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水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反事故措施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1 总则
⑵ 继电保护反措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国电公司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并于9月28日以国电发〔2000〕589号印发系统各单位。
国电发〔2000〕589号文说,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分别是:
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
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3.防止断电保护事故;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18.防止污闪事故;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4.防止交通事故;
⑶ 电网调度反事故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系统发生事故时,事故及有关单位应立即准确地向有关上级值班调度员报告回概况。汇答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现象、开关变位情况、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以及频率、电压、潮流的变化和设备状况等。待弄清情况后,再迅速详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