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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自动保护装置检查周期为

发布时间:2024-07-22 10:30:35

⑴ 煤矿斜巷胶带输送机安装有何规定

皮带机保护装置安装标准
一、带式输送机需安装的保护
1.驱动滚筒防滑保护,2.堆煤保护,3.防跑偏装置,4.温度保护,5.烟雾保护,6.超温自动洒水装置,7.带式输送机巷道内应安设沿线紧停保护装置,
8.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应装设:
(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或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3)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二、各种保护的作用与安装位置:
1.防滑保护装置
防滑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驱动滚筒与输送带打滑摩擦时,使带式输送机自动停机。
磁铁式:防滑保护装置应将磁铁安装在从动滚筒的侧面,速度传感器要安装在与磁铁相对应的支架上,当皮带机滚筒转速低于设定值并保持5秒钟时,皮带机将自动断电停机。
滚轮式防滑保护:传感器安装在下胶带上面或者上胶带下面
2.堆煤保护装置
堆煤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皮带输送机机头发生堆煤时,使带式输送机自动停机。
堆煤保护装置安装一般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安装在煤仓上口,堆煤保护传感器的安装高度,应在低于机头下胶带200mm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应在煤仓口范围之内,当煤堆积触及到堆煤保护探头时,保护器将自动停机报警。
另一种是安装在两部带式输送机搭接处,在两部皮带机搭接处堆煤保护传感器的安装高度,应在后部输送机机头滚筒轴线水平以下,其平面位置应在前部胶带机的煤流方向,且距离应在前部胶带机机架侧向200-300mm,当堆煤触及到堆煤保护探头时,保护器将自动停机报警。
3.防跑偏保护装置
防跑偏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在输送带发生跑偏时,使输送带自动纠偏;在严重跑偏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
(1)在用带式输送机在机头和机尾均安装一组跑偏保护传感器,当胶带运输机的胶带发生跑偏时,胶带推动臂式滚动导杆,当偏离夹角大于200(允许误差±30)时,跑偏开关动作,保护器主机开始报警,但不造成停机;保护器主机经过5-10s延时后,如胶带仍处于跑偏状态,保护器主机将自动切断电源,实现跑偏保护。
(2)在用的主要带式输送机,中间部分安装自动纠偏装置,当胶带出现跑偏时,自动纠偏装置发生偏转,使胶带自动复位;综掘用带式输送机安装防跑偏抗轮,以阻碍皮带跑偏。
防跑偏装置应安装在距离槽形托辊外沿50-100mm范围内,上胶带每50m安装一组,下胶带每100m安装一组。
4.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带在驱动滚筒上打滑,使输送带与驱动滚筒摩擦,温度升高并产生烟雾时,监测温度、烟雾保护装置,发出声光信号,实现自动停机。
(1)温度保护装置传感器温度整定值为500C,当温度高于整定值±30C时,保护器自动停机保护。
安装在皮带机的主动滚筒附近,温度探头应安设在皮带机的主动滚筒和皮带接触面的5-10mm处,并配接电磁阀以及供水管路。
(2)烟雾保护装置是当带式输送机周围有烟雾生成,并达到一定浓度时,保护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自动停机。
悬挂于皮带涨紧段,距上皮带上方0.6~0.8m,同时在风流下行方向距驱动滚筒5m内的下风口处。
(3)自动洒水装置应安装在输送机驱动装置两侧,洒水时能起到对驱动胶带和驱动滚筒同时灭火降温的效果,其水源的阀门应是常开。
(4)易熔棒应安装在驱动滚筒与胶带分离处,且在距离滚筒表面100mm以内。易熔棒熔断温度为550C±50C,当易溶棒周围环境温度达到500C-600C且持续3-5分钟时,易溶棒将自动溶化。
5.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带张紧力下降,输送带和驱动滚筒间产生打滑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并报警。
6.防逆转装置
防逆转装置的作用是防止上运的带式输送机发生逆转飞车事故。
在用上运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滚柱式逆止保护装置,以及其他有效的定型防逆转装置。
7.制动装置
制动装置作用是防止上运的输送机停车逆转,使下运的带式输送机及时停车。
在用倾斜运输胶带输送机,必须配备完善的制动装置。
8.沿线紧停保护装置
输送机巷道内每隔100m要安装一个紧停开关,在装载点、人行过桥处、机头、机尾均应设有紧停开关,开关信号要接入带式输送机控制系统。
9.防撕裂保护装置
防撕裂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输送机撕裂时,使输送机自动停机,防止撕裂事故扩大。
三、试验方法及试验周期
1.防滑保护装置
防滑保护装置试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电感式防滑保护装置通过转动传感器方向,胶带输送机应能自动停机;另一种是将滚轮提起使其脱离皮带表面,胶带输送机应能自动停机。
防滑保护装置试验周期:应每天在检修期间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2.堆煤保护
堆煤保护试验方法:胶带输送机正常运行时,人为的推动堆煤保护传感器触头,使保护动作,以胶带输送机自动停机为正常。
堆煤保护试验周期:应每天在检修期间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3.跑偏保护
跑偏保护试验方法:带式输送机正常运行时,人为的推动跑偏传感器的滚动导杆,在延时5-10s后限位开关动作,以能自动停机为正常。
跑偏保护试验周期:应每天在检修期间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4.温度保护装置
温度保护传感器应由使用单位每天检查一次,每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时,使用单位要提前到机电科领用合格的传感器,下井更换后的旧传感器应及时交由机电科试验。
5.烟雾保护装置
烟雾传感器每天检查一次,每月更换一次。使用单位要提前到机电科领用合格的烟雾传感器,下井更换旧烟雾传感器交由机电科试验。
6.自动洒水装置
自动洒水装置试验方法:在胶带机正常运行时,人为松动易熔棒拉紧绳后,洒水装置喷头均能喷水,并且断电停机为正常。
自动洒水装置试验周期:应每天在检修期间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7.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试验方法:在输送机停机状态下,对液压传感器式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人为将拉紧装置液压站溢流阀缓慢松动,当压力低于规定值时,以故障显示盘低压故障指示灯亮为正常。
对行程开关式
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人为触动开关,应以故障指示灯亮则为正常。
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试验周期:应每天在检修期间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四、试验制度
1.试验前试验人员必须与输送机集控室司机、前后部输送机司机及本输送机的各装载点司机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2.试验人员对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试验完毕后,必须当场填写试验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值班维修人员处理,严禁甩掉或拆除各类保护装置。
五、其它规定
1.机头、机尾、驱动段、给煤点、煤仓上口和其他旋转部位必须装设护栏和护罩。机头煤仓备有合格的安全带,在煤仓上口附近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严格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制度。
2.机道内有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的地方,必须设立过桥。
3.胶带与底板有0.4m的安全间距,无胶带磨地板或积煤现象;胶带输送机边梁与巷道壁之间留有不小于0.5m的安全距离;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的距离不得小于0.7m。
5.在胶带输送机卸载点、装载点下皮带运行前方、驱动点的前方和机尾筒前方下皮带处要装设清扫器,清扫器接触面积不小于80﹪,清扫后的胶带表面不得粘带煤泥。

