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哪些防爆措施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1)采用隔爆外壳;(2)采用本质安全电路;(3)采用超前切断电源措施
⑵ 煤矿防爆电气检查细则内容
苍上煤矿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 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条 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表1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2 >2
间隙(mm)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mm) ≥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容积(L) <0.5 ≥0.5 备注
结合面宽度(mm) ≥12.5 ≥25
间隙
(mm)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十条 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u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u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云影:青褐色氧化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第十四条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第十五条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电缆引入装置
第十七条 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采用浇铸固化密封式时,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第十八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
第十九条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和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加装的金属圈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条 金属档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套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2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 接线嘴压紧后应有间隙,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小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金属圈内的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 接线嘴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5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 接线嘴严禁朝上,否则为失爆。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四条 电缆压线板压紧要求: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接控制线、信号线的喇叭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均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条 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宽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八条 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第二十九条 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凹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第三十条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
紧固件
第三十一条 隔爆面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二条 紧固件应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防锈处理,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三条 用一紧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四条 紧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五条 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圈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
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七条 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
电缆与连接
第三十八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纤毫、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
第三十九条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条 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失爆。
第四十一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为失爆。
电缆接线工艺
第四十二条 接线应采用弓形垫圈、碗形垫圈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螺母下应有弹性垫圈,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1mm,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三条 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式,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造成事故按失爆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先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五条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六条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表4、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条 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四十九条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像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 弹性物上不得再加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 井下电缆不得用铁丝捆吊,不得盘圈。
第五十三条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层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条 接地装置必须规范,杜绝串联接地。
第五十五条 五小电器必须上牌管理且牌板规格一致,不得用铁丝固定。
第五十六条 矿用开关必须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机电科.
⑶ 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施有:
(1)正专确选用属电气设备。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⑷ 如何做好防火防爆
企业应如何防火防爆
企业内采取的防火防爆基本措施分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两个方面。
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主要有:
1. 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质。这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使它不达到爆炸极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难燃防止火灾、爆炸,还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采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达不到燃烧、爆炸的危险限度。
