………………………………37
Ⅲ 消防应急标志灯、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 ………………………………………38
Ⅳ 集中电源及控制 ……………………………………………………………………40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3
5.1 系统布线 ………………………………………………………………………… 43
5.2 火灾探测器 ……………………………………………………………………… 45
5.3 手动报警按钮 …………………………………………………………………… 50
5.4 模块 ……………………………………………………………………………… 51
5.5 报警控制器 ……………………………………………………………………… 51
5.6 联动控制设备 …………………………………………………………………… 54
5.7 图形显示器 ……………………………………………………………………… 57
5.8 火灾显示盘(层显)……………………………………………………………… 58
5.9消防专用电话 …………………………………………………………………… 59
5.10 火灾应急广播 ………………………………………………………………… 60
5.11 火灾警报装置 ………………………………………………………………… 62
5.12 消防电梯 …………………………………………………………………………62
5.13 消防控制室 ………………………………………………………………………63
5.14 系统供电 …………………………………………………………………………66
5.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6
5.16 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 …………………………………………………………70
6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4
6.1 消防供水设施 ………………………………………………………………………… 74
Ⅰ 消防水源 …………………………………………………………………………… 74
Ⅱ 消防水箱 …………………………………………………………………………… 74
Ⅲ 增压设施 …………………………………………………………………………… 75
Ⅳ 消防水泵 …………………………………………………………………………… 76
Ⅴ 水泵接合器 ………………………………………………………………………… 77
6.2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 78
Ⅰ 室内消火栓 ……………………………………………………………………………78
Ⅱ 消防软管卷盘 …………………………………………………………………………79
Ⅲ 消火栓按钮 ……………………………………………………………………………79
Ⅳ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80
Ⅴ 室外消火栓………………………………………………………………………………81
Ⅵ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 ……………………………………………………………………81
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1
Ⅰ 报警阀组 ………………………………………………………………………………81
Ⅱ 水流指示器 ……………………………………………………………………………85
Ⅲ 喷头 ……………………………………………………………………………………86
Ⅳ 减压装置 ………………………………………………………………………………91
Ⅴ 末端试水装置 …………………………………………………………………………91
Ⅵ 管道 ……………………………………………………………………………………92
Ⅶ 联动试验 ………………………………………………………………………………93
6.4 泡沫灭火系统 …………………………………………………………………………96
Ⅰ 泡沫液泵 ………………………………………………………………………………96
Ⅱ 泡沫液储罐 ……………………………………………………………………………96
Ⅲ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97
Ⅳ 泡沫发生器 ……………………………………………………………………………98
Ⅴ 泡沫喷头 ………………………………………………………………………………99
Ⅵ 泡沫消火栓 ……………………………………………………………………………100
Ⅶ 管道和附件 ……………………………………………………………………………100
Ⅷ 控制和功能 ……………………………………………………………………………102
6.5 水喷雾灭火系统 ………………………………………………………………………103
Ⅰ 喷头 ……………………………………………………………………………………103
Ⅱ 管道 ……………………………………………………………………………………103
Ⅲ 系统功能 ………………………………………………………………………………104
6.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105
Ⅰ 干粉罐和氮气瓶 ……………………………………………………………………… 105
Ⅱ 室内消防炮 …………………………………………………………………………… 105
Ⅲ 室外消防炮 ……………………………………………………………………………106
Ⅳ 消防炮塔 ……………………………………………………………………………… 106
Ⅴ 动力源 ………………………………………………………………………………… 107
Ⅵ 阀门及管道 …………………………………………………………………………… 107
Ⅶ 消防控制室 ……………………………………………………………………………108
Ⅷ 控制和功能 ……………………………………………………………………………109
6.7 消防冷却水系统 ………………………………………………………………………110
6.8 气体灭火系统 …………………………………………………………………………112
Ⅰ 储存装置间 ……………………………………………………………………………112
Ⅱ 储存装置 ………………………………………………………………………………112
Ⅲ 阀驱动装置 ……………………………………………………………………………114
Ⅳ 预制灭火装置 …………………………………………………………………………116
Ⅴ 选择阀 …………………………………………………………………………………117
Ⅵ 喷头 ……………………………………………………………………………………117
Ⅶ 管道及附件 ……………………………………………………………………………118
Ⅷ 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19
Ⅸ 操作与控制 ……………………………………………………………………………121
6.9 干粉灭火系统 …………………………………………………………………………124
Ⅰ 储存装置间 ……………………………………………………………………………124
Ⅱ 储存装置 ………………………………………………………………………………124
Ⅲ 驱动装置 ………………………………………………………………………………125
Ⅳ 预制灭火装置 …………………………………………………………………………125
Ⅴ 选择阀 …………………………………………………………………………………126
Ⅵ 喷头 ……………………………………………………………………………………126
Ⅶ 管道及附件 ……………………………………………………………………………126
Ⅷ 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27
Ⅸ 操作与控制 ……………………………………………………………………………129
6.10 细水雾灭火系统 ………………………………………………………………………131
Ⅰ 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 …………………………………………………………………131
Ⅱ 消防水泵 ………………………………………………………………………………132
Ⅲ 选择阀 …………………………………………………………………………………133
Ⅳ 喷头 ……………………………………………………………………………………133
Ⅴ 管道及附件 ……………………………………………………………………………134
Ⅵ 动作试验装置 …………………………………………………………………………135
Ⅶ 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35
Ⅷ 操作与控制 ……………………………………………………………………………136
7 防火分隔设施 ………………………………………………………………………………137
7.1防火卷帘 …………………………………………………………………………………137
7.2防火门 ……………………………………………………………………………………142
7.3空调防火阀 ………………………………………………………………………………143
8 机械防排烟 ……………………………………………………………………………… 145
8.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45
8.2 机械排烟系统 ………………………………………………………………………… 146
9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 ……………………………………………………………… 150
9.1 一般规定 …………………………………………………………………………………150
9.2 外观质量 ……………………………………………………………………………… 150
9.3 涂层厚度 ……………………………………………………………………………… 151
附录A 子项、单项判定方法 ………………………………………………………… 153
附录B 竣工检测项目检测报告 ……………………………………………………….
