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力行业,除尘器灰斗蒸汽加热管的设计有 什么技术规范没或者遵循的标准什么的
1、加热管应采用管向加热,尽量减小压损
2,分段加热
3,回馈式加热系统
B. 低压断路器的三段保护、四段保护是指什么
一、概述
本工程主要利用焚烧垃圾发电,本期热电厂装机容量2×,电厂将以35kV的电压等级接入地区电力网。
二、电气主接线
(一)本厂为焚烧垃圾发电的环保工程,日处理垃圾量达200t。初始垃圾以及燃烧后的垃圾渣物有着多种目前工业水平以及今后工业水平下的再利用工程项目,这些项目的用电可能会是一个不小的数量值,因此发电机的额定电压选择以具有直配线为出发点,采用10.5kV。
(二)本期锅炉为1台250t/d焚烧炉,有高压电动机,经初步调查国内不少工业企业,如大中型石油化工厂已有多年使用10kV高压电动机的历史,国内电机厂也有多家有生产10kV电动机的能力和多年的供货业绩,故本期给水泵和引风机等设备的拖动电动机选额定电压10kV。
(三)发电机电压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主变选两台20MVA升压变,一期时若一台主变故障,非故障主变可以带两台12MVA发电机。本方案的缺点是须上足主变容量,10kV系统调度灵活。再一种方案是发电机接线方式为单元接线,一台发电机一个主变,主变配量为2×16MVA。本方案主变,10kV系统按机炉分段,必须再向地区电网索要一个10kV备用电源,所以单元接线方案缺少优势。
发电机电压母线不采用双母线是基于国内双母线开关柜只有GG-1A型和XGN型两种,前者防护等级低,体积庞大,后者没有太多的业绩,而且检修不便,同时由于流行使用的手车柜具有克服了断路器的故障代用问题,加上母线加套绝缘管,大大减少了母线的短路故障,所以本设计的发电机电压母线接线拟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三、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
主要电气设备
表7-12-1 单位: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油浸有载调压变压器 SFZ8-20000/35 台 2
2 干式电力变压器 SG10-1600/10 台 4
3 高压开关柜 KYN28-10 面 12
4 高压开关柜 GBC-35 面 9
5 低压开关柜 GCS 面 40
6 低压动力箱 PRISMA 面 20
7 综合微机监控保护装置 PSU-2000 套 1
8 直流电源屏 PZ61 面 3
四、厂用电接线及布置
(一)发电厂高压厂用电压为10kV,中性点不接地。
(二)发电厂低压厂用电电压0.4kV,中性点直接接地,按炉分为三段,远期为四段。
(三)主厂房设置固定的交流0.4kV检修箱,环网接线。
(四)高低厂用装置布置在主厂房除氧层下方。
五、直流系统
(一)直流系统接线
在主控制室中设两组220V无端电池的免维护型蓄电池组,供全厂的动力、事故照明、控制、信号等负荷。220V直流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重要的负荷分别由两组馈线供电,形成一个断开运行的环行供电网。
(二)蓄电池、充电设备选择及布置
根据对直流油泵以及控制、保护装置的直流负荷、事故照明负荷的估算,并参照同等规模热电厂直流系统配置,暂选日本阳光电池两组,每组200Ah。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为浮充电运行方式,蓄电池充电采用智能高频开关直流电源。正常情况直流负载由高频开关直流电源供电。事故状态下,自动切至蓄电池供电。
六、二次线、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
控制室室内主环成环形布置。控制方式采用综合微机监控保护,35kV系统集中组屏,10.5kV系统分散到开关柜。微机五防。厂用电动机按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联锁。
七、厂内通信
全厂设置一台100门的调度总机。调度总机设置在主控室内。通信正常工作电源由厂用电供电。厂用电中断时由电源切换装置利用220V蓄电池组经逆变后供电。行政采用虚拟总机,本厂仅设一通讯室,布置配线架,通讯室放在行政办公楼内。
第七章 消防、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
为保证垃圾焚烧发电厂长期安全经济运行,设计中各专业均遵循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考虑了各系统、设备及布置方面的安全性,经济性及文明生产的要求,本章将各专业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综合归纳如下:
第一节 主要设计依据
一、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49-94)
二、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997年版,2001年条文局部修改)
四、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五、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技术规定(SDGJ4-87)
六、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条文局部修改)
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八、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九、电力配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十、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定(DL/T5032-94)
十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发[1996]276号)
十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
