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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检测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1-02-10 16:33:35

⑴ 防雷装置协议书是否交印花税

要交的!我就是做这个代理的,有优惠啊,有疑问可以随时来电

⑵ 急求《企业管理质量手册》和《防雷工程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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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防雷如何测试

防雷检测测试流程 可分为前期准备、现场检测、分析处理、评价回访4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接受检测任务,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这是一件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制定检测方案、签订协议、检测实施等后续工作的铺垫,至少应了解其大概情况,如具体地址、规模、性质、土壤类型、检测场所环境等。
2.制定检测方案。方案要尽量定得细一些。
3.签订检测协议或合同,也可以是委托书形式。
4.配备人员。根据被检单位的性质、行业特点,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检测技术人员。
5.掌握相关知识。了解和掌握与被检单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规范、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地方标准以及有关的安全程序、操作规程等。可以通过上网查询、查阅有关的书籍、资料或请教业内专家。
6.准备仪器。不同的设备、设施所需的检测设备也不同,根据检测对象,准备并检查检测主、备用仪器设备,保证其合格有效并能正常使用。
二、现场检测阶段
1.到达受检单位,主动向被检单位(或称服务对象)出示有关证件。
2.查阅本次检测对象(或称受检单体)的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和图纸,了解并记录受检单体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后果,确定其防雷类别、防雷区划分和应检测项目。
3.巡视受检单体及周边环境,根据所使用仪器的测试原理和要求,合理布置接地电阻测试仪辅助桩位并连线,再次检查仪器设备,记录接地电阻测试仪型号名称及检测辅助桩位。(仅在进行接地电阻检测时才需要此步骤)
4.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数据。根据确定的检测项目,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由检测人员对建(构)筑物、设施的防雷装置的观感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并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同时进行接地电阻或过渡电阻测试点取样并绘制测点平面示意图,对测点进行标注和编号后进行接地电阻、过渡电阻等测量,测量结果———读数经复核无误后按要求记入相应的原始记录表。

⑷ 总包单位承包了防雷施工,在最后的防雷验收中其费用应该是建设单位承担还是总包单位承担

由建设单位来承担,总包单位负自责支付。因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是合同委托施工与被委托施工的关系,与防雷接地专业分包单位无直接关系,而总承包单位合同中已包括了防雷接地施工所涉及的费用,又与防雷接地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了合同建立了合同关系,所以防雷接地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支付,与建设单位无直接关系。
没有什么具体规范要求,只有合同要求,万事找准依据、根据什么事儿也好办的很....呵呵

⑸ 防雷检测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 主动同被检单位(或称客户)出示有关证件和文件。证件包括工作证、上岗证、执法证、收费员证、电工证等,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证件的种类也有所不同。如果不主动出示证件,有些被检单位也会要求查看的,这是被检单位的权利。主动向被检单位出示证件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也是防雷检测规范化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步。文件一般包括检测协议或合同、法规性文件、地方法规、《气象法》、规范等。如果在工作中把这些文件都带齐全则显得累赘,可以根据被检单位的需要而有选择地提供。

  2. 查看有关图纸、询问有关情况。防雷装置有些是隐蔽工程,在检测中是不可能检测到的,如地网的做法、屏蔽的网格尺寸、墙内或地下接地体及其材料规格等。这就需要通过查看图纸、询问等方式来获得有关情况。

  3. 实施检测。检测可分为检查和测量两部分,检查是定性的,而测量则是定量的。检查的项目比较多,有几十项甚至上百项之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测量项目则相对少一些,主要有接地电阻值、避雷带和引下线的截面积、焊接长度、引下线的间隔距离、避雷针的保护范围、电涌保护器的引线长度、土壤电阻率等,其中有些项目则需要通过计算得出结论。检测结果和数值务必记录清楚,便于整理。请被检单位的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测,则可以少走弯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4. 写出现场报告或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检测结束后,在现场马上写出现场报告或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做法,有不少地方采用,这样有利于隐患被尽快地整改。但这种形式的报告或通知书不宜做为检测的最终报告,因为一是这种报告不够正式规范;二是不利于存档管理。

