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塑料制品新的出口退税是多少
2004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出口退税率调整如下:
一、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一)现行出口退税率5%和13%的农产品。
(二)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该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货物(该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四)船舶、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
二、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附件2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三、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附件3所列明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