⑵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方法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方法

矿井提升是指沿矿井井筒运出矿石、煤、废石或矸石,以及升降人员、设备和器材等。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

一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具备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维修方便等特点。选购的设备应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二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设备到货后,有关部门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查验设备、附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至少应具备以下九种:

1、使用说明书

2、产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3、基础图

4、设备总装图

5、制动装置结构图、系统图

6、易损零部件图

7、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

8、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9、主要部件的探伤报告。

四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拆件使用。

二、设备安装及验收

设备安装验收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大纲。

一安装措施及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前必须对矿建项目依据设计进行严格验收,以保证安装质量。

2、工程计划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事项,作为安装技术准则。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⑴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施工准备和科学组织施工的文件或书面材料。

⑵安装主要依据:由设计部门和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关系图及方框图等图纸。

⑶设备安装:安装程序、装配工艺要求,调试方法和注意事项作为安装指南。

⑷质量标准:设计规范、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安全规程,作为安装的基本准则。

⑸设备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性能调试、测试的试验报告。

二安装验收的图纸及资料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设备清单:包括已到设备、到货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备件图

4、设计施工图

5、提升、制动、电气系统图

6、调试、测试报告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安装竣工图、竣工报告

9、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0、施工预算及决算

三设备安装中的重点验收项目及内容

安装单位应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在安装过程中共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符合设计安装标准,以作为今后验收移交的凭证。

1、滚筒(驱动轮)制动闸盘或闸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

2、主轴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

3、联轴器的同轴度

4、减速箱的技术测定

5、深度指示器的传动和变速装置的装配、润滑

6、制动闸盘粗糙度、端面跳动、不平行度

7、电气系统调试

8、主提升钢丝绳、尾绳的试验和悬挂

四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矿业(集团)公司组织设计、施工、设备管理和使用等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和评定。

1、检验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和设备清册等资料。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

3、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转实施方案,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移交验收鉴定书、质量认证意见。

