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姜堰华东五金城现状
华东五金城,占地面积1180亩,总投资18亿元,商铺3000多套,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城内配套设施齐全,集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人力培训、技术研发等功能于一体,面向华东,辐射全球,是中国新兴的国际、国内五金采购和订单中心,国内五金机电产品内销与出口的重要通道。
华东五金城是中国新兴的国际国内五金机电采购中心华东五金城系江苏省重点培育的现代化五金高级专业市场。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规划占地面积1180亩,总投资18亿元,首期投资6.8亿元,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可入驻3000多商户。城内配套设施齐全,集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人力培训、技术研发等功能于一体,面向华东,辐射全球,是中国新兴的国际、国内五金采购和订单中心,国内五金机电产品内销与出口的重要通道。华东五金城是江苏省重点项目,江苏省工商联五金业商会会长单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工商联五金商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华东五金物流基地”,“第三届中国市场用户满意品”。其新理念、高起点、大气魄得到业界的广泛赞誉,已有1600多海内外厂商激情加盟。市场兴旺在即,是海内外五金厂商不可错过的国际化五金贸易平台。
华东五金城是中国占地面积较大、功能设施较为齐全的专业大市场和五金机电建材陶瓷交易市场。2006年已经开业,经营状况很好,市场成交量从2008年的48.5亿增加到2017年的近百亿。
商铺情况:项目总体规划面积1180亩,总投资18个亿,首期开发528亩,市场内有商铺3000多套,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市场已于2006年营业,经营状况很好。
Ⅱ 机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顺利进行,预防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日常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本着思想重视、制度严明的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发现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站站长。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负责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
(3)本站电工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其他站长提出援助,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工程股提出协调要求。
(4)本站车辆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所部调度人员请求调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办公室提出协调要求。
(5)办公室、工程股无法协调各自的工作时,应立即报告所长。
(6)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任何机电设备都离不开电,所以专职电工必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我单位供电为单电源供电,市电停电,就必须尽快发动柴油发电机。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必须保证按规定维修保养及保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
(7)变压器的检查维修。变压器在运行中,专职电工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仪表、保护装置及各种指示信号等设备了解变压器的运行状况。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应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如下项目: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应在油表刻度1/4~3/4以内),封闭处有无渗油现象。通过温度计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90℃。变压器的声响是否正常。绝缘套管有无破损、裂纹等。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一、二次母线是否过紧过松,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不过热。呼吸器是否畅通,硅胶吸潮是否已饱和。瓦斯继电器有无动作。变压器是否良好。
2、责任分析
(1)报告不及时,属当班班长的责任。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未及时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属站长的责任。
(3)接站长通知后,各站电工、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立即赶赴现场,属该电工、驾驶员的责任。
(4)站长发出调车要求后,所部调度人员未及时调车或无法调车时又未及时上报,属所部调度人员的责任。
(5)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未能妥善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报告所长,属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6)平时未按规定对供电设备、变压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未保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致使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电工负主要责任,工程股股长负领导责任。
7)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8)站长、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9)电工、驾驶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小型事件发生的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件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2)大型事件发生的当时和突发事件引起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报告所长,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3)发生事件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件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机械设备、机械伤害事故
1、机械设备性能发生故障,造成某些部件脱落、断裂,造成本身或吊件坠落伤人、伤物。
2、机械设备性能发生故障,造成漏电、制动失灵,操作人员触电,车辆冲出路面倾翻。
3、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造成周边人员、车辆、物器伤害。
4、施工人员不按施工安全规程施工,不注意自己衣着穿戴,造成自身伤害。
二、预防机械设备、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机械原理及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2、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教育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周围环境,保护自己,不伤害他人。教育其他员工按项目施工安全要求施工,与施工机械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自己衣着穿戴,防止被机械卷入,造成人身伤害。
