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1、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选用适应的通风方法;
3、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4、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
5、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防爆是指能够抵抗爆炸的冲击力和热量而不受损失仍能正常工作称为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2. 防爆措施有哪些呢
防爆措施:
1、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选用适应的通风方法。
3、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4、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
5、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防爆设备基础知识:
爆炸是指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产生的光和热或机械功。在此仅谈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即所有的可燃性气体、蒸气及粉尘与空气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这类爆炸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能发生:
第一,必须存在爆炸性物质或可燃性物质;
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质,主要是空气中的氧气;
第三,就是还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等),它提供点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
3. 防止爆炸的基本技术措施有
(一)防尘措施 防尘措施的作用是减少井下煤尘的产生和飞扬。
(二)防爆措施 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三)隔爆措施 限制煤尘爆炸事故的波及范围,不使其扩大蔓延的措施,称为隔爆措施。
由氧化、分解、化合三种原因引起的乙炔气爆炸,它产生较高的压力和传播速度及冲击波。1、氧气爆炸:当乙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达到一定容积比,又遇到明火或静电火花等,使混合气体达到着火温度时产生的爆炸。乙炔发生器、储气罐以及乙炔管路中应当严格防止混入空气。在通常情况下,固定式乙炔发生器中的空气含量不得超过0.5%;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中空气含量不得超过1.5%;当乙炔中空气含量超过10%时,就不能用于焊接、切割或其它火焰加工。当乙炔与氧气混合体积比为1:1时,爆炸压力、冲击波及火焰传播速度最大。2、分解爆炸:乙炔的分解爆炸首先取决于乙炔在某一瞬间的压力和温度,当温度高于400度时,乙炔就开始聚合形成其它物质,如c6h6(笨)、c8h8(笨乙烯)等,聚合过程中放出大量热,促使温度增高,使反应速度加快,促成更进一步的聚合,形成连锁反应。乙炔分解爆炸时,爆炸的传播速度小,但在某些条件下,如分解压力和温度较高时,爆炸速度就会增大,以致反应比在一般爆炸情况下更猛烈而迅速,这种爆炸反应的传播现象称为“爆震”。3、化学爆炸:乙炔与某些金属如铜、银、水银、锌等相互作用产生金属碳化物,其中以铜的碳化物(cuc2h2o)的爆炸危险性为最大。当碳化物互相磨擦或与150度金属丝接触时,就能产生化合爆炸。因此,在制造乙炔发生器设备及管件时,禁止使用含铜量大于70%的铜合金材料,也不允许用银焊条焊接。乙炔与氯、次氯酸盐等相互作用时,即使乙炔中空气含量不多,爆炸也能产生;纯乙炔与氯气接触立即产生爆炸,并发现强烈的光亮。因此,当发生与乙炔有关的火灾时,绝对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机。
4.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是“消除着火源”。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这项工作。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制度、防爆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人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防爆措施有:
1. 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质。这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使它不达到爆炸极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难燃防止火灾、爆炸,还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采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达不到燃烧、爆炸的危险限度。
2.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这方面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3. 安装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闸门以及安全阀等,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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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
属于防爆的措施有:
1、排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2、当燃烧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地消除或隔离一切点火源;
3、当点火源也不可避免时,则要采取工程设防措施,尽量降低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防爆是指能够抵抗爆炸的冲击力和热量而不受损失仍能正常工作称为防爆,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
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应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2、安全教育,培训;
3、灭火器、沙子等灭火设备;
4、安全应急预案;
5、消防演练;
6、重大危险源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防爆措施有哪些
防爆措施有以下几点:
1、开展防爆教育,提高群众对防火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爆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爆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并根据生产氧气性质,配备适用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2、认真执行建筑防爆设计规范。厂房和库房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厂房和库房之间应有安全距离,并设置消防用水和消防通道;
