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主要使用在井下哪些地点
矿用电气设备分为两大类,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没备。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一种煤矿井下用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它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对其基本要求是:外壳坚固、封闭,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防滴,防溅、防潮性能好;有电缆引入装置,并能防止电缆扭转、拔脱和损伤;开关手柄和门盖之间有连锁装置等。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ky"。
根据不同的防爆要求,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主要分为矿用隔爆型、矿用增安型、矿用本质安全型、矿用正压型、矿用充砂型、矿用浇封型及矿用气密型等。
1.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
所谓隔爆,就是将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放在特制的外壳内,该外壳具有将壳内电气部件产生的火花和电弧与壳外爆炸性混合物隔离开的作用,并能承受进入壳内的爆炸性混合物被壳内电气设备的火花、电弧引爆时所产生的爆炸压力,而外壳不被破坏,同时能防止壳内爆炸生成物向壳外爆炸性混合物传爆。这种特殊的外壳叫隔爆外壳。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
2.矿用增安型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对于那些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温度的矿用电气设备,为了提高其安全程度,在设备的结构、制造工艺以及技术条件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而避免了设备在运行和过载条件下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实现丫电气防爆。增安型电气设备是在电气设备原有的技术条件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但并不是说这种电气设备就比其他防爆形式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好。增安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达到什么程度,不但取决于设备的自身结构形式,也取决于设备的使用环境相维护的情况。能制成增安型电气设备的,仅是那些在正常运行中不产生电弧、火花和过热现象的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照明灯具等。
3.矿用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气设备电路的各种参数,或采取保护措施来限制电路的火花放电能量和热能,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周围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实现了电气防爆。这种电气设备的电路本身就具有防爆性能,也就是从“本质”上就是安全的,故称为本质安全型(以下简称本安型)。采用本安电路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正压型电气设备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电气设备置入外壳内,壳内无可燃性气体释放源;将壳内充入保护性气体,并使壳内保护性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实现电气设备的防爆。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标志为“p”,标志全称是“expl”。
5.矿用充砂型电气设备
充砂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在电气设备的外壳内充填石英砂粒,将设备的导电部件或带电部分埋在石英砂防爆填料层之下,使之在规定的条件下,在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石英砂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都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充砂型电气设备用于在使用时活动零件不直接与填料接触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kv的电气设备。
Ⅱ 矿井高低压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是什么
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和过电流保护。
1、漏电保护
当电流超过预定最大值时,使保护装置动作的一种保护方式。
2、接地保护
接地保护,指的是将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绝缘材料损坏后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器金属部分(即与带电部分相绝缘的金属结构部分),用导线与接地体可靠连接起来的一种保护接线方式。
3、过电流保护
当流过被保护原件中的电流超过预先整定的某个数值时,保护装置启动,并用时限保证动作的选择性,使断路器跳闸或给出报警信号。电网的漏电流超过某一设定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主要保护扩展阅读
1、漏电保护
发生漏电故障,如不及时保护,特别在煤矿井下有着严重的后果;它可能导致人身生命的危险;它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它可能提前点燃雷管;对于中性点接地系统以及系统有着较大分布电容的中性点不接地系统都有可能使电动机一相绕组烧毁。为此对煤矿电动机及其供电线路,特别是井下,必须进行漏电保护。
2、接地保护
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外壳、构架、支架通过接地和大地接连起来叫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的作用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降低接点的对地电压,避免人体触电危险。
3、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保护主要包括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两种类型。短路保护的特点是整定电流大、瞬时动作。电磁式电流脱扣器(或继电器)、熔断器常用作短路保护元件。过载保护的特点是整定电流较小、反时限动作。热继电器、延时型电磁式电流继电器常用作过载保护元件。在没有太大冲击电流的情况下,熔断器也常用作过载保护元件。
Ⅲ 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是什么
一、井下低压安全供电“三大保护’’是:保护接地、漏电保护和短路保护。
二、保护接地:是指用导体将电气设备的所有不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这样,使电气设备因漏电产生的对地电压降低,降低程度与保护装置的质量有关。只有达到要求才能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
三、漏电保护:是在供电系统中装接漏电继电器。
其作用是:
(1)当供电系统漏电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也就是进行绝缘监视;
(2)当人体触电时,在人体未感知时切断电源。