三、提升设备的检修、维护及安全运行

一技术测定、整定及探伤

1、载人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检验,其它提升机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制动系统、联接装置每年探伤一次(已发现缺陷的三个月),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并出具报告。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对测定、探伤报告要审查、签字,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2、仪表按规定时间效验:A级半年一次、B级一年一次进行校验,C级使用前鉴定一次。

3、电控系统整定试验一年一次,其中安全保护继电器整定试验每半年一次。

4、绞车运行速度图的测试、制动减速度计算、制动闸时间、空行程时间和贴闸压力测试有效期一年。

5、闸瓦间隙测试整定有效期10天。

6、负力提升及升降人员的绞车必须有电气制动,盘形闸绞车必须使用动力制动(变频调速绞车除外),并能自动投入或人工投入,正常使用。动力制动、制动力矩及二级制动必须有计算、整定资料。运行方式改变时,必须重新计算、整定,计算结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32、433条规定。

7、电动机、高压开关柜试验有效期一年。

二安全保护设施的试验周期、方法

1、维修工试验项目

⑴过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⑵限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⑶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每天模拟失效或低速开车试验一次

⑷满仓保护:每天模拟满仓试验一次

⑸后备保护器: 后备2m/s限速保护、后备过速保护、后备过卷保护、后备减速开关每周试验一次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与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⑺换向器栅栏门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⑻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⑼松绳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松绳后接受煤仓不放煤的闭锁和箕斗顺利通过卸载曲轨的显示装置每10天检查试验一次

⑽油压系统过、欠压保护:超温保护每周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保护,第⑴、⑵、⑶、⑷、⑹、⑺、⑻保护一种失灵,必须停车立即处理,合格后方可开车,第⑸、⑼、⑽保护一种失灵,必须在当天处理合格。

2、操作司机试验项目

⑴过卷保护:每班模拟过卷试验一次

⑵欠电压保护: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⑶闸间隙保护(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闸瓦磨损开关

⑷松绳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⑸紧急制动开关: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五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任何一项保护不合格,均要停车并汇报,待修复合格后方可开车。

三提升系统其它设施管理

1、选用的提升容器、人车(斜井、平巷)、矿车(包括连接链、插销)、罐笼、箕斗、连接装置、防坠器、托罐及防蹲罐缓冲装置等必须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3、加强提升容器防坠保护设施的管理,做到定期试验,并形成正式报告,认真填写日期、地点、数据、结论等,经矿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

⑴立井罐笼防坠器:不脱勾检查性试验6个月一次;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⑵斜井人行车防坠器:不摘勾的手动落闸试验每班一次,对摘勾的人行车每次运行前应再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静止松绳落闸试验一个月一次,重载全速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4、立井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同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以及罐道和罐耳的检查检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5条、386条规定执行。立井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7条的规定。

5、斜井提升容器之间的有效间隙不得小于0、2m;容器外侧距两帮的间隙:行人侧不小于0、8m,非行人侧不小于0、3m。

6、楔形罐道、防撞梁、托罐装置和防蹲缓冲装置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7、升降人员的立井井口、井底、中间水平及井口井底的二层平台、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门,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其要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规定。非进出人员侧,应设置防止人员进入罐内的设施,进人侧严禁出人,出人侧严禁进人。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容器上必须装有保险伞。

8、当罐笼到位安全门打开后,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时,提升机应保证只能按0、5~1m/秒速度运行。

四提升信号系统

1、提升信号必须采取逐级传递方式,即车场把勾工将信号传递井口,由井口把勾工传递到绞车房。井口信号必须同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信号不能控制绞车的安全回路。

2、信号控制装置所用按钮,“停止”扭应单独设置。停止信号可兼作紧急停车信号。各个地点的“停止”和“急停”信号直通车房。当“停止”信号发出,绞车停止运行后,不管容器在任何位置,未发“开车”信号,绞车启动不起来,工作闸敞不开。

3、提升信号声光俱备,停车信号与工作信号声、光有区别。停车信号警铃必须使用单击电铃或电笛; 停车信号和工作信号的指示灯必须分开设置,并有明显区别。一套提升装置供给几个水平提升时,各水平所发信号必须有区别。

4、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必须具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5条所规定的信号闭锁。

5、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具有备用信号。斜井提升时,专门提升物料系统,还需要一套由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 专门升降人员的系统,还需有人行车泄漏通讯机; 人物混提的系统,有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和人行车泄漏通讯机。

6、斜井双勾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错码(串勾)信号。

7、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房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五提升系统技术改造

1、应积极采用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对在用的老提升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

2、提升系统的重大技术改造必须在调研基础上由矿提出改造方案,经矿业(集团)公司组织技术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批。

