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粉尘防爆是如何分级的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最高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所达到的最高温度。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可燃温度。
(1)粉尘防爆A20和A21哪个等级高扩展阅读: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⑵ 防爆等级:求教EX II 1D Ex tD A20 IP65 T100℃这个认证等级的解释,谢谢
这是一个粉尘防爆的防爆电气,Ex表示防爆, tD是外科保护型,A20表示粉尘防爆的版20区,危险粉尘时刻存权在,IP65是防护等级,6级防尘,5级防水,T是温度组别,100℃表示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100℃。
防护代码:作为应用于易爆危险区的仪表,对其外壳的保护等级亦应作出规定,赋予一定的代码,即IP等级号。
IEC144规定的壳体保护等级由一个对应其抗外界物体冲击与穿刺能力及防水能力的代码表示。例如:本安型仪表测量电路板不应从其壳体中取出,否则会违反IP40所提出的最低要求。保护等级由两位数字组成,在其前加上IP字样。
(2)粉尘防爆A20和A21哪个等级高扩展阅读:
供电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将动力电与电子元件隔离。
2、采取措施杜绝外界干扰电磁场通过继电或电流输出端偶合至电子元件中。
3、限制传感电路的工作电源及电压。
本安型电路可分为两类:ia及ib。Ib本安电路必须保证正常工作状态下以及系统中存在一起故障时,电路元件不发生燃爆。Ia本安电路则要求正常工作状况下及存在两起故障时,元器件不发生燃爆。
⑶ EX—td__A21_Ip65_T80是什么防爆等级
你的题目应该是“Ex tD A21 IP65 T80”,这是粉尘放爆标志,是外壳保护型,可以用在A21区,防护等级IP65,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80℃。
来自南阳中天
⑷ 防爆级别IIA/IIB/IIC哪个级别更高
防爆标志:IIC级别高,可以覆盖IIB,IIA使用;IIB比IIA高。
最高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所达到的最高温度。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可燃温度。
例如:防爆传感器环境的爆炸性气体的点燃温度为100℃,那么传感器在最恶劣的工作状态下,其任何部件的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100℃。
分为三类: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⑸ 粉尘防爆电机标准
法律分析:YBF系列粉尘防爆电动机是最早的粉尘防爆电机型号,其防爆标准是依据2002年国家出台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尘防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制定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尘防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标准中的粉尘防爆等级标志为:DIP A20 TA,T4 、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B20 TA,T4 、DIP B21 TA,T4 、DIP B22 TA,T4,防护等级为IP65见(GB/T4942.1)。粉尘防爆的安全等级中DIP A20 TA,T4级别可以覆盖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A21 TA,T4可以覆盖DIP A22 TA,T4,反过来DIP A22 TA,T4级别的粉尘防爆电机不可以用于防爆要求为DIP A21 TA,T4级别的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⑹ DIPA21TAT4和DIPA20TAT4那个防爆等级高
DIP A20 TAT4防爆等级高,A20表示粉尘防爆的20区。
粉尘场所划分为3个区域:20区、21区和22区。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专中可燃性属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亏空器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在异常的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1区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⑺ 粉尘防爆电机等级和使用区域怎么划分的
IP54和DIIC T4之间是没关系的。 IP54 是电机外部的防护等级,其中5为防尘等级,4为防水等版级。这个在网上随处可见。 D是防权爆级别为隔爆型电机。 IIC是危险型气体氢气环境中可使用。 T4是电机表面最高温度不得高于135℃ 另:A21 国家将防爆区域进行划分。有气体防爆的0区 1区 2区(其中0区为气体防爆最高区)。粉尘防爆为20区 21区 22区(20区为最高)。你这边所说的A21是指,在21区粉尘环境下使用。产生21区的环境一般是粉尘浓度比较大的设备内部。 你这边的DIP是一个整体。是粉尘防爆的意思。
⑻ 防爆认证中的20区认证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概念的问题。20区是可燃性粉尘场所的一个分区。防爆认证中按可燃性粉尘场所存在粉尘时间长短不同将防爆区域划分为20、21和22区▪⋅20区是可燃性粉尘长时间存在的,也是最危险的。20区认证就是要做粉尘最高等级的粉尘防爆认证。企业客户如果想了解更加详尽的防爆区域划分和防爆等级认证问题,可以联系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详聊!
⑼ 防爆等级
1、T1为:t<450℃。
2、T2为:200℃≤ t <300 ℃。
3、T3为:专135℃≤t<200 ℃。
4、T4为:100℃<t ≤135℃。
5、T5为:85℃<t ≤100℃。
6、T6为:t<85℃。
(9)粉尘防爆A20和A21哪个等级高扩展阅读
防爆等级分属类: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⑽ 粉尘防爆电机标准
法律分析:YBF系列粉尘防爆电动机是最早的粉尘防爆电机型号,其防爆标准是依据2002年国家出台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尘防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制定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尘防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标准中的粉尘防爆等级标志为:DIP A20 TA,T4 、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B20 TA,T4 、DIP B21 TA,T4 、DIP B22 TA,T4,防护等级为IP65见(GB/T4942.1)。粉尘防爆的安全等级中DIP A20 TA,T4级别可以覆盖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A21 TA,T4可以覆盖DIP A22 TA,T4,反过来DIP A22 TA,T4级别的粉尘防爆电机不可以用于防爆要求为DIP A21 TA,T4级别的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