⑹ 防雷 验收审核费用怎么计算

计算规定:
工程结算审计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其内容有: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审核工程量
(1)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审计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计。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土石方分部中的基础土方,清单计价中按基础详图的界面面积乘以对应长度计算,不考虑放坡、工作面。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核实,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2)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材料用量审核,主要是审核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是否准确,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总价是否符合价差的规定,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并应在审核工程项目材料用量的基础上,依据预算定额统一基价的取费价格,对照材料耗用时的实际市场价格,审核退补价差金额的真实性。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其中设计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价的成份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也就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的造价。因此,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目前,在很多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没有验收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才找有关人员后补记录,然后列入结算。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工程造价提高,并且存在严重徇私舞弊腐败现象,因此,在审查隐蔽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验收记录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验收记录上除了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确认外,还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记录日期,防止事后补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发生,为竣工结算减少纠纷扫平道路,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审查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在审查设计变更时,除了有完整的变更手续外,还要注意工程量的计算,对计算有误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
(4)审查工程定额的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正确把握预算定额套用,避免高套、错套和提高工程项目定额直接费等问题。
(5)审核工程类别。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是保证工程取费合理的前提,确定工程类别,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认真核对。
(6)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在审查时,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核实费用计算程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合调整部分之和。
2.取费标准的确定与地区分类工程类别是否相符。
3.取费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
4.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用中,是否放在定额直接出中取的费计算。
5.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用。
6.结算中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调整结算文件规定计取费用。
7.费用计列是否有漏项。
8.材料正负差调整是否全面、准确。
9.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项目有无挂靠高套现象。
10.有无随意调整人工费单价。
(7)审查附属工程。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对列入建安主体的水、电、暖与室外配套的附属工程,应分别审核,防止施工费用的混淆、重复计算。
(8)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由于结算的子项目多,工作量大,内容繁杂,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计算误差,但很多误差都是多算。因此,必须对结算中的每一项进行认真核算,做到计等横平竖直。防止因计算误差导致工程价款多计或少计。搞好竣工结算审查工作,控制工程造价,不仅需要审查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审查经验,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思想觉悟,同时也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等方面人员的积极配合。出据的资料要真实可靠,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减少双方纠纷;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合理的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经济利益,使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地运行。
3.审核施工企业资质
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计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
4.审核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审计是投资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合规。
当双方对合同文件有异议时,国内合同按国内合同文件顺序解释,国际工程,按照FIDIC合同文件顺序解释,特别是按FIDIC条款订合同,索赔费用应重点审计。