3、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技术改造必须做好整个提升系统的优化匹配,对影响系统可靠性的`重要环节,如主井装载定重测量环节、制动器、防滑保障、过卷过放防护装置等产品和技术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采用计算机技术时,必须按电磁兼容性技术进行设计,并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技术指标检验,以保证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4、技术改造后必须经批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出据验收报告,并将相关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同时改动,记入技术档案。

六提升钢丝绳的管理

1、正确选用提升机钢丝绳。重要用途使用的钢丝绳不应采用点接触型。选用钢丝绳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407条、416条和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立井提升宜采用同向捻镀锌钢丝绳,斜井串车提升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

⑵当井筒中淋水较大或淋水的酸碱度较高,以及作为回风井的井筒提升时,应尽量选用镀锌钢丝绳。

⑶斜井提升宜使用面接触钢丝绳或外层钢丝较粗的三角股钢丝绳;立井提升宜采用异型股钢丝绳和线接触钢丝绳。

⑷摩擦轮提升机必须采用规格相同左右捻各半数钢丝绳,尾绳宜选用不旋转钢丝绳。

⑸罐道绳应用密封钢丝绳。

2、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检查与维修

⑴钢丝绳检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399条、400条、401条、402条的规定执行。被检验绳头的截取长度不小于1、5m,在用提升绳应在靠近容器端处截取绳头。用加热方法切割的绳头长度需加长200mm。

⑵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405条、406条和408条的规定,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⑶提升及其它用途钢丝绳检查及记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04条规定。机电区长和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旬对钢丝绳检查记录审查签字一次,机电管理部门组织每月分析总结一次,并有分析总结资料。

⑷提升钢丝绳检查结果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406条、407条、408条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钢丝绳遭受猛烈冲击拉力,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现新的断丝和直径缩小等现象,可以继续使用。如果由于急剧受力,钢丝绳使用长度较原来长度增长0、5%以上时,则应更换新绳。

⑸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同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并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

⑹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钢丝绳油(增摩脂),否则可不涂油,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必须涂防腐油。

⑺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⑻钢丝绳的保管存放,应在表面涂一层固体油脂并入库,防止锈蚀。

⑼钢丝绳在运输取放过程中,不得碰伤或挤压。

⑽立井和斜井天轮,应使用衬垫天轮,斜井轨道托滚也应使用带衬垫托滚。

七油质管理

1、加强提升设备润滑管理,根据每台设备的特点和实际运行状况,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并做好用油换油记录。

2、液压站用油至少一年更换一次,每半年必须化验取样一次;减速机润滑油要使用抗磨剂,每半年必须取样化验一次,每二年进行清洗、过滤或换油。

3、润滑油剂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妥善保管和定量发放。

八特殊提升

1、除了按正常“加速、等速、减速、停车”程序的提升方式外的提升为特殊提升。

2、特殊提升需要解除某些保护或闭锁信号系统某些功能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及安监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进行特殊提升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使用罐笼运送油类炸药,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 运送其它火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运行时不得使提升容器发生震动。

⑵提升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m/s。

⑶人工验绳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⑷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m/s。

4、提升或下放超过正常负荷的物件时,需重新计算制动力矩,验算钢丝绳、悬挂或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及安监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需要调整制动系统时,机电工区指定专人现场指挥、机电管理部门派人现场监督,提升完毕及时恢复。对超长尺寸、重量的设备的提升运输应事先进行同重量负荷、同尺寸的模拟试验。

5、特殊提升必须执行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工作制度。

九提升系统的检修工作

1、各矿要根据每一提升系统运行特点及状态有计划地进行周期性检修。

2、检修前应认真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和施工进度图表,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

3、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同一地点多单位同时作业时,必须明确一人统一指挥,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

4、检修计划时间应包括规定的试运转时间。检修后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修部件技术参数的变更及其原因并附有简图,形成正式报告并留档备查。

5、提升系统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日。

十提升系统的操作及维修

1、针对每一部提升机的设备性能及运行特点,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内容全面、程序清晰并同现场实际相符。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提升系统维修工、钢丝绳检查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提升系统维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⑴设备维修必须建立包机制,明确包机人员的职责。

⑵对各种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

⑶应针对每部提升机的实际情况做好“三化”工作,即维护检查周期制度化、维护内容规律化、维护保养程序工艺化。

⑷认真编制设备有关使用维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维修人员学习有关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有关提升系统的各种规定,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

