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哪些规定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回设计宜将设备答和线路,特别是正常运行时能发生火花的设备布置在爆炸性环境以外。当需设在爆炸性环境内时,应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地点。
(2)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3)爆炸性环境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机械、热、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4)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5)爆炸性粉尘环境内的事故排风用电动机应在生产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事故启动按钮等控制设备。
(6)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灯具的数量。如需采用时,插座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照明灯宜布置在事故时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
粉尘环境中安装的插座开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
(7)爆炸性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1—2010)的有关规定。
⑵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这个设计规范现在还实施吗
至今为止,《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还没有更新的国标出台,GB50058-92仍在实施。
⑶ 谁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请发到我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
已发,请查收!
⑷ 根据《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仪表选型疑问
这位朋友GB50058-2014在今年的10月1日开始实行,建议你去研究下新标准吧
⑸ 建筑电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五节,进行设备采购和施工,
一、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1.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3.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二、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三、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不低于工作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
工作中性线的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敷设。
六、在1区内单相网络中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并使用双极开关同时切断相线及中性线。
七、在1区内应采用铜芯电缆;在2区内宜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八、选用电缆时应考虑环境腐蚀、鼠类和白蚁危害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及用电设备进线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电缆。
九、对3~10kV电缆线路,宜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在1区内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在2区内宜作用于信号。
第2.5.9条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与其它非本质安全系统电路的导体接触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不应使接触点处产生电弧或电流增大、产生静电或电磁感应。
二、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1~T4组时,其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应符合表2.5.9的规定。
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组)表2.5.9
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表2.5.11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为了防腐蚀,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第2.5.12条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下列各处必须作隔离密封:
1.当电气设备本身的接头部件中无隔离密封时,导体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的管段处;
2.直径50mm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处,以及直径50mm以上钢管每距15mm处;
3.相邻的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之间;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与相邻的其它危险环境或正常环境之间。
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以防止密封混合物流出,填充层的有效厚度必须大于钢管的内径。
二、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
⑹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关非爆炸危险区域条件
这句话有来两个意思:
1、是源说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使用明火的设备,那么,在这种设备附近的区域,就符合第三条的条件;
2、还有另一种设备,这种设备虽然不是使用明火的,但是有炽热的表面,并且这个炽热表面的温度超过了区域内易燃物质的燃烧温度(燃点),那么,在这种有炽热表面的设备附近,也符合第三条的条件。
⑺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014是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014年1月29日发布,2014年10月1日实施
⑻ 哪位有GB 50257-201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版本清晰度一般,如下图,pdf扫描版,需要请留下邮箱号,采纳我,给你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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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什么规范
就规范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现在执行新的了《爆炸危险版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参照《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追问
gb50016 3.1里只是说的火灾危险性,而且是有爆炸可能的,gb50058 里划分的是区域,两者不太一样吧
追答
因为现在已经没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定义,所以只以火灾危险性分类作为区分标准。
追问
gb50058-2014前言里明明说:对于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执行国家其他专门的设计规范,怎么已经没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定义了?
追答
你一定要认为火灾危险环境和火灾危险性分类,是不一样的,那就再确认一下其它标准,或者问问其他专家。反正我做了4年消防安全管理,没有听说还有火灾危险环境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