三、应急救援救援准配
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经理部、分经理部突发事件应对领导组即就是经理部、分经理部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2、经理部、分经理部有关职能部门平时要做好应急救援的物资、技术准备。
四、响应与应急救援
1、事故呈报流程按项目部《突发事件预案》规定执行。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项目部《突发事件预案》领导组、部门分工,调动人、机、物、器,首先抢救受害人,疏散危险区域内人、机、物、器,切断事故蔓延链条,控制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规程和现场情况提供技术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受害人经临时处置后,需紧急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如需要外部支援,指挥部应及时通知地方相关部门,请求援助。指挥人员应利用一切资源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3、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五、应急救援技术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处置。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处置。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六、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经理部、分经理部和相关部门,应做好善后处置,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七、事故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结束后,经理部、分经理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协助上级调查组,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做出处理。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二、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三、应急救援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四、应急程序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Ⅲ 五金机电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场、市场包括:
(一)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经营有可燃商品的商场、市场;
(二)室外占地面积或者室内外占地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经营有可燃商品的商场、市场;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业商场、市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场、市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的规定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
第四条 商场、市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依照本规定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五条 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保障本单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场内经营者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消防安全经费;
(二)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制度,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三)按照消防安全要求确定平面布置,合理设立经营柜台和摊位;
(四)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制止违反规定用火用电或者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五)消防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保障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商场、市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商场、市场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业商场、市场,地下室、半地下室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以及其他建筑面积或者占地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八条 商场、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当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灭火救助演练,参与扑救本单位火灾。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0平方米且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商场、市场应当建立配有消防车辆及配套设施的专职消防队。商场、市场集中的区域可以共同组建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参与防火检查、巡查,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第九条 商场、市场及摊位、柜台所有权、经营权转让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转让合同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时,转让所有权的,由受让人负责消防安全;转让经营权的,转让人对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负责,受让人对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条 同一建筑物内多个相连的独立经营者形成的商品经营区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场名义登记的,其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由物业管理机构负责,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由产权单位共同负责。没有物业管理机构的,公共消防安全由产权单位共同负责。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消防安全责任有特别约定的依照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场内经营者负责其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制度,依法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接受商场、市场统一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章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商场、市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设施的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职责,定期检查维护,保障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定要求。
第十三条 商场、市场应当确保建筑防火间距不被占用,严禁利用防火间距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经营摊位、货物堆场。