2.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这方面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
3. 安装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闸门以及安全阀等,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主要有:
1. 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
2. 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的隐患。
3. 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责任制度等。
4. 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 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有针对性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 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企业内生产工人应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则:
1. 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2. 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吸烟,严禁在工作现场和厂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3. 使用、运输、贮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粉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在工作现场禁止随便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
5. 对于使用的电气设施,如发现绝缘破损、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领导给以解决。不得带故障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 应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车间内配备的防火防爆工具、器材等,应该爱护,不得随意挪用。
http://www.cncn.gov.cn/newsdetail.jsp?doc_id=20051117095549_308
⑸ 井下电气设备故障处理方法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电动挖掘机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2、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扒渣机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卸煤机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3、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小型挖掘机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⑹ 电气井下电器开关保护损坏什么原因
1 电缆或电气设备的原因
1.1.1 敷设在井下巷道内的电缆绝缘老化或潮气入侵,使正常运行时系统对地的绝缘电阻降低而造成漏电。
1.1.2 开关设备长期使用,接线板潮湿可能造成漏电;其内部元件或导线因某种原因使绝缘恶化、导线头碰壳也会造成漏电。
1.1.3 长期使用的电动机因绝缘受潮、绕组散热不良等原因,绝缘材料变质、老化而造成漏电。此外,电动机内部接头脱落,一相导线接触金属外壳而导致的漏电也较常见。
1.1.4 真空开关未使用阻容保护,在分断时易产生过电压,使电动机的绝缘瞬间击穿而造成漏电。
1.2 因安装施工不当引起漏电
1.2.1 电缆施工接线错误,如误将相线与地线相连,通电后就会发生漏电。
1.2.2 电缆与设备连接时,由于芯线接头不牢,封堵不严,压板不紧,运行或移动时造成接头脱落或松动,使相线与金属外壳直接搭接而漏电。
1.2.3 橡套电缆悬挂方法违反规定,采用铁丝或铜丝悬挂,时间一长就可能漏电。
1.2.4 开关或其他电气设备的内部接线错误或接线头松脱碰壳,当合闸通电时便会漏电。
1.3 因管理不当引起漏电
1.3.1 由于管理不严,电缆被埋压或脱落浸泡于水沟中,造成其散热不良或受酸性水的侵蚀,时间一长将使绝缘老化而漏电。
1.3.2 电气设备长期过负荷运行造成绝缘老化损坏而漏电。
1.3.3 电动机因长期被煤石堵塞风道,通风不良造成发热使绝缘受损而漏电。
1.3.4 已受潮或遭水淹的电气设备,未经严格的干燥处理和对地绝缘电阻、耐压试验又投入运行,极有可能漏电或导致其他电气故障。
1.4 因维修操作不当引起漏电
1.4.1 工人工作时,劳动工具(锹、镐、钎等)易将电缆割伤或碰伤而造成漏电。此外,采掘机械移动时,供电电缆受到拉、挤、压、绞等作用,也可能造成漏电。
1.4.2 冷、热补的橡套电缆和浇灌的电缆接头由于线芯连接不牢固、绝缘浇灌不均匀,以及硫化热补或冷补质量低劣,在运行期间容易发热,使油和绝缘胶往外渗漏,严重时就会漏电。
1.4.3 开关设备检修后,残留在开关内的线头、金属碎片等未能清扫干净,或将小零件、工具等忘在开关内,此时如碰到相线,送电后就会发生漏电。
1.4.4 检修电气设备时,停送电操作错误、带电操作或施工不慎,可能造成人身触及一相而漏电。
1.4.5 开关分、合闸时,因灭弧机构有故障造成电弧熄灭困难、电弧接触外壳而漏电。
1.5 因意外事故引起漏电
1.5.1 井下电缆常因顶板冒落、矿车掉道、支柱倾倒等意外机械事故被损伤而导致漏电。
1.5.2 井下电缆因短路故障造成局部对地绝缘损坏,当处理故障后未经对地绝缘电阻测定而恢复送电时,就会发生漏电。
1.5.3 采、掘头面的电气设备离头面太近而受到炮崩,造成设备损坏或绝缘破坏,也是导致漏电的一个原因。
井下漏电威胁煤矿的安全生产,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这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3.1 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更换。
3.2 井下电缆应悬挂整齐,避免出现“挤、压、埋、淋、砸、崩、摩”现象。采煤工作面要避免乳化泵站高压管路工作状态下窜动时与电缆产生的摩擦,掘进头的电气设备要重点防护,避免电绞钢丝绳摩擦电缆,迎头电机负荷线要加装护套,防止机械损伤,严禁炮崩电气设备。
3.3 严格规范接线工艺,确保电气密封,防止因洒水防尘时造成电气内部受潮而漏电。
3.4 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把手的绝缘,在把手上再加一层绝缘套,以形成双重保护。
3.5 严格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避免因误操作而引起人身触电和其他电气事故。
3.6 使用可靠的保护接地系统,利用漏电保护装置及时切断漏电故障线路的电源,防止人身触电和故障的扩大。
3.7 井下配电变压器的中性点禁止直接接地,以减少漏电或触电电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机电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深入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井下供电线路的面貌和供电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线路的漏电故障大幅度减少,有力地促进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⑺ 井下变电工怎样采取防范措施
井下变电安全用电措施
为了保证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除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外,对用电安全还应遵照“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字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1.1.1 “七有”: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
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金属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1.1.2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1.1.3 “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防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记录全。
1.1.4 “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
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1.1.5 “十不准”: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丝;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1.2 电缆的选择、悬挂与维护应首先遵照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部分要求。
1.2.1 地面厂房使用的动力及控制电缆,露天或埋地敷设时必须选用铠装电缆;
室内敷设,服务年限超过1a的必须选用铠装电缆;入井电缆必须选用依据MT—818标准生产并取得“煤安标志”的矿用阻燃电缆。
1.2.2 电缆型号与规格须满足安装条件和负荷要求。
1.2.3 在立井井筒内使用的固定动力电缆必须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