附录C 定期检测项目检测报告 ………………………………………………………
附录D 检测原始记录 …………………………………………………………………
附录E 检测不合格项目反馈意见书 …………………………………………………
附录F IV级项目(定量项目)分析表 ………………………………………………
附录G 电气防火分部分项划分原则 …………………………………………………
附录H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刷厚度的测量方法 ………………………………………
附录I 引用标准目录 …………………………………………………………………
附录J 规范用词说明 …………………………………………………………………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检测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消防验收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检测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和建筑电气防火的检测。既有建(构)筑物的消防检测也适用本规程。
1.0.3 建设工程消防检测除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及符号
2.0.1 消防设施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0.2 分项Sub-item
构成子项安装及功能性要素(详见附录B、C检测报告)。如探测器离送风口的距离、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高度、压力开关的直接启泵功能、变压器室的温度等。分项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
2.0.3 子项Subproject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设备或项目。如火灾探测器、安全出口、防火门等。
2.0.4 单项 Single Project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变电所、照明装置等。
2.0.5 A类项(关键项)The key items
直接关系到消防系统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A类项不合格为致命缺陷
2.0.6 B类项(主要项) The main items
对消防系统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系统运行功能的可靠性的项目。B类项不合格为严重缺陷
2.0.7 C类项(一般项)General items
对消防系统工程质量一般影响的项目。C 类项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2.0.8 I级项目(严重火灾危险性项目) Serious fire risk projects
电气设备存在严重火灾隐患,若不及时整改可能直接导致火灾的发生。
2.0.9 II级项目(中度火灾危险性项目)Moderate fire risk projects
电气设备存在较严重火灾隐患,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2.0.10 III级项目(一般火灾危险性项目) General fire risk projects
电气设备存在一般火灾隐患,长时间运行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2.0.11 IV级项目 (定量分析项目) Quantitative Analysis Project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根据被检测对象的温度、电流、电压、防火间距等量化要素,可由量变引发质变,导致火灾这一原理,又将这些定量项目(IV级)依照实测数据,确定其危险级别,进而应分为“I”“II”“III”三级。详见附录F
2.0.12 重要建设工程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所等。
2.0.13 重要场所 Important place
火灾发生时需要坚持工作的场所以及涉及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部位。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气体灭火储瓶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楼梯间
2.0.14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
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
2.0.15消防应急标志灯 Fire emergency marker lamp
用图形和/或文字指示安全出口及疏散方向;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指示灭火。。。。。。。。。。
㈦ 电器是如何防火防爆的
电器防火防爆的,大概有以下几种措施吧:
1、正确选用电气设备。包括是否内防爆电器,电器的质量容问题等
2、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比如电热设备使用时不能离人,很多电器使用时要遵守操作规程等。要有防止电器超压、短路、过载等措施。
3、加强对电器的维护保养。
4、电器安装时要与可燃物或其他设施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通风,接地等其他措施。
㈧ 电气设备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电气设备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为保障生产安全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电气设备因安装使用不当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应根据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分别采取以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下面我为大家分享电气设备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哈UN应大家阅读浏览。
1)危险环境的划分
为正确选用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各种防爆设施,必须正确划分所在环境危险区域的大小和级别。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可将危险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