第十四条 商场、市场应当合理组织车流、物流,确保消防车道畅通。严禁利用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设置停车场、堆放物品;严禁设置影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第十五条 商场、市场应当及时维护敞开式连廊两端设置的挡烟设施、封闭式连廊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门洞设置的防火分隔措施,对经营性连廊严格按照商场、市场建筑营业厅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管理,严防连廊成为火灾蔓延的途经。严禁擅自在建筑物之间设置连廊,严禁擅自封闭敞开式连廊、装修连廊,严禁在非经营性连廊设置柜台、摊位或者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 建筑之间的顶棚应当采用防碎不燃烧材料,最小净高不小于5.5米,顶棚上部应当设有开口或者顶棚与建筑相邻处敞开,开口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顶棚投影面积的10%。严禁擅自设置、改建、封闭顶棚,严禁在顶棚下设置经营场所。(商场、市场应当保障建筑物之间的顶棚符合国家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屋盖的通廊的要求。)
第十七条 建筑外墙广告背面的窗户、洞口应当采取防火封堵措施,并不得降低室内自然排烟的要求,不得影响灭火救援。
第十八条 商场、市场住宿场所不得与营业厅、仓库设置在同一防火分区内。
附设的贵重金属加工、电器维修、服装熨烫等场所应当采用不燃烧体隔墙与营业厅隔开。
市场摊位分隔体、自选商场货架应当采用不燃烧体或者难燃烧体。
第十九条 商场、市场辅助餐饮场所的厨房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与其他部位隔开。厨房的排油烟罩及排油烟管道应当及时清洗,燃气灶具附近应当配备灭火毯,使用的可燃气体、液体管道不得穿过营业厅、仓库。营业厅内的食品加工区不得采用明火加热,并应当用不燃烧体隔断与营业厅进行分隔。
第二十条 商场、市场应当保持营业厅内主要疏散通道直通安全出口,最小净宽不小于2米,次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小于1.4米;双向疏散走道的行走距离不大于45米,单向疏散走道的行走距离不大于20米。
自选商场应当保障收银区的一个侧面有宽度不小于1.4米的无障碍疏散通道。当收银区宽度超过20米时,应当设有多个无障碍疏散通道,通道之间的间隔不大于20米。
第二十一条 营业厅安全出口前方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障碍物。营业期间严禁锁闭、遮挡安全出口。
自选商场经营时需常闭的安全出口门可以采用火灾时顾客能徒手推开的电磁门或者推闩式外开门,并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标志和使用提示。
第二十二条 建筑的楼梯间、前室严禁使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设置铁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的障碍物,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商场、市场应当保持用于自然排烟的窗户、洞口常开。不能保持常开的,应当明确火灾时开启责任人或者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确保火灾时能立即开启。严禁擅自封堵、遮挡排烟窗户、洞口。
第二十四条 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处理,保障营业照明用电、动力、消防用电相互独立设置,电气线路敷设符合国家规定。
配电箱、电表箱应当用不燃材料制作,下方不得设置、堆放可燃物。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镇流器以及白炽灯等电器发热部位应当设置在不燃结构上,并应当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
商场、市场应当每年至少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全面检测一次,可以委托由具备法定资格的中介服务组织检测。电气检测应当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 商场、市场应当按照消防产品质量要求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及时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损坏、故障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严禁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屏蔽消防报警信号。
室内消火栓正前方应当留有宽度不小于1米的操作场地;防火卷帘两侧0.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障碍物;探测器、喷头附近不得设置影响其性能的障碍物。
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消防中介服务组织或具有法定资格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检测一次。检测报告应当存入消防档案。
第二十六条 商场、市场配置的灭火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固定地点,灭火器材类型应当与经营物品的火灾类别相适应。严禁擅自移动、损毁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志。营业厅内消防安全设施应当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疏散通道、防火卷帘下方、室内消火栓操作场地、安全出口前方应当根据其消防安全功能进行划线标识,标明宽度、面积、方向等。
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在每层设置紧急疏散图。紧急疏散图应当设置于人员集中的出入口附近,并表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消火栓、灭火器材、报警按钮。
第二十八条 营业厅柜台、摊位、室内广告、悬挂物、模特、物品等不得影响安全疏散,不得遮挡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得影响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九条 局部装修施工时,应当将施工区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防火措施,保证消防安全。局部装修不得擅自停用营业区消防设施。营业期间,不得施工。
第三十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在专业商场、市场销售,实行样品式经营,样品储存量不得超过日平均经营量。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其他商场、市场经营摩丝、空气清新剂、杀虫剂、一次性打火机等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日化小商品时,应当专柜、专位经营,严格控制商品储量,最多储量不得超过日平均经营量。
商场、市场应当具体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日化小商品的最多储量。
第三十一条 室外市场应当确保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室外变配电站、可燃材料堆场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0米,并合理设置消火栓,消防用水量应当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市场构筑物应当采用不燃烧体或者难燃烧体。
第四章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商场、市场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当经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主管负责人批准,并明确现场监护人,清除作业区附近的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营业厅营业期间严禁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第三十三条 营业厅和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并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禁火标志。