⑸做好维护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机电区队技术负责人应每月检查签字。

(十一)提升系统技术资料管理

健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1、技术资料存档明细

⑴绞车原始设计、安装图(安装调试验收单)、使用说明书。

⑵设备改造安装图

⑶制动装置结构图和系统图

⑷易损零部件图

⑸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⑹增设保护安装图和控制图

⑺提升信号图

⑻井筒装置图、布置图(包括井架、井底布置)

⑼钢丝绳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更新记录

⑽防坠器试验报告

⑾技术测定和整定、分析报告

⑿制动力矩验算资料

⒀探伤报告

⒁提升装置年度检查报告和月停产检修记录(包括实测数

据、零部件更换)

⒂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分析报告

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运行单耗

⒄相关联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资料

2、每一提升系统必须建立如下制度

⑴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门口张挂)

⑵岗位责任制度、包机制度(机房张挂),信号工和把勾工岗位责任制度(井口、井底张挂)

⑶交接班制度(机房张挂)

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机房张挂)

⑸操作规程(机房张挂)

⑹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度

⑺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⑻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每一提升系统要具有以下记录

⑴日维护检查记录(机房存放)

⑵电气保护日检查试验记录(机房存放)

⑶钢丝绳日检记录(机房存放)

⑷交接班、运转日志记录(机房存放)

⑸干部上岗记录(机房存放)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信号日试验记录(班组存放)

⑺外来人员登记记录(机房存放)

⑻提升系统事故记录(机房存放)

⑼设备检修记录(机房存放)

⑽钢丝绳试验、更换记录(存档)

4、每一提升系统需在机房内张挂以下图纸

⑴制动系统图

⑵电气原理图

⑶设备平面布置图

⑷巡回检查图表

⑸绞车总装图和技术特征卡片

(十二)提升系统备品、备件管理

1、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管理。

2、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保养工作。

3、建立旧件回收制度,搞好旧件修理复用,修好的备件要交备件库另册登记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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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求《煤矿地面机电设备管理》相关规定 要求:详细 “地面机电设备管理” 谢谢 !

(二)井下电气管理队的职责

1、参加审查新采区供电设计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

2、参加审批井下供电系统变更及停送电申请,根据系统变化及时调整供电系统图。向矿每季上报全矿高压供电系统图及全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每月上报一份月度电缆综合报表、井下电气管理综合报表。

3、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负责督察井下电气三大保护安全运行情况。并收全和保存以下记录,备查一年;

漏电保护:每天一次试验,每月一次远点试验,每年一次升井检修记录;

接地保护:每季一次主接地极(网)电阻测量,每年一次逐个接地极电阻测量记录;

过流短路保护:每6个月逐台高、低压断开关整定保护检查,核实记录。

4、严把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关,凡“三证”不全的不准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经防爆性能检查合格贴证后方可入井。

5、对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事故,应立即派人参加追查,核实原因;每月统计上报无计划停、掉电次数和追查情况。

(三)电管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电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准确地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变更,提供准确的供电系统图。检查了解情况并参加本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检查,汇总、分析检查中存在的井下电气管理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负责追查和督促整改。

3、对所辖井下供电的合理性负全面的责任,对不合理的供电系统要有修正意见,下达业务联系书。对不接受业务联系或延期行动的单位有权进行处罚或停止该系统的供电,直到合理为止。

4、监督检查使用单位电气设备的制度执行情况,保证“三大保护”的正确使用和灵敏可靠。

5、负责全矿各种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季节性试验和日常试验以及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摇测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玩具

6、认真、规范填写各种检查记录资料,确保记录资料的完善、及时、准确。

(四)防爆检查员的职责

1、电管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对全矿所辖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况每月进行巡回检查(高沼头不少于两次,低沼头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并跟踪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3、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小型电器每月进行一次签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换证,并填写防爆贴证记录。对失去防爆性能的设备要督促现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权停止使用。

三、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一)电气防爆管理

1、电气防爆管理要把好三关:

(1) 入井关: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电气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格后贴证入井。

(2)日检关: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必须明确维修人,并每天外观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月检关:防爆检查员每月要对本人负责检查的区域中电气设备的防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对防爆贴证更换一次。

2、现场维修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注意爱护所贴的合格证,任何人不准随意撕掉、涂改。

3、经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合格,并贴证后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列为失爆。

(1)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或厚度低于原设计80%以下的;对其壳体进行切割焊补的;多孔腔串通的;电弧打通的;带电缺挡板的;缺防爆缝合螺丝的。

(2)防爆结合面有严重锈蚀,用棉纱清除后仍存在明显锈迹的,或者有油漆和杂物的。

(3)结合面间隙超过规定值的。

(4)40、25、15毫米结合面上,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的;在10毫米结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的。

