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烟草专用机械名录是由 哪个机关发布的
烟草专用机械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范围,是国家局发布的烟草专用机械名录中的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烟草专用机械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当前国家局公布的烟草专用机械名录是2004年修订公布实施的(国烟法294号,见附件1),从事名录中所列22类设备生产经营的应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二)明确了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条件。除了法定的申领条件外,《通知》明确了有八类设备从严控制市场准入:(1)烟用叶梗分离机械、(2)烟用烘烤机械、(3)烟用切丝机械、(4)烟用烘丝机械、(5)烟丝膨胀机械、(6)烟用卷接机械、(7)烟用包装机械、(8)烟用滤棒机组。国家局将在行业专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相关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
(三)明确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专用机械企业申领许可证管理办法》(国烟办综445号)停止执行。今后,审批发放从事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依据为:专卖法律法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74号)以及《通知》。
(四)确定了《通知》执行的时间是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