通风状况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重要因素。划分危险区域时,应综合考虑释放源和通风条件,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对于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的场所,连续级释放源一般可使周围形成0区,第一级释放源可使周围形成0区,第二级释放源可使周围形成1区(包括局部通风),如没有通风,应提高区域危险等级,第一级释放源可能导致形成1区,第二级释放源可能导致形成2区。但是,良好的通风可使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缩小或可忽略不计,或可使其等级降低,甚至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因此,释放源应尽量采用露天、开敞式布置,达到良好的自然通风,以减低危险性和节约投资。相反,若通风不良或通风方向不当,可使爆炸危险区域范围扩大,或使危险等级提高。即使在只有一个级别释放源的情况下,不同的通风方式也可能把释放源周围的范围变成不同等级的区域。
②局部通风在某些场合稀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有效,因而可使爆炸危险区的区域范围缩小(有时可小到忽略不计),或使等级降低,甚至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③释放源处于无通风的环境时,可能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连续级或第一级释放源可能导致0区,第二级释放源可能导致1区。
④在障碍物、凹坑、死角等处,由于通风不良,局部地区的等级要提高,范围要扩大。另一方面,堤或墙等障碍物有时可能限制爆炸性混合物的扩散而缩小爆炸危险范围(应同时考虑到气体或蒸气的密度)。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粉尘、纤维爆炸危险区域是指生产设备周围环境中悬浮粉尘、纤维量足以引起爆炸,以及在电气设备表面会形成层积状粉尘、纤维而可能引发自燃或爆炸的环境。在GB 4208—1984标准中,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环境划为10区和11区。
划分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的等级时,应考虑粉尘量的大小、爆炸极限的高低和通风条件。对于气流良好的开敞式或局部开敞式建筑物或露天装置区,在考虑爆炸极限等因素的具体情况后,可划分为低一级的危险区域。如装有足够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且当该除尘装置停止运行时,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工艺机组能连锁停车,也可划分为低一级的危险区域。
为粉尘爆炸危险环境服务的排风机室,应与被排风环境的危险等级相同。
划分悬浮粉尘的危险区域时,应考虑在环境中悬浮粉尘形成的条件、颗粒度、粉尘浓度、处理方法,粉尘从设备或管道中向外泄漏的情况、泄漏量的大小,以及粉尘使用量、作业空间大小,有无有效的换气装置,机械装置的故障及其引起粉尘悬浮的可能性,机械装置的配置、隔离情况和操作条件等。
划分层积粉尘的危险区域时,应考虑自燃的可能性及每一单位时间内尘降堆积量的大小,机械装置的形状和配置,有无粉尘飞扬,通风是否良好,清扫次数和清扫难度等。应特别注意加热表面形成的层积粉尘,如果堆积层厚度大,在较低温度下也会自燃甚至爆炸。
划分邻近厂房的危险区域时,应根据粉尘或纤维扩散和沉积的具体情况划定其危险等级和范围。
对于非开敞危险环境,应以生产厂房为单位划分危险区域。对于开敞和半开敞环境,厂房边界以内划为10区者,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m(通风不良时为15m)、地面和屋面以上3m的空间应划为11区;厂房边界以内划为11区者,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3m、地面以上3m、屋面以上1m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对于集中的露天装置,应以装置群体轮廓线外水平距离3m、垂直距离3m的空间作为分区界限或11区界限;如其内为10区,则其外水平距离15m、垂直距离3m的空间划为11区。
(3)火灾危险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分为21区、22区和23区,与旧标准H—1级、H—2级和H—3级火灾危险场所一一对应,分别为有可燃液体、有可燃粉尘或纤维、有可燃固体存在的火灾危险环境。
2)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用
选择电气设备前,应掌握所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有关资料,包括环境等级和区域范围划分,以及所在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组别等有关资料。
应根据电气设备使用环境的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条件选择电气设备。
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的爆炸性物质时,应按混合后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如无据可查又不可能进行试验时,可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有国家检验部门防爆合格证的产品。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应能防止周围化学、机械、热和生物因素的危害,应与环境温度、空气湿度、海拔高度、日光辐射、风沙、地震等环境条件下的要求相适应。其结构应满足电气设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矿井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无煤粉沉积时不得超过450℃,有煤粉沉积时不得超过150℃。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中,一般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25℃,若沉积厚度5mm以下时低于引燃温度75℃,或不超过引燃温度的2/3。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应尽量少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应尽量少安装插销座。
为了节省费用,应设法减小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量。首先,应当考虑把危险的设备安装在危险环境之外;如果不得不安装在危险环境内,也应当安装在危险较小的位置。
采用非防爆型设备隔墙机械传动时,隔墙必须是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墙,穿轴孔洞应当封堵,安装电气设备的房间的出口只能通向非爆炸危险环境;否则,必须保持正压。
3)防爆电气线路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导体材质、连接方法等的选择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①电气线路位置的选择。
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当考虑敷设电气线路。例如,当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高处敷设,电缆则直接埋地敷设或电缆沟充砂敷设;当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敷设在低处,电缆则采取电缆沟敷设。
