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雷装置协议书是否交印花税
要交的!我就是做这个代理的,有优惠啊,有疑问可以随时来电
B. 房屋建设工程中专项验收包括什么
房屋建设工程中专项验收包括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如有,大多为异地人防),规划验收,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等。
房屋验收由参建主体(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验收程序的合法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消防、建筑节能、规划、气象、环保等应进行专项验收。然后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验收单位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述参加验收单位,最后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验收报告。
一、规划验收
1、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二、电梯验收
1、验收条件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2、 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消防验收
1、验收条件
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认可文件。
五、人防验收
1、验收条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灯具、人防门安装,并自检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设备 ' 不具备条件,可出具缓建证明及暂不安装证明。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监督,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六、室内环境验收
1、验收条件
1)室内装饰完成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并签定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七、规划验线
1、验收条件
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八、建筑节能验收
1、验收条件
1)承包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3)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验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提前3天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场监督。
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B.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C.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D.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复印件。
九、无障碍设施验收
1、 验收条件
完成设计图纸无障碍设施内容,并自检合格。
2、验收程序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供电验收
1、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电企业审核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电用电合同》。
十一、燃气验收
1、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气用气合同》。
十二、供水验收
1、 验收条件
经批准的中水设施已联合调试、运转正常,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完成,并已冲洗和消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水样检测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签定《供水用水合同》。
十三、防雷验收
1、验收条件
接地、屋面、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2、验收程序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B.《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C.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D.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 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F.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许可机构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十四、工程档案预验收
1、 验收条件
承包单位已完成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含竣工图)准确、完整。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按照归档分工分别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其中:竣工图由总包单位绘制,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
2)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资料,形成初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C. 建筑智能化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智能化主要包括的内容有三大方面,对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通信及控制系统和多媒体系统。
通信及控制系统是为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能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综合处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提供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的基础设施。
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是为维护公共安全,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能应对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而构建的技术防范系统或保障体系。
多媒体系统以建筑物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各类业务和管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与应用软件而组合的系统,用于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管理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
(3)防雷装置检测合同扩展阅读
智能建筑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与建筑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将面向整个大楼各个智能化系统的一个综合管理系统也独立形成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MA),在智能建筑中,各个系统组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体。
建筑智能化主要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
D. 什么是电气检测
电气检测一般是对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是根据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 、声发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采用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全方位的量化监测。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范围主要是针对电力用户,即电压等级在10kV及10kV以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0kV以上高压及超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测应该由电力系统进行。另外,对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应当慎重,没有进行防火防爆专业知识培训的公司不应承担此项检测。
(4)防雷装置检测合同扩展阅读:
电检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其技术法规已相当完善,在我国电检行业才刚刚起步,基于此,引进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通过对电气设施等进行全方位的量化监测,并全面、准确地反映电气火灾隐患的准确位置,把传统的检查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科学高度。做到了查明电气火灾隐患的科学化、图谱化、数据化,这是科技进步的成果。
确定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以进一步规范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处于法律的有效监督之下,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被检测单位的合法权益。首先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开展工作。
这主要指企业的成立、业务承接、合同的签订及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不得违规开展工作。这主要指其工作的项目、操作过程及结果判定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规定。
再次,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应如实向业主单位提出,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为业主单位做好服务的同时,也给消防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最后,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并积极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保证检测工具的精确有效,从而切实保障检测数据的科学可靠。
E. 向你请教个问题,防雷接地检测是有建设单位申请还是由施工单位申请呀
由建设单位申请,施工单位承办,建设单位申请气象局防雷检测单位来检测,但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得的。
防雷装置检测顺序可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再检测内部防雷装置进行。
外部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引下线、接地装置、金属门窗及屋面大型金属物体的等电位连接。
内部防雷装置包括各级电涌保护器(SPD)、屋内电子设备的等电位连接、电梯机房的等电位连接、均压环、电子设备安全距离等。
(5)防雷装置检测合同扩展阅读:
防雷接地等电位连接
1、大尺寸金属物体连接检测
检查设备、管道、构架、均压环、钢骨架、钢窗、放散管、吊车、金属地板、电梯轨道、栏杆等大尺寸金属物与共用接地装置的连接情况。如已实线连接,则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并测量其接地电阻值。
2、平行敷设长金属物检测
检查平行或交叉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规定要求值时的金属线跨接情况。如已实线跨接,则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并测量其接地电阻值。
3、长金属物弯头,阀门等连接物检测
检查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中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当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检查是否有跨接的金属线,并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并测量其接地电阻值。
4、总等电位连接带检测
检查由LPZ0区到LPZ1区的总等电位连接状况,如已实现其与防雷接地装置的两处以上连接,应进一步检查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并测量其接地电阻值。
5、电涌保护器(SPD)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或TN-C-S系统。
原则上电涌保护器(SPD)和等电位连接位置应在各防雷区的交界处,但当线路能承受顶期的电涌电压时,SPD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宜首先与防雷区交界处进行等电位连接。
电涌保护器(SPD)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具有通过电涌时的最大嵌位电压和有熄灭工频续流的能力。
电涌保护器(SPD)两端连线应满足《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SPD两端的引线长度不宜超过50cm。SPD应安装牢固。
F. 施工准备的要求与检测有哪些内容
资料员作流程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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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施工过程资料;
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施工日志;
8、 砼开盘报告;
9、 砼施工记录;
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 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六部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 其他;
第七部分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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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 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
G.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前期需要哪些手续,从环评、可研开始,每一步要完成什么手续啊
1、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并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领取表格进行填写,并且附立项申请报告,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立项完后找相关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3、在规划局购买建设项目地段1:500的地形蓝图,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设计单位在选址地段蓝线图的范围内,设计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
4、根据设计的总平面图,再到规划局办理红线图、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到土地局办理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
5、设计单位按照红线图规定的平面范围,设计施工图。
6、将施工图报公安局消防分局进行审核,获得消防审核意见书。根据消防审核意见书,将施工图报人防办、抗震办进行审核,获得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办理建设项目的招标手续,确定中标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7、带上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到建委(建管处)办理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8、由测绘单位按照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对建设项目进行测绘、定桩、定线。
(7)防雷装置检测合同扩展阅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1. 增强本公司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2. 明确本公司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H. 工业用地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及A4纸)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3.营业执照及企事业代码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各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
4.法人代表身份证书(原件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填写盖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
6.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两份)(限委托办理)
7.委托书(原件两份)(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填写盖章)(限委托办理)
8.立项批文(原件)或经核对的政府常务会议记要(A4纸复印件)
9.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文(原件)
10.资信证明(原件)
11.项目平面布置图(原件)
12.环保、林业、消防部门意见(原件)
13.用地红线图(本局信息中心出的原件两份、规划局出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4.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原件)(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不用填写只在第4页“本宗地指界人签名”处签上经办人名字即可)
15.需提供的其他部门书面意见
办理流程:
1、申请者先到本局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后到信息中心出建设用地红线图;
2、备齐材料后再到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递交申请。
(8)防雷装置检测合同扩展阅读:
审核要求:
(一) 投资强度
工业用地最低投资强度为: 1000万元/万平方米。
(二)资信证明
1.资信证明应不少于上述投资强度标准。
2、如同一家银行出具两张以上(含两张)资信证明,必须为不同帐号。
3、如多家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必须是同一日期。
(三)工业项目配套设施用地的规定
1、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明确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这四项指标,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因行业不同可有所差别,建筑密度不能低于30%。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变相建成套高尚主宅、专家楼、商场、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严禁建设“花园式工厂”。
参考资料:
工业用地审批流程-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