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装防雷系统的不锈钢连接片时必须把连接处立柱的什么撕去
lz的问题太笼统了,可以了解下基本知识,再结合规范,就知道应有哪些要求了。 主要内容: 一、幕墙的基本概念及体系组成 二、幕墙的分类 三、幕墙的材料组成和材料的基本要求 四、幕墙的性能分级和规范要求 五、幕墙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六、幕墙的成本分析和价格组成 一、幕墙的基本概念 1、基本概念: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 2、体系组成: 幕墙系统 结构体系 面板体系 连接体系 幕墙系统的受力体系 幕墙体系的装饰体系 幕墙的连接体系 二、幕墙的分类 1、按结构体分类:刚性体系、柔性体系、刚柔结合体系。 2、面板体系分类:玻璃、金属板、石材、陶瓷板、微晶玻璃、陶土板。 3、按外观表面方式分类:明框、隐框、半隐框。 4、按保温性能分类:双层幕墙、单层幕墙(断桥隔热幕墙、普通单层) 5、刚性体系分类:钢结构、铝合金结构、玻璃体系。 6、柔性体系分类:拉索体系、拉杆体系。 7、铝合金结构分类:构件式、单元式、半单元式。 三、幕墙体系的材料组成 (一)、材料组成: 一般幕墙系统材料包括:骨架材料、面板材料、和连接材料等 1、骨架材料分类:竖龙骨、横龙骨 2、面板材料分类:玻璃面板(玻璃、副框、结构胶、双面胶条)、金属板(金属板、边框、加强筋、固定角铝)、石材板(石材板、不锈钢或铝合金挂件、环氧树脂胶)。 3、连接材料:主龙骨与主体结构间连接(预埋件、连接角钢、不锈钢连接螺栓、防腐垫片)、横龙骨与立柱间连接(连接铝角码、不锈钢连接螺栓、柔性垫片)、面板与横龙骨间连接(压块、铝合金角码、不锈钢螺栓、不锈钢挂件等)、其它材料(耐候密封胶、泡沫条、美纹纸、镀锌防火板、防火棉、避雷连接片、防雷均压环、开启窗附件、通风器等)。 (二)、材料基本要求: 1、钢材:一般采用Q235材质钢材,钢材表面采用热浸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小于45цm,当采用钢结构龙骨时,高度超过40m以上的,需采用高耐候结构钢,表面采用防腐涂料,钢型材厚度不小于3.5mm。 2、铝型材:一般采用6063(LD31)或6031A材质的铝合金型材,有T5和T6两种供货状态。 一般用T5状态(RCS):自然时效状态 风冷 T6状态(CS):人工时效状态 水冷 两种状态有很大的差别: 6063 T5 抗拉、抗压:85.5N/mm2 抗剪:49.6 N/mm2 6063A T5 抗拉、抗压:124.4N/mm2 抗剪:67.6 N/mm2 6063A T6 抗拉、抗压:147.7N/mm2 抗剪:85.7 N/mm2 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方法: 阳极氧化:幕墙材料氧化膜厚度不低于AA15级平均膜厚15 μm。 电泳涂装:电泳涂装膜厚度A级≧21μm B级≧16μm 。 粉末喷涂:粉末喷涂厚度40μm~120μm。 氟碳喷涂:氟碳喷涂 三涂 平均≧40 局部≧34 四涂 平均≧65 局部≧55 3、铝型材尺寸要求: 一般需采用高精度级铝合金型材: 型材厚度:立柱:开口部位≧3.0闭口部位≧2.5 横梁:长度≦1.2m厚度≧2.0 长度>1.2厚度≧2.5 4、玻璃 玻璃分类:浮化玻璃、钢化玻璃、夹胶玻璃、中空玻璃、阳光控制镀膜玻璃、LOW-E镀膜玻璃、彩釉玻璃、防火玻璃等。 玻璃幕墙上必须使用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和夹胶玻璃)钢化玻璃宜经过二次热处理采用中空玻璃时,空气厚度不应小于9MM。中空玻璃是在两层玻璃间以干燥空气以达到隔热作用,由间隔铝框内装干燥剂,采用二道密封胶密封。第一道为:丁基热熔密封胶(防水汽),第二道为:聚硫密封胶或硅硐结构胶对于隐框、半隐框及点式玻璃幕墙必须采用硅硐结构胶。 玻璃性能参数(解释) 透射率、反射率、遮阳系数、保温系数 玻璃的质量要求: 1)、尺寸偏差: 长宽尺寸(㎜) 对角线(㎜) 厚度(㎜) 钢化玻璃 ≦2000 >2000 ±1.5 ±2.0 ≦2.0 ≦3.0 ≦6.0 ±0.3 ≦8.0 ±0.6 ≥12 ±0.8 中空玻璃 ≦2000 >2000 ±2.0 ±3.0 ≦2000 >2000 ±2.5 ±3.5 t≦17 ±1.0 t≦22 ±1.5 t>22 ±2.0 夹胶玻璃 ≦2000 >2000 ±2.0 ±3.5 ≦2.5 ≦3.5 2)、裂纹、爆边、划伤、气泡、夹杂物等。 3)、光学变形:分为建筑级浮法玻璃、汽车级浮法玻璃、制镜级浮法玻璃。 5、石材:分为光面石材、火烧板石材、荔枝面石材、斧剁石石材等。干挂石材幕墙石材厚度不小于25mm,火烧板石材厚度不小于28mm。强度等级为MU110级,弯曲强度不小于80MP。 石材板块的质量要求:长、宽、厚度、表面平整度、角度、放射性及外观质量等。 外观质量包括:缺棱、缺角、裂纹、色斑、色线等要求。 6、结构胶、耐候密封胶、防火密封胶 各种胶的用途: 结构胶:结构粘结用(高模量(HM)、低模量(LM)) 耐候密封胶:外部防水用 防火密封胶:层间防火用 7、金属板 铝塑板:厚度:0.5+3+0.5mm 宽度:1220mm 、1550mm 铝单板:厚度:2.5mm 、3.0mm 蜂窝铝板:厚度:10mm、15mm、18mm、20mm等。 8、陶土板、陶瓷板、微晶玻璃板 9、不锈钢材料:奥氏体不锈钢材质SUS304。 四、幕墙的性能分级及规范要求 幕墙的物理性能 风压变形性能 :Ⅰ、Ⅱ、Ⅲ、Ⅳ、Ⅴ 雨水渗漏性能: Ⅰ、Ⅱ、Ⅲ、Ⅳ、Ⅴ(固定、开启部分) 空气渗透性能: Ⅰ、Ⅱ、Ⅲ、Ⅳ、Ⅴ 保温性能: Ⅰ、Ⅱ、Ⅲ、Ⅳ 隔声性能: Ⅰ、Ⅱ、Ⅲ、Ⅳ 平面内的变形性能:Ⅰ、Ⅱ、Ⅲ、Ⅳ、Ⅴ 耐撞击性能:Ⅰ、Ⅱ、Ⅲ、Ⅳ 光学性能: 雨水渗漏性能的确定分热带风暴及台风袭击地区和非热带风暴地区。雨水渗漏性能分级指标值与风压变形的关系:即取消了风压计算中的阵风系数,热带风暴地区P=W0?μz?μs 非热带风暴地区0.75P=0.75×W0?μz?μs。 空气渗透性能分级是根据《工业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中换气量的要求进行确定的。 五、幕墙的设设及节点构造要求 1、幕墙设计应考虑的几个方面:工程环境因素、气候条件、幕墙形式、材料质感搭配、施工方式等,以选择合适的幕墙型式。 2、幕墙设计的规范要求: 1)、材料要求: a)、隐框幕墙和半隐框幕墙必须采用中性硅硐结构胶,不能采用酸性硅硐结构胶。 b)、硅硐结构胶与相接触材料必须进行相溶性试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C)、进口硅硐结构胶必须具有商检报告。 2)、构件强度及变形要求: 立柱、横梁在风荷载设计值作用下 ?≤[fa] 立柱、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 f≤L/180 f≤L/250 3)、立柱连接处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15mm,伸缩套长度≥250mm,伸入上部长度≥150mm。 4)、横梁与立柱间连接应留缝,保证两端可伸缩,连接螺栓的数量:对穿螺栓≥2颗,螺丝≥3颗。 5)、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件应具有三维调节功能,铁件与立柱间应有防电化腐隔离垫片,连接螺栓应有防松动的措施。 6)、与铝型材想接触的连接螺栓应全部为不锈钢螺栓。 7)、玻璃结构胶应在专门的打胶房中打胶固化,保证打胶环境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打胶环境必须干净,一般单组份结构胶14天才能搬运,21后安装,双组份结构胶7天后才能搬运,21天左右安装。 