电气线路宜沿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的外墙敷设。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尽量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敷设。当易燃气体或蒸气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管道上方;当易燃气体或蒸气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应在管道下方。
电气线路应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污染、腐蚀及受热的地方;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10kV及其以下的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险环境;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间距离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②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
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主要有防爆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其敷设方式应符合要求。爆炸危险环境不得明敷电气线路。
固定敷设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固定敷设的照明、通讯、信号和控制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和塑料护套电缆。非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非塑性橡胶护套电缆。煤矿井下高压电缆宜采用铠装不滴流式电缆。
不同用途的电缆应分开敷设。钢管配线应使用专用镀锌钢管或使用处理过内壁毛刺且做过内、外壁防腐处理的水管或煤气管。
两段钢管之间、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钢管与电气设备之间应用螺纹连接,螺纹啮合不少于6扣,并应采取防松和防腐蚀措施。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以及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应装挠性连接管。
③隔离密封。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时,应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隔离密封盒的位置应尽量靠近隔墙。墙与隔离密封盒之间不允许有管接头、接线盒或其他任何连接件。
隔离密封盒的防爆等级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的等级相适应。隔离密封盒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在可能引起凝结水的地方,应选用排水型隔离密封盒。钢管配线的隔离密封盒应采用粉剂密封填料。
电缆配线的保护管管口与电缆之间,应使用密封胶泥进行密封。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充砂、填阻火材料或加设防火隔墙。
④导线材料选择。
由于铝芯导线的机械强度低,易于折断,需要过渡连接而加大接线盒尺寸,且连接技术难以保证,所以铝芯导线和铝芯电线或电缆的安全性能较差。如有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中应优先选用铜线。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2区的范围内,当配电线路的导线连接以及电缆的封端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时,电力线路也采取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其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为1区的`范围内,配电线路应选用铜芯导线或电缆。
在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煤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配线,一般采用交联聚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或合成橡胶绝缘的、有护套的电线或电缆。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有耐热、阻燃、耐腐蚀绝缘的电线或电缆,不宜采用油浸纸绝缘电缆。
在爆炸危险环境,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用电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工作电压,工作零线应与相线有同样的绝缘能力,并应在同一护套内。
选用电气线路时还应该注意到:干燥无尘的场所可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潮湿、特别潮湿或多尘的场所应采用有保护绝缘导线(如铅皮导线)或一般绝缘导线穿管敷设;高温场所应采用有瓷管、石棉、瓷珠等耐热绝缘的耐热线;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可采用铅皮线或耐腐蚀的穿管线。
⑤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可能的危险温度,爆炸危险环境的允许载流量不应高于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允许载流量。1区、2区绝缘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的选择: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引向低压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线路电压1000V以上的导线和电缆,应按短路电流进行热稳定校验。
⑥电气线路的连接。
1区和2区的电气线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但若电气线路的连接是在与该危险环境相适应的防护类型的接线盒或接头盒附近的内部,则不属于此种情况。1区宜采用隔爆型接线盒,2区可采用增安型接线盒。
2区的电气线路若选用铝芯电缆或导线与铜线连接时,必须有可靠的用铜铝过渡接头。导线的连接或封端应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而不允许使用简单的机械绑扎或螺旋缠绕的连接方式。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技术要求与相应等级的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即10区、11区的电气线路可分别按1区、2区考虑。