和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1.2.4 在倾斜井巷内敷设的固定高压动力电缆必须选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
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
1.2.5 选择电缆时须通过计算确定适宜的电缆截面(统计负荷时要充分考虑远景
负荷的增加),并对其电压降和热稳定性进行校验,电缆的长度要通过实测后按要求留出余量,不得估算。
1.2.6 高低压电缆同架敷设时,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方,高低压电缆不准交叉悬
挂。
1.2.7 电缆悬挂间距满足相关要求即可,不应过密,不准人为取直。
1.2.8 敷设固定动力电缆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敷设过程中遇到挡车
器或者横穿巷道的风水管路时电缆应从其上方通过,并在电缆与横梁、管道之间加装绝缘材料;遇到架棚的地方,电缆不应敷设在棚子与围岩之间。
1.2.9 电缆要实行编号管理,无论是入井前、使用中或者是升井后都要对其编号
进行检查,使用单位要制定相关规定以便检查此项工作。
1.2.10 严禁电缆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用单位要定期对电缆所带负荷进行统计,
一旦发现电缆截面不能满足所带负荷要求,立即安排使用单位进行更换,并在更换前采取限负荷措施。
1.2.11 电缆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工作:
1.2.11.1 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
在采掘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型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8”字型放置(采煤机电缆车上除外),并应严防炮崩、石砸或受外力拉伤等;
1.2.11.2 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一次进行清理检查,特别是
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1.2.11.3 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
巷道侧压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1.2.11.4 高压铠装电缆的金属铠装如有断裂应及时绑扎;
1.2.11.5 主井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人
进行,每旬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1.2.11.6 在维修巷道或对巷道喷浆时要注意保护在巷内敷设的电缆,严禁破坏
或将电缆喷在喷层内。
1.2.12 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
1.2.12.1 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悬挂
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12.2 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1.2.12.3 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1.2.12.4 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
录;对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处理,处理不好的要进行更换,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电缆升井后要单独放置,并作标识,以防再次入井。 1.3 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规定
1.3.1 低压电气设备必须有短路、过流和过负荷保护置采用电子式或智能型;
10kW以下电机不受此限。保护装置采用电子式或智能型;10KW以下电机不受此限。
1.3.2 短路保护的整定值:保护电缆干线时Iz≥IQe+Kx∑Ie,保护电缆支线时
Iz≥IQe。式中:
IQe——开关所带负荷中最大功率电机的起动电流值; ∑Ie——开关所带负荷中同时工作电机的额定电流值之和; Kx——需用系数。
上述负荷同时工作但不得同时起动。
1.3.3 选择出的整定值,还应用被保护范围内距变压器或保护装置最远点的两相
最小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灵敏度要大于或等于1.5。灵敏度不够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加大电缆截面还设法降低供电距离;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用变压器并联运行;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1.3.4 机电管理人员要对短路保护进行日常,但试验时应尽量避免带负荷。
1.3.5 短路保护动作后,故障未处理不准送电
⑻ 电气检修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内专用保护接容零(PE线)系统供电。
2、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6、为了防止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作业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护零线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7、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⑼ 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选用专用的防爆电气设备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压的 通常设备用隔爆的回 仪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体等级答根据现场可燃物类型和点燃温度决定 参见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⑽ 如何预防和杜绝电气失爆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原因
1.电气设施的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直接决定了电气设备的耐爆性和防爆效果:众所周知,石油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露天和连续化生产等特点,由于其投资大、规模大、社会影响大,门禁维修属于风险行业,故要求其生产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性能各项技术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气设备,才能达到真正的防爆目的。尽管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新的防爆产品相关标准,但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企业无视国家财产和人们生命安全,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有些地区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生产许可证、无防爆合格证)产品充斥市场。如:防爆电机绕组质量可靠性不高、噪音和振动质量较差;防爆加油机质量良莠不齐;防爆灯具产品结构不合格等。
2.电气设备的安装
不按照要求安装或安装不合格是造成电气设备失爆的主要原因之一。防爆电气设备上的连接部件(如接线箱、接线盒)基本上都是用螺丝固定,在取件过程中很可能伤及其防爆面;若不选用专用工具,硬拆、硬敲使设备外壳变形、扭曲,致使防爆间隙变短、宽度变大;残留在防爆面上的木屑、焊渣等使其间隙变宽或损伤而失爆;内径过大或过小的密封圈也会使喇叭嘴失去防爆能力。以上种种不规范操作都极容易引起设备失爆。此外,由于设备安装人员对防爆知识掌握不够,生产作业不规范,防爆安全意思薄弱等,也是造成设备失爆的主要原因。
3.环境与设备选购
防爆是矿井下安全作业的根本。采购设备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安装质量和防爆安全技术水平。一般地,伪劣设备即便使用时间不长,但却非常容易发生电火花引燃易燃物,致使电气火灾或爆炸;或者设备电气件不合格,或者电气绝缘部分损坏导致过负荷使设备失爆。此外,由于石化生产环境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防爆设备安装不当等于设计、制造、施工也会引起失爆。
4.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石油、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重使用、轻维护”是石化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设备常年失修,导体支持绝缘物损坏或包裹的绝缘材料脱落或损坏;一些运行多年的电气设备普遍存在严重老化的问题;隔爆面普遍存在锈蚀现象;线路连接导线接头连接不牢靠、活动触头(开关。熔丝、接触器、插座、灯泡与灯座等)接触不良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将严重危及石化生产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