第三十四条 严禁擅自拉设临时线路,严禁违反规定在营业厅、仓库内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和高温照明灯具,严禁超负荷用电。营业厅、仓库内严禁非值班人员留宿。
第三十五条 包装物料、废弃物应当明确专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进行清理。严禁占用疏散通道、楼梯间、前室临时堆放。
第三十六条 商场、市场应当严格落实值班和交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脱岗、漏班。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消防控制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通知报警点附近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第三十七条 商场、市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一)有无违反规定吸烟、使用明火行为;
(二)营业厅、仓库内有无擅自拉设临时线路,有无使用电炉、电饭煲、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气设备和高温灯具;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前室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损坏,排烟外窗是否封闭、遮挡;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是否按照消防安全标识要求设置、摆放物品;
(五)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位;
(六)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商场、市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巡查,消除遗留火种,清离留宿人员,切断营业、照明等无关电源,落下防火卷帘。
巡查人员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当场予以制止、纠正。不能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第三十八条 商场、市场应当制定夜间值班人员夜间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夜间值班人员应当至少每四小时检查一次。夜查内容包括: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完好情况;
(三)营业厅、仓库内有无人员留宿;
(四)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局部装修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五)有无引发火灾的异常现象。
夜查人员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进行处置。
第三十九条 商场、市场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隐患整改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间、前室、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完好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火栓及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局部装修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员工和经营者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仓库、厨房、食品加工区、贵重金属加工、电器维修、服装熨烫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业商场、市场防火及配套仓库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及夜查情况;
(十一)室内外广告的设置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情况,柜台、摊位、物品是否按照消防安全标识设置、堆放;
(十三)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条 商场、市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和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及时予以消除。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停业或者将危险部位局部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十一条 商场、市场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电视屏、宣传栏等设施宣传消防常识,宣传报警、逃生自救、扑救初期火灾常识,告知本单位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情况,提醒顾客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十二条 商场、市场应当加强对员工、场内经营者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岗位火灾预防和报警、引导疏散、逃生自救以及正确选用、使用消火栓、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的技能等。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专职消防队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商场、市场应当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灭火预案应当包括使用邻近建筑物消防水源的内容。
第四十三条 商场、市场员工、场内经营者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积极扑救初期火灾,引导顾客疏散,打开建筑排烟窗。
第四十四条 商场、市场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柜台、摊位布置图和商场、市场建筑电气线路图。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商场、市场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对商场、市场经营活动日常管理之中,与经营活动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提交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第四十六条 商务部门应当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合理规划商场、市场位置、规模,依法检查、督促商场、市场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协调、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第四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商场、市场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拆除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或者影响灭火救援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广告牌;按照规划及时建设市政供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