(3)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应避开可燃物。10kV及其以下的架空线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险环境,邻近时其间距离不得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当绝缘导线采用针式或鼓形绝缘子敷设时,应注意远离可燃物质,不在未抹灰的木质吊顶和木质墙壁等处敷设,不在木质闷顶内以及可燃液体管线栈桥上敷设。
在火灾危险环境,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移动式电缆。
在火灾危险环境内,须采用裸铝、裸铜母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需拆卸检修的母线连接处,应采用熔焊或钎焊。
②螺栓连接(例如母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可靠,并应防止自动松脱。
③在21区和23区,母线宜装设金属网保护罩,其孔眼直径应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在22区应有防护外罩。
④在露天安装时,应有防雨、雪措施。
火灾危险环境可采用铝导线。当采用铝芯绝缘导线时,应有可靠的连接和封端。火灾危险环境电力、照明线路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网络的额定电压,且不低于500V。
4)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属一般性防火防爆措施。例如,采取封闭式作业,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泄漏;清理现场积尘,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积累;设计正压室,防止爆炸性混合物侵入;采取开式作业或通风措施,稀释爆炸性混合物;在危险空间充填惰性气体或不活泼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安装报警装置等。
在爆炸危险环境,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从而降低环境的危险等级。
蓄电池可能有氢气排出,应有良好的通风。变压器室一般采用自然通风,若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送风系统不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的送风系统相连,且供给的空气不应含有爆炸性混合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几间变压器室共用一套送风系统时,每个送风支管上应装防火阀,其排风系统应独立装设。排风口不应设在窗口的正下方。
通风系统应用非燃烧性材料制作,结构应坚固,连接应紧密。通风系统内不应有阻碍气流的死角。电气设备应与通风系统连锁,运行前必须先通风。进入电气设备和通风系统内的气体不应含有爆炸危险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通风系统排出的废气,一般不应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对于闭路通风的防爆通风型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应供给清洁气体以补充漏损,保持系统内的正压。电气设备外壳及其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门或盖子上,应有警告标志或连锁装置,防止运行中错误打开。爆炸危险环境内的事故排风用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设在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的地方。
(2)隔离和间距。
隔离是将电气设备分室安装,并在隔墙上采取封堵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混合物进入。电动机隔墙传动时,应在轴与轴孔之间采取适当的密封措施;将工作时产生火花的开关设备装于危险环境范围以外(如墙外);采用室外灯具通过玻璃窗给室内照明等,都属于隔离措施。将普通拉线开关浸泡在绝缘油内运行并使油面有一定高度,保持油的清洁;将普通日光灯装入高强度玻璃管内并用橡皮塞严密堵塞两端等,都属于简单的隔离措施。
变、配电室与爆炸危险环境或火灾危险环境毗连时,隔墙应用非燃性材料制成。与1区和10区环境共用的隔墙上,不应有任何管子、沟道穿过;与2区或11区环境共用的隔墙上,只允许穿过与变、配电室有关的管子和沟道,孔洞、沟道应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毗连变、配电室的门及窗应向外开,并通向无爆炸或火灾危险的环境。
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应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且变压器油量越大,建筑物耐火等级越低及危险物品储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间距也越大,必要时可加防火墙。露天变、配电装置不应设置在易于沉积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地方。
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和电动机等,均应根据需要适当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起重机滑触线的下方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10kV及其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当线路与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接近时,其间水平距离一般不应小于杆柱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后允许适当减小距离。
(3)消除引燃源。
为了防止出现电气引燃源,应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并保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安全运行。安全运行包括电流、电压、温升和温度等参数不超过允许范围,还包括绝缘良好、连接和接触良好、整体完好无损、清洁、标志清晰等。
在爆炸危险环境,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少装插销座和局部照明灯。为了避免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环境更换灯泡时应停电操作。在爆炸危险环境内一般不应进行测量操作。
(4)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①整体性连接。在爆炸危险环境,必须将所有设备的金属部分、金属管道以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全部接地(或接零)并连接成连续整体,以保持电流途径不中断。接地(或接零)干线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连接要牢固,以提高可靠性。