十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DJ/T5035-95)
十四、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
十五、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十六、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发[1994]97号)
十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
十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十九、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二十、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56-1997)
二十一、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二十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二十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十四、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第四节 消防、劳动安全措施
防火措施:
全厂建筑物均按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所规定的各种耐火等级设防,其中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按丁类设防,全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一、厂内各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和间距等均严格遵循《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布置上作统筹安排以满足防火最小间距、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电缆防火等要求。
二、全厂设置了独立的消防水系统。垃圾库、(干煤棚)主厂房各层均设有灭火栓,覆盖半径符合有关规定。垃圾库设有消防喷淋系统。
三、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以及油管路集中处均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主变、厂变均设有事故油坑,以防漏油时可能引起的火灾;汽轮机油系统也设有室外地下事故油箱,以备必要时排油之用。油箱、油管路、冷油器应保证无泄漏,并与高温管道保持一定距离,间距较小处设置隔热板。
五、电缆敷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设计、安装,并与高温管道保持一定间距,间距较小处设置隔热板,电缆沟内防止积油。
防爆措施:
一、锅炉汽包、过热器出口联箱和减温减压器等压力容器,均选用符合《钢制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合格产品,同时其上均设有安全阀,超压时对空排放。
二、在高温、高压设备及管道上均设有必要的温度、压力检测点,进行限值报警,必要时甚至停机。
三、汽轮发电机组设有超速保护系统,以防转子超速。
四、锅炉汽包上装有水位计,进行限值报警和保护,并设有水位自动调节系统,以防汽包满水、缺水引起的事故。
五、锅炉燃烧、给水系统中的送、引风机、给水泵等都设有电气联锁和事故报警,以防炉膛喷火、爆燃和断水等事故。
六、垃圾库中垃圾发酵后的挥发性气体,利用送风机抽风,保持垃圾库微负压,从而控制其气体浓度低于爆燃浓度,同时,桥抓滚轮采用特殊材料,避免与钢轨的静电,摩擦产生明火,导电采用绝缘电缆,确保无明火出现。
七、垃圾渗沥液积液池上方均设有负压抽风管,同时设有喷淋消防系统,以防爆燃。
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措施:
一、采用炉内控制、MHGT半干法和布袋除尘器的净化烟气系统以降低烟尘及SO2、NOX及二恶英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
二、垃圾渗滤液及臭气均送入炉内燃烧,使其充分裂解,除臭以减少污染。
三、垃圾库内保持负压,以防臭气外逸对人体产生危害。凡进入垃圾库内进行设备检修及其它操作的工作人员均需配备防毒面具及专用工作服,以保证人身安全及健康,在垃圾库和垃圾输送途中对人员出入口和有关设备建立定期消毒,灭菌制度,配备固定式消毒、灭菌设备。
四、垃圾运输尽量要求选用密封性能好的自动装卸垃圾专用车辆。垃圾运输道路两旁和垃圾库周围种植吸抗性强的树木吸收空气中弥散的有害气体。
五、化学水处理车间的酸碱槽置于室外,并设有酸雾吸收器;循环水加氯间设有机械通风设施,及时排除对人体有害气体。
六、垃圾库及渗沥水池内的电气设备,灯具须选用防爆设备;在垃圾库内设置甲烷浓度报警传感器,定期对车间内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若发现超标,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石灰进出时采用密闭式运输,操作人员配有严密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在检修人员进入焚烧炉检修前,必须先对炉内强制输送新鲜空气,并测定炉内的含氧量,待含氧量大于19%后方可进入。
九、燃料输送系统中,对可能扬尘的地方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碎煤机楼设有除尘设备,防尘飞扬
(二)设有地面水力,清洗设施,保持环境清洁
十、电气设备的配电装置设有机械排风装置,确保空气中的SF6含量不超过6000mg/m3。
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措施:
一、选用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机械设备,电气元器件。