8、幕墙作为外露金属结构必须有防雷体系,高度大于30m(或七层以上)应有防侧击措施,幕墙接地冲击电阻≤1Ω。 9)、跨越楼层的幕墙应有层间防火处理措施,在楼层处通长采用1.5mm厚镀锌钢板隔断封闭,缝隙用防火胶填充密实。 10、幕墙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抽样送检,主要有铝合金型材、钢材的强度试验、焊缝强度试验、螺栓强度、玻璃、石材等面板材料强度试验、石材冻融性试验、结构胶、耐候胶相溶性试验、幕墙三性试验。 六、幕墙工程验收要求: 1、幕墙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清洗干净。 2、幕墙验收前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幕墙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等。 2)、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附件及紧固件等产品的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 3)、进口硅硐结构胶的商检报告、结构胶的相溶性和剥离粘接性试验报告。 4)、后置埋件采用的化学螺栓必须做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5)、幕墙的三性检测报告。 6)、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和打胶记录。 7)、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9)、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记录(施工日记)。 10)、幕墙的外观质量检测。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包括: a)、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螺栓连接件 b)、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c)、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d)、幕墙伸缩缝、沉降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e)、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f)、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g)、幕墙防火节点等 幕墙外观质量检测包括: a)、幕墙构件(明框)或胶缝的垂直度 幕墙高度(m) 偏差(mm) H<30m 10mm 30m<H≤60m 15mm 60m<H≤90m 20mm 90m<H≤150m 25mm H>150m 30mm b)、横向构件的水平度:构件长<2000时,偏差不大于2mm,构件长>2000时,偏差不大于3mm。 c)、相邻两横料的高度差≤1mm。 d)、横梁构件的水平度:宽幅<35m时,偏差不大于5mm,宽幅>35m时,偏差不大于7mm。 e)、幕墙平面度:≤2.5mm,采用靠尺测量。 f)、胶缝宽度:设计值±2.0mm。 七、幕墙的成本分析和价格组成 1、幕墙成本: a)、材料成本:铝型材(钢龙骨)、玻璃面板(石材面板、金属面板)、硅硐结构胶、硅硐密封胶、预埋件和连接铁件、连接螺丝和五金配件、防雷系统、防火层处理、辅助材料(双面胶条、泡沫棒、美纹纸、油漆、电焊条)等。 b)、人工成本:制作、安装 c)、机械成本:制作、安装 d)、文明施工费 e)、现场管理费、试验费、企业综合取费、税金等。 2、幕墙成本比较: 主要成本:铝合金型材(钢材)、玻璃等面板、胶、开启窗五金配件
2. 防雷装置验收由气象局转至建设局验收是哪个文件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
国发〔2016〕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为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二)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二、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
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规范防雷检测行为,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3. 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
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31号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六)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 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
(四)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 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法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见附表2);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五)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现有资质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三年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见附表4) 和气象主管机构质量考核情况;
(三)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四章资质审查与评审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受理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受理后,应当委托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应当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库,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的委员应当从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但应当在作出受理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通过认定的,认定机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未通过认定的,认定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八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确保其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并对防雷装置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不得与其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检测项目表以及统计数据等内容。