②保护导线。单相设备的工作零线应与保护零线分开,相线和工作零线均应装有短路保护元件,并装设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工作零线。1区和10区的所有电气设备,2区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使用专门接地(或接零)线,而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包皮等只能作为辅助接地(或接零)。除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以外,2区的照明器具和20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允许利用连接可靠的金属管线或金属衍架作为接地(或接零)线。
③保护方式。在不接地配电网中,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时或严重漏电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或能发出声、光双重信号的报警装置。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网中,为了提高可靠性,缩短短路故障持续时间,系统单相短路电流应当大一些。
;㈨ 防爆场所建筑电气设计需要注意哪些
由于某些甲、乙类工业厂房使用或生产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粉尘等物质,稍有不慎,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强度大至几十个大气压,小至几个大气压,对建筑物产生巨大的破坏力,据有关资料介绍,建筑物的抗爆能力是很低的,37cm厚的砖墙的抗爆能力为0.007MPa,所以说建造能够承受爆炸最高压力的厂房是不现实的。为了防止和减少爆炸事故对建筑物的破坏作用,所以要进行建筑防爆设计。一般采用防和泄两种方法,其设计的指导思想就是避免爆炸时对建筑物主要构件的破坏,以小的损失保住大的价值。 (一)总平面布置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应采取集中分区布置。有 爆炸危险的生产界区和仓库应尽可能布置在厂区边缘。界区内建筑物、构筑物、 露天生产设备相互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界区与界区之间也应留有防火 间距。按当地全年主导风向,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 地点以及其他建筑物的下风向。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的平面主轴线宜与当 地全年主导风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 度,以利于用自然风力排除可燃气体、可 燃蒸气和可燃粉尘。其朝向宜避免朝西,以减少阳光照射,防止室温升高。在 山区应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并应位于自然通风良好的地方。(二)平面和空间 布置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宜采用单层建筑。有爆炸危险 的厂房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建筑 一、建筑防爆设计的基本要求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宜采 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库房,宜采用单层建筑(6 点);3、有爆炸危险的生产或储存,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5 点);4、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库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建筑;5、有爆炸危险的 甲、乙类生产厂房和库房,其防火墙间的占地面积不宜过大; 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和库房,宜采用钢筋砼框架或排架结 构;7、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 二、甲、乙类生产厂房的平面、空间设计(1)双斗门的几种形式(2)有爆炸 危险生产部位布置方式 单层: 多层:顶层或一侧 归纳六个字:敞、侧、单、顶、通、能。 第四节防爆及泄压设施 一、防爆墙定义:防爆墙指的是耐爆炸压力较强的墙,也称耐爆墙、抗爆墙。 多设在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仓库中。1、防爆砖墙:只用于爆炸物质较少的厂房 和仓库。 构造要求:柱间距不宜大于6m,大于6m 加构造柱;砖墙高度不大于6m,大 于6m 加横梁;砖墙厚度不小于240mm; 砖标号不应低于Mu7.5,砂浆标号不应低于M5;每0.5m 垂直高度不应少于 构造筋;两端与钢砼柱预埋焊接或24 号镀锌铁丝绑扎。 砖标号:根据抗压、抗折强度分为:Mu7.5、Mu10、Mu15、Mu20 四级。 砂浆标号:根据立方体抗压强度分为:M0.4、M1、M2.5、M5、M7.5、M10 六 级。 2、防爆钢砼墙:理想的防爆墙。构造:厚度不应小于200mm,多为500mm、 800mm,甚至1m;砼强度不低于C20;钢筋由结构计算,但不小于 砼强度等级:根据立方体抗压强度分为C7.5、C10、C15、C20、C25、C30、 C35、C40、C45、C50、C55、C60 十二级。 3、防爆钢板墙:以槽钢为骨架,钢板和骨架铆接或焊接在一起。 按做法不同,分为以下四种:(1)单层或双层钢板防爆墙:钢板厚不小于 6mm, 立柱间、横梁间间距不应大于1.8m。(2)双层钢板中间填砼防爆墙:中间填砼或 砂,立柱间、横梁间间距不大于1.2m。(3)钢板木板防爆墙:木板厚大于50mm。 (4)型钢防爆墙:既防爆又泄压。 二、防爆窗安装防爆墙上,发生爆炸时要求防爆窗坚而不碎,玻璃碎而不 掉。按玻璃不同,防爆窗分为: 1、安全玻璃防爆窗:采用2、3、4 层夹层玻璃,用于一般防爆厂房防爆墙 上。2、防弹玻璃防爆窗:采用5、6、7、8、9、10 层夹层玻璃,用于高压容器 试压、高压化学反应、爆炸试验等特殊用途的耐爆小室。三、泄压轻质屋盖要 求自身重量不超过120Kg/m2,一般采用石棉瓦材料。如图10-10、10-11、10- 12(P267) (一)无保温层的泄压轻质屋盖:适用于非寒冷地区. 1、无防水层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网檀条屋架 2、有防水层绿豆砂保护防水卷材轻质水泥砂浆找平层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 网檀条屋架 (二)有保温层的泄压屋盖适用于寒冷地区或炎热地区 绿豆砂保护防水卷材水泥蛭石保温层水泥蛭石砂浆找平层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网檀条屋架 四、泄压轻质外墙把轻质墙板(石棉水泥波形瓦)悬挂在砼横梁上。(图10- 8、10-9)(P266)(一)无保温层:适用于长江以南地区。(二)有保温层:在外墙内 壁加一层保温层(难燃木丝板或不燃矿棉板等),适用于有保温隔热要求的厂房。 