(5)产生机械伤痕,其宽度达到0.5毫米,其无伤结合面的有长度达不到规定长度2/3的。

(6)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其外径小于进线装置(联通节)内径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或最小宽度达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平方毫米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达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变质失去弹性或切开套放在电缆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处其宽、厚度与电缆外径比较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闲置进线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属挡板的;金属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大于2毫米的;密封圈、挡板、抗圈顺序放反的。

(9)进线嘴内沿与密封圈外端接触不实;密封圈里端与器壁接触不实;其进线嘴压实后电缆、密封圈轻易拉动的。

(10)压盘式进线嘴缺少固定螺丝的;或压紧螺母线嘴的有效丝扣没有上进四扣的

(11)控制设备缺少停电闭锁的,或闭锁装置损坏不起作用的。

(12)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护管理

1、电气管理员应对三大保护定期检查、校验、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处理。

2、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由电管员负责提供整定值,并将保护整定值联系单或整定卡片,送交维修单位,由专职电工整定,不得出现越级跳闸。

3、井下供电要有合格,可靠的过流、接地、漏电保护装置,当供电系统变更后要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电管员要核实整定情况,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

4、开关内不得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丝不得挂铜丝、铁丝。

5、运行中及新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由维修工、电气管理员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电前做一次远点试验,由电管员记录备查。

6、电管队电气试验员应对各局部接地极电阻进行测试,并记录存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联系责任单位整改。

7、主要和辅助接地极及连接线要按规定安装,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8、煤电钻和照明信号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选择性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三)井下供电管理

1、井下供电系统供电合理,安全可靠。新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要编制《供电设计》,并由机电科电管队、矿机电副矿工程师审批,系统安装完毕由矿调度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2、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器)必须有编号,并与上报的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相符。

3、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和供电线路更改,必须严格执行申请许可制,即施工单位填写《井下电气施工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应有:申请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责任人;停、送电时间,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响供电范围等。该申请需经电管队审核和矿总值班批准许可后方可实施。

4、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由合格的过流和漏电保护,由螺丝和弹簧垫,由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一坚持: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

5、井下防爆开关、变压器要摆放整齐,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风供应应做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主备用局扇自动切换。

双电源:主局扇专用电源;备用局扇专用电源或动力设备、备用局扇电源;

双局扇:专用局扇,备用局扇(要与专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专:专用局扇必须由专用高、低压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供电。

三闭锁:瓦斯与动力电闭锁:当瓦斯超限后,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应立即切断;风电闭锁:专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风区域的动力设备电源送不上电;局扇闭锁:备用局扇电源应接在控制动力设备电源闭锁开关的电源侧,当专用局扇掉电损坏停运时该局扇可自动开启,防止瓦斯积聚超限,当双电源同时掉电在恢复送电时,专用、备用局扇均在待用状态。

7、变电工、采区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取得资格证书的电工由矿发给停电牌,停电牌由矿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并建档。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四) 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内按规定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

2、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簿,内容要真实,记录保存一年。无人看管的变电所必须加锁管理。

3、地面变电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按要求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非专职人员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5、井下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安全栅栏、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

6、采区变电所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变电所设备安装前有调度所组织有关人员对变电所的矿建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7、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四、电缆管理

(一)电缆组的职责

1、全矿所有电缆(4平方及以上各种动力电缆)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修补保管。

2、掌握井下电缆使用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电缆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对升井电缆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电缆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电缆的维修质量,对修复后的电缆进行绝缘测定、浸水耐压试验,切片阻燃试验等,并做好试验记录备查,试验不合格的电缆不得发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库存电缆的管理存放工作,新旧、好坏电缆要分清,分别盘放。并挂牌注明电缆的名称、规格、长度。

(二)电缆的管理

1、各种电缆进库前必须经过电缆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电缆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电缆,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电缆,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电缆,由使用单位申请,矿机电副总或机电副矿长审批后,到电管组办理手续。

3、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发放下井使用:

(1)绝缘不合格;(2)线芯绝缘龟裂老化;(3)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4)芯线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线芯线断裂。

4、“四小线”即:控制、信号、照明、通讯、监测用电缆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盒,不准明接头和羊尾巴。

5、电缆组在电缆两头两米处压号,使用单位一次做电缆头截用不得超过0.4米,多次做头后如需做掉号头,应事先向电缆组申请更换电缆。

6、井下电缆不得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溜煤眼中敷设。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压、浸水、盘圈、相互缠绕、铁丝吊挂。通讯信号监测电缆原则上不可与动力电缆悬挂于井巷的同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邻电缆吊钩间距不得大于3米。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米,同种电压等级的电缆间距应不小于0.05米。