资质认定机构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
第二十一条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原认定机构根据年度报告、信用档案及资质申请条件,在有效期满前作出准予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的决定。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
第二十二条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在资质证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法人资格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资质认定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变更手续。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发生合并、分立以及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申请核定资质。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等级的资质,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分立的,分立后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地的,由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定资质。
第二十三条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禁止无资质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装置检测,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兼职执业。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不得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资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
(二)就有关事项询问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作出说明;
(三)进入有关防雷装置检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气象主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达不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条件的,由原资质认定的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予以降低等级或撤销资质。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将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和监督管理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防雷装置检测标准适用错误的;
(二)防雷装置检测方法不正确的;
(三)防雷装置检测内容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或不足以支持防雷装置检测结论的;
(四)防雷装置检测结论不明确、不全面或错误的。
第三十条鼓励防雷行业组织对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政策、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资质等级情况公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信用信息等情况及时予以公布。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三十四条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资质证;被许可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到期后不予延续;处罚结果纳入全国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一)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的;
(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
(四)与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五)使用不符合条件的防雷装置检测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或者在防雷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的,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电力、通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第三十八条在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2017年9月3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核定资质。
第三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4. 防雷装置验收由气象局转至建设局验收是哪个文件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5. 浅谈如何做好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
1、把好防雷设施施工图技术审查关
2、做好新建防雷装置分段检测和总回体检测工作
3、做好旧建筑答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
4、做好防雷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5、做好防雷工程施工工地巡视和执法监察工作
关键是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并将其流程化,然后按照工作流程严格执行!