五、泄压窗 1、中旋窗:压力差 2、固定窗:弹性钢板夹和链条 3、外平开窗: 铜质弹簧轧头 六、不发火地面 对于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 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地面。按材料不同分为两类:(一)不发火金属地 面:铜、铝、铅等有色金属材料。(二)不发火非金属地面 1、不发火有机材料地面: 沥青、木材、塑料、橡胶等,但注意其大多数有绝缘性。构造:在钢砼楼板 或砼堑层上铺筑不发火有机材料面层。 2、不发火无机材料地面不发火无机材料有:石灰石、大理石、白云石。一 般采用不发火水泥石砂、细石砼、水磨石等地面 工业厂房防爆墙 先做120 的单砖墙,然后在墙中间加钢网(或钢结构的框架)再做120 的单 砖墙,还有一种做法是,直接用钢结构框架做,然后再粉刷,你可参考保险柜 结构作法,(是加钢板),工业厂房一般是加钢结构框架。 防爆设计审核要点: 防爆设计审核要点在有爆炸危险厂房的应用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一旦发生 爆炸,不但会造成房倒人亡,设备摧毁,生产停顿,甚至引起相邻厂房或设施 连锁爆炸、发生火灾。因此,从厂房设计起,就应考虑防爆抗爆措施。消防部 门也应加强对此类厂房的审核,严格把关,将隐患消灭在源头。结合有关规范 和实际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在设计和审核爆炸危险厂房时候应注意把握以下几 个方面。一、合理布置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一定 的防火间距。如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2.有爆炸 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以有 效利用穿堂风,将爆炸性气体吹散,在山区,宜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且通风良 好的地方。3.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只能一面贴 邻,并在两者之间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相邻两厂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 以避免爆炸冲击波的影响。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不得设在建筑物 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以免发生事故影响上层,同时也不利于疏散和扑救。这 些部位应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或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如有可能,尽量 设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物内,以利通风和防爆泄压,减少事故损失。5.有爆 炸危险的设备尽量避开厂房的梁、柱等承重结构。有爆炸危险的高大设备应布 置在厂房中间,矮小设备应靠外墙门窗布置,以免挡风。6.有爆炸危险的厂房 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应采用一、二级耐火 等级建筑,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 的防火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口。7.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其分控制室可毗邻 外墙设置,并应用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二、耐爆框架结构有爆炸危险的厂 房,如果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再选用耐火性能好、抗爆能力强的框架结构, 在发生爆炸时可能避免厂房遭受严重破坏。耐爆框架结构一般有如下三种型 式:1.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这种耐爆框架结构的厂房整体性好,抗爆能 力强,但工程造价高,通常用于抗爆能力要求高的防爆厂房。2.装配式钢筋混 凝土框架结构。这种框架结构由于梁、柱与楼板等接点处的刚性较差,抗爆能 力不如现浇式框架结构。若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则应在梁、柱与 楼板等接点处预留钢筋焊接头并用高标号混凝土现浇成刚性接头,以提高耐爆 强度。3.钢框架结构。这种框架结构虽然耐爆强度较高,但耐火极低,能承受 的极限温度仅400℃,超过该温度,便会在高温作用下变形倒塌。如果在钢构 件外面加装耐火被覆层或喷刷钢结构防火涂料,可以提高耐火极限,但这样做 并非十分可靠,只要部分开裂或剥落同样会失效,故应较少采用。三、泄压设 施防爆厂房的泄压主要靠轻质屋盖、轻质外墙和泄压门窗等来实现。这些泄压 构件就建筑整体而言是人为设置的薄弱部位。当发生爆炸时,它们最先遭到破 坏或开启,向外释放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室内爆炸产生的压力迅速下降,从 而达到主要承重结构不破坏,整座厂房不倒塌的目的。对泄压构件和泄压面积 及其设置的要求如下:1.泄压轻质屋盖。根据需要可分别由石棉水泥波形瓦和加 气混凝土等材料制成,并有保温层或防水层、无保温层或无防水层之分。2.泄 压轻质外墙分为有保温层、无保温层两种型式。常采用石棉水泥瓦作为无保温 层的泄压轻质外墙,而有保温层的轻质外墙则在是石棉水泥瓦外墙的内壁加装 难燃木丝板作保温层,用于要求采暖保温或隔热降温的防爆厂房。3.泄压窗可 以多种型式,如轴心偏上中悬泄压窗,抛物线型塑料板泄压窗等。窗户上通常 安装厚度不超过3mm 的普通玻璃。要求泄压窗能在爆炸力递增稍大于室外风压 时,能自动向外开启泄压。4.泄压设施的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m2/m3)宜 采用0.05~0.22。爆炸介质威力较强或爆炸压力上升速度较快的厂房,应尽量 加大比值。体积超过1000m3 的建筑,如采用上述比值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 但不宜小于0.03。5.作为泄压面积的轻质屋盖和轻质墙体重量每平方米不宜超 过120kg。6.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全部或局 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设施。7.泄压面积的设置应避开人员集中的场所和主要交 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发生爆炸的部位。8.当采用活动板、窗户、门或其他铰 链装置作为泄压设施时,必须注意防止打开的泄压孔由于在爆炸正压冲击波之 后出现负压而关闭。9.爆炸泄压孔不能受到其他物体的阻碍,也不允许冰、雪 妨碍泄压孔和泄压窗的开启,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10.当起爆点能确定时,泄 压孔应设在距起爆起点尽可能近的地方。当采用管道把爆炸产物引导到安全地 点时,管道必须尽可能短而直,且应朝向陈放物少的方向设置。因为任何管道 泄压的有效性都随着管道的长度的增加而按比例减小。