第四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管理中应当加强对场内经营者擅自改变经营位置经营、无证经营行为的检查监督,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对其他明显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告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对公安消防机构告知已经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停产停业整改的商场、市场,协助督促整改或者停业。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商场、市场遵守消防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
第六章 罚 则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在商场、市场营业厅、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者在营业期间进行明火作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锁闭、遮挡安全出口,遮挡消防设施、标志,占用防火间距、楼梯间、前室或者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经公安消防机构责令立即改正后,再次发现锁闭、占用、堵塞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500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商场、市场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或者在建筑物之间设置顶棚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商场、市场消防值班人员脱岗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200元以下罚款。
商场、市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在商场、市场营业厅、仓库内留宿的,对留宿人员、夜查巡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商场、市场没有按照本规定划线标识或者设置消防设施标志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进行处罚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按本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社会危害,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所指商场、市场包括营业场所以及与之配套的仓储、办公、餐饮等辅助部分。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Ⅳ 机电设备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突发漏水/喷水/溢水应急预案—5
出现严重的漏水/喷水/溢水时应急处理办法如下:
1.房顶漏水:
1. 机电人员接报,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1.1机电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将物品移开/通知保结;
1.2漏水处有电源或用电设备时,了解电源控制范围:若终端电气(电器)设备应采取防水措施并且关闭其上一级控制开关;若重要配电设施应采取防水措施并且派专人看护;
1.3 数码相机拍照/文字记录;
1.4巡视整个公司楼内有无类似情况;
1.5通知物业或维保商检查修理;
1.6协助维保商抢修/记录/归档;
1.7通知机电主管1.8记录/归档;
1.9做工作总结上报机电主管/
2.空调设备漏水:
1. 机电课人员接报,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1.1 关闭该设备;
1.2检查管路,关闭阀门;
1.3 清理接水盘/检查冷凝水管路;
1.4机电课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将物品移开/通知保结;
1.5漏水处有电源或用电设备时,了解电源控制范围:若终端电气(电器)设备应采取防水措施并且关闭其上一级控制开关;若重 要配电设施应采取防水措施并且派专人看护;
1.6数码相机拍照/文字记录;
1.7巡视整个百脑汇楼内有无类似情况;
1.8通知物业或维保商检查修理;
1.9协助维保商抢修/记录/归档;
2.0 通知机电主管
2.1记录/归档;
2.2做工作总结上报机电主管/
3. 消防喷淋头/管、自来水/中水喷水:
1. 机电课人员接报,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1.1关闭支路阀门;将消防喷淋泵切换至手动状态;通知保结;
1.2如物业控制应通知物业;
1.3将大量的水引至下水管道;
1.4机电课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将物品移开/通知保结;
1.5漏水处有电源或用电设备时,了解电源控制范围:若终端电气(电器)设备应采取防水措施并且关闭其上一级控制开关;若重要配电设施应采取防水措施并且派专人看护;
1.6 数码相机拍照/文字记录;
1.7巡视整个公司楼内有无类似情况;
1.8通知物业或维保商检查修理;
1.9协助维保商抢修/记录/归档;
2.0通知机电主管/.1记录/归档;
2.2做工作总结上报机电主管
4厕所溢水、喷水
1.机电课人员接报,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1.1关闭该厕所;
1.2检查管路,关闭阀门
1. 3通知商场服务部;
1.4通知保结;
1.5用沙袋阻挡;
将大量的水引至下水管道;
1.4通知疏通公司到场;
1.5条件允许可以使用潜水泵或污水泵抽水;
数码相机拍照/文字记录;
1.6巡视整个公司厕所有无类似情况;
1.7通知物业或维保商检查修理;
1.8协助维保商抢修/记录/归档;
1.9 通知机电主管2.0记录/归档;
2.1做工作总结上报机电主管
Ⅳ 开五金店需注意哪些风险
其一,是市场租金和客户群,在进行店面选择的时候,如果市场人气不足,租金又不便宜,那么 哪怕经营再有水平,肯定也会亏本。
其次,专业知识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以前没有从事过五金行业的,在选择品种、质量评估上都不专业,对价格趋势更不清楚,会因为供货方稍微提高一点供货价,导致自己利润的减少,因此建议还是不要从事这个行业。
其三,没有一定资金实力也不要贸然开五金建材店,因为现在装潢五金的品种多、规格也多,季节性也很强,过时款式很容易被积压,每次进货需要的资金都要接近10万元,万一压货,风险很大。
五金店进货渠道有两种:当地的五金批发市场,厂家或者经销商及代理商,如果有实力的话从厂家拿货是最便宜的。还有就是从网上批发采购,像阿里巴巴就有很多批发厂家,联动五金机电批发城就是专业做五金的批发商。 搞好和客户之间是关系;进货的渠道;售后服务。
Ⅵ 广佛机电五金城惊现不达标线缆,经营非标线缆的商家会受到什么惩罚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中国南方最大的五金市场广佛机电五金城销售的电线电缆低于国家标准,来自广东省揭阳市绵湖镇的事件。记者走访了棉湖镇的许多电线电缆制造商,发现许多制造商正在生产这种折扣线。记者将从世海电缆购买的三种规格的电缆送至专业实验机构进行测试。结果表明,折扣线的电阻超过国家标准35%以上,这意味着耗电量增加,易发热。
发现三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不合格项目包括导线电阻、XLPE绝缘收缩试验和绝缘热延伸试验。国家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大多数人,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主观推断产品质量和企业标准。国家对电线电缆实施强制性标准;无法正确理解电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如电动汽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可能会继续发生。国家和社会可能需要讨论生产和销售非标准电缆的法律责任。
Ⅶ 现在的一站式采购五金机电是不是骗人的呢
确实现在科技很发达,采购五金机电一站式的,这种有电商进货平台不是骗人的,但是也要有自己的营业执照。
Ⅷ 央视315晚会曝广佛机电五金城不达标电缆,电缆的达标标准是怎样的
标准有如下几个:1、达标电缆的重量都是在规定的范围内;2、达标电缆都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书;3、达标的铜芯电线颜色是紫红色,手感也不错;4、达标电缆柔韧度极好;5、达标电缆的价格不是很便宜;6、如果实在分辨不出,可以拿到质检局进行检测。
最后一个标准就是质量检测。这是说如果实在分不出质量好坏,可以到第三方机构做检测,以机构出具的报告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