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检查的重点部位有哪些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检查的重点部位有:
1、水冷壁
水冷壁重点检查部位:冷灰斗、四角喷燃器处回、折焰答角区域、上下联箱角焊缝、悬吊管、吹灰器区域。
2、省煤器
重点检查部位:重点检查靠近炉墙管子及弯头,管卡部位、突出管排的管子、节距不均匀易形成烟气走廊附近管子、防磨护铁磨损松动、脱落处的管子,防磨护铁接口处、有异物卡管阻挡处的管子、外圈管子 、经常换管的部位、上部1-3排管子,下部1-2排管子。
3、过、再热器
过、再热器重点检查部位:管排膨胀受阻部位;管子表面易结焦氧化部位;管卡烧损变形部位;夹持管与管排摩擦、相互振动部位;下弯头向火部位;运行中有超温记录的部位和高负荷区重点测量管子涨粗和蠕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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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检查的重点部位有哪些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检查的重点部位有:
1、水冷壁
水冷壁重点检查部位:冷灰斗、四角喷燃器处、折焰角区域、上下联箱角焊缝、悬吊管、吹灰器区域。
2、省煤器
重点检查部位:重点检查靠近炉墙管子及弯头,管卡部位、突出管排的管子、节距不均匀易形成烟气走廊附近管子、防磨护铁磨损松动、脱落处的管子,防磨护铁接口处、有异物卡管阻挡处的管子、外圈管子
、经常换管的部位、上部1-3排管子,下部1-2排管子。
3、过、再热器
过、再热器重点检查部位:管排膨胀受阻部位;管子表面易结焦氧化部位;管卡烧损变形部位;夹持管与管排摩擦、相互振动部位;下弯头向火部位;运行中有超温记录的部位和高负荷区重点测量管子涨粗和蠕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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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锅炉房防火防爆措施主要有哪些
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面,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回10%的泄压面积答,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
请看规定:
GB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
15.1.2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面,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地下锅炉房采用竖井泄爆方式时,竖井的净横断面积,应满足泄压面积的要求。
当泄压面积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采用在锅炉房的内墙和顶部(顶棚)敷设金属爆炸减压板作补充。
注:泄压面积可将玻璃窗、天窗、质量小于等于120kg/m2的轻质屋顶和薄弱墙等面积包括在内。
15.1.13锅炉间外墙的开窗面积,除应满足泄压要求外,还应满足通风和采光的要求。
15.3.2锅炉间、凝结水箱间、水泵间和油泵间等房间的余热,宜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排除。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15.3.3锅炉间锅炉操作区等经常有人工作的地点,在热辐射照度大于等于350w/m2的地点,应设置局部送风。
❹ 锅炉防磨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锅炉防磨防爆来工作的主要内源容
(1)“锅炉四管”防磨防爆检查、记录、检修。
(2)炉外管道、阀门、管件、弯头、弯管、联箱、支吊架、钢梁、膨胀指示器等部件的检查、记录、维修。
(3)锅炉范围内压力容器(汽包、汽-汽热交换器、储气罐等)、安全阀保护装置等部件的检查、记录、维修。
(4)锅炉燃烧煤种的监督管理
(5)锅炉汽、水品质的监督管理。
(6)锅炉范围内受热面管子、联箱、管道、压力容器、钢梁等金属部件和焊口的监督管理。
(7)锅炉运行的监督管理。
(8)锅炉灭火保护、炉压保护、水位保护等主保护装置及测量装置的监督管理。
(9)“锅炉四管”及炉外管道泄漏所造成的故障停机的监督管理。
(10)“锅炉四管”的寿命监督管理、三年滚动治理规划等。
❺ 锅炉房安全检查内容
1)岗位安全责任制、设备运行及检修、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健全
(2)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防爆和防止非作业人员随意进入锅炉房的要求,保证通道畅通的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办法等
(3)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经过岗前专业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设备运行操作人员配备满足规定要求,劳动保护用品佩戴齐备
(6)司炉工、水质化验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7)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锅炉停(备)用防锈蚀内容和要求以及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自动仪表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8)水(介)质管理制度,明确水(介)质定时检测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9)锅炉安全检查应有的记录:
①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运行记录
②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
③交接班记录
④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⑤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检查记录
⑥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⑦锅炉停炉保养记录
(10)证书:锅炉有质量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强度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
2、锅炉安全附件的检查