四、隔爆设施在容易发 生爆炸事故的场所,应设置隔爆设施,如防爆墙、防爆门和防爆窗等,为了局 限爆炸事故波及的范围,减轻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具体要求如下:1.防爆墙 必须具有抵御爆炸冲击波的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防爆墙的构造设 计,按照材料可分为防爆砖墙、防爆钢筋混凝土墙、防爆单层和双层钢板墙、 防爆双层钢板中间填混凝墙等。防爆墙上不得设置通风孔,不宜开门窗洞口, 必须开设时,应加装防爆门窗。2.防爆门的骨架一般采用角钢和槽钢拼装焊接, 门板选用抗爆强度高的锅炉钢板或装甲钢板,故防爆门又称装甲门。门的铰链 装配时,应衬有青铜套轴和垫圈,门扇四周边衬贴橡皮带软垫,以防止防爆门 启闭时因摩擦撞击而产生火花。3.防爆窗的窗框应用角钢板制作,窗玻璃应选 用抗爆强度高、爆炸时不易破碎的安全玻璃。如夹层内由两层或多层窗用平板 玻璃,以聚乙烯醇缩丁醛塑料作衬片,在高温下加压粘合而成的安全玻璃,抗 爆强度高,一旦被爆炸波击破能借中塑料的粘合作用,不致使玻璃碎片抛出而 引起伤害。五、爆炸减压板在现代连续化生产的石油化工厂,由于厂房高大, 设备众多,单靠增加泄压面积不仅在实际上难以做到,即使能做到也难以抵御 像甲烷气、丙烷气和液化石油气在爆炸后期出现的强烈声动不稳定燃烧压力峰 和压力振荡面被炸毁。我国于上世纪80 年代通过对建筑物的爆炸泄压的研究, 特别是对声动不稳定燃烧的试验及其机理的探讨,研制成功了一种"爆炸减压板 "。这是一种难燃烧体的板材(氧指数大于35),以一定方式附于有爆炸危险的 建筑物的天花板上、墙壁面上,当发生可燃气体爆炸时,能有效地消除爆炸期 间产生的强烈的不稳定燃烧压力峰和压力振荡,可使最大压力由98kPa 减至 8kPa,从而保证建筑物主要结构免遭破坏。安装工艺简单易行,新建的厂房可 作为墙面的装饰,已建成的厂房也易重新铺设。在下述建筑或部位应当安装爆 炸减压板,可以弥补现有爆炸泄压防护技术的不足:1.有甲烷、丙烷、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及易燃液体车间、厂房、库房、控制室等,邻近居民人口密度大的 区域。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工厂,如果将附有储量较大的贮罐及气化装置设在 与生产车间相邻的单独房间内时。3.一些设有贵重控制仪器的操纵室,或者在 建筑物内设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容器及管道的油、气泵房等。六、其他防爆 事项1.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的顶棚应尽量平整无死 角,且厂房上部空间要通风良好。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乙类厂房内表面应 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3.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 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如果采用绝缘材料作整 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4.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 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的乙类厂房,其地面下不宜设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 盖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非燃烧材 料密封。5.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的管、沟不应和相邻厂的管、 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有隔油设施。6.甲、乙类设备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 可燃纤维的封闭式厂房的采暖、通风和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7.防爆厂 房的电气设备的防雷设计,应分别按照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和《建筑防雷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㈩ 配电室防火门要求及规范
大家知道什么是配电室防火门吗?配电室和防火门是两样东西,很多人不知道配电室是什么地方,配电室就是一种带有低压负荷的室内配电的场所,主要承担的作用是给一些低压的用户配送电能的。配电室是一种非常容易着火的地方,因为配电室内的温度过高就会引起着火。一般配电室使用的门都是防火门,配电室使用的门简称为配电室防火门。配电室防火门是有等级要求的,一般要有甲级以上。下面我们来看看配电室防火门的厂家有哪些。
配电室防火门要求:
配电室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采用混凝土地面,长度大于7米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大于10米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并应向外开启。相临配电室之间一般不宜设门,如必须设门时,则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配电室可以开窗,但必须采取措施,如设网格不大于20毫米的铁丝网和遮雨棚,以防雨雪侵入和小动物进入。
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装置见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室内单台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总油量为60公斤以下时,一般要安装在两侧都有隔板的隔间内;总油量为600公斤时,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隔间内;总油量超过600公斤时,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内。
配电室防火门的规范介
1)、高压配电室(有充油设备):应为向外开的防火门,可以装弹簧锁,但不可以有门闩。
2)、油浸变压器室:采用铁门或木门内侧包铁皮,单扇门宽≥1.5时,应在大门上加小门小门上应装弹簧锁锁的高度应考虑室外开启方便。大门及大门上的小门应向外开启其开启角度≥120°,同时尽量降低小门的门槛高度,使在室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出入方便。
3)、干式变压器室:采用非防火门,单扇门宽≥1.5时,在单扇门的一扇上应加开供维护人员出入的朝外开启的小门。小门应装弹簧锁,小门及大门的开启角度≥120°。
4)、低压配电室:允许用木制。
以上就是配电室防火门的厂家推荐。配电室防火门的等级要求也是比较高的,一般可以分为甲级和乙级。通道的防火门一般是乙级的,配电室防火门一般是甲级。选择配电室防火门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要求选择,配电室一般在一些楼层较高的建筑主体里面,配电室和其他地方都是相通的,所以要格外注意用电安全问题。选择配电室防火门厂家的时候,要选择质量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