二、按有关规定进行过电压保护、接地、防静电和防雷设计。
三、带电设备裸露部分与人行通道拦杆、管道等最小间距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易触电部位设有安全栏杆及警告牌。
五、旋转机械外露的转动部位均设有防护罩,对转动机械设有就地按钮。
六、平台、扶梯、栏杆等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防止高空坠落。各孔、洞、沟道设有安全盖板,并应有充足的照明。
防暑与防寒措施:
一、在控制室人员集中处,设有冷暖空气调节器以改善劳动条件。
二、对热力设备、管道等做好保温隔热以减少热损失并防止烫伤。
三、在有毒气体产生的场所如酸碱计量间、化验室和电气高、低压控制室等处均设有机械通风设备(换气次数≮8次/h)。
四、对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高出室外地坪0.3m,室内与室外相通的电缆沟做好合适的坡度,在最低点设集水井,用于排放积水。
防噪声、防振动措施:
一、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进行噪声防治,对长期连续地在高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制定工作时间标准和轮换岗制度,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二、各控制室人员集中处,连续工作时间长,建筑上采用隔音,吸声材料,设置双层玻璃窗隔音。
三、在送、引风机的吸风管及锅炉对空排汽管等处装设消音器。
四、汽水管道的布置和支吊架的设计中将充分考虑如软接头,膨胀节等减振措施。
其它安全措施措施:
一、减轻体力劳动之措施
(一)为减轻运行、检修人员的劳动强度,在锅炉炉顶、锅炉引风机上、汽机间运转层、电除尘器顶、(运煤层、)除氧器上方均设有检修起吊设施。
(二)本次工程采用DCS控制,在中央控制室内能完成机、炉各辅机的启停、正常运行及事故处理,高水平的集中控制和自动化程度,不仅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也大大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逐步由体力化转 向脑力化生产。
(三)对操作频繁的阀门均采用气动阀或电动阀,需手动操作的大口径阀门选用带齿轮传动型式,对远距离的手动阀门设有传动装置。
二、安全标志的设立
按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在各危险部位设立安全警示牌。在烟囱的顶部装设有飞机航行指示灯。
三、抗震
厂址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本工程结合徐州地区地震烈度标准及有关设计规范,按6度设防。
第三节 工业卫生机构与设施
一、制定各工段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必要的防爆、防火安全操作教育,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二、在各功能区的控制室、更衣室、厕所等设施。
三、设有必要的卫生医疗人员及维护设施。
四、厂部设技安科,负责全厂安全教育和技安监督评比;机炉、电气运行各设一名安全监督员,以监督全厂安全工作。
第八章 生产组织与定员
第一节 生产组织
垃圾焚烧厂采用两级管理体制。
厂长——(副厂长、总工程师)——车间主任。
第二节 定员
垃圾焚烧厂全厂定员编制参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同时结合当前管理体制的改革经验,控制系统的自动化程度以及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人员编制原则上是对生产运行人员配足,管理机构从简,检修人员基本上按指标的一小半配备,修配人员不考虑,较大的检修任务均考虑借助社会上同行的技术力量进行。
全厂定员108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后勤人员15人,其余为生产人员。
综合劳动定员表
表11-2-1
序号 单 位 在册职
工人数 其 中
生产人员 管理人员 后勤人员
1 垃圾焚烧发电车间 54 53 1
2 生产辅助车间 26 25 1
3 厂部管理及后勤 28 13 15
合 计 108 78 15 15
垃圾焚烧发电厂岗位定员表
表11-2-2
序
号 工作单位及工种 实际工作人数 轮替休人员 在册人员数 备 注
Ⅰ Ⅱ Ⅲ 合计
1 焚烧及发电车间
车间主任 1 1 1
值长 1 1 1 3 1 4
(煤场吊车工) 2 2 4 1 5
垃圾吊车工 2 2 2 6 2 8
焚烧司炉工 3 3 3 9 3 12
灰渣吊车工 1 1 1 2
尾气净化 2 2 2 6 2 8
运灰渣司机 2 2 2
汽机主控操作工 2 2 2 6 2 8 含给水除氧
供配电工 3 2 2 7 2 9
小 计 17 12 12 41 13 54
2 生产辅助车间
车间主任 1 1 1
(1) 环境检测室 2 2 2
(2) 泵站等 2 2 2 6 2 8
净化、空压机 1 1 1 3 1 4
化学水及污水处理 1 1 1 3 1 4
(3) 综合维修站 4 4 4 12 2 14
(4) 材料管理员 1 1 1
小 计 9 5 5 19 4 26
3 厂部
(1) 厂长 1 1 1
(2) 副厂长 1 1 1
(2) 总工程师(正/副) 2 2 2
(3) 工程技术人员 6 6 6
(4) 财务人员 2 2 2
(5) 厂办公室 10 10 16
办公室主任 1 1 1
汽车司机 3 3 3
机动 1 1 1
食堂管理员 1 1 1 加临时工
医务人员 1 1 1
清洁工 1 1 1 3 3
门卫 2 2 1 5 1 6 兼计量员
小 计 15 17 28
合 计 40 18 18 76 19 108
第九章 工程实施条件和轮廓进度
第一节 实施条件
本工程所选厂址位于庞庄垃圾填埋场附近。厂址西临庞庄丘、东依路、东南方为垃圾填埋场,无任何拆迁工作,是市政公用局征用地块,交通便利。
大件设备可以由陆路运抵本厂,水路运输时,可利用胥江边码头卸运设备。
徐州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同时亦是热电事业相当成功的地区,有一批成熟的热电企业,积累了相当多的热电建设与运行经验。同时,其他城市同类型垃圾焚烧厂已有成功投运的经验,借助这些优势,一定会使工程较快地投运。
