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的5.8 导体及其他
5.8.1 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5.8.2 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
5.8.3 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
5.8.4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
5.8.5 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
5.8.6 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5.8.6.1 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
5.8.6.2 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
5.8.6.3 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下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
5.8.6.4 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
5.8.7 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5.8.7.1 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
5.8.7.2 一次额定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
5.8.7.3 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
5.8.7.4 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
6 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