(1)安全阀
①每台锅炉至少装2个安全阀(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阀),铅直安装并安装在锅炉的最高位置,保证排气畅通,并引至安全地点
②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定压一次,铅封完好,做好记录并签名
③每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④每周手动排放试验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2)水位表
①水位表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示(红杠),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上部可见边缘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正常水位在水位表中间
②水位表与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装有阀门,锅炉运行进阀门必须处于全开位置
③水位表灵敏、可靠,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表,不得形成假象
④玻璃管式水位计应有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快关阀等),但不得影响正常观察水位
(3)压力表
①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
②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
③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④最高工作压力小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
⑤压力表与筒体之间的连接管上装有三通阀门,且功能有效,以便吹洗管路、卸换、校验压力表
⑥蒸汽空间设置的压力表有存水弯管,三通阀门装在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且开启灵活
⑦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应每半年对其校验一次,并铅封完好。
(4)保护装置
①超温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超温报警装置安装在热水锅炉的出口处,当锅炉的水温超过规定的水温时,自动报警,提醒司炉人员采取措施减弱燃烧。超温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连锁后,还能在超温报警的同时,自动切断燃料的供应和停止鼓、引风,以防止热水锅炉发生超温而导致锅炉损坏或爆炸。
②高低水位警报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当锅炉内的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时,水位警报器就会自动发出警报,提醒司炉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③锅炉熄火保护装置。当锅炉炉膛熄火时,锅炉熄火保护装置作用,切断燃料供应,并发出相应信号。
(5)给水设备
①配有备用泵,备用泵必须达到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②蒸汽锅炉供水备用电源必须随时有电,能接通使用
(6)水质保障
①锅炉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水质化验
②水质分析化验项目齐全,每天进行一次硬度和PH值化验,保证水质合格
③钠离子交换器、盐泵、给水处理系统必须正常投入使用
3、锅炉检修的安全要求
需要进入锅炉内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进入锅筒(锅壳)内部工作之前,必须用能指示出隔断位置的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电站锅炉可用阀门)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热水、给水、排污等管道可靠的隔开;用油或者气体作燃料的锅炉,必须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
2、进入锅筒(锅壳)内部工作之前,必须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段时间,工作时锅炉外面有人监护;
❻ 我想知道关于锅炉的防爆防磨
锅炉防磨防爆检查工作的区域:水冷壁区域、末级过热器区域、炉顶大包区域、尾部烟道低过竖井、尾部烟道低再竖井、尾部烟道省煤器。更多关于锅炉防磨防爆问题可关注---锅炉防磨防爆网
❼ 锅炉房安全防爆基本原则是什么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一九八八年一月三日劳动人事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设置下列锅炉的工业及生活用锅炉房:
(1)额定蒸发量≥1吨/时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
(2)额定供热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时的热水锅炉。
设置额定蒸发量<1吨/时的蒸汽锅炉或供热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时的热水锅炉的锅炉房,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发电网锅炉。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第四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第五条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第六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第七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劳动动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第八条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第九条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第十条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第十一条锅炉房应有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二条锅炉房应有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第三章检查与监督