第二节 工程进度
根据“火力发电施工组织设计导则”的规定,结合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的具体情况,拟定如下轮廓进度。
第十章 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第一节 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
(一)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规定
(二)江徐省徐州市现行的有关取费标准
(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四)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二、投资估算范围
本项目为配备1炉2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初步估算的范围包括:
(一)主要生产设施:热力系统、垃圾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
(二)公用工程:辅助燃料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等。
(三)辅助生产和办公生活设施:综合楼、办公楼、食堂及浴室、传达室、地磅房、车库、机修车间及仓库等。
(四)厂区总图布置:道路、围墙、大门、厂区管线等。
(五)接入电力系统工程。
(六)垃圾运输车。
三、固定资产投资估算的说明
(一)引进设备的关税和增值税,按免税处理。
(二)国产设备按类似项目同类设备价格估算。
(三)征地拆迁费按每亩4万元估算。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1.2%估算。
(五)前期工作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0.5%估算。
(六)勘察设计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2.2%估算。
(七)工程监理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的1.0%估算。
(八)联合试运转费按生产设备购置费的1%估算。
(九)海关监管费按进口设备购置费的0.3%估算。
(十)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按进口设备购置费的0.5%估算。
(十)基本预备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的8%估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涨价预备费未计。
(十二)外汇汇率按1美元折合8.3元人民币计。
(十三)人民币长期借款年利率按5.53%计算。
四、投资使用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建设投资为12898万元,占建设投资额的45%;第二年建设投资为15764万元,占建设投资额的55%,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五、固定资产投资估算额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额为2866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详见表10-1-1。
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表
表10-1-1
序号 费 用 名 称 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固定资产投资构成 37547.9 100.0
1 建筑工程费 3542.0 11.8
2 设备购置费 23056.0 45.9
3 安装工程费 2303.6 6.8
4 工程建设其它费 4695.2 16.0
2
5 基本预备费 2603.1 8.1
6 垃圾运输车 1200.0 3.3
7 建设期借款利息 2015.0 7.1
本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详见附表1。
第二节 流动资金估算
本项目须配套流动资金估算按国际通用的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各项配套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最低周转天数为:应收帐款、应付帐款为30天;原材料、存货180天、燃料30天;现金为30天。按上述最低周转天数估算,项目投产后正常年配套流动资金约需544.7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63.4万元。
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估算详见附表2。
第十一章 环境评价
徐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一项综合型环保节能工程,装有1台250t/d(垃圾处理量),日处理垃圾能力200t/d,配置1条“半干法+布袋除尘器”烟气净化系统及2台N3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第一节 气象、水文条件
徐州地处北亚热带中部季风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根据徐州市气象局1950年至2000年观测资料统计,主要气象特征值为:
累年平均气温 15.1℃
极端最高气温 38.8℃
极端最低气温 -9.8℃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累年平均蒸发量 1286.8mm
累年平均风速 3.7m/s
最大风速 20m/s(风向东南)
最多风向频率 12%(东南风)
1929年至2000年平均降雨量 1056.4mm
第二节 环境现状