6.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情况栏要怎么填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情况栏主要填写机房所处的版楼层、位置,还有权预计里面的设备规模、用途。
“电子信息系统情况”栏应填写清楚该建筑物内将使用的电子设备等情况,如程控设备、电信宽带、局域网、有线电视等设计情况,无电子设备情况可不填。
7. 防雷装置检测的要求和时间间隔是多少
根据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检查的内容如下:
1、仪器仪表鉴定或校准:检查仪器、仪表鉴定证书、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围内,一般要求每台检测仪器、仪表要纳入计量的检测,检测单位可委托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定单位进行常规的计量检测,检测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核发给每台仪器、仪表一张计量认证合格证。
2、检査仪器仪表电池:检査仪器、仪表所使用的电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围,如果电池的电压不足,则应立即更换新的电池如遇到在检测中仪器、仪表的电池电力不足时,建议随身携带一组与仪器、仪表相配套的备用电池。
3、检查检测设备外观及其附属设备:检査检测用测试线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如果有破损则应更换或采用绝缘胶带对破损的部位进行处理,避免让裸露的金属线在检测过程中碰到带电物体或接地体产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检测数据情况出现如果发现检测线某处断开,可用万用电表的电阻挡寻找检测线断开位置并做处理,以免影响检测工作。
(7)防雷装置检测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防雷装置检测顺序可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再检测内部防雷装置进行。
外部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引下线、接地装置、金属门窗及屋面大型金属物体的等电位连接。
内部防雷装置包括各级电涌保护器(SPD)、屋内电子设备的等电位连接、电梯机房的等电位连接、均压环、电子设备安全距离等。
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检测完毕后应将每项检测结果填人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原始记录表中作为检测的原始记录。
防雷装置检测中的SPD是电涌保护器。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或TN-C-S系统。
原则上电涌保护器(SPD)和等电位连接位置应在各防雷区的交界处,但当线路能承受顶期的电涌电压时,SPD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宜首先与防雷区交界处进行等电位连接。
8. 防雷装置检测是必须的吗
防雷装置检测是必须的,根据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版)》第四章权 防雷检测 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9. 防雷检测的检测项目都有哪些
根据抄2016年4月1日实施的《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的规定,建筑物防雷检测主要分为以下八项:
1.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2.接闪器
3.引下线
4.接地装置
5.防雷区的划分
6.雷击电磁脉冲屏蔽
7.等电位链接
8.电涌保护器(SPD)
防雷检测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
10. 防雷检测技术资格考试多长时间一次,需要看什么书好不好考
您好我是北京雷布斯的小任,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您说的防雷检测技术资格考试是从去年开始的,应该是一年一次。
一、考试范围
1、相关法律法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
2、防雷技术基础知识;
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二、考题类型
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计算题、简述题
三、目标要求
1、识记:对防雷技术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即概念、规定、措施等的熟记。
2、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对有关知识的转换表述能力或理解能力。
3、运用:在理解的基础上,把防雷知识应用于实际检测方案中,分析和解决防雷检测技术问题。
四、雷电基础知识
1、大气电平衡,大气电场,大气中的电流。
2、雷云的形成及电结构。
3、闪电及其分类,地闪的结构及类形。
4、雷电的基本参数,雷电流的极性和波形。
5、雷电放电的危形式和破坏作用。
6、防雷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7、接闪杆,接闪线保护范围计算。
五、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具体要求
1、理解《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中的术语和定义。
2、识记:建筑物防雷分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划分特点,理解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名称。
3、理解防雷装置的构成。
识记接闪器的组成:理解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作接闪器的规定;掌握运用滚球法原理;识记引下线规定;理解接地装置规格、深度、降阻措施;掌握防雷区等电位、总等电位及辅助等电位、电子系统等电位的连接方法;识记SPD的保护级数及安装。
4、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要求和方法。
掌握运用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雷电电磁脉冲屏蔽;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SPD)的检测方法和要求;掌握运用接地电阻值和土壤电阻率的测量方法,识记其它防雷措施的规定。
5、理解防雷电电磁脉冲规定
掌握运用防雷区划分的意义;理解各区电磁环境的特征;理解屏蔽、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的技术要求;掌握电涌保护器漏电流的测量方法,运用对电涌保护器安装的技术要求。
6、运用相关计算
理解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运用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掌握接闪器保护范围的计算;掌握安全距离的计算;理解和掌握土壤电阻率的测量方法和计算。
7、识记《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附录:检测中常见问题处理。
六、参考书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2、《防雷技术与科学》气象出版社
3、《雷电防护技术及其应用》气象出版社
4、《防雷装置检测技术》(修订版)气象出版社
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6、《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只要您用心看,通过考试不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