⑺ 避雷引上点作记号不允许刷油漆吗

避雷引上点做记号,就不用刷油漆了,毕竟是做记好为了突出明显这个标记,所以不用刷油漆

⑻ 电气设备制造检测方案可以作为协议使用吗

电气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规定 备注
1 一般电气安全 1、停送电: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3、移动电气设备:
1)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
2)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3)使用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4、电气接地:
1)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2)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3)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5、绝缘工具: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止潮湿。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绝缘棒(6-10)/35每年一次;绝缘档板(6-10)/35每年一次;绝缘罩35每年一次;绝缘夹钳35及以下每年一次;高压试电笔(6-10)/35每半年一次;绝缘手套高压/低压每半年一次;橡胶绝缘靴高压每半年一次;核相器电阻管6/10每半年一次;绝缘绳高压每半年一次。
6、短路保护: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严禁在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
2 电气设备 1、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溶室、蒸汽房、游泳池等潮湿场所内不应使用可移动的插座;
4、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92
3 电缆 1、电缆线:绝缘导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屋内2.5米(垂直敷设时1.8米)、屋外2.7米。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2、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 配电室 1、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2、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3、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 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
4、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5、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 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6、大中型变配电所和爆炸危险场所的距离,应大于事故时爆炸性混合物可达到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30米;
7、变配电所不应设在空气污秽、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地区, 并应避开有剧烈震动的场所和地下设施。露天或半露变配电所,不应设在附近有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通往变配电所的道路应畅通,所周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8、用金属材料制做的安全标志牌不能挂在导电体上或接近导电部分;
9、通往室外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进户管等处均应设有防止小动物和地下水进入的措施。充油电器设备应根据安装位置、充油量等条件,设置必要的档油或贮油设施。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通用安全检查表
通用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规定 备注
1 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8)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9)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
10)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各分工负责人、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6项职责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四项职责。
2 规章制度 应建立以下9种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九条
3 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企业不同岗位、工种设置,建立健全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4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1)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3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一般生产经营单位:
1)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也可以聘用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助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条
5 特种作业人员 应当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种类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法》第23条
6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 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一般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7 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
5、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6、应当支付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和必要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23、24条
8 建设项目“三同时” 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报经安监部门审查;
2、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法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6条
9 劳动防护用品 1、应当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2、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3条
10 安全警示标志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28条
11 重大危险源监控 1、建立运行档案、并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3、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4、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5、每半年向安监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7条
12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1、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2、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3、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4、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企[2007]46号)
13 应急救援 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37条
14 生产现场 1、为生产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2、工作场所通道宽度不少于1米;
3、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不低于1米。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5 手持电动工具 1、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PE线连接可靠;
2、电源线必须用护管软线,长度不得超过6米,无接头及破损;
3、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松动;
4、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灵敏、可靠无破损、规格与负载匹配。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
16 传动防护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装防护装置。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7 砂轮机 1、砂轮机必须安设防护罩;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的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中小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仓库安全 1、仓库职工应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做到轮流值班;
2、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大型可燃物资仓库内部库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分开设置,并用实体围墙隔开;
4、安全出口不宜少于2个,库房门应向外开启或靠墙的外侧推拉。库房内不准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收发室,或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分割小间;
5、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一堆跺的面积不应大于150平方米,并应留出2米宽的主通道。堆跺上部与楼顶不少于0.3米顶距,物品距内、外墙分别不少于0.3米和0.5米,跺距柱不少于0.1米,跺距不少于0.1米;
6、拖拉机、柴油机汽车不准进入库房内装卸物资,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及其他堆装机械应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防火装置;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19 厂内运输 1、基本要求:
1)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作业;
2)运输、装卸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2、厂内道路;
1)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
2)企业内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其位置、形式、尺寸、颜色等,须符合国家标准。
3、车辆要求:
1)厂内机动车辆应该定期检验。未经检验不得行驶;
2)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车辆装载一般要求:
1)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2)车辆载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3)载运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时,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
4)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装载:
1)必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2)选派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3)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他机动车运输;
4)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车厢两端上方须插有危险标志;
5)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处装设火星罩,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6)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7)装载液态和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8)装载氯化钠、氯化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
9)装载剧毒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10)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车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11)停车或未卸完货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6、机动车行驶:
1)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
2)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限速5km/h;
3)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7、装卸作业一般要求:
1)机动车驾驶员应负责监督装卸作业。用吊车装卸货物时,机动车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离开车辆;
2)装卸时应按货物堆放顺序进行作业;
3)装载成件货物,应靠紧稳固。对能移动的货物,应使用支杆、垫板或档板固定。高出车厢栏板的货物,应使用绳索捆绑牢固。
8、危险品的装卸、搬运要求
1)装卸负责人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前应向作业人员详细交待清楚,作业中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装卸、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3)易燃、易爆、有毒害、放射性物品及一切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品,应有专用的装卸场地、仓库和指定的装卸线路,并应有保证安全所需的装卸、搬运设备;
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装卸时,须杜绝明火,并应有防爆、防静电火花的防护措施,与周围建筑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5)罐车装车充满系数,油品不得大于95%,液化气不得大于85%。油品自流装车流速不得大于3m/s。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
20 高处作业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3、《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主要使用:安全带),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8、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9、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0、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HG23014-1999

⑼ 防雷检测主要都检测什么

1、检测防雷装置的有效性,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的连通性。

2、接地系统的有效接地电阻,要求≤10Ω。

3、电源防雷系统的对地绝缘阻抗是否在允许值,接地系统是否牢靠,瞬时钳压数值是否有变化等。

4、信息系统信号防雷系统,对于连接的电阻是否属于参数允许值,瞬时钳压数值是否有变化,对地绝缘电阻的正常值等。

一般的防雷检测基本是有这些方面的,还要根据属地的地方性要求,毕竟高雷暴地区的要求会高一些。

(9)防雷装置检测协议书扩展阅读:

进行防雷装置现场检测前的准备工作称为事前检查。在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前应对所使用的检测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如下。

(1)仪器仪表鉴定或校准

检查仪器、仪表鉴定证书、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围内,一般要求每台检测仪器、仪表要纳入计量的检测,检测单位可委托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定单位进行常规的计量检测,检测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核发给每台仪器、仪表一张计量认证合格证。

(2)检査仪器仪表电池

检査仪器、仪表所使用的电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围,如果电池的电压不足,则应立即更换新的电池如遇到在检测中仪器、仪表的电池电力不足时,建议随身携带一组与仪器、仪表相配套的备用电池。

(3)检查检测设备外观及其附属设备

检査检测用测试线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如果有破损则应更换或采用绝缘胶带对破损的部位进行处理,避免让裸露的金属线在检测过程中碰到带电物体或接地体产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检测数据情况出现如果发现检测线某处断开,可用万用电表的电阻挡寻找检测线断开位置并做处理,以免影响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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