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销售假冒伪劣电动工具4000元工商局如何处理这构成什么罪,数额很小,会不会罚款还是会把东西充公
假冒伪劣这几个字其实代表不同的行为。工商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同的。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没收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产品,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商标侵权的,没收产品,视情节处25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要首先要确定属于以上哪种行为。
②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注意哪些事项 详细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注意哪些事项﹖ 1、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错接造成事故。 2、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箱解决。 4、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改换,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的金属丝插入插座。 5、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6、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8、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9、电源处,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关于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提电焊机、小台钻等携带式用电设备及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 工具的使用单位均应设专兼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工具的管理规程,不准将不合格的工具发放使用。 2 工具的使用人员在领取工具时,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严禁将不合格的工具领到使用,否则视为在使用过程中损坏。 3 工具退库时,保管人员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凡不合格的工具,要做记录,待检修合格后方准发放使用。 4 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由电工负责。有关电工至少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绝缘电阻的测定,超过测定周期而未进行测定时,工具应停止使用。 5 安全负责人应对工具绝缘电阻测定结果定期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大小,对直接责任者处5-30 元罚款,或给予其他处分。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要对各加油点加注油脂。 二、开机时要先启动后运转。 三、开机后,操作人员要检查仪表、安全安全阀是否正常,定期巡回检查,细心倾听机器运转情况,出现异常声响要立即停机检查。 四、使用后,拉闸断电。要把设备清理干净,整理场地,保持卫生。 五、空压机工作气压不宜过高,不超过额定工作气压,注意检查,调节安全阀,确保安全可靠。 空压机操作规程 开储气罐进气阀门 通点启动冷干机 通电启动空压机(详见说明书) 通电启动吸附式干燥机(详见说明书) 打开储气罐出气阀门(当储气罐内压力达到6 公斤时),一部分压缩空气经过滤器送入工艺用气,另一部分经过吸附干燥机供给仪表用气。 每两小时观察一次: 所有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进行检修。 b) 电流及电压的变化。 c) 所有进出口工作压力, 定期手动排气、水。 停机操作与上述相反(先停止设备运转,后断电) 1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电搬子、手电钻、手用电砂轮、电改锥、冲击钻等。 2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各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 3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4 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 5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每月5 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初5 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 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 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 7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表表样: 单位: 手用电动工具定期检查表 检 查 日 期工具名称使 用 电 压检 查 情 况 插 销导 线绝缘电阻其 他
③ 电动工具选购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注意哪些事项;
1、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错接造成事故。
2、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箱解决。
4、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改换,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的金属丝插入插座。
5、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6、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8、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9、电源处,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关于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提电焊机、小台钻等携带式用电设备及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工具的使用单位均应设专兼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工具的管理规程,不准将不合格的工具发放使用。
2、工具的使用人员在领取工具时,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严禁将不合格的工具领到使用,否则视为在使用过程中损坏。
3、工具退库时,保管人员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凡不合格的工具,要做记录,待检修合格后方准发放使用。
4、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由电工负责。有关电工至少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绝缘电阻的测定,超过测定周期而未进行测定时,工具应停止使用。
5、安全负责人应对工具绝缘电阻测定结果定期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大小,对直接责任者处5-30 元罚款,或给予其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