7、掘进岩石巷道应按要求在距迎头30米后的巷道打电缆吊挂眼,吊挂间距不得大于2米,高度不得低于1.2米。煤头掘进应有电缆吊挂点,在距迎头30米内的巷道应打上拉丝,为电缆提供临时吊挂点。迎头移动设备的负荷线如须频繁移动无法吊起时,电缆外面必须用防护套管保护好,迎头喷浆时应保护好电缆、开关、小型电器。

8、井下动力电缆不得小于6mm2。,煤电钻不用时应将煤电钻电缆盘好挂好,以防炮崩、挤伤电缆。煤电钻电缆的使用期限,采煤单位为10个月,掘进单位为12个月。煤电钻电缆损坏的单位领用煤电钻电缆时要交旧领新。为保证煤电钻的使用安全,煤电钻手把电缆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交割,每次切割长度不得超过0.15米,将截去的手把线送电管队保存、登记。

9、因生产需要停掘、停采,或调换作业地点的,原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电缆交接,变更使用台帐。

10、各单位应将电缆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责任人和并挂牌留名。

11、井下电缆脱网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升井,并交到电缆管理组。

五、小型电器管理

(一)小型电器管理组的职责

1、全矿防爆小型电器(通风区的瓦斯监控、调度所的通讯、运输区的控制信号等专用小型电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统一”管理。即:由电管队电缆管理组集中管理,统一领发;统一建账;统一编号;统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电器使动态状况,及时变更各项记录、帐板,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根据矿生产需要,每月编制防爆小型电器申请计划,机电科审核后,经机电副矿长、矿长审批后,交材料科报集团公司供应处采购。

4、负责对井下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监督使用和回收工作,发现井下现场闲置不用的小型电器,及时联系使用单位回收升井入库。

5、对升井回收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检查、并对损坏的进行修复工作,要保证修理质量,对修复后的小型电器要进行防爆检查贴证,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库存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新进和修复合格的要上架摆放。并挂牌注明其的名称、规格。

(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各种小型电器进库前必须经过小型电器组的严格验收,并“三证”齐全。合格后才能入井使用。

2、生产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1)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所用小型电器,需凭审批后的供电设计,提前10天到电管组办理。

(2)正常生产中设备增减所用小型电器,凭电管组审批后的井下供电搭火申请单。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需更换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电管员审批同意,到小型电器组领取。

3、小型电器要吊挂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必须有统一编号,电气设备拆除回收的同时所属的各种小型电器也必须同时拆除回收。

六、奖罚规定

1、电管员没有按规定对防爆电器进行检查的(每旬查看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对记录真实齐全的奖励50元。

2、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合格证的或撕掉、涂改的 ,罚责任人50元。

3、修复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防爆电器,没有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贴证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对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矿组织的大检查中未发现失爆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该单位嘉奖500元。

5、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无整定卡片,罚责任人200元。实现场际整定值与卡片不符的,罚责任人200元。

6、当供电系统变更后,没有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检漏补偿值、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罚责任人100元。

7、开关内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挂铜丝、铁丝的。罚责任人100元。

8、没有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装置做试验的(以记录为准) ,罚责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极安装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无接地极或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材质、截面以及连接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并罚款50元。

(2)接地极埋设失效、露出水沟的、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大于15°的,罚款50元。

(3)接地极与开关、电机连线不紧松动的,罚款50元。

(4)接地极缺少标牌或标牌填写不规范的。罚款50元。

(5)局部接地极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过0.2米或接地极松动的,罚款50元。

(6)主辅局部接地极两点之间小于5米的,罚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不合格的检查中,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没有实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三闭锁”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主、备局扇不能自动切换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2)主、备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瓦斯电不闭锁、风电不闭锁的,罚责任人200元。

(3)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断电装置不起作用、断电范围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4)局部通风系统发生无计划停电情况,矿调度所应安排机电科电管队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由矿总值班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并按照矿《生产调度指令》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罚款。

11、发生电气着火、烧电机、烧开关、电缆打跑等电气事故,由调度所负责组织追查,并按矿《生产调度指令》追究处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2、井下电工没有持证上岗或没有携带便携仪进行检修的,罚责任人100元

13、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罚责任人100元。

14、变电所内没有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罚责任单位200元。

15、采区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填写综合记录的,罚责任人100元。

16、地面变电所未按要求填写“两票”的,罚责任人100元,未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定,罚责任人200元。

17、采区变电所未按规定配有齐全的防火器材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8、35kv线路每周巡视不低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机电科领导,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少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9、“四小线”有明接头和羊尾巴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20、橡套电缆一头无号或蓄意破坏电缆头压号的,每处罚责任人100元。

