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矿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建立警示标志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第一个例子)
为进一步加强对压风自救装置、防突金属栅栏、隔爆水棚和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监管,保证采掘工作面工作人员的安全,经矿领导指导,依据“一通三防”管理规范,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装置、防突金属栅栏、隔爆水棚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管理,施工单位要做好这些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随着工作面的推进,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压风自救装置,并调整防突金属栅栏和隔爆水棚的位置,保证符合规定要求;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由通风区负责安装管理,通风区要做好对防逆风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校检工作。
对防突栅栏、防逆风装置、三道反向防突风门等安全防护体系的各重要环节实行项目检查销号制。
防突科和安监科负责压风自救装置、防突金属栅栏、隔爆水棚和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逾期不整改者,安监科要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第二个例子)
第一条
凡是新制造、新购置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经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条
在用设备,在日常检修、中修和大修设备的同时,在检修单上必须明确规定检修安全防护装置,车间领导和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设备安全装置做到底数清,随时发现损坏应及时安排检修,并做好记录,包括:
1.各种泵类联轴器应装护板。
2.各种传动带、轮处应安装防护罩或遮拦。
3.直梯、斜梯、平面应符合有关要求,各种接梯操作台安全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10厘米,竖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0厘米。
4.升降机各层机械连锁护栏、托杠、限位器等。
5.移动和季节排风扇和伸手部位能接触到的各类轴流排风扇或电扇应装置防护网或焊接隔离格、条、护罩。
6.各种防护网、罩、栏应安装牢固,便于检修。
第三条
生产作业人员在使用设备前要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防护罩有问题要及时通知车间、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检修。
第四条
安全防护装置未经生产维修部同意,不得任意拆除或拆改。凡在各级巡视中发现私自拆除或随意损坏者,对责任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部门重新装好,对当事人进行1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或险造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警示标识配备和管理制度(第一个例子)
1. 要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种类配备不同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要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等贮存场所,要在房间门口或设备(材料)旁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放射性警示标识。
2.警示标识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每月检查一次,及时维护和更换。
3.警示说明不得随意更换位置,不得丢弃、不得涂改。
4.发现警示标识丢失、涂改、损坏等,要立即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尽快更换,以免误导员工。
5.故意损毁、涂改、偷窃警示标识者,由单位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划分、开除等处理方式。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第二个例子)
现阶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安全标语牌随意拆除现象突出,致使标牌破损。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特制定本规定。
1、规定
(1)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未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2)各施工班组安全员认真识别作业区域内危险因素,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施工班组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2、监督管理
矿山安全科结合办公室按照本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语、施工班组进行监督管理;
矿山安全科、办公室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施工班组未按规定执行的,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3、责任
(1)各施工班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
①未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移动、拆除安全警示标志、标语,为对安全警示标志、标语造成破坏者,处50-100元经济罚款;
②未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移动、拆除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对安全警示标志、标语造成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经济罚款;
③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标语造成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150-300元经济罚款;
(2)各施工班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者,给与50-200元经济处罚:
①班组安全员未对施工现场危险因素进行识别;
②班组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附则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一般是指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
安全警示标志是指提醒人们注意的各种标牌、文字、符号以及灯光等,同时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便于为作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所识别。
『贰』 矿井倾斜井巷跑车防护装置的用途是什么
在矿井运输中,主运斜巷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它是连接主要运输大巷和采内区内部的咽喉,主运斜容巷多采用串车提升,有的主运斜巷还兼做行人井道,因此,主运斜井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斜井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装设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斜巷防跑车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斜巷跑车防护装置是保证斜井提升安全,防止各类运输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
简单说:就是当矿车车速过快、钢丝绳断裂等状况发生的时候,防跑车装置会拦住矿车,避免事故发生。如果还不明白就给你说下济南嘉宏防跑车装置的原来,举例:拦网式的防跑车装置,正常状态是常闭的,矿车正常速度过来,挡车栏抬起,放行。如果车速过快,传感器检测到之后,就不抬起,而是拦住矿车。懂了吗。不懂请继续追问!
『叁』 煤矿井下斜巷运输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安设吗
必须的。可参照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第370条: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二)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三)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四)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五)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六)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第371条 倾斜井巷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轨道的铺设质量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并采取轨道防滑措施。
(二)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
(三)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
(四)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
第372条 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