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租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二手吊车使用哪种方法计提折旧按多少提净值折旧年限几年
租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二手吊车,可以使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5%提净值,折旧年限10年。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应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计提折旧,计算手续比较简便,而且由于折旧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平均提取的,每年每月提取的折旧额相同,这就可使单位产品成本负担的折旧费的大小,同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密切联系起来,固定资产的利用率高,完成产品多,单位产品成本分摊的折旧费就少,就可降低产品成本,这有利于促使企业关心固定资产的利用。但如果各个时期固定资产的使用程度不同,各个时期的折旧额就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它只适用于各个时期使用程度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❷ 出租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什么科目
出租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其他业务成本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累计折旧增加,累计折旧增加计入贷方核算,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结转或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固定资产类型有哪些
1、经营用固定资产,企业直接用于开发经营方面的各种固定资产;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企业不直接服务于开发经营方面的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在经营租赁方式下租给外单位使用的机械、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等;
4、不需用固定资产,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由于准备改扩建等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