3、合理布置生产工艺。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性质不同又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要采用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降低易燃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
4、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应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对于特别危险的作业,可充装惰性气体或其它介质保护,隔绝空气。对于与空气接触会燃烧的应采取特殊措施存放;
5、从技术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
应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2、安全教育,培训;
3、灭火器、沙子等灭火设备;
4、安全应急预案;
5、消防演练;
6、重大危险源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 防止爆炸的基本技术措施有哪些
防止爆炸的基本技术措施如下:(1)以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如果所 用的材料都是难燃烧或不燃烧物质或所用的材料都是不容易爆炸 的,则爆炸危险性也会大大减少。
(2)加强通风排气。对于可能产生爆炸混合物的场所,良 好的通风可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对于易燃 易爆固体,储存或加工场所应配置良好的通风设施,使起爆能量 不易积累;对于易燃易爆液体,良好的通风除降低其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的浓度外,也可使起爆能量不易积累。
(1)隔离存放。对相互作用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应分 开存放,相互之间离开一定的安全距离,或采用特定的隔离材料 将它们隔离开来。(2)采用密闭措施。对易燃易爆物质进行密闭存放可以防 止这些物质与氧气的接触,并且还可以起到防止泄漏的作用。
(3)充装惰性介质保护。对闪点较低或一旦燃烧或爆炸会 出现严重后果的物质,在生产或C:存时应采取充装惰性介质的措 施来保护,惰性介质可以起到冲淡混合浓度、隔绝空气的作用。 (4)隔绝空气。
对于接触到空气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则必须采取措施,使之隔绝空气,可以放进与其不会发生反 应的物质中,如储存于水、油等物质之中。 •(5)控制着火源。例如采用防爆电机电器,进行静电防护, 采取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工具或镀铜合金工具,严禁明火,保护性 接地或接零线以及采取防雷技术措施等。
(6)安装监测报警装置。在易燃易爆的场所安装相应的监 测装置,一旦出现异常就立即通过报警器报警或将信息传递到监 测人员的监控器上,以便操作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9. 防火防爆措施有哪几种
防止危险物质发生燃烧爆炸事故,通常可采取以下3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一是排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二是当燃烧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地消除或隔离一切点火源;三是当点火源也不可避免时,则要采取工程设防措施,尽量降低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故防火防爆措施的一般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分类管理措施;控制着火源形成措施;抑制燃爆物质的形成措施; 贮存过程中的监控、检测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防火防爆装置);运输过程安全措施;销毁措施;灭火与消防;危险物流向控制措施。
防火防爆基本措施的着眼点应放在限制和消除燃烧爆炸危险物、助燃物、着火源三者的相互作用上,防止燃烧三个条件(燃烧三要素)同时出现在一起。主要措施有着火源控制与消除、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和限制火灾蔓延措施等几方面。
一、 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措施---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的着火源,如明火、火花和电弧、危险温度(>80℃)、化学反应热、生物化学热、物理作用热、摩擦撞击火花、静电放电火花等等。因此,控制和消除这些着火源对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我们应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严格明火管理措施---在化工生产中,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都是由明火引起的,所以严格明火管理,对防火防爆工作非常重要
①、加强加热用火管理措施:严格生产性用火管理,对蒸汽、油浴盐浴、电加热等使用,要严格管理。生产区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明火加热,因生产需要用蒸汽、油浴、盐浴、电热来加热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的设计,明火区应远离生产区,并在常年风下风处……等。
②、加强检修用火管理:对检修动火、使用喷灯、浇注沥青等作业要严格管理措施。制订检修动火制度,对未办动火证、动火证未经审批,未做好有效隔绝、未做好清洗置换,未做动火分析,无人监火,不准动火。
③、加强流动火花和飞火管理措施:对机动车进入生产区、烟囱飞火、穿化纤服装、吸烟等要严格管理制订相关规定。对机动车排气管要戴阻火器,防止火花喷出。对燃煤、烧柴的烟囱要设置阻火措施(水幕除尘等)消除飞火。对防火防爆要求高且特别危险岗位,要禁止穿化纤服装进入生产岗位,生的避免静电火花的产生。在生产区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10. 防火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通常可采取以抄下3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
一是排除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二是当燃烧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地出现时,要尽可能地消除或隔离一切点火源;
三是当点火源也不可避免时,则要采取工程设防措施,尽量降低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防火防爆措施的一般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分类管理措施;控制着火源形成措施;抑制燃爆物质的形成措施;贮存过程中的监控、检测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防火防爆装置);运输过程安全措施;销毁措施;灭火与消防;危险物流向控制措施。
(10)防爆的预防措施是什么扩展阅读: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
的隐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