三、短路保护:是在电路中接入熔断器、限流继电器、过流继电器等。其作用是当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工作电流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自动切断电源,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
Ⅳ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哪些防爆措施
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主要采取:(1)采用隔爆外壳;(2)采用本质安全电路;(3)采用超前切断电源措施
Ⅳ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法律分析:1、漏电保护:煤矿井下供电电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还可能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甚至使电气雷管提前引爆。此外,大量的漏电电流,还可能使绝缘材料发热着火,造成火灾及其它更为严重的事故
2、保护接地与接零:漏电保护的侧重点是故障发生后的跳闸时间,一旦发生漏电或人身触电,应尽快切断电源,将故障存在的时间减少到最短。保护接零主要用于地面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对防止人身触电有重要作用。
3、井下过流保护:凡是流过电气设备或电缆线路的电流,如超过其额定值时,都叫做过电流,引起过电流的原因很多,如短路、过负荷以及电动机单相运行等。长期地过电流运行,将导致电气设备迅速损坏,甚至产生严重的事故,因此必须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加以保护,这种保护称为过流保护.过流保护一般包括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即过负荷保护)和断相保护等几种,但主要是指短路保护。
法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 第十七条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Ⅵ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主要保护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Ⅶ 为什么煤矿井下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主要因为在煤矿井下容易出现瓦斯爆炸的危险,其使用环境场地狭窄回,搬运困难答,并有岩石、煤块冒落、撞击的危险,其外壳不仅要具有耐爆性,还应具有足够机械强度,才能保证设备外壳在发生内部爆炸或受到外物撞击时,外壳不发生严重变形或损坏。为此,常在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工作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必须采用钢板或铸铁构成,但其他零部件或装配后冲击不到的或容积不超过2L的电气设备,可用HT25-47灰铸铁制成。
Ⅷ 施工中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基本原则是整体防爆。整体防爆是指在爆炸危险区内,安装使用的专电气动力、通讯属、照明、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动工具)及其输配电线路等,应全部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
Ⅸ 井下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具有的三大保护装置是那些
5
②
电缆长期浸泡在水中或埋压,没有及时处理。
2
漏电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危害
(
1
)产生过电压或造成相间短路。当发生单相间歇性电弧接地时,
由于接地电流不大,往往不能产生稳定的电弧,当电流经过零点而暂时熄
弧后,在故障相的电压恢复上升道足够高的时候,电弧又立即重燃,这种
间接性电弧现象会导致电磁能量的振荡和积聚,
并在鉴权相及系统中性点
间产生弧光接地过电压,危及电网与设备的绝缘。在持续过程中,单相接
地还可能发展成两相接地短路。
(
2
)造成人身触电。漏电故障具有隐蔽性,如果保护功能不完善,
容易导致人身触电。
(
3
)提前引爆雷管。当漏电发生在爆破作业场所附近,且漏电电流
足够大时,有可能提前引爆雷管,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
4
)引爆瓦斯。在
660V
系统中,漏电电流达到
42mA
时,其产生的
电火花的能量足以引爆超限的瓦斯。
3
预防漏电故障的措施
(
1
)严禁电气设备及电缆长期过负荷运行。
(
2
)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装置要完好,连接方式要正确。
(
3
)维修电器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检修结束要认真检查,严禁将
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
(
4
)避免电缆、电器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
度弯曲、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
(
5
)不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设置时,要符合有关规
6
定的要求。
(
6
)设置保护接地装置。
(
7
)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应能连续监测电网的绝缘状
态,并且只监视电网对地的绝缘电阻值,而不反映其内容的大小。当电网
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值时,快速切断供电电源。当电网的绝缘电阻对称下
降或不对称下降时,其动作电阻值不变。其动作电阻值不应受电源电压波
动的影响,并具有自检功能。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测电路的电阻应足够大,
不应降低电网对地的阻抗和不增加人身触电危险。
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灵敏
可靠,既不能拒动,也不能误动。漏电保护装置应能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
进行补偿,减小人体触电电流。漏电保护装置在电网送电之前应能对电网
的绝缘状态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漏电,将电源开关闭锁。漏电保护装置动
作应有选择性,以缩小停电范围。将漏电保护装置与屏蔽电缆配合使用,
当相线绝缘损坏发生漏电时,由于通过屏蔽层接地,而屏蔽层外部又有绝
缘外护套保护。因此,在漏电火花还未外露之前,漏电保护装置就已经动
作,切断电源,从根本上杜绝了在空气中出现漏电火花的可能性,即实现
了超前切断。
(二)漏电保护
漏电保护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之一,
在控制漏电的危
害方面,其地位举足轻重。
1
漏电保护方式
漏电保护技术虽然发展较快,但从漏电保护的基本原理上看,常见的
漏电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附加直流电源保护方式和零序电流保护方式。
附加电流电源保护方式。
串接于漏电检测回路中的千欧表实际上是刻度为电阻的直流毫安表,
由于检测电流与总绝缘电阻有直接关系,
因此可用电流的大小来表征绝缘
电阻的大小。
Ⅹ 电气检修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内专用保护接容零(PE线)系统供电。
2、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6、为了防止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作业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护零线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7、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