21、井下电缆吊挂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缆吊挂在风水管路上,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电缆受物体挤压、缠绕、盘圈、受淋水,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电缆落地、浸水、铁丝吊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4)吊钩间距长,缺吊钩,电缆吊挂不齐,电缆与电缆、信号线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5)电缆外护套烂,或有感应电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6)电缆、负荷线、信号线、操作线、载波线、监测线落地或吊挂不整齐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元。

(7)电缆接线时外护套被刀削的。每处罚责任人50元。

(8)电缆、开关和小型电器被喷上浆渣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9)电缆有机械挤伤或放炮崩伤造成报废的,除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之外,并按电缆原值的100%处以罚款。

(10)距迎头30米处,电缆无吊挂眼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2、煤电钻手把电缆没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按规定每减少使用一个月按电缆进价的15%罚责任人。

(2)所交旧线长度不得少于原长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价赔偿

(3)煤电钻手把电缆每次切割长度超过0.15米,罚责任人50元。

(4)煤电钻手把电缆如能延长时间使用,按电缆进价10%进行奖励。

23、井下脱网电缆,不按规定时间升井的,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造成电缆丢失、被剥的,按电缆的原值100%处罚。

24、电气设备没有上架、小型电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电器没有上板的,罚责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没有按规定回收的,丢失一台(件)由责任单位按原值赔偿。

26、对井下电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嘉奖。嘉奖的资金从罚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规定》解释权属***矿井下电气管理领导小组。

⑷ 有规范规定继电保护装置定值定期检查核对的周期吗求大神赐教

目前没有国家标准规定继电保护装置定值定期检查核对周期,但有电力部门相关规范明确规定了各类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校验周期,请参考DL/T995-2016.

⑸ 煤矿检测设备效验周期

要加强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强制性检查、维护,大型固定设备每天必须有2-4小时的停机维护检查时间,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及动力科长每月必须组织检查两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 各大型固定设备机房、峒室必须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设备包机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设备巡回检查维护制和干部上岗制度。要有运行、巡检、日常维护检修、干部上岗、交接班、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等记录。各记录应有完整和具体的项目,记录本不得任意涂改、挪作它用,更不能缺张少页和空班漏记。

4、 各大型固定设备机房、峒室,应有电气系统图、保护装置原理图、液压制动原理图和巡回检查图,司机、维护工和上岗人员必须按照“巡回检查图”规定的线路和要求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填写在记录本上。

5、 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及动力科长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3次,主管单位的领导及技术人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5次,并在干部上岗记录本上签名登记。

6、 大型固定设备的上岗司机及地面变电所的值班人员要做到“五严”,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三知”,即: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7、 大型固定机房的电气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各类继电保护的整定试验,接地、防雷等保护装置的校验、绝缘用具的试验,应按铜川矿务局《关于加强供电安全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开关柜操作机构动作灵活,闭锁装置完整齐全。严禁安全无保证的高压开关柜运行。大型固定设备的电动机、电控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检修。

(3) 严禁随意变更原有电控装置的性能、参数、接线及主要元、器件(含PLC)的型号。对确因扩展功能、提高安全性能需要变更主要元、器件(含PLC)的型号,改变参数和接线方式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报局机械动力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4) 严格执行电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 大型固定设备的定期测试与探伤:

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试与探伤是掌握运行工况,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措施,是大型固定设备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为此,对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试与探伤做以下规定:

1、 技术测试和探伤周期:

设备名称
测试周期 (年)
探伤周期 (年)

2m及以上绞车
3
1

主要扇风机
5
1

空气压缩机
1
1

主排水泵
1
1

每年各矿应按规定的技术测试周期安排和落实运行设备的技术测试和探伤工作。

2、 新安装与大修后的2m及以上绞车、主通风机、空气压缩机、主排水泵必须经过技术测试(大修设备还应探伤)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 对测试探伤中查处的不安全因素与缺陷,由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安排处理,必要时可在处理后再重新进行技术测试。

4、 各矿动力科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年元月份将全年设备测试探伤计划一式两份报局动力处,由局统一安排制定出全局测试工作计划,下发各矿统一执行;计划外的测试项目,应提前15天向局动力处补报计划。

5、 凡没有经技术测试的大型固定设备,不能评为完好设备;凡申报达标的机房峒室,应考核其固定设备技术测试探伤原始记录,否则不予验收。

6、 对两年以上不搞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试的单位或有计划而不积极协助,造成全年未测一台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适当的罚款。

7、 技术测试和探伤工作为有偿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办法执行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制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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