第十三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第十四条使用锅炉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对本系统内锅炉房每半年作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当地劳动部门应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锅炉房每年组织一次评比检查。可参照本规则附表要求并结合本地情况而确定检查内容。根据检查结果评出先进锅炉房、合格锅炉房和不合格锅炉房。对先进锅炉房应予奖励。对不合格锅炉房应限期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并按第十六条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章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罚款通知书》给予经济处罚:
1.锅炉无使用登记证而运行,经批评教育后仍不停止使用者,处使用单位2000元以下罚款,处单位主管领导100元以下罚款。
2.委派无司炉操作证人员独立操作锅炉,处使用单位5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
3.强令他人操作有严重隐患的锅炉或强令他人违章操作,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
4.锅炉定期检验逾期无故不检查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5.锅炉有严重隐患在接到劳动部门发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继续使用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处以使用单位2000元以下罚款。
6.锅炉房无水处理措施或有措施而无效果,锅炉结垢严重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7.锅炉房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经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处主管领导100元以下罚款。
8.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在值班期间严重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者,应收缴其操作证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9.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者,处100元以下罚款。
10.锅炉发生重大事故,处使用单位50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者,处使用单位100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200元以下罚款。隐瞒上述两类事故者,应加倍罚款。
第十七条被罚款项应按下列办法支付:
1.企业应从留利或企业基金中支付,不得摊入成本。
2.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从单位经费包干结余或预算外资金中支付。
3.对个人罚款应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或采取其它方式追缴。
第十八条受罚单位或个人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应在十五天内将罚款交到指定的当地人民银行支行。如对罚款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诉。无故拒交者,可由处罚机关申请法院强行执行。
第十九条上列各项罚款一律上交地方财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本规则时,可制订适合本地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解释权属劳动人事部。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1988年10月1日起执行。
❽ 加热炉系统安全、防爆措施有哪些
当发生突然停风停煤气时的操作方法:
当发生突然停风停煤气时应拉响事故警报,并迅速组织加热工和轧钢工立即关闭全部煤气烧嘴阀门,以免发生回火爆炸事故。
关于消除崩钢事故隐患,利用检修机会消除炉底不平和滑道衔接不良等因素,崩钢时要找出引起崩钢的坯料调整弯曲方向,挑出弯度和脱方超过规定的钢坯,小心慢推,减少坯料滚动和弹跳的可能性。
遇公司全面停电时如何处理加热炉呢?
遇有公司各路电全面停电时,当班作业长应组织人员对加热炉灭火,同时将所有炉门人孔打开,实施降温,最大限度的减少加热内构件的损坏。
还有,关于工作人员,最主要的是就煤气中毒、煤气爆炸,其次就是汽化冷却,再就是天车吊物砸伤,烧伤,烫伤,摔伤和物体打击等等,看看那安全操作章程,大体就有了解。只要按步骤来就肯定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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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电厂锅炉工主要是干什么
工作:
1、开展锅炉设备日常维护,消除设备缺陷、隐患;负责缺陷分析、防范措施制定及实施;参与锅炉机组临时抢修、设备故障检修。
2、负责锅炉专业培训工作。
3、负责锅炉设备监测、校验、试验、整理试验记录及报告。
4、执行电力行业、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导则、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和管理办法。
(9)锅炉防爆防煤主要负责什么扩展阅读:
汽水系统由给水系统、蒸发系统和过热系统及再热系统组成,分别完成水的加热、蒸发和过热三个阶段的任务。
给水系统的受热面主要是省煤器,给水在进入锅炉前先经过该受热面,吸收烟气的热量,使排烟温度降低,锅炉效率提高而节省燃料,因而该受热面就称为省煤器.
蒸发系统由汽包、下降管、水冷壁和联箱及联通管道组成其受热面为水冷壁,吸收炉膛中的辐射热,将下降管送入的水蒸发成饱和蒸汽。
过热系统由不同形式的过热器及减温器组成,其工作任务是把水冷壁所产生的饱和蒸汽过热到一定温度的过热蒸汽,同时在锅炉允许的负荷波动保持过热蒸汽温度在正常范围内。
❿ 锅炉防爆门的作用是什么
采用煤粉、油或可燃气体为燃料的室燃锅炉在点火或运行中操作不当时,回可能引起炉膛或尾答部烟道发生爆燃或二次燃烧,导致炉内压力升高。
锅炉上安装防爆门的作用,就是在炉膛或烟道发生轻度爆燃,压力升高至一定值时能自行开启泄压,避免事故的扩大,从而保护锅炉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