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雷检测资质承揽的范围
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回四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答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B. 宁波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2019)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的防御活动。第三条雷电灾害防御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和措施,保障雷电灾害防御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气象主管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第五条市和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市和区县(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本行业、本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雷电防护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雷电监测预警与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利用各类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结合实际,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科普知识的宣传。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其设计、施工、验收及检测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第九条下列建设工程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第十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施安全监管;其中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管,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第十一条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按照规定对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其中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第十二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其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测活动。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伪造、变造检测报告或者其数据、结果。
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报告,其中易燃易爆场所的定期检测报告应当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第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当查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对涉及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查验中发现检测报告缺失或者检测报告中明示有需要整改的内容,但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应当告知气象主管机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处理。
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履行防雷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对防雷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第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等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C. 取消了雷评 防雷检测中心怎么办
5月26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通知》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相关的中介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既要配合地方人大、政府做好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工作,也要抓紧修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现如今国家要求防雷中心放开防雷检测,国务院强调国家防雷中心、气象局等行政机构就应该专心做管理,而不应该参与到防雷市场,气象局就好比裁判,哪有裁判一边当裁判一边当运动员的道理,这不是乱套了嘛。要破除气象局防雷垄断,杜绝滥收费的现象。
浙江科安检测公司就和气象局打了整整五年的官司,最终浙江科安检测公司胜诉,在当时很轰动,中央2套财经频道报道过名为:避雷针里的”歪经“。
浙江科安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7日,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具有国家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检测专项资质的民营防雷检测公司。
浙江科安检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正式成立于2015年,授权开展陕、甘、宁、蒙、青、新等省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防雷检测垄断市场已被打破,防雷检测今后会朝着价格更优、服务质量更好的方向发展,使防雷设施真正发挥防雷减灾的作用,保障劳动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D. 请问哪里可以做防雷检测
广东雷宁普检测是已获得CNAS和CMA资质认可的防雷检测机构,实验室已获得中国CTC中诚、泰尔、CQC、美国UL、德国TUV、英国ITS等知名机构认可合作及授权检测资质,可提供防雷器、防雷模块、防雷箱、浪涌保护器、防雷插座等产品认证、防雷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
防雷检测标准
美标:UL 1449、UL 497A/B;
欧标:IEC/EN 61643-11、IEC/EN 61643-21、IEC 61643-31、IEC 61643-311、IEC 61051、IEC 61643-11、EN 50539、IEC 62561-1、IEC 62651-2、IEC 62561-3、IEC 62561-6;
国标:GB/T 18802.1、GB/T 18802.21、GB/T 18802.31、GB/T 18802.311、GB/T 33588.1、GB/T 33588.2、GB/T 33588.3、GB/T 33588.6、YD/T 1235.2、YD/T 1542、TB/T 2311。
广东雷宁普检测承检防雷检测产品范围:
1. 低压交流电源类防雷器:防雷模块、防雷箱、防雷拖线板、路灯防雷模块等;
2. 信号&网络类防雷器:RJ45/RJ11信号SPD、视频/射频信号SPD、电源+控制/网络/视频二合一SPD、天馈信号SPD等;
3. 光伏直流电源防雷器等;
4. 雷电防护部件:隔离放电间隙、接地铜排、雷电防护连接件、雷电防护连接件等;
5. 防雷元器件:压敏电阻、气体放电管、TMOV等;
6. 其他户外有雷击风险的设备。
防雷检测哪里可以做?
E. 乙级防雷检测单位,可以检测国标3类、设计2类防雷建筑吗
根据浙江省气象局公告,乙级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可以检测国标3类,设计2类防雷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