一、徐州市城镇垃圾处理现状
徐州市的生活垃圾,自从庞庄垃圾卫生填埋场投运后,市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但从徐州市域来看,各乡镇生活垃圾的处理,尚有少量的城镇垃圾采用就近填坑或倾倒在河道旁、空地上,自然堆放,有待进一步完善处理。
对于卫生填埋方式在没有沼气综合利用措施时,其主要污染物――甲烷,所提供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0倍,且有爆燃的可能,在防渗漏不可靠时有地下水遭受污染的隐患。而对随地倾倒的垃圾,则必然造成地下水、地表水严重污染,臭气冲天,同时也是苍蝇、蚊虫的滋生地,是流行疾病的温床。
第三节 主要污染物及执行标准
垃圾焚烧厂主要的污染因子有:垃圾焚烧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等气体;二恶英、类二恶英等微量有机化合物,以及镉、铅等微量重金属;燃烧后的残渣和烟气净化处理得到的灰、生成的硫化物等固体废弃物;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
针对上述污染因子,参照相关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主要执行标准如下:
一、《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
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四、《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56-1997
五、《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六、《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八、《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第四节 污染物的防治
一、烟气污染治理
城市生活垃圾的干基部分,基本上是有机物,由大量的碳、氢、氧等元素组成,同时还含有氮、硫、磷和卤素等成分。在焚烧过程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会产生CO、CO2、SO2、NO2及HCl等污染物,一些复杂的化合物或有机物在焚烧不完时,还会分解产生一些微量有害有机化合物(POHC),如甲苯,氯乙烯,二恶英(dioxin)及类二恶英,氯联苯(PCBs)等。但这些污染物是否会产生,产生量是多少主要决定于焚烧过程的控制。
本工程中,选择了两种焚烧炉型为例,方案一:道斯Basic脉冲式炉排垃圾焚烧炉;方案二:日本荏原流化床焚烧炉。利用各自的优良焚烧特性,有效地控制垃圾的焚烧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利用美国ABB公司的MHGT工艺,支持尾部净化装置净化烟气,使其达标或优于标准排放。同时,为达到更高的环保指标,预留了较大的空间,以便进一步完善系统,追求更好地达标排放。(以方案一为例论述)
(一)CO的排放与控制
一氧化碳(CO)是由燃料的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本工程利用Basic焚烧技术,强化炉内燃烧,使炉内氧浓度保持在合适的水平,同时,提高燃烧风压头,保证其有大的穿透深度,使垃圾基本保持浮动燃烧,并严格控制烟气在二、三级再燃烧烟道中的燃烧过程,使燃烧更加完全,从而降低和抑制CO的排放。
(二)NOX的排放与控制
Basic焚烧炉特别利用风机抽出省煤器后部分烟气再循环进入过热器前烟道,既起吹灰器作用,又起到调节烟气温度作用,同时让一部分温度较低的烟气与燃烧用空气混合,增大烟气通道流量和降低氧气分压,使燃烧温度降低,从而减少NOX的排放浓度。同时尾气处理系统中设置了洗涤装置,其脱硝率达20~30%以上,进一步降低NOX的排放浓度。
(三)SO2、HCl、HF等酸性气体的排放与控制
在焚烧中产生SO2、HCl、HF等酸性气体,本工程主要采用半干法净化装置,利用碱性Ca(OH)2洗涤,以85%~90%的效率除去烟气中的SO2、HCl、HF气体,达标排放。
(四)有机污染物(POHC)的排放分析与控制
这里的有机污染物主要为有害有机物(POHC),目前,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有甲苯、氯乙烯以及二恶英(dioxin)、类二恶英氯联苯(PCBs)等,为防止垃圾焚烧后产生二次污染,本工程采用Basic焚烧技术,符合国际上通行的二恶英“3T”抑制法,有效地抑制二恶英等有机污染物的产生:
* 炉内温度保持在850~950℃
* 停留时间大于3秒
* 燃烧室内充分混合
POHC破坏温度一览表
表9-4-1
POHC 较低极限温度
℃ 自然温度
℃ 破坏率为99.99%时温度停留在
1秒(℃) 2秒(℃)
丙烯醛 430 234 549 524
烯丙腈 677 481 729 703
丙烯醇 566 378 635 580
烯丙基氯 621 485 691 649
苯 690 562 733 717
氯苯 621 389 667 646
1,2二氯乙烷 732 638 764 744
乙烷 582 413 658 634
乙醇 692 515 742 720
丙烯酸乙脂 677 423 708 680
乙烯 538 383 611 589
甲酸乙酯 649 450 720 694
乙硫醇 593 455 644 618
2,3,6,7一四氯二苯,(二恶英) 371 299 712 789
氯甲烷 649 537 840 808
甲乙酮 815 63
C. 哪个规范代替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
SH/T 3038-2017 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规范(2017年10月1日实施)。替代了SH 3038-2000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详情请网络“工信部公告2017年第14号”。
D.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有新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设计技术规程
Code for designing over-head distribution
transmission line up to 10kV
DL/ 5220—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0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0]70号)的安排,对原水利电力部1987年1月颁发的SDJ206--19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规程有以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本标准将范围明确为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以满足城市和农村供电的要求。
(2)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1990年以后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线路建设中逐步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故本次修订增加了10kV及以下绝缘导线设计的有关内容。
(3)对交叉跨越提出了补充,补充了典型气象区。
(4)原规程中某些不适合当前生产要求的章节条款,已予删除或修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SDJ206--1987。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供电设计院、武汉供电设计院、南京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森、程景春、许宝颐、刘寅初、王秀岩、刘纲、王学仑。
1 范 围
1.0.1 本标准规定了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79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l2527 额定电压l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l4049 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50060 3一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765.1 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DL/T5092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JTJ0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符号
3.1 术 语
3.1.1
平均运行张力 everyday tension:导线在年平均气温计算情况下的弧垂最低点张力。
3.1.2
钢筋混凝土杆 reinforced concrete pole:普通钢筋混凝土杆、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杆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的统称。
3.1.3
居民区 residential area:堀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车站等人口密集区。
3.1.4
非居民区 nomresidentialarea:上述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建房屋或房屋稀少。
3.1.5
交通困难地区 difficult transport area: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3.1.6
大档距 Iarge distance:配电线路由于档距已超出正常范围,引起杆塔结构型式、导线型号均需特殊设计,且该档距中发生故障时,修复特别困难的耐张段(如线路跨越通航大河流、湖泊、山谷等)。
3. 2 符 号
Wx——导线风荷载标准值,kN。Wo——基准风压标准值,KN/m2 。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β——风振系数。α——风荷载档距系数。Lw——水平档距,m。
4 总 则
4. 0. 1 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4. 0. 2 配电线路设计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4. 0. 3 主干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设计,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4. 0. 4 配电线路大档距的设计,应符合DL/5092的规定。
4. 0. 5 配电线路的设计,除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电力行业标准的规定。
5 路 径
5.0.1 配电线路路径的选择,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5.0.2 配电线路的路径,应与城镇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协调,线路杆塔位置应与城镇环境美化相适应。
5.0.3 配电线路路径和杆位的选择应避开低洼地、易冲刷地带和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其他地段。
5. 0.4 乡镇地区配电线路路径应与道路、河道、灌渠相协调,不占或少占农田。
5.0.5 配电线路应避开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域,配电线路与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